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達真堪布:《量理寶藏論》講解(十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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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為修持成佛要發殊勝菩提心!

  為度化一切父母眾生要發誓修持成佛!

  為早日圓成佛道要精進認真聞思修行!

  此處所講至尊文殊菩薩之化身薩迦班智達所著,有十一品內容的這部《量理寶藏論》。

  全論分三:一、入論分支;二、真實論義;三、造論究竟之事宜。

  甲二(真實論義)分二:一、從總反體抉擇所知;二、決定能知量之自性。

  乙一、從總反體抉擇所知。分三:丙一、所知境;丙二、能知識;丙三、彼識知境之方式。

  丙三、彼識知境之方式。分四:丁一、總及別之證知方式;丁二、顯現及遣余之證知方式;丁三、所诠與能诠之證知方式;丁四、相屬及相違之證知方式。

  丁二、顯現與遣余之證知方式。分二:戊一、總說緣起之方式;戊二、決定各自之自性。

  戊二、決定各自之自性。分二:己一、顯現;己二、遣余。

  己二、遣余。分三:庚一、真實遣余;庚二、決定自性;庚三、遣除诤論。

  庚三(遣除诤論)分五:一、遣除若無共相則立名不可能之诤;二、遣除若是遣余則成相互依存之诤;三、遣除無有所斷不能運用遣余之诤;四、遣除若觀察遣余成立有實與否則非理之诤;五、遣除若遣余無共相則不可能同體之诤。

  辛四(遣除若觀察遣余成立有實與否則非理之诤)分二:一、宣說對方觀點;二、回答。

  壬一、宣說對方觀點:

  謂若汝之彼反體,乃有實法同共相,

  無實則無必要力,是故反體無所需。

  對方又說道:假設你們所承認的遣余或反體是有實法,就會招致與承許共相為有實法相同的過失;倘若遣余或是反體是無實法,那就相當於什麼都不存在,根本沒有任何安立及從中達到目的的必要及能力,那麼所謂反體的這一安立也無有必要。

  遣余也是一種反體,比如有實遣余——排除無實法,建立有實法。有實法上有非無實法的反體,這也就是遣余。排除本身就是一種遮破。

  很多外道覺得總相在外境上是存在的,而且有些外道還承許總相和別法(外境自相)是一體。法稱論師認為,他們這樣承許有很多過失。若是外境自相上有這樣一個總相,可以用“能見不可得因”來遮破:應該能看見、能了知,但是未看見,未了知,說明不存在。若是這個實有的總相跟自相、別法一體,總相可以遍布同類的一切法,那麼沉香樹和檀香樹也要成為同體了。

  所以對方質疑我們說:如果將遣余或反體承許為有實法,法稱論師所遮破的外道的過失,也會落到你們的頭上,成為了法稱論師發太過的對境;若是無實有的話,相當於什麼也不存在,這樣安立也沒有什麼必要和意義。所以,你們將反體、遣余承許為有實法或者無實法,都是不合理的。這是對方的觀點。

  壬二(回答)分二:一、破其他答辯;二、自宗

  癸一、破其他答辯:

  於此藏地多師許,有實反體為有實。

  若爾則於總所說,此種過失難消除,

  遮遣非樹彼有實,若是沉香余非樹,

  余若是樹沉香非,彼之自性非他故。

  藏地的很多因明論師(主要指雪域因明前派一些論師)主張:無實法的反體是無實法,有實法的反體是有實法。其實,在我們心識面前,有分別識可以這樣假立;但是實際上,反體除了法本體外沒有別的。所以他們認為有實法的反體就是有實法,無實法的反體是無實法。

  無實法的反體是無實法,我們對此沒有進行分析,因為這是正確的。此處主要對有實法的反體是有實法進行分析,因為這個說法是有過失的。

  那些外道認為,總相在外境上存在,跟自相是一體的。法稱論師認為這樣承許有很大過失。若是你們承許有實法的反體是有實法,法稱論師發的太過也會落到你們的頭上。

  下面詳細說明理由。如果有實法反體是有實法,那麼通過遣余而建立樹的時候,遮遣非樹的這個反體也應該是有實法。那麼請問,這個“有實法”跟沉香樹是一體的還是多體的?若與沉香是一體的,那麼檀香樹等其余樹就不是樹了,因為一切法的自相都是不會隨他法的。若與沉香樹是多體的,這個反體不是沉香樹,檀香樹等其余樹倒是樹,而沉香樹卻變成了非樹,因為沉香樹的自性或本體與檀香樹等其他樹的本體不是一個。

  遮遣非樹的反體是樹,反體是實有的,這樣,實有的“樹的反體”只有一個自性,那麼沉香樹和檀香樹就成為一體了。但是僅有的一個自性不可能覆蓋所有的別法和自相。

  他們是怎樣承許的?比如說有一百個人,住在一個大帳篷裡,帳篷覆蓋了一百個人。這個帳篷好比他們所承許的總相。帳篷我們能見到,不可能跟這些人融為一體。若是有這樣的總相,我們就要能見到,但是沒見到,說明不存在。那麼,這個總相應該在別法上單獨存在。

  總相若要與自相融為一體,要麼跟沉香樹融為一體,要麼跟檀香樹融為一體,沒有其他可能。這樣,總相不是非樹的反體,那就不是樹了。是檀香樹,那沉香樹就不是樹了;是沉香樹,那檀香樹就不是樹了。總相若跟這些反體別法、自相法融為一體,成為一個自性,這樣,沉香也變成了檀香,檀香也變成了沉香,過患就更大了。所以這些都是不合理的說法。

  把自相和共相視為一體,把心裡的概念和外境上的本體誤為一體,是分別心執著、緣取的方式,這樣我們進行破立的時候能起到作用。可能很多人都沒有明白,覺得這些總相若是在外境自相上不存在,就不能起到破立的作用。其實不是這樣的。他們那樣承許,更不能進行遮破,也無法成立名言。

  暫停偈:

  受持法稱意趣者,反而破斥大師理,

  如棲林間之猴群,糞便灑於綠樹中。

  這也是著作的方式。薩迦班智達特別精通佛理以及世間的知識,經常做一些暫停偈,以這種方式表達觀點。

  承許共相與反體為有實法的人。這裡主要指內道中因明前派的一些論師,對於法稱論師予以全盤否定這一點,似乎一直懷恨在心。法稱論師說得很明白:共相、反體並不是實有的,在外境上不存在。但他們還是不承許,堅持認為無實法的反體是無實法,有實法的反體是有實法。還講義共相必須存在,如果不存在有很多過失。他們受過外道的影響,所以有這樣不正確的見解。

  他們也很尊崇法稱論師,也在抉擇法稱論師的意趣。但是,他們的觀點反而玷污或遮障或破斥了大師的無垢正理,與其相違。好像棲身於森林間的猴群居然將自己的糞便灑在自居之處——干干淨淨、郁郁蔥蔥的樹林之上。

  其實這個比喻特別好。有些人就是這樣,自己屬於這個僧團,還要去破壞這個僧團;自己生存在這個清淨圓滿的道場裡,還要去破壞這個清淨圓滿的道場。

  癸二、自宗答辯:

  反體不成有實法,若析心識緣取式,

  一切有實皆具足,是故遣余無此咎。

  由此縱說一詞語,亦具破立二功效。

  他們的觀點是不合理的。反體不是有實法,即使有實法的反體也不是有實法。

  原因是:非樹的反體如果在外境上成立,則沉香樹與柏樹二者就成為了一體。倘若無情法的反體在外境上成立,那馬與牛二者也成了一體。然而,如果分析心識的緣取方式,則通過與遮遣非其本身相同的方式而在心裡浮現出一個總概念,也就是應該將自相與共相誤為一體來取境。由於在所有同類的有實法上都具有這一點的緣故,對遣余來說,絕不會有無必要、無能力兩種過失。可見,即使只是說出“樹”這個詞語,就已經具備了否定非樹及肯定樹的兩種功效,而不必親自做事。

  分別識有這樣的功能,它就是這樣的自性,這是最關鍵的。

  《量理寶藏論自釋》中講,它有破立兩個功能,但是沒有兩個作用,即沒有親自去做兩件這樣的事情。作用和功能有時候是在一起講的,比如某法有作用、有功能。但是這裡講的是只有功能,沒有作用,意為沒有作者做這兩種事情,但有兩個功能:一個是否定非樹,這是遮破;一個肯定是樹,這是建立。

  所有的語言和意識(主要是分別識)都有遮破和建立的功能。我們說或想樹的時候,它就否定了非樹,肯定了樹。如果無此功能,未起作用,我們就無法溝通,名言就不會存在。但是它有沒有這樣去做遮破和建立的事情?沒有特地做。這就是它的自性,它就有這樣的功能。

  二法不容是一體,反體本性不成立,

  是故依憑說反體,成立自體之有實。

  如果對方提問:那麼,這兩種能力難道不是已經直接充當自體及反體兩種詞語的作者了嗎?它們做了兩件事,就成了兩個作者,兩個實有法了。

  答:絕不會充當作者,因為樹與非樹的二法不可能是一個本體。所謂反體法的本體在外境上不成立,因此只要一說反體,就要將假立心法(總相)與目睹境法(自相)二者誤為一體。由此足可證明,遮遣混合之詞語(即自體)的有實法在外境自相上成立。《釋量論》中雲:“非二語作者,彼此非有故,無實見有實,乃由心染污 。”這是分別心的功能。

  它不能充當作者,因為它沒有親自去做這兩件事,但是有這個功能。最後能得到外境自相,所以也有必要。由此可知,你們所講的過患是不存在的。

  辛五、遣除若遣余無共相則不可能同體之诤:

  謂諸異體若無總,蓮花以及藍色等,

  諸法不匯一體中,由此應成同體無。

  勝論外道等發表看法說:若總相不存在,是有過患的。如果一切異體的別法上並不存在跟它合而為一、緊密相聯的一個共同總法,別法上沒有一個總相,那麼青蓮花與青蓮花的顏色——藍色等一切異體法就不會匯集成一個事物。

  他們認為青蓮花有“蓮花”和“藍色”等反體,並且是實有的。如果這些反體是一體的,那麼就有總相了;依靠這個總相,把它們結合在一起,就可以匯集成一個事物。如果總相不存在,那麼既是青蓮花又是藍色的同體就成了子虛烏有,不成立了。

  青蓮藍色非異體,遣余分之又攝集,

  分別識前乃同體 ,非取自相根行境。

  駁:青蓮花與其顏色二者在外境上並不是異體(多體),但依靠分開辨別的遣余,可以將它們分成非藍色與非青蓮花兩種不同的反體。這是分別識的功能,他體可以視為一體,一體可以分成眾多他體。隨後,依靠匯集成一的遣余,再將它們合為既是蓮花又是藍色的一體。

  在分別識前現似同體,但不是同體。而在根識前並非如此,因為在外境上根本不存在互為他體的二者。由於對既是青蓮花又是藍色的事物,直接或現量緣取的對境唯獨是自相。為此,如果存在除此二者以外的一個同體,那必須在自相上存在。然而,因為它不是領受自相之根的行境,由此可證明同體在外境上並非另行成立。

  暫停偈:

  親睹建立及遣余,淨目明慧兼備者,

  徹見因明之所知,實相真理如佛陀。

  如果這般分析所知,則顯現境建立外境自相即是人們真實取捨的對境。薩迦班智達講過,最終只有一個真實取捨的對境就是自相。

  在因明緣取方式的所有秘訣中,堪為唯一命脈的就是遣余。但是眾生都沒有弄明白遣余,所以闡述了很多不同的觀點。

  作為親見建立與遣余之緣取方式的清淨明目與敏銳妙慧兼而有之的因明智者,如果已徹見所知的無誤真相真理、遠離懷疑的陰暗而如實宣說取捨,可謂與遍知佛陀相似,終將證得無所愚昧、無所畏懼的卓越聖果。這才是真正精通因明的人。

  若是不明白遣余,想要精通因明非常難。我們要建立名言,也是非常困難的,所以精通遣余很重要。

  量理寶藏論中,第四觀建立與遣余品釋終。

  此福已得一切智,摧伏一切過患敵。

  生老病死猶湧濤,願度苦海諸有情。

  以佛所獲三身之加持,法性不變真谛之加持,

  僧眾不退意樂之加持,如是回向發願悉成就。

  達雅塔,班贊哲雅阿瓦波達呢耶所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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即以此功德,莊嚴佛淨土。上報四重恩,下救三道苦。惟願見聞者,悉發菩提心。在世富貴全,往生極樂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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