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頁
:法師開示
印光大師:我出家時,即發願不作寺廟主人,不剃度徒弟,不募緣
汝欲光代募緣,不知光從不開此口。凡有人以錢送光,則為彼作功德,或送經書,或助赈濟貧。或有大面子的人,以捐冊令光募捐,亦原冊寄回。但隨我力助若干,亦不書於冊,且為說其所以。光出家時,即發願不作寺廟主人,不剃度徒弟,不募緣。今已七十八,皆守過去。再過二日,則七十九,旦夕將死,何可又違初衷。 節選自《印光法師文鈔續編(上)》:復宋慧湛居士書
上一篇:大安法師:敦倫盡分的人生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