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句「南無阿彌陀佛」之名號具足光明之義,釋尊於《阿彌陀經》解釋彌陀之名號而言:
彼佛光明無量,照十方國,無所障礙,故名阿彌陀。
此彌陀光明有何種功能?此光明能自然照護攝取(救度)念佛之人。釋尊於《觀經》之「真身觀」解釋彌陀之光明而言:
光明遍照十方世界 念佛眾生攝取不捨
善導大師於《往生禮贊》綜合以上二文而闡釋說:
彼佛光明無量,照十方國,無所障礙;
唯觀念佛眾生攝取不捨,故名阿彌陀。
又於《觀念法門》雲:
但有專念阿彌陀佛眾生,彼佛心光,常照是人,攝護不捨;
總不論照攝余雜業行者。
而其《觀經疏》解釋「遍照」之文斷言:
佛光普照,唯攝念佛者。
既然佛光普照,何以唯攝念佛,不攝余雜業行者?善導大師以「三緣」解釋之,其中第一「親緣」雲:
眾生起行:
口常稱佛,佛即聞之;
身常禮佛,佛即見之;
心常念佛,佛即知之;
眾生憶念佛者,佛亦憶念眾生。
彼此三業不相捨離,故名親緣。
故知:一向專稱彌陀佛名之人,自然與彌陀心心相印,機法一體不離,此之謂「親」。而往生極樂,現在已定,不等將來臨終。此理,不論知不知、信不信,乃是自然法爾之事。
又,何以彌陀光明普照,唯攝念佛,不攝其它雜業行者?乃因余行非本願行,故不照攝之;念佛是本願行,故照攝之。亦即念佛是彌陀本願之所要求與命令,是彌陀救度之招喚與約束,故曰「乃至十念」。更因彌陀名號之本身即是彌陀之光明,故曰「光明名號」;亦是彌陀之生命,故曰「名即是體」。因此,善導大師於《往生禮贊》以偈贊雲:
彌陀身色如金山 相好光明照十方
唯有念佛蒙光攝 當知本願最為強
又於《般舟贊》雲:
相好彌多八萬四 一一光明照十方
不為余緣光普照 唯覓念佛往生人
若論光明,一切諸佛皆有,然而以彌陀光明為最尊第一,非諸佛光明可及。之所以最尊第一,釋尊以十二光佛之德說明之,而於此之前,便預先概要的歎譽而言:
威神光明 最尊第一
諸佛光明 所不能及
又,釋尊為了顯明彌陀威神功德之獨一無二、至高無上,而於《大阿彌陀經》極口崇仰贊歎曰:
諸佛中之王也
光明中之極尊也
阿彌陀佛是「諸佛之王」、「光中之極」、「光中之尊」,不只釋尊極口贊仰,十方諸佛也異口同聲以「不可思議」贊歎之,《無量壽經》言:
十方恆沙 諸佛如來 皆共贊歎
無量壽佛 威神功德 不可思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