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文:誅(4)降戮(4)服
譯文:領兵打仗,誅殺願意投誠降伏的人,是大違天理的。
分析
戰爭是一把雙刃劍,無論是戰勝一方,還是戰敗的一方,都會受到損傷。但是,做為一個國家若想平定戰爭,阻止侵襲,控制國內的暴亂和叛亂,都必須有人帶兵打仗。有智慧的人為將,明知道兵為不祥之器,但為了挽救百姓,不得已才用戰爭,不得已才用殺戮,目的是犧牲少數人而救活億萬人的生命,保證國民安居樂業,不受戰爭之苦,不受動亂之苦。所以,古時候因為戰爭而殺死了許多的敵人,則會替他們感到悲哀,可憐他們戰死沙場,戰勝一方,還會為戰死者舉行喪禮。在建國前,我國的軍隊在戰爭中實行“繳槍不殺”“優待俘虜”的政策。現在國際講人道主義,美國在伊拉克戰爭中虐囚事件曝光後,受到國際輿論的遣責。所以,為將者,如果為了自己功名以屠殺的手段來殺害降服的士兵,縱兵或者用現代化武器殺害平民,此舉大逆天理,必百世受殃報。如日本侵華戰爭中,南京大屠殺的組織者,殺人如麻的士兵,都受到了歷史的嚴懲。
歷史的教訓證明,將軍必須有慈悲觀,這樣,在戰爭中才不妄用大規模殺傷性武器。臨戰時才會制定周密計劃,千方百計保護平民百姓不受死傷,而對那些願意投降順服的人,加以安撫和善待,不會妄殺一人。
事例一
漢朝的李廣,猿臂善射,匈奴很怕他,管他叫飛將軍。然而李廣到最後也不得封候。曾問王朔說:我自從與匈奴作戰,都是身先士卒,每次都取得勝利,然而不如我的戰將都已經封候,李廣卻不能。王朔問他做過什麼虧心事了嗎?他說曾殺死投降的胡兵八百多人。王朔說,禍沒有比殺已經投降的人更大了,你不能封候的原因就在這個地方啊。後來李廣出征打仗時迷失方向自殺。他的孫子李陵因為投降匈奴,被皇帝下令滅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