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生苦短,人命無常,一息不來,即成隔世,超升墮落與否,臨終處理至關緊要。如何引導亡者神識得所,助成往生西方的大事因緣,完全在眷屬認知與處理是否得當,下列注意事項:
一、提早簽署“安寧緩和醫療暨維生醫療抉擇意願書”,完成健保卡注記以做為善終之起點,免除身心不必要的折磨及迫害。
二、對病人給予開導安慰,勸其看破放下,勿生貪戀執著,如有應交代之事,速令交代,交代後便置之度外,一心念佛。
三、將病人的財物廣行布施,生前修積福報,分分己獲,往生後修積,僅得七分之一,惟布施需令病人得知,並做回向。
四、病人在醫院,經醫生分析,病情已難救治時,應盡速辦理出院,返回家中或安靜場所,提早念佛(必要時租一台氧氣筒)。
五、守護病人的正念(即阿彌陀佛)不被冤親債主迫害,應告知病人,除阿彌陀佛或西方三聖來接引外,任何佛菩薩及已亡故的眷屬化生來接引,都不能隨它去,惟眷屬應寸步不離,細心防守。
六、 在病人面前不可談及閒雜之事、是非長短,亦不需軟語安慰,祝願安樂,做虛華無益之語,惟勸制心一處,集中念頭,保持念頭,執持名號,俾能感應道交,蒙佛接引。
七、 病危時,最忌諱觸摸、搬動、換衣服、哭泣,此皆令亡者易生嗔恨心及情執,萬萬不可。身體或坐或臥或側或仰、或直或曲,均當順其自然,不必移動,保持原狀即可,勿閒談雜話,除佛號外應肅靜。
八、 助念應在病人未斷氣前行之,非在病人斷氣後才開始。8-12小時專心助念,不必急於聯絡親友,可免於接待、住宿安排,雜心閒話、意見紛纭,惑亂家屬心神之苦,不得其益,反受其害。
九、開示應簡短扼要,即“000居士或老菩薩,現在萬緣放下,一心隨我念佛,求生淨土”,往後不用再開示,8-12小時就一句佛號。輪班助念,最後一班蓮友,記得回向給亡者及其累劫冤親債主,超生離苦,得生極樂。
十、助念期間,禁止葬儀社來布置小靈堂,12-14小時後,佛號放下,再為亡者清洗、換衣服及入殓(放入冰櫃),遺體放至家中或送至殡儀館,由家屬決定。
十一、正式助念,宜交由單一適任佛教助念圖負責。結緣助念,應在正式助念後行之,否則易應各道場(團體)助念方式、聲調高低不同,令亡者無所適從或佛號中斷,夾雜(讀經、念咒)等現象產生。
十二、地藏經言:“亡者在四十九天之內,念念之間望諸骨肉眷屬為其救拔苦難。”因此做功德修福超薦,不能只做一個七,草草了事,而是四十九日圓滿並回向,才是正確。方式以念佛讀經為主,禁止殺生拜祭及焚燒冥紙,拜祭以素食為之。
十三、喪事期間,夫妻宜守五戒、斷YIN,令身心清淨,亡者生前財物除支付喪葬費用外,可移做印經、赈災、救助貧苦、放生等(能於生前處理完成最好)。
十四、如有機緣,禮請正知正見法師講經說法,或得知某正信道場舉辦法會,可立牌位超薦回向,甚至禮請寺院道場法師及居士,做功德為亡者回向。
佛法重實質不重形式,若能心存誠敬,切實履行,令亡者得其善終則幸甚、幸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