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古以來,凡是任意散棄浪費糧食的人,多會遭逢天打雷劈的災禍,因為“民以食為天”。五谷是人類賴以生存不可或缺的糧食啊!就算是散棄浪費的情形並不嚴重,但也是亵渎上天,所以果報非常嚴重。在古代,天子親自下田耕種,聖人都非常關心重視農作物和糧食的生產,奈何現在的人卻是任意丟棄浪費,或是拋撒在田裡而不收;或是儲存在倉庫裡的時間太久而腐爛,卻不肯發出來救濟窮人;或是投入了水火之中;或是丟棄在地上令人踐踏;或是只吃精致細嫩的部分,而丟棄了粗糙的部分;或是因為准備得太多,而把剩余的給丟棄了,這些行為都是散棄五谷暴殄天物啊!有一首詩說道:鋤禾日當午,汗滴禾下土。誰知盤中飧,粒粒皆辛苦。大家不妨試想,在饑荒的時候,每一顆每一粒的糧食,就像珠寶一樣珍貴,我們怎麼忍心在有余的時候,輕易地散棄呢?假使人人都能愛惜五谷,重視農桑,人類也就不會遇到饑荒之年了。
【故事一】
宋朝的尚書豐稷,他經常對人說:我小的時候,曾經親自拜見雪窦禅師,雪窦禅師常常以惜福的道理來教導大家,並且說:“人的壽命長短是沒有一定的,一旦他的福報享盡了,死期也就到了啊!”我一生都遵守這個訓示,所以我不肯浪費糟蹋任何的食物!
【故事二】
明朝的張義方,非常的富有,擁有良田數百頃。每年收到佃農的租糧,實在多得不得了,堆積在倉庫裡時間久了,就會腐爛,他就命人把腐爛的五谷掃除丟棄,甚至還拿芝麻來喂豬,綠豆來喂牛。別人勸他拿些糧食出來救濟窮人,他都不肯,後來正德六年黃河決堤,洪水把張義方的田席卷之後,都變成了河流,一夕之間,家產蕩盡,張義方後來竟然餓死了。
【故事三】
從前有一位老婦人,曾經在一位做官的家中擔任廚房的工作。她常常做了過多的食物,吃不完,就把剩下的食物丟棄在水溝裡。有一天,她病死之後,又活了過來,並且說道:“我看到有兩船遺棄的食物,又臭又髒,有一個人就用鐵鞭打我,而且說這是我生前所丟棄的食物,並且還逼我吃,我沒辦法勉強地吃了幾口,肚子就發脹,難過得受不了,不知道要什麼時候才能吃得完啊!怎麼辦啊!”老婦人說完之後,就又死了。
從2006年下半年以來,全球性糧食價格大漲,包括稻谷、小麥和玉米。日益高漲的全球糧食價格,已經造成地球上8.54億人口在挨餓,嚴重威脅著他們的生存,這些貧困人口主要分布在南亞、非洲撒哈拉以南的地區。全球約30多個國家出現糧食危,每年有560萬兒童因饑餓和營養不良夭折。2008年以來,全球糧食價格累計漲幅接近70%,國際大米價格創出近20年來的最高價,全球糧食供應面臨著危機。
吃不了就不要買很多,一次少買點,來提醒自己節約糧食,時間久了就能正確把握自己的食量了。買多了必然導致浪費,浪費糧食真的是遭天譴的,我們為了自己的福報,為了不遭受因果報應,更為了眾生,不要浪費啊!
從利益眾生做功德的角度講:
倘若你和你的親人真的就吃剩的吃不了了,或者在飯店裡你和你的親人吃不了了,那就帶回去給樓下的螞蟻或者老鼠吃,或者合適的食物放在窗台給小鳥吃,功德無量!有甘露丸的把甘露丸磨成粉加點水灑入食物中,這樣在解救眾生饑餓的同時,也給眾生種下了解脫的種子,同時也是在忏悔自己浪費糧食!
根據馮伯群先生對中國第一歷史檔案館館藏清宮檔案的研究,雍正帝為節約糧食費盡心思,專門為剩粥剩飯的處理和針對浪費糧食現象,先後下了兩道聖旨,這在中國封建社會中,大概絕無僅有。
雍正二年(1724年),雍正帝下聖旨說:“谕膳房,凡粥飯及肴馔等食,食畢有余者,切不可拋棄溝渠。或與服役下人食之,人不可食者,則哺貓犬,再不可用,則曬干以飼禽鳥,斷不可委棄。朕派人稽查,如仍不悛改,必治以罪。”
聖旨將剩粥剩飯如何處理,交代得不可謂不詳盡備至,並厲言告誡,違者必與治罪。雍正五年(1727年),他再發聖旨,針對剩飯被“拋棄溝中,不知愛惜”的現象,強調“上天降生五谷,養育眾生,人生賴以活命,就是一粒亦不可輕棄。即如爾等太監煮飯時,將米少下,寧使少有不足,切不可多煮”。
並說:“爾總管等再行嚴傳各處首領、太監,見有米粟飯粒,即當撿起。如此不但仰體朕惜福之意,即爾等亦免暴殄天物。應不時查拿,如有輕棄米谷者,無論首領、太監,重責四十大板。如爾等仍前縱容,經朕察出,將爾總管一體重責。”
雍正帝的“光盤”聖旨,講道理,有辦法,可操作,又有懲治措施,可謂一抓到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