殺生和食肉,這兩個都是惡業,有的只造一種,如食肉者未必殺生,殺生者不喜食肉;有的兼而有之,如殺生的屠夫喜歡食肉。有些調皮的人,總是想把責任推給他人,做屠夫的把這殺生罪推給食肉的人,每當宰豬之時,他就念念有詞:‘豬呀豬呀你莫怪,你是人間一道菜,他不吃,我不宰,你向吃肉的人去討債。’可是食肉的人,卻把罪過推給屠夫,說什麼:‘他不賣,我不買,他不殺,我不食。’又說:‘他不是專為我而宰的。’等語,彼此互相推卸罪責。平心而論,都不能辭其咎,《楞伽經》說得好:‘為利殺眾生,因財網諸肉,二俱是惡業,死墮叫喚(地)獄,若無教想求,則無三淨肉,彼非無因有,是故不應食。’殺生的罪報,依《華嚴經》說,決定墮落地獄、畜生、餓鬼中,三途受罪完了,轉生為人,還得受二種惡報,一者短命,二者多命。(三塗是正報,人中是余報。)
錄自《素食的利益》頁一九
下一則:誤殺者亦須誤償
昔梁武帝有次和人對奕,在得子時脫口喊:‘殺!’,正好另一位僧人來訪,衛士以為要把這人殺掉,便拿下來殺了。此僧人亦是有道之士,臨死前歎曰:‘業障!以後若皇上問起,請你們答覆他:過去世時,我尚是一位小沙彌,有一次師公講經幫忙拿錫杖,把玩時不小心壓死了地上一只來聽經的蚯蚓,它就是武帝的前身。因為有這誤殺的因,所以必須償還這誤殺的果報。’後來梁武帝因很久不見此僧人,一問之下方知此事,不覺感歎因果之絲毫不爽。
錄自《五戒相經箋要集注》頁三三~三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