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能忍法師:在世俗中,佛弟子該如何看待“爭取”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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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問:在世俗中,佛弟子該如何看待爭取呢?是應該什麼都不爭不要,遇到別人爭搶一味退讓,視為吃虧是福嗎?那這會不會助長他人的貪心呢?佛弟子到底應該怎麼做?

  答:爭取,有時是為私利,有時當屬精進。佛子心懷慈悲,但並非軟弱無能。慈悲顯現,行有多門,以自度度人為業。

  有時忍讓不爭,是慈悲感化;有時為了大義,捨身不辭。

  若為自己修行,不爭、吃虧皆為醍醐;

  若為度化他人,應視根機不同而應以不同方式。先降伏自己的心,再示度人。

  問:師父您好,我是初學者,請問師父,是不是大福報的人做事業很容易就成功了,錢會自己找上門是嗎?

  答:您這個問題把福報說得有點過於“生動”了。具大福報的人,自己稍則精進用力,凡事易成就。福報淺者,雖用多力,難成。福報深淺,涉及過去、現在、未來多世,且不問過去與來世,建議您把握當下,積極培福,漸漸就會有所感受了。

  問:丟失了心愛的東西,感覺心裡空落落的,一直在想怎麼辦,念什麼經可以讓自己感覺好受點?

  答:呵呵,念“心經”。心念無常,萬物終歸壞空;心念無我,死時兩手空空;心念苦義,貪愛終歸苦果。再念“無常經”,丟了東西悟無常,捨了貪心心清涼;丟了東西心傷感,幾年過後也平常。

  問:我擔任某殺人案件的辯護人,盡心盡力,最後被告人判了死緩,我也再三囑咐被告人以後吸取教訓,決不可再殺生。然而,在法庭上,我注意到了受害人家屬對我既憤怒而又仇恨的眼神,信佛以來,我已深信因果,請問結下了被害人家屬仇恨這個惡緣,該如何應對?雖然我是依法履職,也覺得內心有點不安和悲哀。

  答:試著從以下幾點來理解:

  1.法律是社會規范、裁判是非的硬性標准,各國各地或有不同或有欠缺,但對維系社會秩序不可或缺。

  2.理解受害人家屬的憤怒仇恨情緒,不能要求他們有足夠理性站在法律的公正立場,畢竟人性親情的緣份有更加真實的吸引力。

  3.殺人的結果都是很嚴重的,但判刑要看主觀意願,有故意謀殺、誤殺、防衛過當等不同。

  4.作為辯護律師,當依法律進行公正辯護,防止誤判、重判等。

  5.法律是僵化的,人性是靈活的,若能明辨善惡,令各得其所,我想這是作為辯護律師心中最應具有的道德底線。

  6.如果能夠明了是非,依法辯護,也不須過多不安。畢竟最後結果如何,還要取決於法官的判決。

  問:很多人在講要閱覽經藏,我上楞嚴經課時,發現不能理解裡面的內容。我認為應該一門深入學習,所以沒有去參加其它的學習,這算是法執嗎?

  答:大眾閱藏很好,可以多熏習,大體了解一些佛法知識,也會增長佛法正知見,不易被一般歪門邪道所誤。但甚深法義,還是要跟隨善知識學習,仔細揀擇,漸次深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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即以此功德,莊嚴佛淨土。上報四重恩,下救三道苦。惟願見聞者,悉發菩提心。在世富貴全,往生極樂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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