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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師開示
印光大師:破斥某師既學圓融,令人吃肉打佛,便為圓融
某師既學圓融,令人吃肉打佛,便為圓融。即令人吃己肉打己,亦是魔力發現,況彼殺了也不肯說此(吃己肉,打己)話乎。須知傳揚佛法之人,必須依佛禁戒,既不持戒,何以教人修持。彼見志公,濟顛皆有吃肉之事。然志公,濟顛並未膺宏揚佛法之職,不過遇境逢緣,特為指示佛法之不思議境界理事。而任法道之職者,萬萬不可學也。而且彼吃了死的,會吐活的。某等吃了死的,連原樣的一片一塊也吐不出,好妄學,而且以教人乎。住持佛法之人,若不依佛制,即是魔類。況彼魔子是魔王眷屬,完全不是佛法乎。 今之此種,到處皆是,而無目之人,如蠅逐臭,樂不可支,亦只可隨他去了。何以故,彼之勢盛人眾,倘按實說,不有明禍,必有暗禍,勸人亦只可勸其可勸者耳。彼已喪心病狂,勸之必致反噬。汝若看過楞嚴經中想陰十魔(五陰魔境,唯想陰,最多後世魔子所行之事),則此魔子所現景象,豈有動心懷疑之事乎。 節選自《印光法師文鈔續編(上)》:復楊樹枝居士書(四)(民國二十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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