十善業道經講話 第二十二講
各位聽眾!十善業道經的十善,以及修學十善的利益,過去已經講過。今天講到:
乙字下第五段,以十善融六度。
在這裡面,又將他分為兩段:初以十善融布施度。次以十善融余五度。現在且講:
丙字下第一段,以十善融布施度。
分為十段:
佛教的內容,有所謂大乘和小乘的不同。一般的說來,都以為修學小乘佛教的人,大都是側重在自利,也就是急於自己了脫生死的苦惱,超越三界,常住於純精神的領域,佛學的術語,叫做涅槃。大乘是以發菩提心為基礎。菩提心的原則,是以超越生死,得成佛道為目的,而以修學六度,度脫眾生為條件。也就是要在人世間,磨煉自己的身心,遇到聲色貨利的環境,不生貪著:遇到悖逆的環境,不生嗔恚。貧窮困苦,不生怨嫌;富貴多財而能施捨。將自己的性靈,磨琢得晶瑩澄潔。在世間而不染著世間;離世間而不棄捨眾生。普賢行願品上說得好:‘猶如蓮華不著水,亦如日月不住空。’不即不離,這正是為學習大乘佛教者的寫照,而下面的六度也正是菩薩的修行。
六度是什麼呢?一布施。二持戒。三忍辱。四精進。五禅定。六般若。度、是從生死的此岸,度到成佛的彼岸。這六種法門,都是度到彼岸的工具,所以名為六度。又名六波羅密,波羅密,譯成國語,就是度到彼岸的意思。
上面所講的十善,我們能做到百分之百,可以不失人身,也可以為生天的條件。再以十善為基礎,進一步修學六度,現在就是菩薩,將來可以成佛。所以這一段的經文是以十善融六度。融者、融會,也就是將十善與六度,渾合起來而為菩薩修行的方法。現在先講十善中的:
丁一、離殺害而行施。
經上說:
‘爾時世尊、復告龍王言:若有菩薩,依此善業,於修道時,能離殺害而行施故,常富財寶,無能侵奪,長壽無夭,不為一切怨賊損害。’
要了解這一段經文,有幾點必須先弄明白:都如我們的建築房屋,首先須要打好基礎,基礎如果不穩固,憑你什麼堅固的建築物,都經不起台風地震摧毀。佛法的修學,上面所講的十種善業,就是最好的基礎。這是第一點。
我們做人,只是謹慎小心,守持不殺生,不偷盜乃至不貪、嗔、癡的十善。這只能算是消極的不為惡,充類至盡,不過是獨善其身的自了漢,與他人沒有多大的利益。如果再進一步積極的為善,才夠得上稱為自利利人,修學佛法的菩薩。這是第二點。
財產豐富,壽命長久,又有很好的如意眷屬;相貌長得好看,得到多數人的尊敬與服從,這許多幸福,都是人類所歡迎的。然而這都是基於佛教的因果定律釋迦牟尼佛,不說一切有為法,如夢幻泡影;也不說色即是空,而以人類日夕所祈求而不可得的物質享受來對我們說,這正是獎勵我們努力為善的作用。這是第三點。
剛才讀的一段經文,那裡面依此善業的善業,正是以十善為基礎的指示。能離殺害而行施故,離殺害,就是消極的不為惡;行施、就是積極的為善。常富財寶等等,就是建立因果,獎勵人們向遠處,大處邁進。
講完了這幾點,然後再來消釋經文。經文的解釋是:當釋迦牟尼佛說完了十種善法以後,又復告訴娑竭羅龍王說:如果有行菩薩道的菩薩,依據以上的十種善業,在正修菩薩道時,能夠遠離殺害生靈的殘忍,而進一步的修行布施的話。這位菩薩,他在將來,必定能獲得甚多的財寶。他雖擁有甚多的財寶,但絕對不會有盜賊來侵奪的。而且他的壽命是長久的,絕不會中途夭折而死於短命的。他的生命、財產、名譽、眷屬,也不會為怨家,殘賊之所損害。
這裡面的布施有三種:一財、二法、三無畏。就是以自己的財產,修學佛法所得的知識,無條件的施捨他人轉教他人。既不殺害眾生,更以方便救護眾生,使眾生於我不生畏懼,這就是三種布施。布施財產是因,常富財寶是果。不殺害而又能救護眾生是因,長壽、不短命死亡是果。以布施而獲得甚多的財產與長壽,這正是因果的關系。以如是因,當得如是果,自然不會遭遇到盜賊的侵奪。釋迦牟尼佛曾經說過:人們的財產,天然的應該分為五分:一分是國家的。一分是盜賊的。一分是水的。一分是火的。一分是不肖的子孫的。也就是政府要征收你的捐稅。盜賊可以搶奪。水可以淹了。火可以燒掉。遇到敗家的子弟,馬上替你賣盡用光。然則我們自己的財產,我能分派到幾分呢?所以擁有財產的人,不趁自身的存在而修行布施,那真是愚癡啊!以下講到:
丁二、離不與取而行施。
經上說:
‘離不與取而行施故,常富財寶,無能侵奪,最勝無比,悉能備集諸佛法藏。’
不與而取,雖是一草一木之微,是盜竊的行為。諸佛法藏者,過去世,現在世,未來世,是為三世;東西南北,四維上下,是為十方。時間上的三世;空間上的十方,隨時隨處,都有佛寶出世。集合十方三世的許多佛寶,是為諸佛。諸佛所共同覺悟的真理,以及指示佛弟子修行的方法都是法。法的裡面包容了不可思議的功德,是為法藏。
經上的意思是:修學佛法的菩薩,如果能夠遠離不與而取的盜竊行為,更能實行三種布施的話。那末!他便能獲得甚多的財寶,而且不會遭遇到他人的侵奪。更進一步,對於十方三世諸佛的法藏,他都能通達。他所有的一切,於同等地位的人們當中,是最殊勝的,是無可與比的。以下講到:
丁三、離非梵行而行施。
經上說:
‘離非梵行而行施故,常富財寶,無能侵奪。其家貞順,母及妻子,無有能以欲心視者。’
梵行、清淨的行為是為梵行;非梵行,就是穢惡的行為。貞、是女人們的貞操。順、是指妻子能服從丈夫。欲心,是YIN欲的念頭。世間上不清淨的行為,無過於男女YIN欲,然而為了後代的延續,對於正式結婚的夫妻,佛教是許可的。至於在夫妻的限制而外,不論男女,如果有YIN亂的行為,不但是佛教認為是邪行,是非梵行,就是國家的法律,社會上普通的道德,也是不容許的。所以男女兩方均應該有守貞的義務。過去專制時代,重男輕女,守貞的義務,專門責備女人,所以如果有任何一個女子,因抗拒強暴,守貞而死,國家下命令,為他豎貞烈的牌坊,並且將他的事跡,寫進歷史,這都足以表示貞節的可貴。所以經上的意思是:
修學佛法的人,如果沒有YIN亂的非梵行,而且更進一步的能修行布施,他不但能獲得他人不能侵奪的財寶,他的妻子也能保守貞節,服從隨順,享受著夫倡婦隨的天倫之樂。並且不相干的外人,沒有一個人,膽敢以YIN欲心,拿眼睛偷看他的母親和妻子的。古人說:YIN人妻女,妻女YIN人,這種因果報應的道理,是與佛教不謀而合的。
各位聽眾!社會上關於情殺的命案,或有傷風化惡行為的案件,報紙上差不多是天天有的。國家的法律,社會道德,皆不足以制裁。世風日下,道德淪亡,這是多麼可怕的現象啊!我們信仰佛教,和修學佛法的人。都有宣傳佛法,改變惡風氣的責任,望大家共同努力。今天講到這裡為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