出家僧眾是佛教的三寶之一,屬於僧寶,而尊稱出家僧眾是在家佛教徒應該知道的基本禮節。然而,我們往往會發現一些在家佛教徒還是不懂得如何正確稱呼出家人。有些人有樣學樣,即使錯了也不自知。
師 父 “師父”,是對出家人最妥當的一種稱呼。不論男女長幼、只要是佛教出家人,乃至剛剛落發剃度的沙彌、沙彌尼,現清淨僧相,作為三寶弟子的在家佛教徒都可以尊稱他們為“師父”。我們稱呼出家人為“師父”,意思是如師又如父,授我佛法如師,生我慧命如父,是對出家人的一般尊稱。需要注意的是,“師父”不可寫作“師傅”。 法 師 “法師”,又譯說法師。凡能演講佛經的出家僧眾,稱法師。現在一般泛稱出家僧眾為法師,是對出家人的一種尊稱。實際上,法師本是一種學位的稱號,要通達佛法能為人講說的人才能稱法師,不是任何人都可以稱的。 和 尚 “和尚”,原來出自梵文,意思是“師”。和尚本是一個尊稱,要有一定資格堪為人師的才能夠稱和尚,一般來說他們精通佛法、修為較高、道德高尚、地位較高,不是任何人都能稱的。這個稱呼並不限於男子,出家女眾有資格的也可以稱和尚。但是後來習俗上這個字被用為對一般出家人的稱呼,而且一般當作是男眾專用的名詞,這是和原來的字義不合的。為顯示區別,現在一般將十方寺院裡的方丈,稱為大和尚。
在佛教界,比丘分為經師、論師、律師、法師和禅師五種。我們把長於誦經的比丘稱為經師,把長於持律的比丘稱為律師,把長於論義的比丘,稱為論師,把長於說法的比丘,稱作法師,而把長於修禅的師父,稱為禅師。在中國佛教發展史上,經師與論師,沒能成為顯著的類別,也慢慢不為世人所熟知了,但律師、法師與禅師,倒是廣為人知。只是在普通的信眾眼中,律師已經成了專門向他人提供法律咨詢的人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