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年輕的時候,雖然不念佛,但是愛去廟裡上香拜佛。那時候,腦子裡經常想一個問題,什麼叫“貪”呀?
有一年的六月十九,我去當地的善緣寺拜佛,很多人都去拜觀音。這座寺廟剛建設時,我就來過許多次,已經非常熟悉了。哪裡的觀音據說很靈驗,是施工中,從地下挖出的。觀音閣的山很高,爬了40分鐘才上去。這時見一個50多歲和尚,在護持觀音閣。我向師父頂禮,然後攀談起來。
我問:請教師父,什麼叫貪呀?
和尚:你是新學佛的吧!
我答:嗯,我啥也不懂。
和尚:你吃飯的時候,左手拿個饅頭就能吃飽,你右手再拿個饅頭,就是“貪”!
聽完開示,我豁然開朗,原來“貪”就是這個,如此簡單的比喻。20多年了,這句話我永遠記著,它時時指導我的工作和學習。
以前單位效益好,經常分東西,我從來不去搶好的,輪到我的時候,隨便拿一份就走了。
車間的工具,有時沒保管好,很多人順手就拿回家了,我從未做過這種事情。當時的想法就是,拿這些有什麼用啊!
車間食堂是免費的,別人都揀自己喜歡吃的要,我是給啥吃啥。
分獎金的時候,有人嫌分的少,不公平,爭得臉紅脖子粗,我也不吭氣,我那時家裡條件不錯,也不在乎這些......
有人背後說我傻,傻就傻吧,這樣活著我心裡沒虧欠,多好啊!這都是我年輕時候的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