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楞伽經白話解卷三 一切佛語心品第三 第六章 菩薩不立不生宗之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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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六章 菩薩不立不生宗之一

  本章有六節 一 見一切法寂靜無相續不相續 二 何故說聖智有自性 三 不應立一切法不生為宗 四 菩薩應說一切法如幻如夢 五 知而不察則無事可得 六 再說宗通與說通

  第一節 見一切法寂靜,無相續不相續

  經文

  爾時,大慧菩薩復白佛言:世尊,惟願為說一切法相續義、解脫義。若善分別一切法相續不相續相,我及諸菩薩善解一切相續巧方便,不墮如所說義計著相續,善於一切諸法相續不相續相及離言說文字妄想覺,游行一切諸佛剎土,無量大眾,力自在通,總持之印①,種種變化,光明照耀覺慧。善入十無盡句,無方便行。猶如日月、摩尼、四大。於一切地,離自妄想相見,見一切如幻夢等。入佛地身,於一切眾生界,隨其所應而為說法,而引導之,悉令安住。一切諸法如幻夢等,離有無品,及生滅妄想、異言說義,其身轉勝。

  [注]

  ① 總持之印種種變化 總持,又譯真言,或譯神咒,以簡短的語音(俗稱咒語)總攝佛菩薩的功德、誓願與及佛法深義,翻譯時都按梵文音譯。印,指法印,能鑒別所說之法是否真正的佛法的重要標准,稱為法印。這裡說的總持之印,種種變化,意為在念誦神咒的作用下發生的種種變化。其實一切變化景象都是如幻如夢的幻境。

  白話解

  大慧菩薩請佛開示:世尊,請為我們演說諸法相續不相續的實相,為什麼會相續?怎樣得解脫?如果能正確了解相續不相續的實相,我們便會在施設方便法門時,不執著所說的不實義,而巧妙地觀察和運用相續,在三昧中游行一切佛國剎土,面對無量眾生(包括心中眾生和有情眾生),無礙自在;以深心力總持法印,宗攝佛菩薩的功德、誓與及佛法深義;以自覺聖慧觀照,有如陽光普照萬物,摩尼寶珠總攝眾色,周遍十方;於一切修行地,離一切妄想,知一切法如幻如夢,得佛地聖智身;善入十無盡句,行無事方便,隨應一切眾生心,說法引導,使眾生捨離 ‘有見\’和 ‘無見\’,捨離生滅妄想,不執著語言文字相,安住清淨佛地,思想認識境界得到升華,法身轉勝。

  經文

  佛告大慧:善哉,善哉!谛聽,谛聽,善思念之,當為汝說。

  大慧白佛言:唯然受教!

  白話解

  佛告訴大慧:好好聽著,認真思考,隨時憶念。我現在對你們說。

  大慧說:好啊!世尊!我用心聽著。

  經文

  佛告大慧:無量一切諸法,如所說義計著相續。

  白話解

  佛告訴大慧:面對無量種種法,依言說相執著種種不實義,便使妄想展轉相續生。

  經文

  所謂相計著相續、緣計著相續、性非性計著相續、生不生妄想計著相續、滅不滅妄想計著相續、乘非乘妄想計著相續、有為無為妄想計著相續、地地自相計著相續、自妄想無間妄想計著相續、有無品外道依妄想計著相續、三乘一乘無間妄想計著相續。

  白話解

  有執著名相使妄想相續生,有執著因緣使妄想相續生,有執著有性、無性使妄想相續生,有執著生不生使妄想相續生,有執著滅不滅使妄想相續生,有執著是乘非乘使妄想相續生,有執著有為無為使妄想相續生,有執著各修行地的自相使妄想相續生,有執著自妄想無間使妄想相續生,有執著外道立論的根本觀點有見無見使妄想相續生,有執著三乘一乘無間使妄想相續生。

  經文

  復次,大慧,此及余凡愚眾生自妄想相續。以此相續故,凡愚妄想,如蠶作繭,以妄想絲自纏纏他,有無有相續相計著。

  白話解

  愚夫對上列名句及別的無量名句,依言說相執著不實義,便使自己妄想相續轉生。愚夫這麼多的妄想相續,像蠶蟲作繭一樣,以妄想絲纏來纏去,縛了自己又縛別人,始終是圍繞有無二邊,妄想相續轉生不已。

  經文

  復次,大慧,彼中亦無相續及不相續相,見一切法寂靜,妄想不生故。薩摩诃薩見一切法寂靜。

  白話解

  再說:如果見現前的一切法相,自心寂靜,則一切名相、因緣、性非性、生不生、滅不滅等等一切妄想,都無從生起,便不存在相續不相續的問題了。菩薩見現前的一切法相,都自心寂靜。

  經文

  復次,大慧,覺外性非性,自心現相無所有,隨順觀察自心現量,有無一切性無相。見相續寂靜故,於一切法,無相續不相續相。

  白話解

  再次,菩薩正確理解外境界在心中反映出來的影像,都沒有確定的自性,化度一切心中眾生歸無所有。隨順觀察自己心中顯現的一切法相,有性、無性等一切性,都不可得。都歸於寂靜,根本不存在相續不相續的問題。

  經文

  復次,大慧,彼中無有若縛若解,余墮不如實覺知,有縛有解。

  白話解

  再次,已見一切法寂靜,不受法縛,既不受縛,也無須解,這是自性解脫。只有不如實知的愚夫才會受縛,才要解脫。

  經文

  所以者何?謂於一切法有無有,無眾生可得故。

  白話解

  為什麼呢?如果了知一切法即是自心眾生,有無之相不可得,不受法縛,還有什麼要解脫呢?

  經文

  復次,大慧,愚夫有三相續,謂貪恚癡,及愛未來有喜愛俱。以此相續,故有趣相續,彼相續者續五趣①。

  [注]

  ① 五趣地獄、餓鬼、畜生三惡道,人道,天道,合稱五道,又稱五趣。只有人形,沒有人心,人憎鬼厭之徒,被指為三惡道。

  離惡向善,存善心,行善業,屬於人道。世間修行法中的欲界六天、色界四禅十八天、無色界四空天,共二十八天,屬於天道。另有六道之說。介於惡道與人道之間,有一種勇敢機智而好勇斗狠、不辨邪正之徒,稱阿修羅,五道加阿修羅道,合稱六道。惠能六祖說:“自性迷即是眾生,自性覺即是佛。慈悲即是觀音,喜舎名為勢至,能淨即釋迦,平直即彌陀。邪心是海水,煩惱是波浪,毒害是惡龍,虛妄是鬼神,塵勞是魚鱉,貪嗔是地獄,愚癡是畜生。”

  五道加上修羅道稱為六道。

  《淨土生無生論講義》分析六道如下:“地獄道,念念五逆十惡,恣意殺生,不信佛法僧三寶,撥無因果;二、畜生道,念念愚癡,不知慚愧,專恣情欲,不明正道;三、餓鬼道,念念悭貪嫉妒,不造福業,但積罪惡;四、修羅道,念念谄诳負氣,外假仁義,內計我人;五、人道,念念節制五欲,注意三歸五戒,希求後有;六、天道,念念止惡行善,攝散歸定,诃色入空,願求勝樂。”

  從這些祖師大德的說法可以明白,所謂五趣、六道,都是人們心中善惡的不同境界。

  白話解

  再次,愚夫有三種相續,一、貪恚癡是禍根,二、貪愛欲界、色界、無色界三界現在有,三、癡心追求未來有。

  因這三惡業相續,生出三界一切有見相續,趣向五道輪回。

  經文

  大慧,相續斷者,無有相續不相續相。

  復次,大慧,三和合緣,作方便計著,識相續無間生。方便計著,則有相續。

  三和合緣識斷,見三解脫,一切相續不生。

  白話解

  如果斷了這禍根,相續則斷,便沒有相續不相續相。

  再者,三緣和合方便所生識相,是有為相,計著有為法所生的識相,這識相便不間斷地相續不已。

  如果斷除三緣和合所生的識相,得三解脫,則一切相續不生。

  經文

  爾時,世尊欲重宣此義而說偈言:

  不真實妄想,是說相續相,

  若知彼真實,相續網則斷。

  於諸性無知,隨言說攝受。

  譬如彼蠶蟲,結網而自纏。

  愚夫妄想縛,相續不觀察。

  白話解

  世尊把相續相再宣示一遍,說偈言:

  為離不實諸妄想,因此演說相續相,

  若然明了真實義,也就斷了相續相。

  於性無知起執著,隨言攝受起妄見,

  猶如蠶蟲自作繭,吐絲結繭自縛纏。

  愚夫妄想解又縛,不知相續至何年。

  第二節 何故說聖智有自性

  經文

  大慧復白佛言:如世尊所說,以彼彼妄想,妄想彼彼性。非有彼自性,但妄想自性耳。

  白話解

  大慧菩薩再請佛開示:照世尊這麼說,種種妄想,妄想種種性,其實並不存在那些種種自性,都是人們心中的妄想自性而已。

  經文

  世尊,若但妄想自性、非性自性相待者,非為世尊如是說煩惱清淨無性過耶?一切法妄想自性非性故。

  白話解

  世尊!因為有無相待而生,所以一切妄想都無實性,非有性、非無性也是相待而生。那麼,說眾生煩惱無性和如來清淨無性,是不是有過失?

  經文

  佛告大慧:如是,如是!如汝所說。

  大慧,非如愚夫性自性妄想真實。此妄想自性,非有性自性相然。

  白話解

  佛告訴大慧:你說得對,如果執著煩惱無性,清淨無性,這種說法是有過失的。

  妄想自性無實性,不要像愚夫那樣計著妄想自性是真實。確實不能說妄想自性有性,也不能說妄想自性無性,也不能說煩惱和清淨都無性。

  經文

  大慧,如聖智有性自性,聖知、聖見、聖慧眼,如是性自性知。

  白話解

  例如聖智就不是無性,有聖知、聖見、聖慧眼,這些都是聖智的自性。

  經文

  大慧白佛言:若使如聖,以聖知、聖見、聖慧眼,非天眼、非肉眼性自性,如是知非如愚夫妄想。

  世尊,雲何愚夫離是妄想,不覺聖性事故?

  白話解

  大慧提出疑問,對佛說:聖者不用天眼,不用肉眼,而用聖知、聖見、聖慧眼觀察,能如實知一切法,不同於愚夫妄想。

  世尊!未得聖智的愚夫,沒有聖知、聖見、聖慧眼,怎麼有可能離妄想呢?

  經文

  世尊,彼亦非顛倒,非不顛倒,所以者何?謂不覺聖事性自性故,不見離有無相故。

  白話解

  我說他們非顛倒非不顛倒。為什麼呢?因為他們不懂得聖智自性,他們還未達到離有無相的境界,不可能離妄想,所以不顛倒。又因為不離有無相,所以非不顛倒。

  經文

  世尊,聖亦不如是見如事妄想,不以自相境界為境界故。

  白話解

  世尊!聖者不執著所見的境界,不會像愚夫那樣在種種幻相上生妄想。

  經文

  世尊!彼亦性自性相、妄想自性如是現,不說因無因故,謂墮性相見故。

  白話解

  愚夫面之所以對三昧中同樣的的幻相,因為他們不明白是什麼原因會有這些景象,卻執著有無自性自相而起妄想自性。

  經文

  異境界非如彼等,如是無窮過。世尊,不覺性自性相故。

  白話解

  由於聖者和愚夫所到達的層次不同,聖者趣向自覺聖智境界,愚夫不明白所見幻相的實相,趣向五道輪回。這樣招致無窮過患。

  經文

  世尊,亦非妄想自性因性自性相,彼雲何妄想、非妄想、如實知妄想?

  白話解

  妄想自性不是因為所見相有無自性而起。怎麼分別是妄想、非妄想,而如實知妄想?

  經文

  世尊,妄想異,自性相異。世尊,不相似因,妄想自性相,彼雲何各各不妄想,而愚夫不如實知?

  白話解

  妄想各各不同,自性各各不同。由不相似的原因引起各人的妄想自性相,面對種種不同的虛妄景象,為什麼聖者能如實知而不起妄想,愚夫不能如實知而起妄想?

  經文

  然為眾生離妄想故,說如妄想相不如實有。

  世尊何故遮眾生有無有見、事自性計著,聖智所行境界計著,墮有見,說空法非性,而說聖智自性事?

  白話解

  為了使眾生能離妄想,所以說這些如幻如夢的虛妄景象不是實有的。

  世尊!為什麼要眾生捨離對現前景象生起“有見”、“無見”的執著,卻可以執著聖智所行境界?說空法無性,卻說有聖智自性事,不是陷於“有見”嗎?

  經文

  佛告大慧:“非我說空法非性,亦不墮有見說聖智自性事。然為令眾生離恐怖句故。

  白話解

  佛告訴大慧:我不說空法無自性,我說聖智自性事,亦不陷於“有見”,為了避免他們驚疑,我說有有聖智自性事。

  經文

  眾生無始以來計著性自性相。聖智事自性,計著相見,說空法。

  白話解

  為破除他們對有自性自相的執著,對聖智自性也執著有實相,我又對他們說空法。

  經文

  大慧,我不說性自性相。大慧,但我住自得如實空法,離惑亂相見,離自心現性非性見。得三解脫,如實印所印於性自性。得緣自覺觀察住,離有無事見相。

  白話解

  我不說有自性相,我立足於自得的如實際的空法,對三昧中的景象,不起惑亂見,不起有性無性的錯誤知見。得空解脫、無作解脫、無願解脫,如實印證種種現象的實性。得自覺聖智,以自覺聖智觀察種種景象,不起有事、無事見。

  第三節 不應立“一切法不生”為宗

  經文

  復次,大慧,一切法不生者,菩薩摩诃薩不應立是宗。所以者何?謂宗一切性非性故,及彼因生相故。

  白話解

  菩薩不應設立“一切法不生”作為自己說法的宗旨。為什麼呢?因為說法的宗旨不能偏於一邊。說一切法有性或說一切法無性都不對。再說,不生因生立。沒有“生”,便沒有“不生”。

  經文

  說一切法不生宗,彼宗則壞。彼宗一切法不生,彼宗壞者,以宗有待而生故。又彼宗不生,入一切法故,不壞相不生故。立一切法不生宗者,彼說則壞。

  白話解

  設立“一切法不生”這個宗(命題),本身就不能成立。因為有生才有不生。“一切法不生”這個宗包括在“一切法”之中,不應生出這個宗。生出了一個宗,就否定了“一切法不生”。

  經文

  大慧,有、無、不生宗,彼宗入一切性,有無相不可得。

  白話解

  說“一切法有”、“一切法無”、“一切法不生”,這些說法,把問題絕對化,都是不能成立的。

  經文

  大慧,若使彼宗不生,一切性不生而立宗,如是彼宗壞。以有無性相不生故,不應立宗。

  白話解

  如果把問題絕對化,什麼是“有”?什麼是“無”?永遠說不清。所以不能把這些說法立為自己的宗。

  經文

  五分論多過①故,展轉因異相故,為及作故,不應立宗分。謂一切法不生,如是一切法空,如是一切法無自性,不應立宗。

  白話解

  五分論有許多過失。展轉相因,常會推出互相矛盾的結論。 “一切法不生”不應立宗,同樣,“一切法空”,“一切法無自性”等等,都不應立宗。

  [注]

  ① 五分論多過 世間法用五分論推斷一個命題的成立。在設定某些具體條件的范圍內推斷命題的結論是否成立,五分論是有效的。但是,如果是在高度抽象的有無、一異、俱不俱、常無常等本體論的問題上,用五分論推論,便會產生許多荒謬的結論。

  對同一個命題,如果辯論的雙方各各引用不同的因,舉不同的比喻,往往會出現甲說結論成立,乙說結論不成立,雙方在推論過程中都沒有違反五分論,而得出的結論卻截然不同,這是五分論本身的缺陷。所以不應在本體論的問題上立宗,即是說不要把那些不應該絕對化的問題作出絕對的結論。“一切法不生”不應立宗,同樣,“一切法空”,“一切法無自性”等等,都不應立宗。

  五分論是佛教 “因明學”中的方法論,相當於形式邏輯,印度著名的因明學家陳那及其以後的學者都詳細討論了五分論容易產生的過失,舉出了宗有九過,因有十四過,同喻有五過,別喻有五過,共三十三過。形式邏輯本身是不完善的。有一個著名的“二律背反”的例子:某著名律師開班授徒,學費不菲。律師與學生合約,結業之後第一場官司贏了時交費,輸了免費。某生結業後,過了一年,未打過官司,而且毫無代人打官司之意,更無付學費之意。律師寫信給生曰:“我把你告上法庭,如果你贏了,按我們的合約規定,應即交費給我;如果你輸了,按法庭依法律判決,也要交費給我。”生復信雲:“我贏了則按法律判決,我無需交費;我輸了則按合約規定應當免費。”

  兩人都有理,誰都占不到便宜。對世尊不作記說的問題,套用形式邏輯來作辯論,是枉費力氣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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即以此功德,莊嚴佛淨土。上報四重恩,下救三道苦。惟願見聞者,悉發菩提心。在世富貴全,往生極樂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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