源自《做才是得到》第四章 “懂因果的人有福”7
《諸法集要經》說:“見別人造了非法的罪業,對此產生惡劣的隨喜心,由於愚昧無知的緣故,自己所受的果報遠遠超過他。
別人在做惡事時,千萬不能去隨喜。
以前美國發生“9.11”事件時,我聽說中國個別年輕人歡呼雀躍,覺得實在是大快人心。這樣的話,隨喜贊歎本.拉登殺了近三千人的罪業,自己的過失不比他少,甚至比他還嚴重。
《諸法集要經》說:“若見造非法,生劣心隨喜,由彼無智故,受苦復過是。”見別人造了非法的罪業,對此產生惡劣的隨喜心,由於愚昧無知的緣故,自己所受的果報遠遠超過他。
《法句譬喻經》有一則公案,就說明了這個道理:從前,佛陀在捨衛城時,有個信奉外道的長者,財富多得難以計數。他兒子在20歲時娶妻,婚後夫妻二人相敬如賓,恩愛非常。
一天,妻子想去後花園賞景,他們便相偕前往。見一棵大樹上的花很美,妻子非常喜歡,流連忘返。為討愛妻歡心,丈夫就爬到樹上,結果不小心從樹上掉下來,當場重傷而亡。這時,離他們新婚還未滿七日。聽到這一噩耗,全家人痛不欲生。到了出殡的日子,長者見自己白發人送黑發者,內心尤為悲苦。這時,佛陀知道他們得度的因緣已成熟,就出現在他們面前。長者全家見佛陀親臨,感動不已,立即恭敬頂禮佛陀,對佛陀訴說心中的衰痛。佛陀講述了萬法無常,輪回皆苦的道理,然後勸他們不要特別傷心。
長者聽聞妙法,憂傷放下大半。他問佛陀:“我兒子過去造了什麼惡業,以至於年紀輕輕就喪命了?”
佛陀告訴他:“過去,有一個少年手持弓箭,和三個朋友到樹林游玩。少年看見樹上停著麻雀,便想將它射下。在旁的三個朋友不但不勸阻,反而一直鼓勵:‘如果你能一箭射中,那實在是了不起!’少年聽後,舉弓射去,麻雀當下中箭墮地而亡,一旁的三人興奮得拍手大笑。但此後,四人經歷了無數劫的生死流轉,共同為他們殺鳥罪業而受報。其中,那三個見殺隨喜的人,一位因過去修福,現在天上享福;一位投生至海中,成為龍王;另一位就是你。
這名射箭的少年,先投生至天上,是(那個)天人的兒子;命終後胎到人道,成為你的兒子;如今從樹上摔死,立即化生為龍王的兒子,但剛出生就被大鵬吃掉了。所以,此時此刻,天上、人間、海中有三位父親都在為兒子的死而痛苦不已。
用箭射殺麻雀的少年——你現在的兒子,因為造下殺業,所以他世世短命。而在一旁隨喜他殺業的三人,則同嘗失去兒子的苦果。可見,因果絲毫不爽,不可不慎!”見別人作惡,對他隨喜的話,作惡者需用生命來償還,隨喜者將來也難逃苦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