俗雲:“眼不見,嘴不饞;耳不聽,心不煩。”凡事都知道,自有知道的樂趣;有時候不知道,也有不知道的快樂。
人家背後批評我,我不知道,也就隨他去了;有一些憂煩的事,我已記不得,那就管他去吧!假如有人想算計我,有人討了我的便宜,因為我不知道,心裡就不會有罣礙。親朋好友,有一些不順利的事,我不知道,就不會為他憂煩;家人骨肉,發生了一些不幸的事,我不知道,也不會為他著急。
不知道,自有不知道的無限妙趣。你背著我偷吃東西,我不知道,我就不會想吃;你瞞著我擁有很多東西,因為我不知道,我就不會嫉妒你而放不下。
明天有一些不好的事,我今天不知道,我今天就能過得很快樂;明年我有一些災厄危難,因為我不知道,我今年就會活得很安然。
人都希望要知道很多;其實知道得越多,煩惱也越多。知識不但是煩惱的根源,知識有時也會生病;知識生病了,就成為“癡”。社會上所謂“智能型的犯罪”,這不就是因為知道得太多,知識太豐富了,結果聰明反被聰明誤嗎?
甚至今日科技發達,也為人類帶來了更多、更大的痛苦。例如發明了槍炮子彈、原子核能等武器,結果其殺傷力愈大,人類的苦難也就愈多。乃至汔車、飛機的發明,造成今日交通事故不斷,空難頻傳。尤其現代最新科技DNA的基因比對,使得一些原本幸福美滿的家庭,因為發現相愛的夫妻原來是兄妹,原本疼愛的兒女竟是妻子外遇的結果,如此“知道”,教人情何以堪!
人都有“知”的權利,所謂“先睹為快”;凡事是我第一個知道的,就會感到洋洋自得。然而,對於血淋淋的凶殺案,你看了獨家報導,聽了第一手資料采訪,目睹電視上播出的最早畫面,難道這些都會讓你感到快意嗎?
社會上有許多專家學者,他們知道天下國家大事,甚至知道古往今來,你問他們,他們真的很快樂嗎?
所以,當知道的時候應該知道,因為太過無知,就會給人批評為愚蠢;不應該知道的,也不必要知道,所謂“大智若愚”,如此才不會失去原有的自在。
世間上的事,都是從分別而認識、而知道;既然是分別意識中的知見,就會計較,就會患得患失。
所以,僧肇大師喊出《般若無知論》,以般若智能的最高極限是乃“無明而知”;也就是要從大圓鏡智不分別而能全部現前,這才是圓滿的真知,否則所謂“難得胡塗”,面對世事紛纭,不知道也自有不知道的快樂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