春天馬上就要來了,下面幾件事請不要去做。
勸君莫食三月鲫,萬千魚仔在腹中。
勸君莫打三春鳥,子在巢中待母歸。
勸君莫食三春蛙,百千生命在腹中。
愛向蒼天,善行人間;愛是慈悲守護,喜捨難量。福生無量天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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道教的萬物平等觀
在先秦的各家學說中,惟獨道家持有與眾不同的看法。根據老子奠定的“道”的理念,“大道”對萬物一視同仁;道家還認為,人也是萬物中的普通一員,並不比萬物優越,因而人並不是天地萬物的中心,人與萬物之間也是平等的。道家的萬物平等觀同儒家關於人貴於萬物的觀念形成了鮮明的對照,反映了儒道兩家對於人在天地之間的不同定位,反映了中國古代哲學處理人與自然的關系的兩種不同態度。
道家的創始人老子雖然很少直接論及人應該以何種態度對待自然萬物,但根據其對“道”的本性的設定,根據“道法自然”的道家基本原則,萬物在“大道”面前都是平等的,人並不優於萬物。應該說老子的道論為道家在對待人與萬物的關系問題上定下了基調,根據老子確定的自然主義原則,後來莊子“以道觀之,物無貴賤”的閃光思想的出現乃是水到渠成,是老子“道法自然”原則的合乎邏輯的推展。
道教認為人的生命來自大自然,人是大自然生命的一部分,強調人與大自然應當和諧為一,維護整個自然界的和諧、平等與安寧。並且教人遵守大自然的規律,保護自然環境,節約自然資源,維護生態平衡,以此人類本身賴以生存與持續發展的重要前提。
道教認為:“一切含識,乃至畜生、果木、石者皆有道性”。人與自然的關系是血肉融合的整體關系,萬物都是由道生化演變而來,並無高低貴賤之分。而人類只有順其自然,萬物才可同生共榮,世界才能和諧發展。
《莊子》曰:“以道觀之,物無貴賤。以物觀之,自貴而相賤。”《西升經》雲:“道非獨我,萬物皆有之。”唐代道士成玄英說:“夫大道自然,造物均等。”《太平經》中講:“天地與我同根,萬物與我同體。”另外道教還認為:既然宇宙生成之物的一元氣存在於自然界的一切運化之中,所以萬物與人一樣也都會有靈性。故葛洪曰:“山水草木,井灶洿池,猶皆有精氣。人身體亦有魂魄,況天地萬物之至大者,於理當有精神。” 這也正如道經中講的那樣:氣中必有精,精極必有靈,靈極則有神。
道教自古以來提倡“返樸”、“儉約”的生活方式,這本身就是一種對於自然環境的保護和自然資源的節約。對於修真悟道之士,道教更是要求參贊萬物之化育生成,不許傷害或擾亂生活在大自然之中的一切動植生靈。
我們的道教始祖老子認為,人只是自然的一部分,而不是自然界的主宰,“萬物歸焉而不為主”(《道德經》第三十四章)。莊子也講到:“天地與我並生,萬物與我為一”(《齊物論》)、“磅礴萬物以為一”(《逍遙游》)、“夫至德之世,同與禽獸居,族與萬物並”(《馬蹄》)。
早期道教經典《太平經》提出:“天地中和同心,共生萬物”,認為理想的太平世界是人與各個層次的自然事物和諧相處,共生共榮。道教思想家葛洪認為,萬物一體的平等意識也非常明確和豐富。即人通過修煉可以實現“長生久視”、“肉體成仙”的理想。這個理想也就是與自然齊一或萬物一體的境界。
“慈”在《道德經》三寶中排第一位,太上老子認為“慈”是天對待萬物的態度,“天將救之,以慈衛之”。在道教教內,道眾們把慈愛、不傷生靈、保護動植物作為自身修持的重要內容。對於宇宙萬物的態度是“常行慈心,愍濟一切,放生度厄”(《太上洞真智慧上品大誡》)。
《度人經》曰:“齊同慈愛,異骨成親;國安民豐,欣樂太平。”《莊子天下》雲:“泛愛萬物,天地一體。”我們大家都知,道教是一個崇尚自然、關愛自然的宗教。道教主張萬物平等、和諧共處、齊同發展。認為人和其它物體—樣,都是宇宙構成的一個部分,並無高低貴賤之分。道教反對將自然僅僅當成人類征服的對象,以及 “唯人獨尊”的人類中心主義。道教是以自然之道為基礎的宗教,它不僅認為人與萬物是一個相互關聯、相互制約、相互依靠的環形生態系統,而且認為人類只有與自然相偕而生、相伴而存,才能持續發展,才能真正構成一幅溫馨而和諧的優美畫卷。
道教中的第一勸善書《太上感應篇》中就詳細地介紹了破壞大自然的種種惡行,如:“射飛逐走,發蟄驚棲,填穴覆巢,傷胎破卵;敗人苗稼,無故剪裁,非禮烹宰,決水放火,用藥殺樹,春月燎獵,無故殺龜打蛇”等。並把這些惡的後果展示給人們:“如是等罪,隨其輕重,奪其紀算,算盡則死。”以此來警戒世人不要肆無忌憚地破壞大自然。《文昌帝君陰骘文》中也講到:“禁火莫燒山林,勿登山而網禽鳥。勿臨水而毒魚蝦等。”只要這樣則天必賜汝以福。
道教中的“萬物平等”觀念,不僅反映出先人對自然萬物尊崇的一種謙卑美德,另外也體現出先人對宇宙關系和生態系統的熱愛和關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