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文:暗侮(39)君親(40)
譯文:對於國家無首、單位(公司)領導、師長和父母親,應該要忠誠、孝順、尊敬,有的人卻在暗地裡瞞了上司、師長和父母親去做不忠不孝的事情。
分析:
失職最嚴重的行為,就是瞞了君親去做不忠不孝的事情。做為一個公民,不忠於自己的國家,出賣國家和民族的利益,是不恥於人類的行為。試看日軍侵華期間,那些為了個人私利,為了活命的叛徒,哪一個有好下場?同樣,現代出賣國家利益的特務,同樣受到了法律的制裁。做為公職人員,拿了國家工資,或者不履行自己的職責,不做為,或者貪圖個人利益,故意讓國有資產或者集體財產流失,或者為了小團體的利益,徇私舞弊,玩乎職守,或者假造政績,或者隱瞞失誤和事故,欺上瞞下。大千世界,行為種種,這都是暗中欺騙了上級和人民,也就是欺騙了國家和天地。也有人會說,如果上級要做貪贓枉法的事,我們也不可以欺瞞他嗎?這裡有一個前提,就是我們瞞了君親去做不忠不孝的事,這裡做不忠不孝的事是一個框子,做為人如果要修善的話,就不要做不忠不孝的事。
對恩德如山的父母不奉養,或者奉事供養不誠懇,甚至虐待父母,致父母於死地,或者掩飾自己對父母違逆的過失,或者表面上裝做對父母孝順恭敬,暗中輕視父母,不管父母死活,這種存心是天地不容的。
做為一個善人,他的一言一行是非常尊重上級領導和孝敬父母的,外事待人十分誠懇,就是心中的起心動念,在別人看來是無法觀看和顯露出來的,所以,就會有人臉上一盆火,腳下使絆子。善人則不是這樣,他在別人不知道的時候,心裡頭的意念一念無欺,行事為人一事無欺,做了好事善事並不想讓人知道,更不會故意擺功,一定要領導和父母知道,只想自己該想的事,自己該做的事。
事例
夏季是一個女干部,她家有一老母親,夏季有一個姐姐,家中只有她們姐妹倆個。結婚時為了養育老母親,她要求丈夫男到女家,她家出資辦了喜事。十多年如一日她一直對老母親盡孝,在家中,盡量讓母親吃最好的飯菜,穿最好的衣服,並經常領著在家呆著的母親出去旅游。平時下班回家,總要給母親說點奇聞趣事,讓母親心情愉快。她的丈夫也對岳母十分體貼入微,每次公出回來都給岳母帶禮物,2008年夏季的老母病了,夏季帶著母親求醫看病,母親行走困難,丈夫工作忙,照顧不過來,她就請假扶著母親一點一點走,下樓就打車,不再讓母親難受。母親沒有醫保,夏季再難,也留出給母親看病的錢,後來懷疑是癌症,夏季就拿出積蓄帶著母親到大城市去檢查,直到確診不是惡性病,她才放下心來,帶母親本地治療。在她的精心照料下,母親一天天好起來了,夏季卻一天天在瘦下去,知道的人都誇夏季孝順,是現代難得一見的孝女。夏季原來在一個按勞取酬的單位工作,後來經過努力調到機關做公務員,兒子也學習優異考上了理想大學。人們說是她孝順母親的善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