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文:殺人取財,傾(64)人取位(65)
譯文:有的人心腸狠毒,為了中飽私囊,故意設計殺害別人,以奪取他的錢財,為了謀取高位,故意陷害別人,以奪取他的官位。
分析
謀取別人錢財已經是惡事,殺人取財,更是十足的大惡。入室殺人搶劫者,是即殺人,又取財,是一種明顯的殺人取財的事例。現在社會上發生的事,並不都是如此進行的。經商者,為了打掉競爭對手,雇人將其殺死,自己一個人獨霸市份額,是殺人取財。司法人員受了一方的錢財,就重判另一方,致其死亡,是殺人取財。醫生昧著良心,貪圖暴利,用假藥給人治病,致其死亡,是殺人取財。惡霸強占別人資產,至其生活無路死亡,也是殺人取財。殺人取財的人,天報非常迅速。他取了別人的性命和財物,必定要歸還其財物和性命。不僅如此,還要再加上利息,那就是後世進入三惡道受無量之苦,還有等流果報等等。
還有一些人,雖然沒有殺人,卻是逼人於絕境,也是殺人取財的一種。如官員打擊報復下級,使其失去工作收入,生活流離失所。在所謂的競爭上崗中,讓不送財物的人下崗,使去工作,也是殺人取財。自己不使用的干部,也不許別人使用,利用官勢壓迫下級不到退休年齡退休,也是殺人取財。如此等等,有很多現象。
有智慧的人能正確對待錢財,絕不會因為自己的一念貪心去取不義之財。正所謂:君子愛財,取之有道。他們只拿自己該得的部分。有智慧的人對有錢人,會善巧方便地勸其樂善好施,多做公益事業和助人之事,並且會處處宣揚他們的事跡,以利於人們效仿,在無形中,保全受難百姓生命。
事例一
近代果報錄中記載:據葉伯皋先生說,在以前軍閥連年的內戰中,各地富室,避居青島的很多。有一天清晨,青島市的近鄰,有人把私生子棄於路旁,嬰孩的身上,系著鈔票七百元,上面寫著:“求仁人君子,善撫此孩,洋七百元,以為酬報。”某甲路過那地,看到嬰孩身上系的鈔票,非但不發救護的善心,反而萌起毒念,把嬰孩踏斃。取得鈔票回家。抵家後,以五元給他八歲的兒子,他兒子喜極而跳,失足墮樓,腦漿迸裂而死。某甲悔恨交加,將在路旁踏殺嬰孩的事告訴妻子,他妻子痛恨他的作惡,以致使自己兒子立時遭受跌斃的惡報,要與他拼命,哭鬧不休,給警察聽到,拘捕某甲,以殺人等罪,送法院訊辦。
事例二
據近代果報錄中記載:兩年前中部地區一位農友種了一大片甘榄菜,有一次施用強烈的家藥後,當天便接到這種蔬菜價格突然上昂的消息,他認為這是銷售賺錢的好機會,因此也不顧及這些農藥毒性正強,對消費者必將造成極大的毒害,第二天便計劃將這些蔬菜采收出售。他父親知道後,立即曉以利害,加以勸阻,並一再警告他千萬不能昧著良心賺這種錢。然而這位農友由於利令智昏全然不聽老父的忠告,竟將全部的蔬菜加以采收,以便載往附近的城市出售圖利。可是萬萬沒有想到,這個農友用鐵牛載送蔬菜下山的時候,忽然機件失靈,連人帶車一齊翻落數十丈深的山谷。這位貪圖暴利,不顧別人安然死活的菜家,也就當場傷重而死。這種意外事件發生後,許多人認為這是一件活生生的現世報。由於出售這咱含有強烈毒性的蔬菜或食物,根本上就是一種變相的“謀財害命”的行為,也是一種不道德的行為,因此所造成的罪孽也就特別的嚴重,這種違背道德與法律的行為,將來遲早會承受嚴重的果報,因此千萬不要利令智昏,貪圖一時而毒害大眾,否則將來一旦鬧出命案遭受上天可怕的報應,那時就要後悔莫及了。
再析
為了自己升官,不擇手段地陷害上司,使他壞官棄位,自己取而代之。以為自己的巧算他人不知,殊不知“機關算盡太聰明,反送了卿卿性命。”因果循環,天理昭彰。陷害他人的人,最終將被別人陷害,奪取別人官位的人,最後自己的官位也會被人奪走。因為人生活在世間,每一個人的福報決定於前世種的善因,一官一職都是因果業報,是命中固有的,即使陷害他人奪來的官位也是命中固有的。自己不去奪也會得到,反而因為算計別人,壞了心術。雖然得到官位,卻造下了惡業,損失了原有的福祿。
而善人則不同,他們知道命中有的不求自來,命中無的強求不得。為此,善人做官,正好是“公門之中好修行。”他會利用機會,做濟世利民之事,以培自己陰德。善人若想求官,必定會斷除惡業,廣做善行,靠積功累德來實現目標。善人若看淡名利,安命自守,也會身體力行,倡導善行,為民造福。
事例三
近年來有一個較富裕的村要換村長,有兩個人競爭這個位置,一個是原村長,一個是有智慧的大家認為可以帶領導村民致富的人。原村長在村裡苦心經營十多年,早已是一霸,他的團伙和家人可以左右村裡任何事情,但由於他腐化墮落,從不考慮百姓利益,早已失去民心。他看有人膽敢跟他競爭,就心生毒計,在外地買了凶手,在選舉前將那個人殺害,他自己再次當選村長。但紙是包不住火的,不久凶手被抓獲,案情大白,剛選上的村長成了殺人犯,被判死刑。
事例四
林某是1991年進機關的,憑著會鑽營和與某市領導是老鄉,到1998年時已經提為正科實職,2000看單位換了新領導,單位有一個事業單位的領導沒有任職,只是主持工作。林某這時就打起了提副縣的主意。經過半年的努力,他認為自己與一把手成為朋友了,就動員自己的好友,輪番到一把手那裡反映某主持工作的人的不足。說其確實是老實人,但不會干什麼,拿不起來一個單位的工作。於是林某又辦了幾次全市性大會,干得很利落圓滿,年末總結工作時,占盡了風光。而那個主持工作的人,因為本職工作被林某搶走,也確實沒有做出什麼實事。2001年,林某即正式到那個單位任職,提為副縣實職干部。以經過精心樹立形象,並和市領導交好,2005年終於又成功地策劃了一個升職機會,到X校任常務副校長,主持工作,正縣級。這時,他還不到四十歲,但在運作過程中,不知道哪個市領導說了一句:“這樣提拔是不是太快了?”結果沒有成功,到那裡只任了一個四把手。那裡換了幾任領導,林某並沒有進一步提拔的跡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