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知我說法,如筏喻者,法尚應捨,何況非法。」
「身在此岸是愚妄,願修清淨登彼岸;此行多遇萬重浪,佛法為舟渡迷障。」
眾生根性各有差別,為使凡夫轉迷為悟,佛開示了三萬六千法門,企盼眾生隨順各自因緣,契入清淨自在的佛地。
有法才能行,無法行不通。「法」是開展慧命的鎖鑰,修行人對「法」宜有三階段的漸次提升。
一、「求法」:
求得正法才能行得正路,行得正路才能邁向清淨彼岸。判別「正法」有三個簡要的標准:
(一)為大眾,不為個人:
即「所有一切眾生之類:若卵生、若胎生、若濕生、若化生;若有色、若無色;若有想、若無想、若非有想非無想,我皆令入無馀涅槃而滅度之」之謂也。
「損人利己」是不可為,也是不可能的。損人是惡因,如何得善果?又今日我損人,他日人損我,冤冤相報,糾葛難了,非但無法利己,更是誤己惡業。
利人才能利己,種善因得善果本是自然,人人互利便是吉祥人間。是以「為大眾,不為個人」才是正法。
(二)修自己,不修別人
其一、修行者不以外境動心,不論順逆喜悲,皆能明白箇中自有因緣。處順不驕慢,更知惜福;處逆無怨尤,自省精進。六祖曾言:
若真修道人,不見世間過;若見他人非,自非卻是左。
他非我不非,我非自有過;但自卻非心,打除煩惱破。
質而言之,真正的修行從自己開始。
其二、修行沒有例外,公修公得,婆修婆得,任何境界的提升,只有靠自己去探索,就算佛也替不來的。從另個方面來說,如果遇著任何一個法門,可以無端賜人功德,或者加持就能解脫,多半不是正法!
(三)求智慧,不求名利
名利有盡,智慧無窮。修行者明白名利終了,又是新一輪的糾纏:有可能利慾薰心,蒙蔽了本有清淨;有可能福盡禍來,悲喜萦繞難以自持。
只有探求解脫生死的智慧才是修行的最大意義:不被煩惱綁架,身心恆保自在,還有比這個更殊勝的人生價值嗎?
二、「修法」
修法最要緊就是「平常心」,未得之前是平常,既得之後亦平常。高談闊論僅僅口頭功夫,好聽好說卻未必能有好成就!常言「一日修來一日功,一日不修一日空」就是強調實修才能帶來真正的利益。
(一)「用心生活」
生活是道場,每一種境遇都是一門功課,唯有認真面對、積極因應、勇敢放心 ── 用心生活,即是修行。
(二)「老實去做」
修正法──發好心,說好話,做好事──意、口、身保持清淨,隨順諸緣,不生妄心,再壞的遭遇都不會動搖修行的願心,再好的境界也不會生起驕慢的邪念,只管老老實實做好該做的事,就是實實在在的修行。
三、「捨法」
「捨」不是「拋棄」,而是「不執著」。
有「捨」才有「得」,捨去執著,得到自在。修行亦如是,安於法中,無執無妄,行住坐臥皆不離於法,不執法與非法,沒有分別與對立,自然障銷業解,清淨漸現。
南無本師釋迦牟尼佛
南無藥師琉璃光如來
南無阿彌陀佛
南無大悲觀世音菩薩
南無大願地藏王菩薩
南無韋馱菩薩
南無伽藍菩薩
南無十方一切諸佛菩薩摩诃薩
此文出處台灣牟尼精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