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羊湖”裸女事件,傳得沸沸揚揚,在人們心中尤其是佛教徒心中,激起了巨大的水花。
寂天菩薩在《入行論》裡講:就算有人砸了佛像毀滅了寺院,你也應該忍辱,因為超出三界的佛陀是不會受一點損傷的,而嗔恨心只會讓你自己受損啊!不屈不撓地抗議、提出建議和意見都支持,但永遠不要生起一點仇恨,乃至訴諸於暴力。
有朋友說:難道不應該尊重別人的風俗和信仰嗎?
怎麼說呢,如果我當時在姑娘拍裸照的羊湖現場,我一定會上前阻止,耐心地對她講明白:羊卓雍湖是西藏三大聖湖之一,也是活佛圓寂之後“觀湖”的地點之一,每年都有人環湖轉繞、朝拜,藏族同胞連從裡面取水都會小心翼翼,更何況在裡面游泳、在湖邊拍裸照了。
如果姑娘不聽勸阻,執意要拍照,對不起,我會報警。
這就是我的態度。我在拉薩時,看到逆時針轉寺院的內地游客都會勸阻,何況更出格的事。
但是,我不在現場,至今也沒有看到一個現場目擊者出來發聲,告訴我現場到底有沒有人勸阻過。那麼,我又如何判斷姑娘是否了解羊湖的神聖之處,以及有沒有人告訴她這裡不可以這樣做?“不知者無罪”,這是世俗標准,甚至不是宗教標准。
有人會質疑說:她肯定知道,她就算不知道攝影師也一定知道。她和攝影師就算不知道,司機也一定知道。這只是你的猜測而已,我在拉薩生活三年,還真見過不少自駕游到羊湖、納木錯邊上的游客,對這兩個湖的神聖之處一無所知,只覺得這是一片賞心悅目的自然風光的。
法律上有“疑罪從無”的規則,世俗也應有。
那麼,寬容是什麼,放任不管,只念一句“阿彌陀佛”嗎?
這也不是佛教的態度。正常的佛教徒,不應該綏靖,不應該軟弱,更不應該是個蠢貨。
正常的佛教徒,用正常的渠道來維護佛教的尊嚴、自己的形象。
幾年前,青海西寧機場,一度用塔爾寺的八大佛塔作為地磚圖案,往來的人踩來踩去。一位師兄當時正好坐飛機,看到了,認為這樣做很不好,對佛塔是非常不恭敬的行為,那些踩踏上去的無知者也無形中造下了惡業。於是,他當時就在我們的論壇發起了一個活動:大家輪流給機場打電話,提出抗議,告訴他們這樣做很不妥當,請他們撤下。
很多論壇師兄弟都這麼做,輪流打電話抗議,有理有據。不到一個星期,機場回復了我們,他們尊重我們的訴求,會撤下那些地磚圖案。後來有師兄飛西寧,回饋說,確實已經撤下了。
這就是我欣賞的佛教徒態度。
我們絕不袖手旁觀,我們絕不站在一邊說風涼話,我們有我們的尊嚴,我們不軟蛋不可欺,但也絕不用謾罵表達質疑、用攻擊表達憤怒、用憤怒表達信仰。
在“忍辱”這一塊,我讀過的一些大德開示也是說:為了防止別人造下更多的惡業,出於悲心,你們應當采取適當行動,但自己一定不要帶著嗔恨心。
而現在,對於“羊湖裸女”事件,普通人謾罵倒也罷了。倘若佛教徒也動用侮辱性詞匯,例如“垃圾”“賤人”,甚至想到要用“X教徒”那樣的極端手段來令人害怕,我覺得是一件令人難過的事情。
以自己的力量,向身邊的親朋好友們盡力告知進藏旅游的種種禁忌;大家集資起來打印一些“進藏須知”免費放在拉薩的各個客棧旅館前台,請他們贈送給每一個住客,或者集資在羊湖邊上樹一些告示牌,告訴人們哪些事不可以做;最至少轉發一些關於西藏旅游禁忌的帖子到自己的朋友圈、微博——我想,這更有建設性。
另一個,宣傳西藏宗教、文化、民俗,由政府牽頭勝過民間自發,希望管理部門能對這一塊更加重視。發聲有用,幾年前曾打算在羊湖設旅游游艇,當時也是很多佛教徒聯合起來在網絡上發聲抗議,最後這事就取消了。
至於那個已經拍了裸照的姑娘,希望她能站出來真誠地致歉。真誠,本身就能化解不少問題。而內地的朋友們,希望能在進藏之前搜索、了解一下藏族人民的宗教信仰、生活禁忌,這樣才不容易引起誤會和矛盾。畢竟,高原那麼美,適合它的應該是微笑,而不是怒目,對吧?
重復一下最初的觀點:“不屈不撓地抗議、提出建議和意見都支持,但永遠不要生起一點仇恨,乃至訴諸於暴力”——畢竟,用憤怒來表達虔誠,不是佛教徒的方式。
相關背景:
4月11日晚,一名女子在西藏山南區浪卡子縣羊卓雍錯(羊湖)旁拍攝裸照,一位年輕女子在一個人煙稀少的湖邊拍照,或站立湖畔或躺在湖中,其中有幾張衣著暴露,還有多張背面裸照,大尺度行為引起網友廣泛討論。女子的行為被指“對藏文化不尊重”,也有網友認為應當包容藝術行為。
羊卓雍錯,簡稱“羊湖”,位於西藏山南區浪卡子縣,是西藏的三大聖湖之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