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太上感應篇淺釋:為官十一種惡(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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為官第十惡:知過不改,知善不為,自罪引他。

知過不改,就是已經認識到自己身口意的錯誤,但並不試圖去改正;知善不為,就是已經知道怎樣做是善,但並不去實行;自罪引他,就是自己造下的罪業,事發之後,誣陷為他人所為。

一個人之所以“知過不改,知善不為,自罪引他”,完全是由於內在沒有慚愧心所致。《成唯識論》中說:“慚者,依自法力,崇重賢善,羞恥過惡為性;愧者,依世間力,輕拒暴惡,羞恥過惡為性。”也就是說,所謂慚,是指由於自己內心崇敬與尊重賢善,對自己犯下的過惡感到羞恥;所謂愧,是指由於害怕被他人知道,對自己所犯下的過惡感到羞恥。《瑜伽師地論》中說,菩薩心生慚愧的境有四種:第一,對於該做的善卻沒有去做,也即知善不為;第二,對於不該做的惡,卻去做了;第三,掩蓋已經造下的惡,比如自罪引他;第四,對自己的惡行隨逐不捨,也即知過不改。

沒有慚愧心的人,實際上對斷惡行善已經失去了興趣,內心沒有任何希求。正因為這樣,所以已經變得無可救藥。《二規教言論》中說:“若於眾多士夫中,遍身沾染不淨物,裸體行走非為恥,然此無愧真羞恥。不淨以水可洗淨,裸體著衣可嚴飾,無愧沐浴不得淨,著上妙衣亦不美。”意思是說,若有人在大眾之中,身上沾染糞便等不淨物,裸體而行走,這樣的事情還不算真正的羞恥,而對斷惡行善沒有任何希求心的無慚無愧才是真正的羞恥,因為身體之上縱然有不淨物,只要用水洗一下就可以變得干淨了,裸體之人只要穿上好看的衣服照樣變得莊嚴起來,而沒有慚愧心的人,即便沐浴,內心也不干淨,穿上妙衣也不莊嚴。

在一部佛經中,文殊菩薩曾經問佛說:“少年造孽,到老修行,可以成佛嗎?”佛說:“苦海無邊,回頭是岸。”圓悟禅師說:“人誰無過,過而能改,善莫大焉!”所以,一個人知過能改,他的德行就會日新月異,這樣的人就是君子之人;而小人對於自己的過惡則會隱藏、粉飾、推在別人頭上,因而惡一直會伴隨著這樣的人。以下是兩則知過能改的公案:

宋朝的司馬溫公,在五歲時,想把一個胡桃的皮剝掉,但是不能成功。婢女就將胡桃泡在熱水之中,等到胡桃皮松軟下來,很容易就剝下來了。這個婢女的哥哥剛好從外面來,問司馬溫公:“誰想出這個好主意,把胡桃皮剝下來的?”司馬溫公說:“是我自己!”他的父親聽到了,很嚴厲地斥責他說:“你這小孩,歲數還這麼小,竟然會說謊!”司馬溫公當時內心生起了大慚愧心,一生都小心翼翼,不敢說謊。

宋朝有個人叫徐節,字孝積,初次參見安定先生,身體做得不端正,臉上表情很隨便,安定先生厲聲對他說:“身體要坐端正了,面容不可隨便!”徐節當時慚愧地說:“身體正直,面容端正,心怎能不正直呢?”自此之後,從來沒有讓自心不正直過。如果有人問他修身立德之要,他就在紙上寫兩個大大的“正直”送給此人。

老子說:“九層之台,始於累土;千裡之行,始於足下。”這是說“積小成大,聚少成多”的道理。善其實也是如此,不斷地積累善行,自心就會得到淨化,所以善貴乎積。知道什麼是善,立即就行動起來,義無反顧地去做。這樣,每天改掉一個過失,就消一分罪業,每天行一件善事,就會增上一分福德。若知善不為,實際上是很愚蠢的事情。以下是兩則知善不為而感受惡報的公案。

周朝的齊桓公有一次路過當時郭氏家族衰亡之後留下的廢墟,問身邊的一個老人:“郭氏因為什麼而滅亡?”老人回答他說:“郭氏因為喜歡善、厭惡惡而滅亡!”齊桓公奇怪地問:“喜歡善,厭惡惡,怎麼會滅亡呢?”老人回答說:“喜歡善,卻不去實行;厭惡惡,卻不能去斷除——這就是郭氏滅亡的原因!”

過去有個叫唐蘇成的人,性情頑劣,生平沒有做過一件善事,見到書中教誡人們積德行善的嘉言懿行,就說這些話語與故事都是騙人的。見到他人勤修善事時,就譏笑此人狡猾造作、沽名釣譽。長大之後,身體竟然漸漸縮小,用兩手趴在地上與雙腳一起行走,與狗同吃同睡。這樣過了幾年就死去了。

以下是一則自罪引他的公案:趙業,在賈奕殺一條牛時曾在旁邊觀看。賈奕死掉之後,陰間審問他這條殺牛的罪狀,賈奕推卸責任地說,不是他一人干的,是趙業唆使他並與他一起干的。於是閻王命令將趙業拘捕到陰間來核對,趙業竟然說不出話來。忽然之間,在他們面前出現一面圓圓的鏡子,直徑有一丈多,懸在空中。他們在這面鏡子中清清楚楚地看到賈奕當時用刀殺牛的場景,而趙業躲在門後,內心有不忍的樣子。到了這時,賈奕不得不全部認罪,而趙業則被送還陽間。佛經中說,人在死亡時,一生所做的善惡事,會一時俱現,不會有絲毫差錯;善事則會帶來喜悅,惡事則會造成痛苦與後悔。所以,在自心這個明鏡之前,自己所作的惡業根本無法推在別人頭上,自己所作的善業別人也搶不走。總之,無論如何,應當下定決心斷惡行善。

為官第十一惡:壅塞方術,讪謗聖賢,侵凌道德。

方術,是指如醫藥、播種、養殖、制造等各行各業的工巧技藝;壅塞,即阻塞,使不得流行;壅塞方術,即阻礙對世間有益的方術流行。讪,是指侮辱;謗,是指誹謗;讪謗聖賢,是指對聖賢及其所說的道理,進行侮辱與誹謗。侵,侵犯之意;凌,欺凌之意;侵凌道德,是指侵犯與欺凌有道德的人。

依靠方術技藝等,世人可以獲得暫時的安樂;依靠聖賢所傳授的道理,人們可以獲得究竟的安樂;依靠有道德的人住世,人們可以學他們的樣子,修身立德,獲得暫時與究竟的安樂。現在對世間人所依賴的這三個安樂因進行阻礙與摧毀,其惡甚大,因為他們摧毀的不是一個人兩個人的安樂,而是整個世間人安樂的所依。

明朝的李卓吾,喜歡誹謗聖賢,曾經創作“二人語”來譏笑儒家聖賢,原文是這樣的:“甲:天不生仲尼,萬古如長夜;乙:然自羲皇而下,盡燃燭而行耶!”這樣從孔子誹謗到孟子,最後到程朱子,對儒家聖賢一一都加以誹謗。後來,李卓吾因為犯法死於獄中。

高之绶,自以為高明,性情桀骜不馴,不信佛法,並對佛法诋毀備至。曾經用《法華經》來糊牆壁。有人送他一尊玉佛,他說:“這可以制作手镯”,於是讓工匠鋸開,做了十枚手镯。後來,高之绶因目空一切,嘲笑朝廷政令,皇帝命令刑部審問他,將其腰斬於市。

國清禅師曾在某地雲游說法,一官員向來不信佛,居然將國清禅師捆綁起來打了二十杖。當晚,該官員在夢中見到他的亡父,哭泣著對他發火:“你怎敢侮辱禅師,閻王打了我二十鐵鞭,還削掉了你的官職。”不久,該官員果然被罷官。

過去有個叫於崇德的人,二十歲時進入學校學習。性格邪僻,凡是周圍讀書人中有道德而被人們所尊崇的人,他一定去當面挑戰,肆意凌辱诋毀。一夜忽然見到一神靈對他說:“你想著各種辦法侵凌有道德的人,所以我來去掉你的智慧。”說完,用刀一砍,於崇德昏迷倒地,後來漸漸蘇醒,醒來後竟然變成了白癡,幾年後就去世了。

摘自《太上感應篇淺釋》(明如居士 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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即以此功德,莊嚴佛淨土。上報四重恩,下救三道苦。惟願見聞者,悉發菩提心。在世富貴全,往生極樂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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