佛所講的因果,就是指自然力量的平衡。災難現象的發生,或幸福的來臨,就是因果的酬償。善因的酬償是富貴壽考,惡業的酬償是災難病厄。所以從佛法的觀點而言,消災延生的最好辦法是為善去惡。
消災延生的原理,在於忏悔發願,應該接受的果報,必須接受,但是在忏悔心生起之後,願心發起之時,若承認犯行而有悔意,並和法官合作的話,法庭對他的判罪量刑為輕,古有戴罪立功,將功贖罪,今有判緩刑而不收監執行,有不起訴處分,還有庭外和解等,都是雖有罪行的因,而能轉變了犯罪果報的例子。
祈求消災延生的人,當然不會一邊祈求,一邊繼續造惡,這就是忏悔,而且以作佛事的誦經、拜忏、布施、供養來求消災延生,便是對淪於鬼神道中的宿世冤家債主,用佛法開導,使之心開意解,脫離苦趣,不再索還舊債。再者,由於發願的力量,而把將來未發的事件的因素改變。若繼續做惡,便和災難的原因相應。若棄惡向善,便消弭了災難的因素,而遠離災難了。
由於無始以來,善惡因果循環不已,而且復雜之至,恩恩怨怨,彼此交錯,誰先欠誰,一般眾生乃至於羅漢都難辨明,若以佛法的力量和護法善神的庇佑,應受的果報,也不一定非受不可,例如富貴者不會和貧賤之人計較小債,而急求償還,當宿世的冤家,超生離苦之後,心頭的冤恨消除了,便再不以冤報冤了,這就是消災延生的道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