達真堪布宣講於2016年6月10日
為修持成佛要發殊勝菩提心!
為度化一切父母眾生要發誓修持成佛!
為早日圓成佛道要精進認真聞思修行!
今天接著講《量理寶藏論》,此論是文殊菩薩之化身薩迦班智達所著,有十一品內容。
全論分三:一、入論分支;二、真實論義;三、造論究竟之事宜。
甲二(真實論義)分二:一、從總反體抉擇所知;二、決定能知量之自性。
乙一(從總反體抉擇所知)分三:一、所知境;二、能知識;三、彼識知境之方式。
丙一(所知境)分二:一、法相;二、分類
丁二:(分類)分三;一、破他宗;二、立自宗;三、遣诤
戊二:立自宗
雪域派的一些論師們認為義共相和本無見有,這兩個都在外境上是事實存在的。在前面對這個觀點也進行了遮破。但是這些前派論師不可能那麼愚鈍,他們不可能這樣承許。那為什麼薩迦班智達和遍知果仁巴等進行了這樣的遮破呢?因為他們的承許出了問題。我覺得他們不可能直接那麼承認,但是為什麼呢?主要是他們認為所取境和顯現境是一體的,這是他們自己的一個承許。
若所取境和顯現境是一體的。那麼義共相和無現這兩個都是有顯現境的,都可以浮現在我們的心裡,這個是我們通過自證就能證明的,心裡是有這樣的顯現的,心裡可以浮現這樣的形象。這樣都是顯現境。(雪域派認為)顯現境和所取境是一體的,這樣有(顯現境)就有所取境。對於所取境,薩迦班智達和遍知果仁巴二位論師的意趣是這樣的:所取境是外在的也是實有的。前面講過,色、聲、香、味、觸一共有五個,這些才是所取境,都是外境,也是實有。
這樣的話有顯現境就有所取境了,所取境就是在外境上要實實在在存在的。他們這樣一承許,問題就出來了,有這個過患。我的意思是,他們不是直接承許這種觀點,而是是間接承許這種觀點。但這是我覺得的,因為我也沒有看到過他們真正這樣承許。
義共相和本無見有二者不可能在外境上實實在在存在,他們不可能直接承許。但是他們間接承許了,意思是說顯現境和所取境是一體的,如果都有顯現境,就間接承許了有所取境,有所取境就有外在的了,在外境上就要實實在在存在了。這是他們間接承許的,然後才進行遮破的。如果說他們“你有這個過患,你有那個過患”,他們不一定承許。(他們會說)“我們也沒有說在外境上是實實在在存在”。這是我自己的觀點,但是大家可以分析。
正量部也不可能直接這樣承許,說共相和無現這兩個在外境上實實在在存在。但是他們為什麼也成為這個(被反駁的)對境了呢?為什麼他們也有這些過患呢?因為他們也間接承許了。為什麼這樣說呢?他們說一切法有五種基本所知,一切法都包括在這裡面,這些都是實有的。有為、無為、有形、無形都是實有的,他們這樣承許。剛才那些肯定不是心識,如果不是心識,那這個實有肯定就是在外境上實有。都是實有,那麼他們就間接承許了義共相和本無見有這兩個也是實有的,實有的就不是心識,就是在外境上實實在在存在。他們間接承許了這樣的觀點。
然後進行遮破。如果在外境上實實在在存在,那這兩個能見的識就不應該是錯亂的,因為是在外境上實實在在存在的。比如,取柱子的眼識和取寶瓶的眼識都不是錯亂的,因為在外境上實實在在存在,都有所取境。所以在可見方位的其他人若是觀看都能親眼看見,為什麼呢?因為都是在外境上實實在在存在。就好像柱子和寶瓶一樣,張三看見了,旁邊的李四也能親眼看見。可是張三看見了,李四為什麼看不見?李四在張三旁邊的可見位上,他的眼根也沒有問題啊,他也在看,為什麼取不到這樣的境?為什麼親眼看不見呢?這樣才存在這些過患。
戊二、立自宗:
今天是立自宗,建立自己的觀點。薩迦班智達和遍知果仁巴的觀點都是一樣的。就是最究竟的所量是什麼?
所量唯獨一自相。
唯是獨一無二的自相。什麼意思呢?自相境才是最究竟的所量。意思是如果是真正的境,它只有自相,自相才是真正的境,它是所量。在前面講過,不同角度可以分很多不同的境。從成境的角度來分,有顯現境、所取境、耽著境和照了境;從外境、對境本身的角度來分,有勝義谛境和世俗谛境;從能取識取境的方式,一個是間接取境一個是直接取境;從取境方式的角度來講,有現量境和比量境。有很多這樣的分類,但是最究竟的所量,最究竟的對境是自相境。
自相境如果對他直接加以衡量,能取識直接加以衡量就變成所取境了,隱蔽衡量就是間接衡量、間接取境,這時就變成耽著境。假設人們以這兩種方式取境,都不會受欺惑,都能得到如是的境相,這是照了境。最終所取的境,衡量的對境就是自相。
無分別識是直接取境。比如說我們眼識,直接取境——看見對面有柱子,前面有寶瓶,這就是直接取境。自己心裡知道有,有這樣的對境,有這樣的法存在。對他人說,去拿過來,(他就能拿過來)無有欺惑。如毛發、二月,二月對境是兩個月亮,外境是沒有的,不是正量是錯亂。而取寶瓶、取柱子的識是正量,它是直接取境的,沒有通過共相,這是直接取境,這時就成為了所取境。能取識所取的境叫所取境。名言上就這樣稱呼。
隱蔽、間接是什麼意思?總相或者共相,不是直接(取境),能取的識不是無分別識,是有分別識,主要是意識。心裡浮現寶瓶、柱子的概念,然後去耽著。在心裡浮現的形象,與外面的外境事實存在的法,把這兩個誤成了一個,就是耽著,有分別心就有這個功能。而無分別識沒有這個功能,它是有什麼就見什麼。這是好事,因為這樣才能找到外境上的寶瓶,否則就找不到了。這個時候取境的識是什麼?是有分別識,不是無分別識,不是眼識。所以,通過總相取的境,這就是間接取境。這個時候他就成為了耽著境。
這是誰成為耽著境了?是自相,外境上的自相成為了耽著境。耽著境是什麼?有分別識它就耽著,把總相誤解為自相了,這個時候就有這樣的耽著,叫耽著境。但實際最終還是自相境。無論是直接還是間接取境,無有欺惑,能實實在在得到外在的自相,這是照了境。一個自相,在不同程度上會變成不同的境,如所取境、耽著境、照了境。心裡顯現、浮現就成為了顯現境。所以,有些外境上不存在的東西,也可以在心裡顯現,這都是沒有自相的,沒有實實在在外境的。
無論是直接還是間接,最終衡量的是自相,最終所取的境就是自相,唯一自相是所量,也可以說是對境。這是立宗。什麼是自宗?最究竟的或真實的對境就是自相。這就是自宗的觀點。成立了這個觀點,就是立宗。
戊三(遣诤)分二:一、遣除於錯亂識無境之诤;二、遣除於所取境自相之诤。
己一(遣除於錯亂識無境之诤)分四:一、遣除與二所量之說相違;二、遣除義共相與本無見有對境相同之诤;三、遣除與領受相違;四、遣除遮破以量不可知之過。
庚一、遣除與二所量之說相違:
若謂相違許二境。取境式言自共相。
辯方發太過:這個有過患,你們的觀點不成立。因為如果共相不是對境,只有自相才是究竟的對境,其他都不是對境,顯然與陳那論師所說“所量二故量為二”,即所量境有二的觀點相違。所量有兩種,所以正量也有兩種。現在所量沒有兩種,究竟的所量只有一個自相,共相就不是所量了。陳那論師有明確說明,正量有兩種,因為所量有兩種。你的觀點和陳那論師的觀點是相違的,你也不敢吧?這樣你的觀點就不成立了。
答辯:這個並不相違,你沒有明白陳那論師的密意,陳那論師指的並不是究竟的、真正的所量境有兩個,最究竟的所量只有一個,所量原本只有一個自相,但從有直接(明)、間接(暗)兩種取境方式的角度而說正量的對境有自相與共相兩種。他是從取境方式的角度來說的,取境的方式有兩種,所量也有兩種,也可以說對境也有兩種。但是究竟的所量還是一個自相。前面也講過,唯獨自相境間接取境,比如無分別心直接取境,有分別心間接取境,取境的方式有兩種,站的角度不同。我們是從所量本身的角度講的,究竟的所量只有一個。陳那論師從取境的方式講有自相和共相兩種。共相最後所取的境還是自相,所以最終還是一個對境,就是自相,外境就是自相。什麼叫間接取境,什麼叫直接取境,不再重復。
庚二、遣除義共相與本無見有對境相同之诤:
若謂無現同所量。彼無境之必要力。
發等相即識本身,浮現毛發實不成。
若分析彼有實法,存在與否乃共相。
對方辯道:兩種錯亂境中(義共相和本無見有),既然義共相被稱為所量,比如,能取識取境的時候有兩種方法,間接取境的時候義共相就可以成為所量,本無見有為何不立為所量?按你的理由應該相同。
肯定不相同,對有些人可以有這樣的疑惑。既然義共相可以成為所量,本無見有為什麼不能成為所量呢?前面這兩個一直綁在一起進行遮破,安立自宗的時候陳那論師的教言拿出來了,這個時候不得不說明,一說明,義共相有時候可以成為對境。為什麼呢?有分別識取境的時候不能直接取境,只能間接取境,通過共相來取境,這個時候總相就變成所量了。那本無見有呢?
答辯:這兩者並不相同。
義共相雖然不是自相,但可以將它心中現起的外境形象誤解為自相而取境,有分別識,有這個功能,可以把它誤解為自相而取境,結果能得到照了境的自相。義共相有這樣的功能,把它稱為所量是有必要的。
而本無見有,不僅沒有必要而且沒有功能。本無見有不僅自體不是自相,而且將其耽著為自相也不具有對境的必要,也得不到照了境的自相。
比如眼睛有病時,眼前會浮現出很多毛發,如果把它當做實有,然後去拿,但是拿不到,沒有毛發,那就不是無有欺惑,而是有欺惑性的。在我們心裡顯現的時候,顯現的是在外境上事實存在的樣子,但是當我們真正去取境、去找對境的時候,根本找不到它的本體。這與義共相就不一樣了。“二月”也是,兩個月亮出現,但是天空中有沒有兩個月亮?沒有!我們可以執著為自相,但是得不到照了境的自相,因此本無見有不具備對境的功能。
第一,它沒有對境的功能。把它誤解為對境而去取境,結果根本得不到照了境的自相,所以它沒有這個功能。第二,沒有必要。沒有功能也就沒有作為所量的必要了,因為通過它也得不到照了境的自相。所以本無見有跟義共相是不一樣的。
在此處還會有一種疑惑,對方發問:那麼,在眼翳者前浮現毛發等,既不是自相,也不是總相,到底包括在哪裡呢?
陳那論師有明確說明:“所量二故量為二。”可以確定所量只有兩個,就是自相和共相。毛發是自相還是共相?若不是自相也不是共相,就有第三個所量了,就與陳那論師的觀點相違了。這裡會有這樣的疑惑,我們要遣除這個疑惑。
浮現亂發等情況外境根本不存在,“二月”“毛發”都不存在,黃色的海螺也不存在,但是這種顯現其實就是識本身。心裡可以浮現這些形象,毛發,清清楚楚地有,黃色的海螺實實在在地存在,兩個月亮在空中實實在在地運行,那怎麼辦?心裡會浮現這樣的境,可以有顯現境,但是顯現境不一定都在外境上真實存在。這就是浮現的形象,本身就是能識。識本身,包括在自相當中。
想當然認為與識異體(他體)而顯現外界毛發,純屬是事物原本不存在情況下的一種迷亂。顯現本身就是心識,可以歸屬為自相當中。還有,對方認為顯現不是心識,二者是他體。毛發在外境上看似實實在在存在,但外境上到底有沒有?沒有,這是錯亂、錯覺。從這個角度講,能識是個錯覺。
因此實際不成立。我們用分別念來分析“浮現的毛發到底存不存在?到底是有為還是無為”,顯現毛發的概念會呈現在心中,這屬於共相。可見,絕沒有(除共相自相之外的)第三種所量。
心裡浮現的時候,這個顯現本身是心,屬於自相。外境上實際有沒有?沒有,所以是錯亂的,也不用歸於自相、共相。分析有還是沒有,有為還是無為,這個時候就有分別心了,這個時候就是共相。顯現是心為自相,概念是共相。沒有第三個所量。
庚三、遣除與領受相違:
若謂二種無實法,自證間接成立破。
二顛倒識無有境,以自證所領受故,
彼等即為識自身,無執有故乃錯覺。
對方辯道:取義共相與本無見有這兩種無實法之有境自證的領受可以直接成立,由此間接可證明兩種對境存在,所以依此與領受相違便可駁倒這二者無有對境的觀點。對方說,我們可以破斥你們的觀點。為什麼呢?這兩種情況下都有能取識,這個是自證,它自己知道,對內都是自證,自證是他知道有這個領受,知道有這兩個能取識,有能取識肯定有所取境,是通過這個來衡量的。
駁:如果承認義共相與取受亂發等的顛倒識二者都存在境,則以上述的量有妨害。什麼意思?這兩個若是有實實在在的對境,在前面講過,他們兩個能取識不應該是錯亂,因為都是有所取境的能取識。可見位的人觀看,應該也能親眼看到,但是看不到。前面已經進行過遮破,這裡同樣有這些過患。因此與識異體存在的境並不成立。意識之外有這樣的境是不成立的。
再者,由於自證只是直接領受它們的形象,所以顯現那一境的形象實際上就是識本身。從自境本不存在有實法反而執為存在這一點來看,實屬錯覺。
庚四、遣除遮破以量不可知之過:
謂若無非自相境,相違無實成所量。
建立所說所破法,有實無實故無違。
會產生什麼樣的疑惑呢?對方說,你們認為所量只有一個自相,沒有別的所量,那麼,對於無實法,如龜毛、兔角、虛空等等,怎麼進行衡量?怎麼做破立?
你們說“所量只有一個自相”,這些無實法都沒有自相,不可能有烏龜的毛,不可能有兔子頭上長出的角,怎麼衡量無實法?烏龜到底有沒有毛?這可以衡量,也可以做破立。有的說烏龜有毛,我們可以推翻這種觀點,建立“烏龜沒有毛”的觀點。還有兔子頭上有沒有角,這也可以分析,為什麼不可以分析啊?你們說所量對境只有一個自相,這都沒有自相,這是一個應當產生的疑惑。
然後要遣除疑惑。
駁:我們在進行破立的過程中,心中取受一個存在的所破有實法,然後建立它到底存在不存在有實法或無實法,所以無有相違之處。無為法根本就不存在,我們怎麼對它取境?要先靠一個有實法,牦牛的頭上有角,兔子的頭上有沒有角,主要以牦牛頭上的角來衡量、破立的;牦牛身上可以長出毛,這是有實法,烏龜身上有沒有這樣的毛,主要以牦牛身上的毛來衡量、破立的。如果你一點概念都沒有,就沒有辦法進行遮破和衡量,主要還是靠有為法自相境。因為並不是毫不牽涉所立而對獨立自主的無實法加以衡量。還是靠有為法,不可能僅僅靠無為法單獨來衡量、破立。
這些無實法、無為法都沒有自性,我們怎樣進行破立,進行衡量、分析?還是要靠有為法、有實法,就可以進行衡量,進行破立。
己二(遣除於所取境自相之诤)分二:一、辯論;二、答辯。
庚一、辯論:
個別論師則聲明,外所取境智者破,
識所取境此不容,唯一所量亦非理。
你說的倒是好聽,究竟的所量只有一個,就是自相,你這個觀點不成立。為什麼不成立?世親論師、法稱論師對外境都進行過遮破,外境不存在。
粗塵一直分下去,最後剩下了微塵,微塵就是不能再分的微塵,經部、有部這些實有派都承認外境實實在在存在,無分微塵作為基礎形成了外器世界。
他們也進行過分析、遮破。怎麼進行分析怎麼進行遮破?通過微塵形成外器世界的時候,肯定是很多微塵在一起,比如一個極微塵(不能再分的微塵叫做極微塵)被六個極微塵圍繞的時候,有東、南、西、北、上、下六個方向。中間這個極微塵有沒有方向?若是沒有方向,那它就不存在;若是存在肯定有方向,東、西、南、北、上、下不一樣,那就不是極微塵了,不是不能再分了,還可以分,這樣分下去就無量無邊了,這樣整個須彌山的重量和一顆極微塵重量等同的,有這樣的過患。這樣進行遮破,以理分析都是不合理的。
我們不去觀察的時候外境事實存在,但是一旦以勝義谛的觀察量進行觀察,都是不可成立的,說有也不是,說沒有也不是,中觀最後為什麼說“一切都是緣起”,都是“因緣和合”?就是可以說有,但是這個“有”也不是真正的實有。
我們對外境進行遮破的結果是什麼?不存在。外境不存在了,那唯一的自相在哪裡啊?外境不存在的情況下一個內識的所取境,在承認外境的這一場合不可能有立足之地。在承許有外境的情況下,自相主要是外境的,若是心識,則不合理或不可成立。所取境不存在,能取心也就不存在了,那唯一的所量自相在哪裡,怎麼安立?比如說,很多論師對外境進行遮破的時候,最後結論就是外境不存在,那唯一的這個的自相境就沒有了。外境承許的時候,拿一個心識來說這是我唯一的自相境是不成立的,這是一種說法。還有一種說法,外境不存在可能識也沒有,無法安立。
庚二(答辯)分二:一、總分析宗派之觀點;二、阿阇黎所抉擇之觀點。
辛一、總分析宗派之觀點:
相異宗派各宣稱,乃為本性自在天,
主物塵識及緣起,自宗他宗所承許。
這時先說了自宗、他宗的一些觀點,這裡有很多不同的觀點。順世外道聲稱一切法都是自性而生,自性而生是什麼意思?就是自然而生,無因而生。大自在派則認為萬法是由常有的(常有是恆常不變的意思)大自在天所造。數論派主張萬法是由塵、暗、力(也可以說是樂、苦、平等)三者平衡的主物所生,它們不平衡的時候顯現就出來了,平衡的時候就是主物所造。食米齋派與有部經部承認萬法由微塵組成,但他們有區別:食米齋派外道認為微塵是恆常不變的,內道有部、經部認為微塵離不開無常的本性。
他們有區別,食米齋派外道認為微塵是恆常不變的,我們內道有部經部認為微塵離不開無常的本性,這是他們之間的差別,但是都承許由微塵來形成萬法。剛才說唯一的所量——自相不成立。這時對方說怎麼不成立?為之講了一些理論。
回辯的時候先把各宗各派的觀點說了一下。
外道,比如說自性生(順世外道)自性生就是自然生,就是無因生。無因生,就是不依賴因,這樣,唯識宗承許萬法唯心;中觀宗則認定勝義中遠離一切戲論,世俗中緣起顯現形形色色的萬事萬物,暫時隨經部行、隨瑜伽行、隨世間共稱而有三種安立。以上各不相同的宗派,已表明了所有自宗他宗的觀點。
一切法(有為無為)要麼都同時存在,要麼都同時不存在。因為都在同一時、一處都顯現,要麼永遠不顯現不存在。因為他們都不依賴於因,要麼都一下子出現,要麼都永遠不出現。有這樣的過患。為什麼呢?主要是不依賴於因,有些先產生有些後產生,沒有這個理由。就是在同一時間、同一地點,一切法顯現,要麼就是永遠不顯現。
大自在派認為大自在天是恆常的。數論派認為主物是恆常的,食米齋派認為微塵是恆常的。如果是恆常的它就失去了功能,為什麼呢?他說組成世界,是由它們來造作的。但若是沒有功能怎麼造作?怎麼去形成這些?為什麼呢?因為它不能有變化。它要造物,要組成,要有變化,如果沒有變化,它怎麼去造作,怎麼去組成?而有變化它就不是恆常不變的了,如果不變就沒有辦法造物,沒有辦法形成世界。所以這是自相矛盾的。一方面說由它來造物,一切法都由它來組成;另一方面又說一切都是恆常不變的,這是自相矛盾的。這樣就可以遮破。
唯識和中觀不屬於實有派,因為他們不承認有外境。唯識宗認為萬法唯心,都是由心來造作的,都是從心裡顯現出來的。中觀在勝義谛上是遠離一切戲論的大空性,什麼都不承許。在世俗谛上緣起顯現形形色色的萬事萬物。一切法都是緣起,都是因緣和合。中觀有很多,比如應成派,主要是抉擇究竟的實相,就是大空性,對世俗不怎麼進行觀察。他們叫世間共稱行中觀,就是世間怎麼承許我也怎麼承許,不進行觀察。
世間指眼耳鼻舌身識六根,不是人世間、補特伽羅世間,而是識世間,是我們的眼耳鼻舌身識,六識就叫世間。怎麼看到的,怎麼聽到的,怎麼感覺的,都由它們說了算,怎麼感覺就是怎樣的。中觀不進行觀察,若進行觀察就不成立,這樣承許就可以了。
中觀自續派——清辯論師(的觀點),承許勝義谛都是空的,世俗谛持經部的觀點,承許外境存在,但這是暫時在世俗谛。還有靜命論師是瑜伽行中觀,世間持唯識宗的觀點,世俗谛上,按唯識宗的觀點成立。所以中觀有瑜伽行中觀、經部行中觀、世間共稱行中觀三種。因明最終的觀點是有不同的。有的持經部的觀點,有的持唯識的觀點,有的持中觀的觀點。但是薩迦班智達以及他的後學遍知果仁巴認為,世俗有暫時的和究竟的。二位論師的密意暫時承許經部的觀點;究竟的世俗谛承許唯識的觀點;勝義谛上承許中觀的觀點。有這樣的區分,下面會進行說明。
辛二(阿阇黎所抉擇之觀點)分二:一、抉擇經部觀點;二、抉擇唯識觀點。
壬一(抉擇經部觀點)分二:一、破他宗;二、立自宗。
癸一(破他宗)分二:一、破有部宗;二、破與之同類雪域派。
子一、破有部宗:
世俗谛有暫時和究竟兩種。在暫時的世俗谛方面,薩迦班智達和遍知果仁巴持的是經部的觀點。所以先要遮破、推翻有部的觀點,才能建立經部的觀點。
下面是破有部。
傳說阻隔不見故,非識有依根能見。
乃無情故非能見,同時之中無相屬。
這裡主要講能取和所取,所取境和能取識,沒有從別的角度分析,僅從能取識所取境的方式的角度分析。
據說,有部宗主張:由於中間有間隔的色法見不到,而經部認為是心識直接取境,但是有部認為這個觀點不合理。因為心識是可以穿透的,無有形狀的。如果是它去見這些境,直接取這些境,有阻隔的色法也應該能見到,牆外面的、地下的也能見到。然而事實上中間有間隔的色法卻見不到,所以,實際上不是心識直接去見外境的色法。而是由色根中對對境正在起作用的有依根來見色法。依根才是能見。根也有區別,不是所有的根都能見。正在對對境起作用的依根才能見,能見是根不是識。理由是識是透明的,如果識是能見,那麼外面有阻隔的色法也應該能見到,也應該能取,但事實不是這樣的。所以不是以識來取境,而是根。能見是根——眼根、耳根、鼻根、舌根。
駁:這種觀點不合理,因為有色根是無情法,是物質,不能充當能見。能見應該是心識不應該是物質。根遠離了了知心,所以它不能充當能見。並且由於根、境互為他體,因此不應是同體相屬。法有兩種關聯,法和法之間可能有兩種關系,一個是互屬,是一體的;一個是彼生相屬,是因和果的關系。一體是同體相屬的關系,多體是彼生相屬的因果關系。
這兩個不可能有同體相屬關聯,若同體相屬關聯那麼兩個是一體的,但是兩個物質,根和境互為他體,兩個物質,因此不應同體相屬。即使在同一時間也不存在彼生相屬。本來應該是彼生相屬,他們之間應該是這種關聯,但是他們兩個是同時的,所以不會有彼生相屬,不會有因果關系。因為是同時的,外境和根,一個是所取境,一個是能取識;一個是能見,一個是所見,能見和所見是同一時間存在,因此他們之間不可能有彼生相屬的關聯。所以兩種關聯都沒有,那麼他們兩個就沒有關聯,不能稱之為能見和所見。
子二、破與之同類雪域派:
這是有部的觀點,還有跟他相似的雪域派的觀點。
雪域派說境與識,同時即為所能取。
時間同故無相屬,無因有識誠相違。
謂前剎那境為因,同時乃是所取境。
由境已生故識成,同時之境無所需。
夏瓦(秋吉桑給)等雪域派個別論師宣稱:根雖然不是能見,是無情法——物質,但它不是不能成為能見,只是在不同的時間不能充當對境。因此,對境與有境識二者同時並存,即是所取與能取。應該是心識為所見,但是能見境和所見境應該是同一存在的,若不是同一存在就不成為能見和所見。這是不合理的。前面已經講過,由於境識二者外境和識同時存在的緣故,如上所述此二者無有關聯,這樣一來就與無有境因而有認知它的有境識相違,也就是具有無因的過失。
如果他們同時存在,就沒有關聯,不可能有彼生相屬。心識和外境不可能是同體相屬,如果有關聯就是彼生相屬。但是彼生相屬也不能有,因為他們兩個是同一時間存在的,境存在的時候識已存在,這個識不是通過境產生的,所以二者不是彼生相屬。那麼這個識就成為了無因,這是不成立的。
假設對方又說:前一剎那的對境是識所緣的因,與自識同時的境是所取境。意思是沒有這個過患,因為前面有一個境,由它來做所緣,由它來產生。而跟他同時的識,是所取境的能取識。因為它們兩個是同時存在的,那個境可以成為它的所取境,它作為能取識,但是,前一個剎那它作為所緣而產生的。只是同時的境是所取境,前一個剎那的境作為所緣,產生了能取識,與能取識同時的境作為他的所取境。這樣所取識和能取心同時存在,它們兩個能成為能取和所取,能成為能見和所見。但是這樣也有無因的過患,若同一時間,它們互相沒有關聯。對方說:是,它們是沒有關聯,但是沒有事,前一個境可以作為所緣,然後產生了第二個剎那的能取識,這個就行了。
這也是有問題的。
駁:如果由前一剎那的對境,加上根、作意(心)為緣,然後產生了第二個剎那的識。既然識已經成立,那麼與識本身同時的對境——所取境,顯然就無有任何存在的必要了,就是多余的了。因為對產生這個識沒有起任何作用,前一剎那的根、境、作意三個和合,第二剎那的能取識就產生了,這個時候跟它同時的境就沒有任何作用,沒有必要了,就是多余的。因為能取識已經產生了,還給他安排一個所取境干什麼?沒有必要。
癸二、立自宗:
由對境根及作意,所產生者乃為識。
食等雖是生子因,似父母相境亦爾,
是故對境有二果,心識亦許為二相。
依照經部的觀點,真正的外境是除識以外的隱蔽分。不是直接見。也就是說,他的隱蔽識前一個剎那跟他不是同一個時間存在的,所以叫做隱蔽分。對識來說是隱蔽的,因為前一個剎那是他的所取境,所以叫隱蔽。也就是說,前一剎那的境、增上緣的根及等無間緣的作意三者聚合,第二剎那生起具境相之識,這樣能取識就產生了,而安立為了知或見到境相的名言。
若是承許外境沒有別的辦法,只能這樣安立,只能這樣承許,這是最合理的,這是經部的觀點。
如果有人想:同樣是因,為何能取識不能相同外境產生呢?也不能相同根而生起呢?這是沒有辦法的,這是有實法的自然規律。比如,食品、時間、溫度、父母等均是生孩子的因,然而生出的嬰兒只與父母的形象等相仿,長相與父母一樣,沒有與食品一樣,沒法解釋。
一樣的對境(外境)可以產生兩種果。一是產生對境本身後面的同類,它就是這樣的相續,它要具有兩種作用,要產生兩種果。第一個是自己的同類就是第二個剎那的自己;其二,為取本身的根指點出相同自己的形象,給心識指點出自己的形象,讓能取識產生。它要起到兩個作用,產生兩個果,一個是自己的第二剎那,第二是跟根一起,產生第二剎那的能取識,心識。它有這樣的功能。
同樣,識也被承許為有兩種相。諸如“取瓶子”的識產生外觀對境之形象的境證,與內觀自明自知本體的自證。他取境的時候,產生跟外境一樣的形象,還有他自己也有相續,也要產生第二個剎那,這個是自證,那個是境證。它也起到兩個作用,也產生兩個果。這是經部的觀點。
薩迦班智達和遍知果仁巴認為,陳那論師和法稱論師的密意是外境承許的時候,就要持經部的觀點,是暫時的世俗谛。建立自宗的時候,先承許經部的觀點,後面還要建立自宗,這時不是經部的觀點,我們下次再講。
此福已得一切智,摧伏一切過患敵。
生老病死猶波濤,願度苦海諸有情。
以佛所獲三身之加持,法性不變真谛之加持,
僧眾不退意樂之加持,如是回向發願悉成就。
達雅塔,班贊哲雅阿瓦波達呢耶所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