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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師開示
印光大師:致知格物,程、朱所說之致與格,萬不可依
手書,備悉。所經歷處,均得吉人照應,乃三寶加被之所致。 末後所說道理,甚好。以謙為誠意之訣,乃為上根人說則可。若對上、中、下一切人說,則當以致知格物為契理契機之至論。程、朱所說之“致”與“格”,萬不可依。須知此致知與格物,乃希聖希賢之根本。以知見一偏,即不能誠意。而知見之偏,由心中有偏私之人欲。格除此偏私之人欲,知見自得其正。知見正,而意誠、心正、身修矣。 真學問,不必在玄妙上顯,但令一切人識得下手處,自可欣欣相從。下略。 印光大師:“復慧導居士書(即楊漢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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