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現實生活中,我們常常可以聽到諸如此類的話語:“你說的話傷了我的心!”“你的行為傷了我的心!”“我的心被這件事傷害了!”……。說這些話的人顯然內心正處在痛苦的狀態之中,而且他們認為內心的痛苦是外面的人或者事情強加給自己的,所以理應對帶給自己痛苦的人或事生起嗔恨心,或者以牙還牙地去報復給自己造成傷害的人。
其實,站在一個理智的立場上仔細進行觀察就會發現,這些所謂的“自己的心被外境上的人或事傷害了”的斷論,完全是人們的一種觀察錯覺,不是事實的真相。為什麼這樣說呢?讓我們來客觀地觀察一下心是怎樣受到傷害的?
例如,當我們聽到別人對我們的譏諷、誹謗或謾罵時,別人的譏諷、誹謗或謾罵能夠傷害我們的身體嗎?絕對不會!因為我們的身體是一堆有形的肉體,而別人的話語只是一些聲波的振動,這些聲波的振動不可能對肉體造成任何傷害。這個事實可以通過如下的實驗加以證明:用耳塞堵住我們的耳朵,用黑布蒙住我們的眼睛,此時即便我們身邊有一百個人在用最惡毒的話語來謾罵我們,由於耳朵聽不到這些人發出的聲音,眼睛也看不到這些人,雖然這些人所發出的聲波可能會觸及我們的身體,但是我們的身體也不會感到有絲毫的不適。這個實驗就充分證明了別人謾罵我們時所發出的聲波絕對不會傷害我們的肉體。
其次,別人的譏諷、謾罵或誹謗能夠傷害我們的心嗎?也不會!因為心是一種無形無相的存在。正如經書上所說,心猶如虛空一般,沒有任何形狀和顏色,沒有任何來處、住處和去處,而聲波是一種物理的存在。既然如此,物理的存在如何能對如虛空一樣的心造成傷害呢?如果有一個人宣稱:“我用刀砍傷了虛空”或者“我用聲波使得虛空裂成了很多塊”,我們一定會認為這個人的腦袋出了問題,因為任何有形的物質不可能對虛空造成任何傷害。同樣的道理,別人所發出的聲波根本不可能直接將我們的心碎成很多塊,或者使得我們的心出現裂痕!外境上的一個有形的東西可能可以損害另外一個有形的東西,譬如,我們可以用有形的刀將另外一個有形的東西碎成很多塊,但是外境上有形的東西如何能夠傷害我們內在無形無相的心、將我們的心碎成很多塊呢?佛在《寶積經》中對迦葉尊者說:“此心者,於外不隨有,於內不隨有,二者之中不隨有,若遍尋之,無有可緣也。”在《楞嚴經》中,佛陀也向阿難“七處征心”,結果經過仔細辨別發現,阿難所說的心在“身內、身外、潛伏根內、開合明暗、隨所合處、中間、一切無著”這七處都無法成立。既然心的本質是了不可得的,那麼說“別人的話語傷害了我們的心”則根本不可能是事實的真相!
眾所周知,一個人是由“身”和“心”這兩個要素構成的,除了身心之外,再也不會有其它所依。既然外在的聲音等既不能傷害我們的身體,也不能傷害我們的心,那麼“外境誹謗我們的聲音傷害了我”的說法顯然是站不住腳的。
仔細分析就可以發現,心和外境只能是感知和被感知的關系,而不可能成立傷害和被傷害的關系。例如,我們可以承許心通過耳根感知了外境的聲音,通過眼根感知了外境的色法,但是外境的聲音和色法根本無法傷害我們的心。
那麼,到底是誰傷害了我們的心,使得我們的心隱隱作痛或者悲憤難忍呢?是心自己!為什麼這樣說呢?當我們的耳朵聽到別人的誹謗或謾罵的那一剎那,心還不會有任何痛苦。如果心進一步分辨:“這是謾罵和誹謗我的話語。”此時,內心也不會有痛苦。內心的痛苦是什麼時候開始產生的呢?是內心開始對這些話語分辨之後,進一步產生厭惡、痛恨、憂愁、畏懼等情緒時,痛苦才在內心真正誕生!如果我們的心在聽到並分辨外境上的誹謗或謾罵的話語之後,並沒有進一步產生任何厭惡、痛恨、憂愁和畏懼的情緒,則內心根本不會有痛苦的感受。由此可見,我們內心的痛苦並不是外境造成的,而是內心生起的厭惡、痛恨、憂愁和畏懼等情緒造成的。所以,心靈的一切痛苦,完全是心自己造成的,根本不是外境造成的!
心的這種“自我傷害”的秉性是一種病,這種病也被稱為煩惱,去除存在於心靈之上的這種病是修習佛法所要完成的根本任務。當我們將存在於自心之上的這種疾病去除之後,我們的心就獲得了自在。有時候,我們說外境系縛了自己的心,其實這也不是事實,外境根本不會系縛我們的心,是我們的心以外境為緣,自己系縛了自己。當自心不再被內在的煩惱習氣所系縛,我們的心就獲得了自由。
如何才能去除存在於心靈之上的這種“自我傷害”的疾病呢?要修習安忍!所謂安忍,就是在六根感知不悅意的外境之後,內心學會如如不動,繼續保持安樂與祥和,堅決不讓憂愁、痛苦、怨恨等負面的心態在心中生起來。六根感知不悅意的對境之後內心開始憂悲苦惱,是我們凡夫無量劫以來所養成的不好的“條件反射”。所謂安忍,就是通過訓練,建立新的條件反射——面對逆境保持內在的安樂與祥和,以此來抑制原來的不好的條件反射。《入菩薩行論·安忍品》中說:“心意無形體,誰亦不能毀。若心執此身,定遭諸苦損,輕蔑語粗鄙,口出惡言辭,於身既無害,心汝何故嗔?”意思是說,我們的心是無形無相的,外境上的任何事物實際上是無法傷害它的。有人認為:心將身體執為我所,身體是能以痛苦加害的,所以傷害了身體就等於傷害了心。這種說法其實也是站不住腳的,因為別人的輕蔑語、粗鄙語以及惡語等,根本無法傷害我們的身體。既然別人的誹謗等對我們的身心都不能造成傷害,我們的心為何對別人生起嗔心呢?所以,對不悅意的外境生起嗔心是愚人的習慣,而對其修習安忍是智者的所為。
如果一個人的肉體之上害了一個膿瘡,則稍微碰一下這個膿瘡,這個人的肉體就會感到痛苦難耐。事實上,很多人的心靈就和這膿瘡一樣,稍不如意的外境現在其面前時,內心就會感到深深地刺痛。這是一味縱容自心,讓自心隨隨便便就“自我傷害”的結果。所以,從此之後,在面對種種不悅意的逆境時,我們要拒絕痛苦和憂愁,學會堅強、學會安忍,學會用一種全新的態度來面對!
有一次,我看到街道上有塊公益廣告牌上寫到:“每個人都是一座山,世界上最難攀登的山就是自我這座山!”其實,這句話極其富有哲理。我們固然可以戰勝無數的外境、翻越無數外境上的崇山峻嶺,但這並不是佛教中所贊歎的英雄。佛教中所贊歎的英雄是戰勝了內在煩惱、翻越了自我這座高山的修行人!
摘自《放生心語》(明如居士 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