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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四章 解脫論:修行次第與涅槃之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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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四章解脫論:修行次第與涅槃之果

  上一章的有情論所討論的是迷界之因果,即苦、集二谛;本章的解脫論則是討論悟界之因果,即滅、道二谛。對於悟界因果,《俱捨論》同樣是按照先述其果、次明其因的次第來進行解說的。具體而言,第六《分別賢聖品》中所論究的諸賢聖位是悟界之果,同時也顯示了修行的基本次第;第七《分別智品》解說斷惑得果之智,即證果之親因;《分別定品》講述得智之諸定,即證果之疏緣。由定而生智,由智而證果,顯示了佛教修行的基本規律。當然,定、智、果之間的因果關系是通過對修行過程的學理分析而得出的,但在實際的修行實踐中,煩惱的息除、定境的現前、智慧的生起與果位的獲得是一個相互依存、彼此同步的統一過程。

  第一節階位論:修行的基本次第

  一、道次第概說

  如前文所說,《俱捨論》的道次第理論完全繼承了有部師的傳統,從而表現出體系嚴整、次第井然的理論風格。依照本論所述的道次第,在正式入道前必須經過清靜身器的准備工作;而對於佛法修行的主體過程,本論分為七賢、四聖兩大階段。賢與聖的劃分是以見道為界線的:見道以前調心離惡,通名為賢;見道以上直至阿羅漢果,通名為聖。七賢位的修行又稱為方便道,分為三賢、四善根兩個階段。三賢包括五停心觀、別相念住、總相念住三位,合稱為外凡位;四善根為暖、頂、忍、世第一法,合稱為內凡位。四聖位的修行又稱為聖道,包括四向四果,其中又可分為見道位、修道位與無學位三個階次。參見下表:

  上述七賢四聖亦即方便道與聖道的修行,是以四聖谛為核心而展開的。谛為真實不虛之義,四聖谛即苦、集、滅、道四種正確無誤之真理,即:(1)苦谛。苦泛指逼迫身心、令生苦惱的狀態,其中包括苦苦、壞苦和行苦三種。苦苦指事物本身的性質是苦;壞苦指因樂受無常壞滅而生的苦;行苦指由一切有為法的遷流無常而生之苦。佛教認為,世間的一切有漏法,不論有情還是非情,其本質皆苦。(2)集谛。集為招聚之義。集谛是對世間諸苦之產生原因的分析與判斷,即認為貪、瞋等煩惱與善惡諸業能招集三界的生死苦果,是生死輪回的總根源。(3)滅谛。滅為寂滅義,指眾苦及其根源的徹底止息,亦即涅槃。涅槃止息惑業而離生死之苦,真空寂滅,故名為滅。滅谛即關於涅槃之真谛。(4)道谛。道為能通之義,即滅苦之道,指八正道,即正見、正思惟、正語、正業、正命、正精進、正念、正定。若依八正道而修行,則可超脫苦、集,而達到寂靜涅槃之境。道谛即關於八正道之真谛。四谛的苦、集二谛是迷界的因果;滅、道二谛為悟界的因果。在本論的道次第中,四聖谛既是修行的基本指導原則,同時也是觀修的主要內容。

  二、方便道:三賢與四善根

  (一)清靜身器:入道前的准備

  修行者在正式進入加行位的觀修之前,首先要養成堪任修行的清淨身器,這是佛教修行的必要前提。所謂清靜身器,身即指修行者的所依身,器是比喻,所依身堪能容納無漏聖道,名為清靜身器。身器的清靜包括如下三個方面:一、身心遠離。斷絕與惡友的交往,遮止有違聖道的惡緣,亦即離去身上的穢相,是為身遠離;在內心除去不善的思維,不起不正的分別,亦即離去心上的穢相,是為心遠離。

  二、無不足大欲。即無不足與無大欲。無不足是喜足之意,指對自己已經得到的生活條件感到歡喜、滿足,而無不足之想;無大欲為少欲之意,指對未得到之物沒有過分追求的欲念。

  三、住四聖種。四聖種即衣服喜足聖種、飲食喜足聖種、臥具喜足聖種與樂斷樂修聖種。其中所謂的樂斷樂修,指樂斷煩惱、樂修聖道。此四者為聖道生起之因,故名聖種。佛陀之所以立此四聖種,主要是為了對治衣服、飲食、臥具、有無有之四愛。其中所謂有無有愛,包括有愛和無有愛兩者:有愛即自體愛,指有情執著於自體而起的愛染;無有愛指有情執著於自體將來斷滅,由此而生的愛染之心。以上四愛是障道之緣,所以佛陀立四聖種以對治之。

  (二)三賢位:五停心觀與四念住

  1.五停心觀

  五停心觀是方便道初位所修的觀法,為:不淨觀、慈悲觀、緣起觀、界差別觀、數息觀。因這五種觀法可以對治內心的五種過失,從而使散亂奔馳之心得到止息,故名五停心觀。不淨觀是針對多貪者,觀身軀不淨以對治貪婪心的觀法;慈悲觀是針對多瞋者,起慈悲心以對治瞋恚的觀法;緣起觀又名因緣觀,這是針對多癡者,觀十二因緣以對治愚癡的觀法;界差別觀又名六界觀,是針對我見深重者,觀有情的身心不過是地、水、火、風、空、識六界因緣的假合,以對治我見的觀法;數息觀一名持息觀,這是針對心性散亂者,觀出入息以對治亂心的觀法。此中,不淨觀與數息觀為此階段修行的主要法門,故在本論中特別詳說。

  不淨觀(as'ubha-bhāvanā,又譯作不淨想)是以無貪為體、以停止貪婪心為目的的觀法。

  眾生的貪婪大體有四種差別,即:顯色貪、形色貪、妙觸貪、供奉貪。顯色貪是指緣於青、黃、赤、白等種種色相所起的貪求心;形色貪是指緣於長、短、方、圓等形狀所起的貪求心;妙觸貪是指緣於身體所觸的柔軟細滑等物所起的貪求心;供奉貪是指對於他人的供養、奉侍所起的貪求心。對治此四種貪婪,有兩種方法,一為別治法,二為通治法。別治法是對上述的四貪分別加以對治,如:觀死屍的青瘀等相,治顯色貪;觀死屍之被鳥獸啖食,治形色貪;觀死屍腐爛而生蛆蟲,治妙觸貪;觀死屍的僵死不動,治供奉貪,等等。通治法是將自他的身軀觀成白骨,以一骨鎖觀來通治四貪。需要說明的是,不淨觀修成後只能伏住貪念而使其不現行,但不能將其徹底斷除。

  數息觀數息觀,梵語ānāpāna-smti,又作阿那阿波那觀、阿那般那觀、安那般那念、念安般、安般守意,意譯作念入出息、念無所起、息念觀、持息念,簡稱安般、數息。梵語阿那(āna),原為遣來之意,轉指入息;阿波那(apāna),原為遣去之意,轉指出息。是以慧為自體、以對治散亂心為目的的觀法。此觀必須經過數、隨、止、觀、轉、淨六個基本次第,始能圓滿修成:(1)數,就是將心止於出入息,數其數量之意。即:自一數到十,再自一數到十,反復地數出入之息。在初修此觀時,很容易引起減數、增數、雜亂三種過失。減數失就是以二息為一息,乃至以十息為九息;增數失與此相反,即以一息為二息乃至以九息為十息;雜亂失即以入息為出息或以出息為入息。若能離此三種過失,即名為正數。若在修觀中間錯亂,則須從頭開始。這樣反復觀修,才能漸次治伏散亂之心。(2)隨,就是隨任息風,系心於出入息不加加行(計數)的觀法。(3)止,就是將心安止於身體某一部份(鼻、眉、腳尖均可)的修法。(4)觀,就是觀與息風俱的五蘊為無我的觀法。(5)轉,就是移轉緣息風之慧到別相念住乃至世第一法的修法。(6)淨,就是更進一步而移至見道位的修法。若依此次第觀修成就,即能得定而不為散亂心所驅使,但這只是欲界的散地定。五停心觀與其所對治之煩惱的對應關系如下:

  五停心觀——

  不淨觀治貪欲心

  慈悲觀治瞋恚心

  因緣觀治愚癡心

  界差別觀治我見

  數息觀治散亂心

  2.四念住

  依五停心觀得到靜心後,為了磨練觀慧的功夫,須進一步修習四念住的觀法。四念住(catvārismty-upasthānāni)又叫四念處,為別相念住與總相念住的合稱。四念住包括身念住、受念住、心念住、法念住四法,即觀身不淨、觀受是苦、觀心無常、觀法無我。其中前三種觀是對有情的身心進行觀照,最後的法念住是對諸法的觀照,因此四念住可以說是總觀一切萬法的修法。將此四念住各別地進行修習叫做別相念住,將四者總合起來修習叫做總相念住。四念住是以不淨、苦、無常、無我四觀來對治淨、樂、常、我四顛倒的,所以首先必須觀色身的不淨以對治淨的顛倒,然後再觀受心所畢竟是苦以對治樂的顛倒,進一步再觀心的無常以對治常的顛倒,最後觀一切法無我以對治我的顛倒。初修習時因觀智未能熟練,所以只能對四者分別進行觀修,即修別相念住;等到觀慧漸強,即可將四者總合為一而修,即修總相念住。

  五停心和別相念住、總相念住為趣入解脫的資糧,因此又叫做“順解脫分”,分為因義。

  (三)四善根:暖、頂、忍、世

  四善根又稱四根位,是聖道的加行位,為:暖、頂、忍、世第一法(簡稱世)。善根的善指無漏智,根指暖等四根,因此四根為引發無漏智的根本,故稱為四善根。上述的三賢位、五停心觀屬於資糧位,偏重於修福;此處的四善根屬於加行位,偏重於修慧。四善根位所修習的內容即為四谛觀。四谛各自有四行相,合稱四谛十六行相;而四谛又包括欲界的四谛和上界(色界、無色界)的四谛(合稱上下八谛),如此總共為三十二行相。四根位的修行就是觀照此三十二行相,即:於苦谛下觀非常、苦、空、非我四行相:於集谛下觀因、集、生、緣四行相;於滅谛下觀滅、靜、妙、離四行相;於道谛下觀道、如、行、出四行相。在起觀的最初,就苦谛的所依身先觀非常行相——有情的身體是因緣的假合,待因緣而生,隨因緣之散而滅,其性質是隨時變壞、生滅無常的;第二觀苦行相——有情的身心根本就是行業報應的苦果,無法出離苦海;第三觀空行相——有情的不過是五蘊的假合,其本質是空;第四觀非我行相——有情的身心根本沒有真實之我可得,並不存在常一自在的主宰。然後次第觀修集谛的四行相:第一因行相,觀惑和業為招感苦報的原因,恰如種子;第二集行相,觀此惑業集積苦果而使其成熟;第三生行相,觀此惑業復有一股力量使所生的苦果相續不絕;第四緣行相,觀緣此惑業同時又能作為助緣而成辦苦果。隨後觀滅谛的四行相:第一滅行相,觀涅槃可以滅盡一切雜染之法;第二靜行相,觀涅槃可以永斷貪、瞋、癡三毒煩惱而達寂靜之樂;第三妙行相,觀涅槃是離一切過患的無上妙法;第四離行相,觀涅槃可以遠離一切災患。最後觀道谛的四行相:第一道行相,觀道是由凡夫位而至聖者位——獲得無漏真智的唯一法門;第二如行相,觀無漏智是契合於真如的至理;第三行行相,觀無漏智是趣向涅槃之行;第四出行相,觀無漏智能使一切有情永遠脫離生死苦海。

  在修持上述四谛觀的過程中,要經過暖、頂、忍、世第一法這四個基本階段,亦即四善根位。

  其中第一位是暖根位。所謂暖,原指火將要燃燒時先有暖氣現前的狀態,這裡是比喻修行者經過別相念住、總相念住的觀修,此時達於最初的善根位,殊勝的善根已然初生,就此焚燒煩惱之薪的無漏聖道智火剛剛要生的前相,立名為暖位。暖位的行者雖然已具殊勝善根,但其力量還較微弱,因此還有造業退墮的可能,故此時的善根名為動善根。但行者修至此位,即使退墮而造惡業、斷善根乃至墮入地獄等惡趣,也終必能證得聖道而入涅槃。獲暖根位後,繼續作四谛十六行相的觀修,善根漸次生長,而達於頂位。行者修至此位,所獲的善根仍為動善根,仍有退墮的可能,但此位行者即使造作惡業而退墮地獄,亦不至於斷善根。所謂頂位,一是指此位善根在動善根中是最極殊勝的,二是指此位行者居於進退兩者之間:進則可至後面的忍位,漸漸入於見道,再無退墮的危險;退則至於前面的暖位,動辄有退墮惡趣的可能。行者於頂位繼續勤加觀修之功,就進一步達於忍位。忍為認同、印可義,前面的暖、頂二位與後面的世第一法雖然亦能認同、印可四谛之理,但都不如此位的印可之義殊勝,故名此位為忍。忍位有下、中、上三品之別,即下忍、中忍與上忍。下忍與暖、頂二位同樣是統觀欲界與上二界的四谛三十二行相,但當達到中忍位時,開始減緣減行,即漸次省略所緣之谛或所緣之行相,於二十四周減行相,七周減所緣,最終只留欲界苦谛下的一種行相,此時即達到上忍位。上忍即只緣欲界苦谛下的某一行相,於一剎那間修觀,而進一步達到世第一法。因世第一法是於上忍位起無間善根的階位,在有漏世間中最為殊勝,故名為世第一法。

  世第一法雖然較忍位高一級,但對四谛之理的觀法,不但只是在一剎那間,而且只觀察欲界的苦谛,因此不名為忍。修行者經世第一法,於一剎那間即進入見道的聖位。

  綜上所述,四善根各具的功德為:“暖必至涅槃,頂終不斷善,忍不墮惡趣,第一入離生。”《阿毗達磨俱捨論》卷二十三,《藏要》第八冊,第506 頁。離生即指見道位。相對於前面三賢位的順解脫分,四善根名為順抉擇分,即順益於見道之義。

  下面特別介紹減緣減行的具體次第。在中忍位,雖然最初具足十六行相而觀上下八谛(共為三十二行相),但為了修銳利的觀慧而作入見道位的准備,漸次省略所緣及行相,名為減緣減行。緣指上下八谛(欲界四谛與上二界四谛),行指四谛的十六行相。所謂減緣減行,即將所觀的四谛與十六行相逐漸省略,而將觀慧力最終集中於一點的修法。具體過程如下:參見下表,第一周,從一觀至三十一,減去第三十二,即上界道谛下的“出”行相(減行);第二周,從一觀至三十,減去第三十一,即上界道谛下的“行”行相(減行);第三周,從一觀至二十九,減去第三十,即上界道谛下的“如”行相(減行);第四周,從一觀至二十八,減去第二十九,即上界道谛下的“道”行相,(此時道谛下的四行相已全數減去,故名為減緣)。

  如此第五周、第六周等,每觀一周,從下逆次減一行相,直至第三十一周時,稱一行二剎那觀,即以二剎那之心,唯觀留欲界苦谛下的“非常”這一行相。其中初一剎那心為上忍位,後一剎那心為世第一法位。如此共觀三十一周,其中二十四周為減行,七周為減緣。如下表所示:

  上面是依觀留欲界苦谛下的“非常”行相來解說的。在實際的修習中,最後究竟觀留欲界苦谛四行相中的哪一種,是根據修行者根機的不同而有所變更的:若是鈍根而我慢重者,即留“非常”行相,懈怠重者,即留“苦”行相;如系利根而我見重者,即留“非我”行相,我所見重者,即留“空”行相。

  三、聖道:四向四果

  (一)見道位

  修行者經過上述三賢、四善根之七方便位的修行,於世第一法無間而入見道位,通過觀證四谛,而以無漏的真智斷盡見惑八十八使,從此進入聖者之列。於見道所起的無漏智有二種,即法智與類智。法智即觀察欲界四谛的無漏智,類智是類似法智而觀察上二界四谛的無漏智。

  法智與類智所觀的對象仍為四谛十六行相,即:於苦谛觀非常、苦、空、非我;於集谛觀集、因、生、緣;於滅谛觀滅、靜、妙、離;於道谛觀道、如、行、出。法智和類智又各分“忍”和“智”兩種,忍是信任、認可四谛理的智慧,有斷惑的作用;智是能證四谛理的智慧,有證理的功能。忍位名為無間道,智位名為解脫道。無間道就是於今之一剎那能斷去煩惱之意;解脫道是已斷煩惱而證得真理的階位,即解脫惑的系縛而得到擇滅之意。因四谛各有法智和類智,故總共為十六心。其中,苦法智忍與苦法智都是觀欲界的苦谛,即於忍位斷十種見惑,於智位證得苦谛的真理。苦類智忍和苦類智是觀上二界的苦谛,即斷十八種見惑而證得上界的苦谛之理。集法智忍和集法智是觀欲界的集谛,斷七種見惑,而證得欲界集谛之理。集類智忍和集類智是觀上二界的集谛,斷十二種見惑而證得上界集谛之理。其余的滅法智忍和滅法智、滅類智忍和滅類智、道法智忍和道法智、道類智忍和道類智,其道理與前面所說相同,即分別觀欲界、上二界的滅谛和道谛,從而各斷滅、道二谛下的見惑,證得滅、道二谛之理。

  總而言之,見道位的修行就是:以八忍斷三界的見惑,以八智證三界的四谛之理,兩者相加,共為十六心。十六心的次第說起來似乎很復雜,但在實際的觀修中,其時間是極為短暫的,每一心為一剎那,總共為十六剎那。其中前面的十五心均屬見道位,第十六心——道類智則攝於修道位;見道位十五心均屬預流向,於修道所攝的第十六心即證得預流果。行者在見道位,雖然以十五剎那迅速斷除了所有迷理而起的見惑——八十八使,但修惑則須在修道位,用很長的時間才能漸漸地斷除。十六心的內容詳見下表:

  (二)修道位

  以見道十五心斷去八十八使的見惑之後,自第十六心開始,漸次修習至全部斷除八十一品修惑的過程,名為修道位。如前文所述,三界九地各有九品思惑,合計為八十一品。八十一品修惑的斷除各有其無間道和解脫道,自最初的無間道至最後的有頂地此處的有頂地指無色界的非想非非想處天,因其為三有(三界)之頂,故稱有頂。第九品無間道,皆屬修道位。至有頂地第九解脫道,已將三界九地的見、修二惑悉數斷盡,即稱為無學位。如果就所證得的果位來分別,從見道至無學道可分為八個階次,即四向四果。

  四向四果即預流向、預流果、一來向、一來果、不還向、不還果、阿羅漢向、阿羅漢果。預流向指見道十五心,預流果即第十六心的道類智位。預流(srota-āpanna,音譯作須陀洹)就是預入聖者之流的意思。若斷盡欲界上上品至中中品的五品修惑而趣向一來果,即叫做一來向。若斷盡第六中下品修惑的果位即名一來果。一來(sakidāgāmin,音譯作斯陀含),為再來往人天一次就能證得涅槃之意。欲界的九品修惑可潤(滋潤、促成)有情七番生死,其中上上品為最強的惑,可潤二番生死;上中品、上下品、中上品之三品惑各潤一番生死;中中品、中下品二惑合潤一番生死;下上品、下中品、下下品之三品惑合潤一番生死。所謂一番生死,又名一大生,就是受生於人間與欲界天各一次。預流果的聖者只斷盡見惑而未斷修惑,所以最多要經過七番生死方能證得涅槃。一來果聖者斷除了六品修惑,存余的只是潤一番生死的下三品修惑,所以叫做一來果。一來向的聖者中若斷去前三品修惑,即由其余的六品修惑而潤三番生死,叫做“三生家家”;如果是斷除了前四品修惑,即由殘余的五品修惑潤二番生死,叫做“二生家家”。這其中又有“天家家”、“人家家”之別。對於三生家家而言,天家家為“天三人二”,即:於人間見道後一次生於天上,此後依次經人之一生、天之一生與人之一生,最後在生天的一生般涅槃(parinirvāna,完全的涅槃,即入滅之意)。人家家即“人三天二”,謂初於天中見道,此後經人一生、天一生,再經人一生、天一生,最後在人間的一生中般涅槃。二生家家中的天家家和人家家,就是由上述的三生家家中各減去人一生、天一生,即天家家是天二人一,人家家是人二天一。不還向是一來果的聖者再精進修行,斷欲界第七、八品惑,趣向不還果的果位;如果斷了欲界第九品修惑,即叫做不還果。不還(anāgāmin,音譯作阿那含),即斷盡欲界的修惑而不再還生於欲界之意。不還果共有七種,即中般、生般、有行般、無行般、上流般、行無色般、現般。中般指在於欲界沒而將生於色界的中有位,而般涅槃的;生般就是在受生色界不久即般涅槃的;有行般即生於色界後,由於長期的加行力而般涅槃的;無行般指生於色界後,在長時間中不加任何的修行,任運自然地般涅槃的;上流般指生於色界後,再轉生於更上的天處而般涅槃的;行無色般指自欲界直生無色界而般涅槃的;現般即於欲界現生般涅槃的。阿羅漢向,指不還果的聖者再精進,斷色界初禅之第一品修惑至有頂地之第九品修惑,趣向於最後的阿羅漢果位。其最後的無間道又名金剛無間道,其定叫做金剛定。此無間道後的解脫道即是小乘極果——阿羅漢果。

  (三)無學位

  在四向四果中,前四向三果因未斷盡煩惱,還有所學,故叫做有學位;最後的阿羅漢果已斷盡一切煩惱而再無所學,故叫做無學位。阿羅漢(梵語arhat 的主格arhand 的音譯,又譯作阿黎呵、阿羅呵、阿羅诃)為殺賊、不生、應供之義:殺賊指能殺害、滅除一切煩惱之賊;不生指不再受三界之生死;應供指堪受人天之供養。阿羅漢果所得的智慧叫做盡智、無生智。

  盡智是已知苦、已斷集、已證滅、已修道的智慧。無生智是:我見苦已,不復更見;我斷集已,不復更斷;我證滅已,不復更證;我修道已,不復更修。這是於盡智後生起的智慧。

  無學位的阿羅漢有六種,即退法阿羅漢、思法阿羅漢、護法阿羅漢、安住法阿羅漢、堪達法阿羅漢、不動法阿羅漢。退法阿羅漢指如果遇到疾病等違緣,會再起修惑而退失所得的阿羅漢果,退墮至不還、一來、預流等果的聖者;思法阿羅漢指怕退失所證得的阿羅漢果,常想自殺而入無余涅槃的聖者;護法阿羅漢指於所得的阿羅漢果自能防護令其不失的聖者;安住法阿羅漢指安住於所得的果位,如沒有遇到強烈的逆緣亦自能防護不令退墮,但如非強烈的加行就不會再進步的聖者;堪達法阿羅漢指勤於修行煉根,堪能達至不動法的聖者;不動法阿羅漢指無論遇到任何逆緣,都不會退墮的聖者。此六種阿羅漢中,前五者屬於鈍根阿羅漢,第六種為利根阿羅漢。頓根阿羅漢勤加修行而轉為利根的過程,即稱練根。因鈍根阿羅漢必須在特定的時機,在遇到衣、食、床具、處所、說法人、同學人等助緣的條件下才能解脫入滅,故名為時解脫阿羅漢;利根阿羅漢因隨時隨地都可以解脫入滅,故名為不時解脫阿羅漢。

  聖道修行次第及斷、證二者的對應關系見下表:

  在修行過程中,如果自最初之五停心位逐位漸進,漸次達到最後的無學位,即叫做次第證;反之,如果於見道以前的凡夫位,修有漏的六行觀而斷修惑的一部分,超越了預流果而直證一來果或不還果,即叫做超越證。因有頂地的修惑非有漏智所能斷,不能於有漏位斷除,所以超越證不可能直接達到阿羅漢向或阿羅漢果。所謂有漏的六行觀,就是於見道以前的有漏位觀修有漏法的六種行相,即:將下地諸法觀為粗、苦、障,將上地諸法觀為靜、妙、離,然後通過上下地的比較,生起欣上厭下之心,漸次斷除對下地諸法的貪愛。這種有漏的六行觀只能斷除下一地的煩惱,對於上地和自地的煩惱則無能為力。因有頂地是三界之頂,沒有再高的上地可供與之比較,所以這種上下相望的觀法不可能將其斷除。也就是說,有漏六行觀的斷惑范圍僅限於下八地的修惑。

  四、三乘行果:聲聞、獨覺與菩薩

  上面所說的道次第是依阿羅漢道(亦即聲聞乘)的修行來解說的,這也是小乘佛教修道理論的核心與主體。但除此之外,《俱捨論》對於三乘行果也有概要性的論述。三乘行果之“乘”為運載義,即運載修行人到達果地;“行”為行業,此處指修行的道路與方法;“果”即修行所證得的果位。三乘即聲聞、獨覺、菩薩,這是根據修行者的根機來劃分的。由於根機的不同,三乘行人修行的方法、次第及證得的果位也有所不同。

  聲聞(梵語arhat 的主格arhand 的音譯,又譯作阿黎呵、阿羅呵、阿羅诃)是直接聽聞佛說四聖谛而證道的弟子,其中利根者於三生中,鈍根者經六十劫的修行而證得阿羅漢果。所謂三生,就是於第一生修資糧位(三賢位):於第二生修加行位(四善根位);於第三生入見道,並經修道而證阿羅漢果。各部派間關於“一生”的異說很多,有說是指有情的一期生命,有說是遇一佛出世的一生,如捨利弗就是於拘那含牟尼處修資糧位,於迦葉佛處修加行位,最後於釋迦佛處證果。鈍根六十劫的修行,就是於初二十劫修資糧位,次二十劫修加行位,後二十劫入聖得果。其修行的具體過程即如上文道次第所述。聲聞眾所證的涅槃果有兩種,一為有余依涅槃,二為無余依涅槃。“依”指修行者的所依身。有余依涅槃簡稱有余涅槃,是指已證無學果的聖者,尚有宿業所感的所依身。在此位的聖者已成就三明、六通、四無礙解等法,能化導眾生。三明就是:(1)宿住智證明,即能夠知見過去的因緣、行業等;(2)死生智證明,即已證知三世生死流轉的因緣;(3)漏盡智證明,即已斷盡煩惱而得漏盡,智知不再輪回生死。六通就是:(1)神境智證通,能自由自在地變化;(2)天眼智證通,能自由自在地徹見一切世間的種種形色苦樂相;(3)天耳智證通,能自由自在地聞一切音聲;(4)他心智證通,能自由自在地識知他人之內心活動;(5)宿住隨念智證通,能知過去自他的一切因果;(6)漏盡通,斷盡見修二惑,證涅槃果而出離三界。四無礙解就是:(1)法無礙解,通達一切法的名字;(2)義無礙解,通達一切法的義理;(3)詞無礙解,通達一切言語;(4)樂說無礙解,能自在地隨眾生所欲而為之說法。無余依涅槃簡稱無余涅槃,這是身心俱滅的空寂境界,故又叫做灰身滅智。

  獨覺(pratyeka-buddha,音譯作缽剌醫伽佛陀)又名緣覺、辟支佛,是在無佛出世時,不依佛教,獨自觀修十二因緣而開悟證果的修行者。獨覺分為兩類,一為部行獨覺,一為麟喻獨覺。部行獨覺是多人聚集修行的聖者;麟喻獨覺是比喻此類聖者恰如麒麟僅具一角,是單獨一人修行的。獨覺中的利根者經四生,鈍根者經百劫而證得阿羅漢果。四生是:在第一生修聲聞的資糧位,第二生修聲聞的加行位,第三生修緣覺的資糧位和加行位,第四生入聖得果。

  百劫是:於初二十劫修聲聞的資糧位,於第二個二十劫修聲聞的加行位,於第三個二十劫修緣覺的資糧位,於第四個二十劫修緣覺的加行位,於最後的二十劫入聖得果。因獨覺的根機較聲聞為利,故不分四向四果的階位,而只有一無學果(阿羅漢果)。其斷惑的次第是:最初以有漏智斷欲界的見修二惑,而自加行位直入見道;隨之以八忍、八智之十六心斷上二界的見惑,而入修道位;於無間、解脫二道各起七十二心,斷上二界的七十二品修惑,而證無學果。這就是所謂的獨覺經一百六十心而“一座成覺”《阿毗達磨俱捨論》卷二十三,《藏要》第八冊,第507 頁。。

  菩薩(bodhisattva,音譯作菩提薩埵、菩提薩多,簡稱菩薩,意譯為覺有情)是經三祇百劫的修行而圓成佛果的修行者,即:於三大阿僧祇劫修菩提資糧;再於一百大劫修圓滿相好;於最後生下生於王宮踰城出家,以無漏道斷下八地的煩惱後,復於菩提樹下入見道,起八忍、八智十六心,斷有頂地的見惑,又以九無間、九解脫十八心,斷有頂地的修惑,最後圓成佛果而度化世間。所以菩薩總共以三十四心而成正覺,這又叫做“三十四心斷結成道”。在此須注意的是,本論作為小乘論典,其所說的菩薩與大乘經論有所不同。在大乘佛教中,有文殊、普賢、觀音、地藏等諸多大菩薩,而且諸大菩薩常常是同時應化於世間的;而本論中的菩薩則專指釋迦牟尼佛在未成佛前,於因地修行的身份。對於佛陀菩薩道修行的內容,本論主要簡述了供養諸佛與六波羅蜜多兩個方面。據本論所載,佛陀在因地修菩薩行時,供養諸佛是最重要的修行內容之一,而且所供養佛的數量與次序是確定的。具體而言:於第一大阿僧祇劫供養七萬五千佛,其中最初是釋迦牟尼佛(古釋迦),最後是寶髻佛;於第二大阿僧祇劫供養七萬六千佛,其中最初是寶髻佛,最後是燃燈佛;於第三大阿僧祇劫供養七萬七千佛,其中最初是燃燈佛,最後是勝觀佛。六波羅蜜多即六度,包括施波羅蜜、戒波羅蜜、忍波羅蜜、精進波羅蜜、定波羅蜜與慧波羅蜜,這是菩薩道修行的主體內容。

  從本論的三乘行果理論來看,小乘佛教對菩薩道的內容並非全無所涉,而是將其視為佛陀因地的修行內容,而在講述學人具體的修道方法時,則是以阿羅漢道的修行為主體的。小乘佛教論典中對菩薩道的敘述主要源於佛本生故事,當然也有可能在大乘佛教初興之後,由於大小乘思想的交涉,小乘論典吸收了大乘佛教的某些內容。本論在對佛陀的菩薩行的記述中已經提到了過去的諸佛,如果進一步加以推論的話,既然本師釋迦牟尼是依菩薩道而證得佛果的,那麼過去世的諸佛也應如此。或者說,菩薩道實際上是可以成為一種普遍的修行方法的。

  從這一點來看,印度佛教從小乘而走向大乘,從以阿羅漢道為中心轉向以菩薩道為中心,在思想發展的內在邏輯上是順理成章的。由此出發,可以引發出許多理論問題,如:小乘佛教既然已經了解到菩薩道修學的基本綱目,為何又並未將其作為修道論的主體內容;菩薩道思想在原始佛教、小乘佛教與大乘佛教中的內涵、意義與地位如何;菩薩道理論是如何逐漸演進為佛教的核心思想與修行的主要內容的;等等。這些問題都是值得進行更為深入的探討與研究的筆者的導師洪修平先生在審閱本書的初稿後,向筆者提示了上述的問題,並希望能作進一步的研究。但由於這些問題都是頗為復雜的,同時涉及大量的佛教典籍與研究文獻,已非筆者目前的學力之所及,故此筆者在文中只補充了一點兒初步的看法,並將問題提出,以期今後作進一步的研究。。

  此外,本論依《阿含經》,而將三乘的修行方法總括為三十七菩提分法。菩提(bodhi,意譯為覺、智、知、道)以盡智、無生智為自體,隨能覺者的三乘差別而分為三種:聲聞菩提、獨覺菩提與無上菩提。三十七菩提分法又作三十七覺分、三十七道品,包括七科:四念住、四正勤、四如意足、五根、五力、七覺分、八正道。此三十七法,一一皆隨順趣向於菩提,所以名為菩提分法。四念住,即觀身不淨、觀受是捨、觀心無常、觀法無我。四正勤,又作四正斷,即:已生惡令永斷、未生惡令不生、未生善令生、已生善令增長。四如意足,又作四神足,即:欲如意足,希慕所修之法能如願滿足;精進如意足,於所修之法,專注一心,無有間雜,而能如願滿足;念如意足,於所修之法,記憶不忘,如願滿足;思惟如意足,心思所修之法,不令忘失,如願滿足。五根,即信、勤(精進)、念、定、慧,此五者能生一切善法,故名為“根”。五力,是由五根所產生的五種力用,即信力、精進力、念力、定力、慧力。七覺分,又作七覺支、七覺意,即:擇法覺分,能簡擇諸法之真偽;精進覺分,修諸正法,無有間雜;喜覺分,契悟正法,心得歡喜;除覺分,能斷除諸見煩惱;捨覺分,能捨離所念著之境;定覺分,能覺了所發之禅定;念覺分,能思惟所修之道法。八正道,又作八聖道、八道谛,即:正見,能正確地認識、抉擇真理;正思惟,心無邪念;正語,言無虛妄;正業,住於清淨善業;正命,清淨身、口、意三業,順於正法而活命,離五種邪命五邪命指:一、詐現異相,在世俗人前詐現奇特之相,以求利養;二、自說功德,以求利養;三、占相吉凶,學占卜而說人之吉凶,以求利養;四、高聲現威,大言莊語而現威勢,以求利養;五、說所得利以動人心,對人說其他人所供養自己之財物,以為暗示來求得利養。;正精進,修諸道行,能無間雜;正念,以真智憶念正道而無邪念;正定,身心寂靜,以真智入於無漏清淨之禅定。

  據本論所述,三十七菩提分法的自體有十種,即:慧、勤、定、信、念、喜、捨、輕安、戒、尋。分別而言:四念住、慧根、慧力、擇法覺分、正見以慧為體;四正勤、精進根、精進力、精進覺支、正精進以勤為體;四如意足、定根、定力、定覺支、正定以定為體;信根、信力以信為體;念根、念力、念覺支、正念以念為體;喜覺支以喜為體;捨覺支以捨為體;輕安覺支以輕安為體;正語、正業、正命以戒為體;正思維以尋為體。

  第二節智與定:修道的內在方法

  一、智:涅槃之親因

  (一)智的內涵、外延與種類

  智是斷煩惱、證涅槃的根本力量,因此被稱為涅槃之親因。這裡需要說明的是,雖然在日常生活中,“智”與“慧”往往是可以通用的,但在本論中,這是寬狹有別的兩個概念:“慧”的外延較為寬泛,近似於日常所說的“智慧”; “智”則有更為嚴格的規定。為了說明“智”這一概念的確切內涵,《俱捨論》對忍、智、見三者作了明確的區分。忍、智、見皆以大地法中的慧心所為體,但依其作用的不同而分立忍、智、見之名,故古人稱其為“體同用別”。具體來說,在慧心所中,有確信、認可作用的立名為“忍”;有決斷、抉擇作用的立名為“智”,有推求、推理作用的立名為“見”。以此三者來分別諸慧:諸有漏慧皆屬智性所攝,但不可名“忍”;有漏慧中只有六種屬見性所攝,即身、邊、邪、見取、戒取五染污見與有漏正見。諸無漏慧中,見道位中的八忍不屬智性,因忍生起時尚未成為決斷;無學位上所起的盡智與無生智可以說名為“智”,但不可以名“見”或“忍”;其他的諸無漏慧,如有學的八智、無學的正見等,一一皆通智、見二性,但不可名之為“忍”。也就是說,智包括了所有的有漏慧以及除見道八忍之外的諸無漏慧。

  對於智的種類,本論首先將其分為二智,然後再進一步作更詳細的劃分,經三智、九智而達於十智。二智即有漏智與無漏智。有漏智又名世俗智,就是帶有煩惱過非之智,不能斷除迷理之惑;無漏智就是離煩惱過非的清靜無垢之智,能夠斷除迷三界四谛理所起的煩惱。三智就是將無漏智按照所緣界的差別,進一步分為法智與類智,法智緣欲界四谛為境,類智緣上二界(色界與無色界)四谛為境。所謂九智,就是將無漏智按照所緣谛的不同分為苦智、集智、滅智、道智四種,再加無學位的盡智與無生智,此六智與世俗智、法智、類智合稱為九智。盡智與無生智以法、類、苦、集、滅、道六智為體,或者說,盡智與無生智是此六智在無學位的一種稱謂。十智就是在上述九智的基礎上再加他心智。所謂他心智,指了知他人心念之智,以法、類、道、世俗四智為體:若知他人的無漏心,即以法類道他心智知;若知他人的世俗心,即以世俗他心智知。十智的內容如下表所示:

  在修行的不同階段,修行者所成就的智的種類有所不同:其一,凡夫、三賢位、四善根位的修行者,以及已入見道初念的聖者,唯成就一世俗智;其二,至見道第二念苦法智位,又成就法智與苦智,加上前世俗智,共成就三智;其三,至見道第四念苦類智位,再加類智而成就四智;其四,至見道第六念集法智位,再加集智而成就五智;其五,至見道第十念滅法智位,再加滅智而成就六智;其六,至見道第十四念道法智位,再加道智而成就七智;其七,在修道未離欲位(即未斷盡欲界修惑的階段),亦成就七智,與上述見道第十四念道法智位相同;在已離欲位(即已斷盡欲界修惑的階段),再加他心智而成就八智;其八,鈍根的無學聖者(時解脫阿羅漢),成就除無生智以外的其他九智;其九,利根的不時解脫阿羅漢圓滿成就十智。

  (二)諸智果德及本論的佛陀觀

  本論對諸智果德的論述是以佛陀——圓滿具足諸智功德者為標准而展開的。因此,這同時也反映了本論的佛陀觀。佛陀觀是小乘各部派間熱烈討論的一個話題,其不同傾向大致可分為兩種,一是以大眾分別說系為代表的具有人間性傾向的佛陀觀,一是以有部與犢子部為代表的具有超人間性傾向的佛陀觀演培《印度部派佛教思想觀》,《谛觀全集》E29,台北:天華出版事業股份有限公司1991 年版,第60~61 頁。。本論在闡述諸智果德時,對於佛陀觀的一些基本問題,如佛的心力與身力、佛與其他有情(包括二乘聖者、凡夫)的本質區別、一佛說與多佛說等均有所涉及。

  本論諸智功德分為“不共”與“共”兩大類,其中共功德又進一步分為共聖功德與共凡功德。所謂不共功德,指唯佛陀所有而其他聖者、凡夫所無的功德;所謂共聖功德,指佛陀與其他諸聖者共同所有而凡夫所無的功德;所謂共凡功德,指佛陀、諸聖者、凡夫所共有的功德。

  1. 不共功德:十八不共法

  佛陀的不共功德包括十力、四無畏、三念住與大悲,合稱為十八不共法。現分述如下:其一,十力。十力指佛了知一切的十種心力,即:(1)處非處智力。處為稱理義,即合乎道理的,“非處”即不合乎道理的,處、非處主要指善因善果與惡因惡果。如來大智,於處能如實了知是處,於非處能如實了知是非處,名為處非處智力。此智力以如來的十智(即上述的世俗智等十智)為體。(2)業異熟智力。業為因,異熟為果。如來大智,善能知悉何種業因會感得何種果報,名為業異熟智力。此智力以十智中除滅、道二智以外的其他八智為體。(3)靜慮解脫等持等至智力。靜慮即四靜慮;解脫指八解脫,即:內有色想觀外色解脫、內無色想觀外色解脫、淨解脫身作證具足住、空無邊處解脫、識無邊處解脫、無所有處解脫、非想非非想處解脫、滅受想定身作證具住;等持即三三摩地;等至即四禅、四無色之八等至。這些都是定的種種異名。如來大智,能如實了知四靜慮、八解脫等一切定,名為靜慮解脫等持等至智力。此智力以十智中除滅智以外的其他九智為體。(4)根上下智力。根指信、進、念、定、慧五根,此五根在不同眾生身上有上下的差別,如來對此能如實了知,名為根上下智力。

  此智力也以上述九智為體。(5)種種勝解智力。勝解指眾生心中的意樂(意願、喜樂)。如來大智,善能了知眾生的種種意樂差別,名為種種勝解智力。此智力也以九智為體。(6)種種界智力。如來大智,能夠如實了知有情的性類及世間種種界之差別,名種種界智力。此智力亦以九智為體。(7)遍趣行智力。遍趣行即一切諸行,因一切諸行皆能趣果,故名遍趣行。

  如來大智,對此一切諸行皆能如實了知,名為遍趣行智力。此智力如以能趣果之諸行為所緣境時,即以上述九智為體;如以諸行所趣之果為所緣境時,則以十智為體。(8)宿住隨念智力。宿住指有情過去世所住之處與所經歷之事。如來大智,對於自他過去世宿住之事能如實了知,名宿住隨念智力。此智力以世俗智為體。(9)死生智力。如來大智,能如實了知一切有情生死流轉的情況,名死生智力。此智力亦以世俗智為體。(10)漏盡智力。漏指煩惱,漏盡即斷盡煩惱所證得的擇滅涅槃之理,為所緣境,緣此漏盡之智,名漏盡智力。此智力如唯緣漏盡時,即以六智(十智中除苦、集、道、他心四智)為體;如緣漏盡身中所得法時,則以十智為體。此外,本論還討論了上述十種心力所依佛身的身力問題。對於佛身力的大小,本論記述了阿毗達磨師的三種說法:第一種認為佛陀色身的力量同於那羅延力(那羅延即大梵天王);第二種認為佛身所有的支節,每一節都具那羅延力;第三種為大德法就所說,認為既然佛的心力是無量無邊的,那麼佛的身力也應是無限的,否則佛身就不能持無邊的心力了《阿毗達磨俱捨論》卷二七,《藏要》第八冊,第593 頁。。論主是贊同法就之說的。

  其二,四無畏。佛陀在說法時,有四種無所畏懼的勝能,名四無畏,即:(1)正等覺無畏。

  佛於諸法均能如實覺知,而無絲毫不知,名正等覺。在佛說法時,如有世間沙門、外道、天魔等責難說此非正等覺,佛陀也毫不屈服,安住於正見而毫無畏懼,名正等覺無畏。此以十智為體。(2)漏永盡無畏。佛陀宣言:我已永盡諸漏。如有人對此提出異議,佛陀也能通釋此言而毫無畏懼,名為漏永盡無畏。此以六智或十智為體,與漏盡智力的情況相同。(3)說障法無畏。佛陀宣言:染法必障聖道。如有人對此提出異議,佛陀也能通釋此言而毫無畏懼,名為說障法無畏。此以八智為體,與業異熟智力相同。(4)說出道無畏。佛說出離之道而宣言說:依此道修行必能從苦果中出離。如有人對此提出異議,佛陀也能通釋此言而毫無畏懼,名為說出道無畏。此以九智或十智為體,與遍趣行智力相同。

  其三,三念住。佛陀常住於捨心,對於順逆之境不起欣厭憂喜之心,名為三念住,即:(1)緣順境不生歡喜念住。就是當眾弟子一向恭敬佛陀,能受正行時,佛陀也不因此而生特別的歡喜,坦然安住於正知正念。(2)緣逆境不生憂戚念住。就是眾弟子如對佛陀不生恭敬之心,不能正受正行,佛陀也不因此而生憂戚之心,仍然安住於正知正念。(3)緣順逆境不生歡戚念住。就是當上述兩種情形同時出現時,佛陀仍然不喜不憂,坦然安住於正知正念。此三念住以念、慧二心所為體。

  其四,大悲。佛陀不忍十方眾生受苦而欲拔濟之心,稱為大悲。大悲心乃緣於三界一切有情而起,故以世俗智為體。之所以稱為大悲,有如下五義:(1)資糧大。大悲乃佛陀於三無數劫,以廣大福德智慧之資糧而成辦的。(2)行相大。此力能於三苦之境,作拔苦之行相。(3)所緣大。以三界之有情為所緣。(4)平等大。即遠離怨親等分別之心,而普遍利樂一切有情。

  (5)上品大。大悲為諸悲心中之最上品,是其余各種悲心所不可比的。“大悲”與“悲”相比較,主要有如下八種差別:(1)自性異。大悲以智慧為體;悲以無瞋為體。(2)行相異。大悲緣“三苦(苦苦、壞苦、行苦)”之行相;悲唯緣“苦苦”之行相。(3)所緣異。大悲通緣三界;悲唯緣欲界。(4)依地異。大悲唯依第四靜慮;悲通依於四禅。(5)依身異。大悲依佛身;悲依二乘及凡夫身。(6)證得異。大悲系離有頂之惑而證得;悲則僅是離欲界之惑而證得。(7)救濟異。大悲能成就救濟之事;悲唯希望救濟。(8)哀愍異。大悲能哀愍平等;悲則唯欲拔除欲界有情之苦,故其哀愍不平等。

  在共聖功德中,本論還討論了佛的數量及諸佛功德異同的問題。關於世界有一佛還是有多佛的問題,有部認為,如此功德圓滿的佛陀,在無邊世界裡只有一個;但在經部看來,雖然在一個三千世界中決無二佛同時出世,但在多個三千世界中,無妨同時有多佛出世。在這一問題上,論主是贊同經部之說的。關於諸佛功德的異同,本論認為,諸佛共具的功德主要有三:其一,資糧。即一切諸佛所修的福德、智慧二大資糧都是究竟圓滿的。其二,法身。即一切諸佛都是證得清靜法身而成佛的。其三,利他。即一切諸佛對於分內所應做的利他事業都是圓滿完成的。而諸佛在以下幾個方面則有所差別:其一,壽別。即諸佛所示現的壽命長短有所不同,如釋迦佛壽百歲,彌勒佛壽八萬歲,等等。其二,種別。指佛有生於剎帝利種的,如釋迦佛、毗婆屍佛、屍棄佛、毗捨羅佛;有生於婆羅門種的,如拘留孫佛、拘那含牟尼佛、迦葉波佛;等等。其三,姓別。諸佛有姓喬達摩的,如毗婆屍佛、屍棄佛、毗捨羅佛;有姓迦葉波的,如拘留孫佛、拘那含牟尼佛、迦葉波佛;等等。其四,量別。量指身量。如釋迦佛身長丈六,彌勒佛身長千尺,等等。其五,佛法留世的時間。如有佛涅槃後留法千年,有佛涅槃後留法七日,等等。諸佛之所以有如上的差別,本論說主要是由於諸佛出世時,所化有情的機宜有所不同《阿毗達磨俱捨論》卷二十七,《藏要》第八冊,第595~596 頁。。

  2. 共聖功德

  共聖功德有三種,即無诤行、願智、四無礙解:

  其一,無诤行。诤即煩惱。無诤行指令其他有情緣修行者自己身不生煩惱的行門,以世俗智為體,是利根的不動法阿羅漢,以第四靜慮為所依地而起的。因觀察有情之苦是由煩惱所生,同時返觀自身,了知自己是福田中的殊勝者,因此如是思維:假如有情緣我身而生煩惱的話,豈不是一件非常可痛的事?因此就有意地引發無诤的智慧,從而使其他有情不緣己身而生貪、瞋等煩惱,因息煩惱诤,所以得名無诤。但退法等鈍根阿羅漢連自己的煩惱都尚未能完全防止其發生,所以不能生起此無诤行。

  其二,願智。願智即由願所起之智慧,以世俗智為體,這也是利根不動法阿羅漢所生起之智。

  欲起此智者,要以至誠心而發願,入第四靜慮,因願力與定力而引起正智,於是對於所求知之境皆能如願如實了知。

  其三,四無礙解。又名四無礙智或四無礙辯,這是表示說法教化自在無礙之德用。共有四種:(1)法無礙解。指緣能诠之名、句、文而決斷無礙之智,以世俗智為體。(2)義無礙解。

  指緣所诠之義而決斷無礙之智,以六智或十智為體,即:如果是以涅槃為義,就以世俗、法、類、滅、盡、無生六智為體;如果是通以諸法為義,則以全部十智為體。(3)詞無礙解。指緣諸方域言詞而決斷無礙之智,以世俗智為體。(4)辯無礙解。辯指契合於正理的無滯言說,此言說由定、慧二道而起。辯無礙解就是緣契合正理而又無滯無礙的言說,以及緣生起此言說的定、慧二道而決斷無礙之智。辯無礙解以十智中除滅智以外的其余九智為體。

  3. 共凡功德

  共凡功德有六通、四靜慮、四無色、八等至、三三摩地、八解脫、八勝處、十遍處等。四靜慮、四無色、八等至、三三摩地等屬於本論《定品》的內容,將在下文中詳說,此處只詳述六通。六通又名六神通,神為不測義,通為無礙義,神通就是指自在無礙的不測力用。本論也把神通稱作智證通,即由智所證得的通力。六通包括神境通、天眼通、天耳通、他心通、宿命通與漏盡通。神境通又作身通、身如意通、神足通,這是隨心所欲地變化各種不可思議境界的能力,以世俗智為體。其又可以分為“行”與“化”兩種,“行”是不變本形,化是自身變化異狀。其中“行”又有三種,即運身、勝解與意勢。運身指乘空行走恰如飛鳥;勝解指能夠以勝解力,對極遠處作近思維而迅速到達其處;意勢指隨心意所至,身體即能到達極遠之處,其勢迅疾如意,故名意勢。在這三種“行”中,凡夫只能成就運身,二乘聖者能夠成就運身、勝解二者,佛則三行具足。“化”有欲界化與色界化兩種,欲界化指能夠將欲界的色、香、味、觸四種外境變化為自身或他身所有;色界化指能夠將色界的色、觸二境變化為自身或他身所有。天眼通指能徹見六道眾生的生死苦樂之相及世間種種形色。天耳通指能遍聞六道眾生苦樂憂喜之語言及世間種種音聲。此二者都是依第四靜慮所生淨色而起,所以均名之以“天”字。兩者均以世俗智為體。他心通、宿住通與漏盡通就是十智中的他心智、十力中的宿住隨念智力、漏盡智力,茲不具述。在六通當中,前五通是凡、聖都可成就的,但第六漏盡通僅為無漏聖者所成就,本論將六通歸入共凡功德,是就總相而言的。

  二、定:涅槃之疏緣

  斷煩惱、證涅槃的無漏智慧要通過禅定的修習才能夠獲得,故此本論將定作為涅槃之疏緣。

  定的本義為心一境性,即令心專注於某一對象而不散亂的精神作用,或指其凝然寂靜的狀態。

  因定為斷惑證果的助緣,故被攝於三學、六度之中,是佛教修行的重要內容之一。定的異名有三摩呬多(samāhita,意譯為等引)、三摩地(samādhi,又譯作三昧,意譯作等持)、三摩缽底(samāpatti,意譯作等至)、禅那(dhyāna,又譯作馱那演那,意譯作靜慮)、質多翳迦阿羯羅多(cittaikāgratā,意譯為心一境性)、奢摩他(samatha,又譯作作奢摩多,意譯為止)、現法樂住(drsta-dharma-sukha-vihāra,四禅的根本定)等。

  (一)定的種類

  本論將定分為四靜慮、四無色、八等至、諸等持等種類。現分述如下:

  1. 四靜慮

  四靜慮又名四禅,為色界之定。靜慮的確切內涵為“能審慮”,亦即“如實了知”,以慧為體。

  《俱捨論》卷二十四:“依何義故立靜慮名?由此寂靜能審慮故。審慮即是實了知義,如說心在定,能如實了知,審慮義中置地界故。此宗審慮,以慧為體。”《阿毗達磨俱捨論》卷二十七,《藏要》第八冊,第613 頁。“靜慮”是色界諸定的特稱,依本論卷二十四所說,諸定中之所以只有色界定名為靜慮,主要是依於三義:其一,內攝十八支十八支即四靜慮的十八種功德,包括初禅五支、二禅四支、三禅五支、四禅四支,詳見下文。;其二,止觀均行最能審慮;其三,得現法樂住及樂通行所謂現法樂住,指修習禅定時離一切妄想,身心寂滅,現受法喜之樂而安住不動。所謂樂通行,通行是道之異名,樂於修行涅槃解脫之道,名為樂通行。。靜慮又可分為“生靜慮”與“定靜慮”兩種, “生靜慮”是果,“定靜慮”是因。生靜慮指由修習定靜慮而獲得的生於色界諸天的果報。定靜慮指色界果報之因,即欲生色界諸天而修持的禅定。也就是說,雖然身還在欲界散地(下地),但已經斷除了欲界之惑而發得了色界上地之定,在來生可以生於色界諸天。與色界四禅天相對應,四靜慮包括初靜慮、第二靜慮、第三靜慮、第四靜慮四個基本層次,又稱為四禅。四靜慮的劃分是以尋、伺、喜、樂四心所的具與不具為標准的。尋與伺均是對所緣境界進行推度的心所,行相粗淺者稱為尋,行相細微者稱為伺。喜即喜受;樂指輕安的覺受。在四靜慮中,初靜慮具足尋、伺、喜、樂四者;二靜慮離尋、伺而唯具喜、樂二心所;三靜慮離尋、伺、喜而唯具樂受;四靜慮則全離尋、伺、喜、樂四者。如果以十八支來分別的話,初禅具五支,二禅具四支,三禅具五支,四禅具四支。初禅五支為:尋支、伺支、喜支、樂支、定支;二禅四支為:內淨支、喜支、樂支、定支;三禅五支為:捨支、念支、慧支、樂支、定支;四禅四支為:捨支、念支、中受支、定支《阿毗達磨俱捨論》卷二十八,《藏要》第八冊,第618~619 頁。。在四靜慮中,前三靜慮又名動靜慮,因其還有種種災患的存在;第四靜慮名為不動靜慮,因其已經不為八災所動。所謂八災,指尋、伺、憂、苦、喜、樂、出息、入息。

  2. 四無色定

  四無色定為無色界之定,共有四種,即:空無邊處、識無邊處、無所有處、非想非非想處。

  四無色定也有“生無色”與“定無色”的區別,這裡主要是就定無色——生無色界之因而言。無色定也是以善的心一境性為體,其因離下地煩惱的不同而分為四種:離色界第四靜慮的煩惱而生於上地時,立名為空無邊處;離空無邊處的煩惱而生於上地時,立名為識無邊處;離識無邊處的煩惱而生於上地時,立名為無所有處;離無所有處的煩惱而生於上地(有頂)時,立名為非想非非想處。關於空無邊處、識無邊處、無所有處、非想非非想處四名的由來,本論卷二十八說:“下三無色,如其次第修加行時,思無邊空及無邊識、無所有故建立三名。

  立第四名由想昧劣,謂無明勝想得非想名,有昧劣想故名非非想。”《藏要》第八冊,第617頁。也就是說,前三處是由加行想而立名,第四非想非非想處則是就其當體而言。具體來說,在定前的加行中厭離色境,想無邊空,若加行成就而獲得定境,即叫做空無邊處;於加行中厭離無邊空,想無邊識,若加行成就而得定,就叫做識無邊處;於加行中厭離無色識,捨離一切寂然而住,若加行成就而得定,就叫做無所有處。而非想非非想處則是就定境本身的特征而言,因定中沒有明慧的勝想,所以名為非想;但也絕非沒有昧劣之想,所以又名非非想;兩名相合,即為非想非非想處。此外,無色界的四根本定與上三近分定(即識無邊處、無所有處、非想非非想處三者的近分定)總名為“除去色想”,而空無邊處的近分定則不得此名,因為此定仍是緣下地(即色界第四靜慮)而起色想的。

  3. 八等至

  上述四靜慮與四無色定合起來,名為八等至。關於“等至”一詞的含義,《俱捨論記》載有兩種解釋:一是在定前離於昏沉、掉舉叫做“等”,由此而至於此定,名為“等至”;二是定本身能離於昏沉、掉舉叫做“等”,此定能至於身心平等叫做“至”《俱捨論記》卷六,《大正藏》41 冊,第124 頁中。。簡而言之,等至就是由定力而達到的身心平等的狀態。

  如果將八等至再作詳細的分別,前七種又各包括三種等至,即味等至、淨等至與無漏等至;最後的非想非非想處則只有二種,即味等至與淨等至。味等至是與貪愛相應而起,耽著於定境之味的定;淨等至是與無貪等清淨法相應而起的有漏世間善定;無漏等至是脫離煩惱垢染的無漏出世定,為發得無漏真智的最極高妙的善定。非想非非想處之所以沒有無漏等至,是因為在此地中,其想昧劣,故無漏不起。淨等至還可細分為四種,即順退分定、順住分定、順勝進分定、順抉擇分定。在淨等至中,能隨順於自地煩惱而退失定境者,名為順退分定;能隨順於自地有漏善心者,名為順住分定;能隨順於上地有漏善心者,名為順勝進分定;能順於無漏者,名為順抉擇分定。下七地(從色界初禅至無色界的無所有處)的淨等至各有上述四種,而非想非非想處的淨等至只有順退分定、順住分定、順抉擇分定三種而沒有順勝進分定,因為此地為三界之頂,自然也就沒有隨順於上地善的順勝進分定了。

  獲得上述味、淨、無漏三等至的因緣各有不同。味等至由二緣得:一是“受生得”,即由上地生於下地時,而得下地之染;二是“退得”,即於此地離染退時,而得此地之染。淨等至由二緣得:一是“離染得”,即離下地之染時,而得上地的淨定;二是“受生得”,即由上地生於下地時,而得下地的淨定。無漏等至則唯由“離染”一緣而得,即離下地之染時,而得上地的無漏。

  在獲得八等至前的各個方便加行之定叫做近分定,八等至本身即叫做根本定。近分就是接近於根本勢分(根本定)之意。也就是說,近分定是為要達到根本定而修的方便加行的禅定,是離下地煩惱而又尚未達到上地根本定的中間狀態。因根本定有八種,所以其近分定亦為八種。其中,色界初禅的近分定是剛離欲界的散地而尚未達到根本定地的階段,所以又叫做未至定。這八種近分定都與捨受相應,且都屬淨等至所攝,但其中的未至定也通於無漏等至。

  在初禅的根本定和第二禅的近分定之間另有一種定,名為中間定,又叫中間三昧、中間靜慮、中間禅。因為初禅的根本定與尋、伺二心所相應,而自第二禅的近分定以上則與尋、伺二心所皆不相應,其中間有一種唯與伺心所相應而與尋心所不相應的定境,即立名為中間定。大梵天王常住於此定中,修至此定者也可得到大梵天的果報。《俱捨論》卷二十八:“初本近分尋伺相應,上七定中皆無尋伺,唯中靜慮有伺無尋,故彼勝初未及第二,依此義故立中間名。……此定能招大梵處果,多修習者為大梵故。”《藏要》第八冊,第631 頁。

  如就諸等至的所依身而言,諸等至的生起必依自、下地身,而決不會依上地之身而起下地之定。其理由有五點:其一,上地之身,如起下地定則無所用;其二,自地有勝定故;其三,下定的勢力劣故;其四,於下地已捨離故;其五,下地之法應厭毀故《阿毗達磨俱捨論》卷二十八,同上書,第628~629 頁。。但這也有例外,就是唯有生於有頂(非想非非想處)的聖者,必定會起無所有處的無漏等至。這是因為,聖者為了徹底有頂地的諸余煩惱,就必須生起無漏聖道;而有頂地本身又無聖道,所以只有起下地的無漏勝定,來除盡有頂地的諸余煩惱。之所以要起無所有處的無漏等至,是因為該地是最為鄰近的《阿毗達磨俱捨論》卷二十八,同上書,第628~629 頁。。關於這一點,李世傑先生在《俱捨學綱要》中解釋為:“但聖者欲生有頂,必起下地即無所有處之無漏等至,因為斷盡有頂煩惱,其自地是無漏,故應依其最鄰近的無所有處為所依身。”李世傑《俱捨學綱要》,《現代佛學大系》第51 冊,台北:彌勒出版社1982 年版,第203 頁。筆者認為,這一解釋是存在誤讀的,其中的訛誤主要有三:其一,“聖者欲生有頂”不確,應為已生有頂。其二,“其自地是無漏”不確,其前句已說“斷盡有頂煩惱”,有頂既有煩惱,怎能又稱為無漏?其實三界諸地本身既屬世間,都不可成為無漏;無漏的只能是聖道。此句的正確說法應為:其自地(有頂地)無聖道。其三,“依其最鄰近的無所有處為所依身”不確,既生有頂,就不可能再以無所有處為所依身。應為:起無所有處的無漏勝定(無漏等至)文中的解釋參考了演培法師之說,參見《俱捨論頌講記》(下),第433 頁。。

  下面,對諸等至起與不起的問題作一個總結:味等至起於中間定與八根本定,而不起於諸近分定;無漏等至起於未至、中間及七根本定,而不起於有頂;淨等至則諸定、諸地皆有。近分定無味等至是因為:此定是離下地貪愛艱辛而起的,且欲求至於上地,所以對近分的自地並不味著,故此不起味等至。未至定有無漏等至是因為:此定鄰近於多災多患的欲界,因此容易生起厭離心而與無漏聖道相應,由此而引發無漏等至。有頂地沒有無漏等至是因為其想昧劣,如前文所說。此外還有一說,認為未至定也是有味等至的,這是因為此時尚未起根本定,所以不知其殊勝功德,從而對自地有所味著。八等至的基本次第參見下表:

  4. 諸等持

  等持是梵語三摩地(Samādhi)的意譯,為定的異名。本論中所涉及的諸等持有三三摩地、三種等持、三重等持等,現分述如下:

  其一,三三摩地。三摩地又譯為三昧,為持心平等、轉於一境之義。三三摩地為:(1)有尋有伺三摩地,即與尋、伺二心所相應之等持,攝於色界初靜慮及未至定。(2)無尋唯伺三摩地,即唯與伺心所相應之等持,攝於中間定。(3)無尋無伺三摩地,即與尋、伺二心所皆不相應之等持,攝於自第二靜慮近分定以上至非想非非想處。

  其二,三種等持。又名三三昧,即:(1)空三昧,這是與苦谛四行相中的空、非我二行相相應之定。空是空“我所見”,非我是空“我見”,二者俱名為空。(2)無相三昧,這是與滅谛下滅、靜、妙、離四行相相應之定。無相指滅(涅槃),因涅槃無五塵、男、女、有為三相(生、異、滅)之十相,故名無相。(3)無願三昧,這是與十種行相相應之定。十種行相指集谛下的因、集、生、緣四行相,道谛下的道、行、如、出四行相,再加苦谛下的非常、苦二行相,總為十種。苦、集為生死流轉之果與因,故均應捨離,道如船筏,故終亦應捨,不可願求,故名無願。但苦谛的空、非我相與涅槃相相似,不應厭捨,故不名無願。三種等持中屬有漏的,通於欲界、未至、中間、四靜慮、四無色之十一地;屬無漏的,則須除去欲界及有頂,依其他九地而起。三種等持雖然通於有漏、無漏,但其中無漏者是能入解脫、涅槃之門戶,故又稱為空解脫門、無相解脫門與無願解脫門。

  其三,三重等持。這是將上面的三種等持重疊而修,而成為空空、無相無相、無願無願之三重等持:(1)空空等持,即緣無學之空三昧,唯取其“空”行相,於空取空,故名空空。也就是說,先以前面的空行相厭離煩惱,然後又復起空定而厭捨前空。之所以唯取“空”行相而不取“非我”行相,是因為此“空”行相對於生死的厭離力量要勝於“非我”行相。(2)無相無相等持,即以無學之無相三昧中的非擇滅為所緣境,只取其“靜”相,於此無相上更觀為無相,名無相無相。之所以緣非擇滅,是因為無相三昧中的其他行相雖然沒有五塵、男女等相,但仍屬有為法,仍有生、住、異、滅之相,所以不是真正的無相,只有無為法才能真正名為無相。

  但無學無漏的三昧中既無斷惑,也就沒有擇滅,因此緣其非擇滅而觀為“靜”行相。(3)無願無願等持,即緣無學的無願三昧中的“非常”行相,對此“非常”行相復作非常之想,而不欣於無願,名為無願無願。在無願三昧的十行相中,之所以不取苦、因、集、緣、生五種行相,因為它們都不是無漏的;之所以不取道、行、如、出四行相,是因為其本身就是當厭捨之法。

  以上三重等持均屬有漏,因為無漏定都是欣行,而三重等持都是於聖道有所厭捨,所以不屬無漏。三重等持均依欲界、未至、中間、四靜慮、四無色之十一地而起。

  其四,四修等持。這是說明修定的四種目的,即:(1)為住現法樂故。如修諸善靜慮,即能住現前法樂,而得寂靜安穩。(2)為得勝知見故。如由諸定而得天眼通時,即能悉知世間諸色相,而得殊勝知見。(3)為得分別慧故。如修三界諸加行善及無漏善者,即能引生分別諸法性相之慧。(4)為諸漏永盡故。如修金剛喻定,即得諸漏永盡。

  (二)諸定之功德

  由修習諸定而生出的功德,本論所舉有四無量心、八解脫、八勝處、十遍處等,分別詳述如下:

  1. 四無量心

  所謂無量,指以無量有情為所緣,從而引無量之福,感無量之果。四無量心即慈、悲、喜、捨四心:(1)慈無量心。即對無量有情欲給予其樂之心,此心以無瞋為體,以對治瞋。(2)悲無量心。即欲拔除無量有情之苦之心,以無瞋或不害為體,以對治害。(3)喜無量心。即對於無量有情的離苦得樂而生欣喜之心,以喜受為體,以對治嫉。(4)捨無量心。即對一切有情平等對待、一視同仁,而沒有怨親的分別。此以無貪、無瞋為體,以對治欲界之貪瞋。

  四無量心的修法,依本論所說,是從最容易的對象開始,然後逐漸擴充,最後至最難對之生起慈、悲、喜、捨的對象。在觀修時,將所緣的有情分為親友、處中、怨仇三大類,其中親友、怨仇又各分為上、中、下三品,處中有情僅為一品,如此共為七品。在修慈、悲、喜三無量心時,先以上品親友(父母)為所緣,然後按照由親及怨的次第逐漸擴充,最後達於怨仇之上品,而將此心遍於一切有情。但在修捨無量心時,則是先以最易生平等心的處中有情為所緣,然後怨親並行,漸次擴充,最後遍及一切有情。

  2. 八解脫

  八解脫又名八背捨,背即背棄,捨為捨離,背捨乃背棄、捨離世間貪愛之義。八解脫與八勝處、十遍行並稱三法。此三法均為捨離三界貪愛的出世間定。八解脫的具體內容是:(1)內有色想觀外色解脫。內身有色想之貪,為除此貪,觀外之不淨青瘀等色,使貪不起,故名解脫。此初解脫之位依色界初靜慮而起,而緣欲界之色。(2)內無色想觀外色解脫。內身雖無色想之貪,而欲使之更為堅固,觀外之不淨青瘀等色,使不起貪,故名解脫。此第二解脫之位依二靜慮而起,而緣初禅之色。以上二者即不淨觀。(3)淨解脫身作證具足住。於定中除不淨相,唯觀光明、清淨、光潔、妙寶之色,因觀淨色,故名淨解脫;觀淨色而不生貪,證得此淨解脫,具足圓滿而住於定中,故名身作證具足住。此第三解脫之位依第四禅而起,而以欲界可愛之色為所緣境。(4)空無邊處解脫。(5)識無邊處解脫。(6)無所有處解脫。(7)非想非非想處解脫。——此四者依四無色定而起,各於所得之定,觀苦、空、無常、無我之相,生厭心而捨棄之,故名解脫。(8)滅受想定身作證具住。此即滅受想定(滅盡定),此定厭捨受、想等心,永遠安住於無心,故名解脫。

  八解脫中的前三解脫皆以無貪為體;其後的四無色解脫分別以四無色的善定為體;第八解脫是由“微微心”(最細心)無間而生。就所緣來說,前三解脫唯以欲界可見色處為所緣境;四無色解脫各以自地與上地的苦、集、滅谛,以及九地類智品道為所緣境,同時亦緣自地、上地苦、集、滅谛上的非擇滅與九地類智品道上的非擇滅以及虛空無為;第八解脫心、心所俱滅,所以沒有所緣的對象。

  3. 八勝處

  八勝處是引發勝知勝見以捨離貪愛的八種禅定,因為是勝知勝見所依之處,故名勝處。這是將八解脫中的第一內有色想觀外色解脫、第二內無色想觀外色解脫,按照所觀色的多與少而各分為二種,又將第三淨解脫身作證具足住按照所觀淨色的種類而分為青、黃、赤、白四種,如此總合為八勝處。其名稱分別為:一、內有色想觀外色少;二、內有色想觀外色多;三、內無色想觀外色少;四、內無色想觀外色多;五、內無色想觀外色青;六、內無色想觀外色黃;七、內無色想觀外色赤;八、內無色想觀外色白。

  4. 十遍處

  十遍處是取地、水、火、風、空、識六大及青、黃、赤、白四顯色,一一將其觀為遍一切處的十種觀法。遍處即遍於一切處而周密觀察、沒有間隙之義。十遍處的名稱分別為:一、地大遍一切處;二、水大遍一切處;三、火大遍一切處;四、風大遍一切處;五、青色遍一切處;六、黃色遍一切處;七、赤色遍一切處;八、白色遍一切處;九、空無盡遍一切處;十、識無盡遍一切處。在上述十遍行中,前八遍行以無貪為體,並依第四靜慮而起,緣欲界可見的四大及四塵之色;後二遍行分別以無色界空無遍處、識無邊處之淨定為體,而以自地之四蘊(五蘊中除色蘊)為所緣境。

  上述八解脫等三法的觀修次序為:先修八解脫,再由八解脫而入八勝處,最後由八勝處入十遍行。這是因為,後者所起之定是勝於前者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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即以此功德,莊嚴佛淨土。上報四重恩,下救三道苦。惟願見聞者,悉發菩提心。在世富貴全,往生極樂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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