談到自然造化的法則,當我們能深信因果的自然造化,行事才會如履薄冰、如臨深淵。舉個例子,閻王殿裡有一個功過簿。某些陽間的人被陰間指派差事,過去辦案,發現陰間的簿子無需刻意記錄,陽間人的所作所為,已自然地以文字方式顯現其上。所犯過錯如能及時悔改,記錄又會消失。
有個讀書人應閻王爺之命,晚間沉睡時,去陰間辦公。在他的職責范圍,恰好掌握著功過簿。某天忽然看到顯現一行字,說他妻子盜殺鄰居一只雞,一斤十一兩。他醒後問妻子,是不是偷了鄰居家的雞。一開始妻子否認:沒有這樣的事,讀書人說不要抵賴,我已見到簿子記錄,如此如此。妻子看瞞不下去,只好承認。
她說:今天曬東西時,鄰居的雞過來啄食,我一棍子打下去,竟將它打死了,現仍藏在某處,未及處理。夫妻倆把死雞拿來一稱,果然一斤十一兩,分毫不差。兩人忙拿著死雞趕去鄰居家,賠償了一只雞的價錢,並賠禮道歉。
讀書人曾在功過簿上記錄此事的地方做過記號,第二天再去辦公時,翻查簿子,發現那段文字已經消失。
我們在陽間做了一件惡事,閻王殿的簿子上當下顯現文字,記錄在案,哪裡還能瞞人耳目呢?若是死後去了陰間,閻王爺審判時也以簿子裡檔案為依據,這個檔案是無法偽造的。
所以,了解了這些,我們就要相信:舉頭三尺有神明,自己的舉心動念、行為造作,神目如電,悉知悉見,最終也逃不出因果法則的自然運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