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傳法者的資格
在共同學修佛法時,嚴格來講,傳法者必須是登地菩薩,或者要有一定的境界。這樣講主要有兩個原因:
一、《現觀莊嚴論》講傳法者的法相時,也說真正能轉法輪的是佛陀。假如沒有佛的境界,一地菩薩以上,也可以斷除眾生相續中的煩惱,將自相續中的正法之輪,轉入他相續中。而凡夫人傳法,只能給別人種下善根,相似性地壓服他們的煩惱,但不可能徹底根除。因此,傳法者最好是一地菩薩以上。
二、以前的藏地,不少人以傳法為借口搞世間法,這樣一來,他們沒有從根本上盡除私心,就算表面上成辦利他之事,也只是影像罷了,不能真正利益眾生。故為了制止這種惡行,這裡特意提高了對傳法者的要求。
有一次,阿底峽尊者的弟子,也向尊者請教:“何時方可攝受眷屬?何時方可行利他之事?何時才可超度亡靈?”
● 第一個問題:何時方可攝受眷屬?
尊者回答:“證悟了空性並具足神通時,方可攝受眷屬。”
無垢光尊者在《禅定休息》 中也說:猶如羽翼未豐的鳥兒,不能自由翱翔於空中,同樣,不具足神通的菩薩,想利益眾生也非常困難。
有些道友經常說:“我想下去建個寺院,您看我什麼時候可以攝受弟子?”在這裡,阿底峽尊者已經回答了:一是要證悟空性,二是要有天眼通、他心通等神通。當然這種要求很高,我們作為凡夫人,恐怕這輩子是沒辦法了。
● 第二個問題:何時方可行利他之事?
尊者答:“自私自利之心斷盡時,方可行饒益他眾之事。”
這是利他的最高標准,我們現在還做不到,但要想利益眾生,可以事先觀察自己:“今天我要做的事、要說的話,是為了自己?還是一心利他?”假如前前後後詳細觀察,都不是出於自私自利的發心,那在這種情況下,也可以去做利他之事。
● 第三個問題:何時才可超度亡靈?
尊者答:“獲得見道之後,方可超度亡靈。”
超度亡靈並非易事,必須要有得地的功德。不過大家也不必懷疑助念,道友們為亡者助念,即使不能完全超度,也可以幫助他脫離惡趣、得到人身,這方面有極大的利益。
前段時間,有個助念小組在為亡者助念時,明明是醫院出示死亡證明的人,卻突然起來吐了一口血,之後倒下去才斷氣。看到這一情景,居士們以為是“起屍”,從此再也不敢去給亡者念經了。不過,我覺得這應該不是起屍,只是亡者體內殘留的氣動了一下而已。
不過,類似的駭人事件,也是檢查“我執”的方便。印度就有一種傳統:有些修行人覺得已斷除了我執,為了檢驗自己的境界,就會到恐怖或危險的地方,看“我”是否會突然出現。比如,有些持明者常去屍陀林,尤其是夏天,睡在腐爛膨脹的屍體旁邊,以此觀察“我”的活動情況。如果睡得特別香,沒什麼感覺,說明無我的境界很高;如果害怕或睡不著,那就說明我執尚未斷除。所以,有些人若是自認為修行很好,好像證悟無我了,現在完全沒有私心,統統都是利他心,那也可以用這種方法檢測一下。
昨天,我去給老鄉講課的路上,途經一座特別特別高的山,往旁邊一看是萬丈深淵,天又在下雨,車子滑來滑去、滑來滑去。當時我好像有種正在翻下去的感覺,恐懼感油然而生。等車子到了平地時,才突然醒悟過來,發現自己平時似乎不太執著“我”,但剛才“我”卻那麼明顯,實在慚愧!因此,修行人不要說大話,也不要傲慢。否則,真正為恐怖所逼迫時,自己的境界不一定有想象得那麼高。
話說回來,剛才阿底峽尊者說超度要得地,這是講真實超度的界限,並不是說助念小組的每個人都必須是一地菩薩,否則就沒有資格。我也常常告訴大家,學習佛法需要圓融,不然,斷章取義的話,拿一兩句的字面意思去遮止其他善法,這是很不如理的。
其實,經論以及大德們的教言,是針對不同眾生、不同場合而言的,理解它必須要有善巧的智慧,否則,一看到尊者這句話,就到處宣揚:“阿底峽尊者說了,見道後方可超度亡靈,所以不要去助念,我們沒有資格!”這樣講就有失偏頗了。藏傳、漢傳都有助念超度的傳統,難道所有人都不懂這一點嗎?所以,佛法的真實意趣,一定要有深邃的智慧才能通達。
說到阿底峽尊者,我想起他的一位上師阿瓦德達巴。這位上師比較特殊,有時候阿底峽尊者請他傳法,他往往不傳;有時候沒有請他傳法,他反而主動給你傳。一次,他們師徒過一座特別狹窄的木橋,到了中間,上師突然回過頭來,對阿底峽尊者說:“弟子你知道嗎?修行中最關鍵的,就是沒有證悟無我空性之前,取捨因果一定要小心謹慎!”阿底峽尊者將這句教言銘刻於心,不僅自己終身奉持,而且處處以此教誡弟子。
但現在有些人卻恰恰相反,只是稍微聽聞過空性,聽到過一點密法,就馬上捨棄因果。曾經有個人編了很多“大圓滿”的書,上面標著自己的名字,結果我從不同側面了解,發現他根本不信因果,這是非常可怕的!
◎ 阿底峽尊者對傳法者的忠告
承接剛才所講的內容,阿底峽尊者對弟子又講了幾句教言:
尊者說:“如今五濁之惡世,非為裝模作樣時,乃為策勵精進時。”
末法時代,重視形式過於內在。但修行人不應裝腔作勢,只圖人前好看,而應該時時策勵、勸勉自己,日日夜夜精進修行。
“非為尋求高位時,乃為置於卑位時。”
有些人通過傳法謀求名聲、地位,自認為如何了不起,這都是顛倒的。此時應該身處卑位,穿著一般的衣服,過節儉的生活,默默無聞地修持。
“非為攝受眷僕時,乃為依止靜處時。”
如果自相續絲毫未獲得佛法利益,千萬不可前往城市攝受眷屬。否則,結果往往有悖於初衷,不但於他人無益,自己反倒被“攝受”了。
曾有一位國外的上師,流著眼淚說:“有個修行人,他一直希求格西學位。獲得了學位以後,他馬上進入城市攝受眷屬,但幾天之後便還俗,被紅塵給吞沒了。”這的確是最悲哀的事情。因此,修行人應該依止寂靜地方,這樣才能圓滿自相續的功德。
“非為調化弟子時,乃為調伏自心時。”
自相續尚未得到調伏之前,要調化弟子是很困難的。因此,現在是調伏自己的時候,不是調伏別人的時候。
“非為隨持詞句時,乃為思維意義時。”
現在不是耽著詞句的時候,語言是否動聽並不重要,用心思維和修行法義才最關鍵。毫無修行的人,口頭上說得再好、形式上做得再如法,但相續若與法背道而馳,死時便無有指望之處了。
因此,我們如今應反反復復思維“人身難得”、“壽命無常”等每一個道理,若能如此,才會生起穩固的定解和境界。
“非為到處游逛時,乃為安住一處時。”
個別修行人天天到處跑,今天朝印度,明天朝拉薩;去這個寺院,那個寺院;采訪這位上師,探望那位上師;在這兒受個灌頂,到那兒問點問題……這樣跑來跑去,跑習慣了以後,就不能靜下心來修行了。一旦哪天要離開世間、面對死亡,扪心自問,自己有沒有把握呢?
以前很多高僧大德,終生只依止一兩位上師,踏踏實實地修行,這是我們的典范。如果對自己的上師沒有信心、沒有清淨觀,那依止再多其他上師,也不一定有利。而且作為修行人,最好不要去城市,那裡蠱惑人心的外境太多了,去了以後,能護持內心、精進修行的人極為罕見,所以大家務必要注意!
摘自《前行廣釋》第一百零六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