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太上感應篇淺釋:列舉六組驕橫自護之惡(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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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組惡:沽買虛譽,包貯險心。 

沽買虛譽,是指自己不具有某種德行,卻用賄賂他人等方法,讓自己獲得這個榮譽,這樣的榮譽就是所謂的“虛譽”。例如,明明為官不廉潔、品行不高尚,卻花錢讓記者將自己描寫成一個廉潔高尚的人,然後刊文宣傳;明明沒有某種業績,卻假造材料去申報獎勵。險心,就是險惡的害人之心;包貯險心,就是內心隱藏著險惡的害人之心,但表面上卻表現得很和善。總之,沽買虛譽是花錢或用心術來往自己臉上貼金,包裝自己的外在,而內裡卻沒有這樣的功德;包貯險心則是外表和善,內心險惡。這兩種惡,都是內外不一致——外在讓人看起來好像很好,但卻是假的,實際內裡卻沒有什麼真實的功德,或者干脆就是險惡的。外在和內裡反差較大的人,實際上是一個狡詐虛偽的人,因為他善於偽裝自己,欺騙他人。

過去,富春這個地方有個大商人寧標,他的兒子寧固,父子倆因為有錢,就用各種方法沽買虛譽,獲得忠孝的虛名以及文壇虛譽。有了這些虛譽之後,他們就經常貶低駁斥他人的人品,輕慢侮辱師友,父子一同作惡,巴結奉承上面的官吏,欺詐殘害平民百姓,左右官司,因此致富。崇祯六年,欽差梁公來越地巡視,訪查到他們的罪惡,密令捉拿,他們已逃到楚地去了。田地房屋,妻妾婢僕,原來通過恐嚇欺詐他人而得到的,都讓人揭發了出來,梁公考訊得實,一一歸還原主,全郡人都拍手稱快。寧標逃到外鄉之後,終生以行乞為生,兒子寧固則饑渴而死。這是沽買虛譽,行不義之事而受惡報的例子。

唐朝李義府,是參政知事,容貌溫和謙恭,與人說話時都面帶微笑,但是內心卻狡詐險惡、刻薄嫉妒,善於陷害別人,當時的人稱他“笑中有刀”,又因為他常用溫和的方式殺害動物,被稱為“李貓”。後來他因為犯事,被流放到嶲州而死。這是內在包貯險心、外在卻假裝和善而受惡報的例子。

第四組惡:挫人所長,護己所短

挫人所長,就是壓制別人,使其優點、長處或不為人知,或沒有發揮出來的機會。護己所短,就是掩蓋自己的短處和過失,使之不為人知。

別人的長處,是別人的安樂因,應該希望別人憑借此安樂因而獲得安樂。現在不希望別人獲得安樂,反而采用一些卑劣的手段加以壓制,這種用心與行為就是典型的邪惡。自己的短處、過失,是自己的痛苦因,應該痛下決心加以改變,現在不但不改變,反而掩護起來,不讓別人知道,這就會將此短處永久地保留在自己身上,這不能不算是一種極其愚癡的行為。

宋朝的穆修以擅長詩詞而聞名,經常在京城與洛陽一帶游走。有人將他的詩抄寫在皇宮的牆壁上,真宗皇帝見到之後大為贊賞,問是誰寫的,並說:“這個人有這麼好的文章,你們怎麼不推薦他到朝中做官?”丁謂對真宗皇帝說:“這個人的品行並不像他的文章一樣好。”因為這個原因,皇上就再也沒有提過要提拔穆修來朝做官之事。丁謂後來因犯事而死,死後悲慘到沒有人去埋葬他。這是挫人所長而得惡報的例子。

李叔卿,是縣裡負責產生的官員,為人廉潔而謹慎。他的同事孫容,是一個陰險、喜歡阿谀奉承的小人,他害怕李叔卿揭發他的短處,反而在縣官面前誣陷他。李叔卿不能為自己澄清,憂郁而死,他的妻子也悲憤上吊而死。不久,孫容被雷電擊死,他的脅下有一行字:“護己之短,妄害善人。”這是為了護己之短而害人,最終得惡報的例子。

第五組惡:乘威迫脅,縱暴殺傷

乘威迫脅,就是憑借著自己暫時比別人有權勢或力量,就脅迫別人服從自己,以獲取利益。例如,做官的憑著自己的官位,脅迫下級賄賂自己,或者做一些下級不願意做的違法犯紀之事;力氣大的,憑著體力強大就毆打別人,逼迫別人服從自己;富貴之家,憑著自己有錢有勢,就欺負百姓等等。縱暴殺傷,就是放縱或指使手下,或利用手中的生殺大權,殺害、毆打無辜之人,使之或失去生命,或身心受到嚴重傷害。例如,士兵燒殺搶掠平民百姓,長官坐視不管,任其胡作非為;自家的狗去咬人,主人放任不管,甚至故意指使狗去咬人。

乘威迫脅與縱暴殺傷,都是利用手中具有的威力與權勢,來傷害別人,或使別人失去財物、眷屬等,或使別人的身心等受到傷害。像這樣的惡行,如果在地獄中成熟果報,就是見到眾多獄卒迫脅殺傷自己,如果是在人間成熟,自己就會被他人迫脅與殺傷。

明朝時,湖廣這個地方有一個鄉紳,典當了所有田產出外謀生,後來做了官,就准備好千金,想派人去贖回當初離家出走時典當出去的田產,並對他的兒子說:“現在這些田產的價格已經超過原價一倍,如果以原價贖回來,我們就賺便宜了。”這個宦官的兒子當時十二歲,默默不答,後來委婉地問:“已經賣掉幾年了?”回答說:“三十年了。”又問:“有多少家得到了這些賣掉的田產。”回答說:“二十余家。”又問:“小戶得到這些田產,當初給了我們多少錢?”他父親回答了當初收取的費用。這個宦官的小孩說:“我見到大明律法中說,田產典當出去五年之後,就不許贖了,父親您為什麼不遵受王法呢?”一個門客說:“回贖祖產,是爭氣之事。”宦官兒子說:“你們這些人只是一味阿谀奉承,父親做了官,另買好的田產,不也是爭氣嗎?為什麼定要贖回原來的田產呢?”父親說:“我要贖,鄉人哪敢不從?”兒子說:“我正怕鄉人因為害怕您的權勢,勉強答應,這樣就虧了您的陰德了。”又說:“我家置田易,小戶置田難,如果一家靠十畝田度日的,如今贖回了,教他另置,靠贖金他只能置得五畝了,怎麼忍心教他家一半人饑餓?勸父莫贖,積些陰德,留給子孫。”父親沉默良久說:“你所說的都是實話而且在理,但祖墳邊上的十八畝地,一定要贖回來作為祭田。”兒子請求他照時價立契購買,不要提回贖之事,他父親遵從了他的建議。鄉人感謝他的德行,常在猛將祠為他祈禱。後來,這個兒子十八歲,就提升為嚴州太守,一日騎馬迎诏書,過橋時馬跌倒墜河,忽然見到猛將用手將其托起,放在橋頭。後來他才知道,是鄉人禱祝所感。後來,這個兒子活到了八十多歲。這是一則不乘威迫脅而獲善報的例子。

元朝廣州有個官員叫黃同知,夫婦都生病了,於是分床而臥。他的妻子夜裡夢見官吏拿著公文,帶著一些手裡拿著枷鎖的士兵,揭開帳子要擒拿她,聽到有人說:“這不是他!”於是見到那些人走到對面的床榻,揭開帳子說:“是他!”此時,夫婦兩個都同時驚叫而醒,丈夫非常恐怖地對妻子說:“我死定了,我在招安盜賊的時候,多殺了不少無辜之人,我剛才夢見他們都來找我討命了。”過了一天,黃同知果然死了。這是縱暴殺傷受惡報的例子,所以一個人手中掌握他人的生殺大權時,一定要慎重,不可隨意傷害別人。

其實,縱暴殺傷不僅指利用手中的生殺大權殺傷人,而且也指隨意殺害動物。人與動物,身體外形雖然不同,但是喜歡生存、懼怕死亡的秉性卻沒有兩樣。我們自己可以閉眼想想:“假如有人要殺害我們,我們內心一定會非常驚恐絕望,並且對殺害我們的人充滿憤怒。”同樣,動物在被人殺害時,內心也一樣的驚恐絕望,也是對殺害他的人充滿了仇恨與憤怒。所以,具備慈悲心的人,一定也不能縱暴殺傷動物。

摘自《太上感應篇淺釋》(明如居士 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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即以此功德,莊嚴佛淨土。上報四重恩,下救三道苦。惟願見聞者,悉發菩提心。在世富貴全,往生極樂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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