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殺一個生命,你就必須要償還一條命,你殺他一刀,將來還是要還他一刀,你怎麼殺的,將來就怎麼還。故意殺,將來因緣聚會,果報現前碰到了,也會被冤家債主故意把你殺死,因為以前你故意殺死他,現在被他碰到了,現在他要報仇,他也故意殺死你。所以『故殺者,固當故償』,故意殺生的人,固然應當故償,人家也會故意殺死你。『誤殺者,亦須誤償』,誤殺就是不是有心去殺他的,但是還是有果報。你誤殺別人,比如說有人去殺人,殺錯人,誤殺的,不是要殺他,看錯殺死人。這在現在社會新聞,也時有所聞,誤殺。誤殺不是沒有果報,將來因緣聚會,還是會被對方誤殺。所以因果明了之後,在《了凡四訓》講,一飲一啄,莫非前定,所謂一刀還一刀,一命還一命,誰都占不了便宜;吃它半斤,還它八兩,這是事實真相。佛大慈大悲給我們說出這個事實真相,教我們去避免。殺來殺去,吃來吃去,互相報償,冤冤相報,沒完沒了,苦不堪言。這是佛大慈大悲,給我們講出因果的事實,讓我們明白了,從此之後戒除殺生,不要再跟眾生結冤仇,這樣才能得到解脫。下面講,『縱令不受戒者,亦必有罪』。縱然你沒有受戒,你去殺生還是有罪,這個罪就是性罪。但是沒有受戒,他沒有破戒罪這一層,受了戒的人加一個破戒罪。所以不受戒,你犯了這四重,還是有罪。
選自 五戒相經箋要 悟道法師主講 (第十四集) 2009/7/8 中國山東省海島金山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