佛說盂蘭盆經與佛教孝慈之道
第二章·經題
第二節·辨體
名乃假名,體是實質。凡聽講者,須因名尋體。體是一經所诠之主體與實質,是組織經文之基本理念,猶造萬丈高樓之所用空間一般重要。所以,名下辨體是理所當然的事。其目的在於由名會體,好比“得魚忘筌”、“見月失指”。今辨本經正體,先就事辨體,次觀心辨體。
一、就事辨體
一切大乘經典,佛皆依“諸法實相”而說,故此“諸法實相”為大乘經論之正體。經若無體,則邪倒無印,便成魔說。然實相雖一,具種種名,如天帝釋,一人多名,普應諸天。實相亦爾,一法多名,普應諸經。經既名別,即以別名而召通體,於理無咎。但因如來說法貴在觀機逗教故,應眾生不同之根性而說種種不同之經論,各經在以“諸法實相”為通體的前提下,則各經亦應有各自不同之別體。
此經則從頭至尾,皆發揮人人本具、個個不無之天然性德也——“自性三寶”,故藕益大師判此經以“自性三寶”為一經之正體也。有人亦說以“不思議解脫”為體,其義大致相同。元以人人若開發個中本具之“自性三寶”的功用,則生生父母自然而然地離苦得樂也。
若征經文,如佛言:“汝母,罪根深結。非汝一人,力所奈何!汝雖孝順,聲動天地、天神地祇、邪魔外道、道士、四天王神,亦不能奈何!當須十方眾僧,威神之力,乃得解脫。吾今當說,救濟之法,令一切難,皆離憂苦。”又如:“時佛敕十方眾僧,皆先為施主家咒願,願七世父母,行禅定意,然後受食。初受食時,先安在佛前,塔寺中佛前,眾僧咒願竟,便自受食。”此中咒願卽是法,可見三寶具足也。目連亦雲:“弟子所生母,得蒙三寶功德之力,眾僧威神力故。”而此三寶,即是一切眾生之自性。
藕益大師雲:“若眾生自性本不具足三寶功德者,則凡聖條隔,明暗永歧;凡不成感,聖不能應。以‘心佛眾生,三無差別’,迷悟雖異,體性常一。所以,諸佛心內眾生依事托理感於眾生心內諸佛,則眾生心內諸佛無緣無念、任運應於諸佛心內眾生。故以‘自性三寶’為經體也。”
今依四種三寶,釋此自性三寶如下:
1、住持三寶
住持三寶者,佛在世時,樹王得道為佛寶,說四谛法為法寶,度五比丘為僧寶。佛滅度後,范金合土、紙素丹青所成之莊嚴佛像為佛寶,黃卷赤牍、三藏聖教為法寶,剃發染衣、紹隆佛化之一切和尚為僧寶。此三住世不絕,故名住持三寶。
當知一切形像,即是如來真身,故應視佛像如真佛。經典所在處,即如來法身捨利所在處,如《金剛經》雲:“是經典所在之處,即為有佛,若尊重弟子。”故讀誦經文如面對聖容一般,應必恭必敬才是。凡夫比丘僧,亦能荷擔如來正法,為世人種福田,可尊可尚,故應對一切僧尼皆應尊敬。此三悉稱為寶,非世間珍寶所能喻也。
住持三寶,雖非究竟意義上的三寶,是表法而已,但若無住持三寶的“傳燈續焰”,則佛法難以流傳至今,佛滅後之眾生亦無聽聞佛法之原由,故不可輕忽也。可見,住持三寶是佛法流傳的主要載體,亦是佛法得以熾盛、久住世間的象征。
2、勝義三寶
勝義三寶者,一切智、無學功德,五分法身所成,名為佛寶。須知丈六金身只是載此道法之器,今時所造莊嚴形像又是表此載道之器,可謂立像表法施教也,並非崇拜偶像也。
斷欲無欲,滅谛涅槃,非三世所攝,其性常住,名為法寶。須知四谛法音只是诠此真理,黃卷赤牍又所以傳此法音,亦即诠此真理。令人因言見道,如魚兔之藉筌蹄,明月之賴標指耳。
聲聞學無學功德,名為僧寶。須知事和六法,止是趨向此道者耳。
可見,勝義三寶是指究竟意義上的三寶,以說明佛、法、僧之所以稱為“三寶”的真正內涵與意義。從修證意義上講,凡夫皆以“惑、業、苦”而流轉生死,若能翻迷成悟,惑即般若、業即解脫、苦即法身。所以,般若為佛寶,佛是覺者智者,具足無上慈悲與智慧。解脫為法寶,法是幫助行人度河的工具,其究竟處是空性,並非是黃卷赤牍,如《金剛經》雲:“汝等諸比丘,知我說法如筏喻者,法尚應捨,何況非法?”。法身為僧寶,即指無漏功德智慧,並非事六和之表象。若從真如理體上說,佛寶乃能觀之理,法寶乃所觀之事,僧寶乃理事一如也。
3、大乘別相三寶
大乘別相三寶者,“坐蓮華台,始覺道滿,等真法性,常住不滅,剎塵相好,自在莊嚴,化身無數,徧度含識,是為佛寶。”故佛是兩足尊,福足慧足。福足故,則有相好莊嚴、萬德之相,能令一切眾生見者悉生歡喜心;慧足故,則有四辨八音,能說世出世間一切諸法,隨機開導,無有錯謬。
“十二部經,真淨法藏,一一修多羅,不可說不可說修多羅而為眷屬,一字法門,海墨書而不盡,是為法寶。”故法是離欲尊,一切眾生能依佛法修行,即可遠離五塵六欲之境,脫離三界生死之苦。
“三賢十聖,自在神通,徧滿十方,上求下化,功德智慧,二種莊嚴,覩影聞名,皆獲勝利,是為僧寶。”故僧是眾中尊,即一切菩薩羅漢大德高僧能為一切眾生之所尊敬,堪作人天福田。
大乘別相三寶,以顯示三寶在世間的應化,此惟獨佛住世應化之際才有的相狀,故又稱為化相三寶也。以體現佛陀教化世間的真實相狀,以說明三寶在此世的出現及其功用,以象征佛法的源流。今日行人之所以能得聞佛法,歸依三寶,全仰仗於大乘別相三寶的淵源。
4、一體三寶
一體三寶者,以實相慧覺了諸法,非空非有,亦空亦有,雙寂雙照,三智圓覺,名為佛寶。所覺法性之理,三谛宛爾具足名法寶。如此實相覺慧,與理事和合名僧寶。簡單地說,此一體三寶,即是我人一念心中具足佛法僧三寶的道理與功德。如這一念心,今因聞此經而明白孝順之道,為人務須“敦倫盡分,閒邪存誠,諸惡莫作,眾善奉行;發菩提心,具足信願,持佛名號,求生西方”,此為佛寶。佛者,覺也。我人這一念之靈心,能於世間諸法覺了不迷,此即我人自心中之佛寶。這一念心恆與孝順之道相應,不越常軌,那怕是出言吐氣,一舉一動,無非有益於人,此即我人自心中之法寶。能發之孝順心與所行之孝順事相應,能所不二,即是我人自心中之僧寶也。
所以,此三既非條別也,當知亦即是三道、三識、三因、三智、三菩提、三大乘、三身、三涅槃、三德等。非一非三,而三而一。在凡不減,在聖不增。本自有之,非適今也。雖復本具,在迷不覺,但有其理,是為理即佛,亦名理即法,亦名理即僧。
若從善知識聞,若從經卷聞,聞已開解,恍如夢覺,無復疑惑,是為名字三寶。
如理觀心,圓伏五住,名觀行三寶。
相似解發,六根清淨,見思先落,塵沙亦盡,名相似三寶。
無明分破,契會真常,名分真三寶。
圓滿菩提,覺法自性,身土一如,理事平等,名究竟三寶。
總之,如此四種三寶,深淺雖殊,原始要終,總歸自性。後一雖了知自性,未嘗廢於前三。前三雖末達自性,何嘗離性別有施設。故總名自性三寶也。
此“自性三寶”,一經之正體,眾法之都會。種種萬行,共歸趣之;無量功德,共莊嚴之;言說辯論,而诠顯之;如父如君,如月如海,如天帝釋,最尊最貴,故名為體。
又此三寶,即是一切法之源底。若能深知此三寶義,於一切法即為窮盡源底,更無余蘊。故名為體。
又體此三寶,即能徧達一切法門,更無少法出三寶外,無有少法之中而不全具三寶體性。故名為體。
眾生迷此三寶體性,故非背而背,起惑造業,出生十界苦集顛倒。或著有漏,或著無漏,或著二邊,或著中道,總名悭貪。如彼餓鬼,聖人悟此三寶體性,故非順而順。修因克果,出生半滿頓漸一切道滅,破惡業障,破見思障,破塵沙障,破無明障,總名法供,如彼目連,故以自性三寶為經體也。
二、觀心辨體
“觀心辨體者,只此眾生現前一念知覺之性,非內非外,不在中間,非過非現,亦非未來,非青黃赤白,非長短方圓,豎無初後,橫絕邊涯。欲言其有,則毫無朕跡;欲言其無,則不可斷滅。本自離諸戲論,但因觌體自迷,雖久積沉迷,然終無減缺,是名佛寶。
現前一切十界依正諸法,皆此介爾心中之所顯現,如彼夢中所見諸法,終不離於夢心。現前諸法,亦復如是。雖妄謂在我心外,各各實有,而實非有。猶如夢未醒時,執夢為實,醒後尋覓,了不可得。如此心中所現十界不離自心,名為法寶。
心外無法,法外無心。一任顛倒昏迷,分能分所。究竟離心覓法,無分毫法相可得;離法覓心,亦無少許心相可得。即心是法,即法是心,本自和合,不可乖異,名為僧寶。
此介爾一念心中,圓具如此三寶體性,無欠無余,猶如金剛,不可壞滅。一念既爾,一切諸念,亦復如是。一切諸佛,依此得道,轉大**,入大涅槃。一切住持三寶、勝義三寶、別相三寶、一體三寶,繇此建立。故曰:‘一切眾生,即涅槃相,不復更滅。’又曰:‘諸佛解脫,當於眾生心行中求。’若能觀此介爾之心,則能具足一切佛法。故曰:‘諸佛正徧知海從心想生。’若不作此觀心辨體者,雲何名為‘於念念中,常憶父母’而修孝慈耶!”
總之,從事相上說有“住持三寶”、“勝義三寶”、與“大乘別相三寶”之分,從理體上說有“一體三寶”之別。但實際上,如上四種三寶皆不能離開“自性三寶”而獨立存在。一體三寶乃將來成佛之正因,人人本有之理心,以顯凡聖之平等;勝義三寶乃了因慧心,以發揮三寶之究竟真實義;大乘別相三寶、住持三寶乃緣因善心,以顯佛住世應化之殊勝與佛滅後之立像的根本意義。所以,非一體三寶不能建立住持三寶,非住持三寶不能發揮一體三寶。一體是理,住持是事,理事從來不二,不可偏廢。理具事造,皆不離我人之自性。但願行人從歸依住持三寶,而開發自己本具之自性三寶才是。
《六祖壇經》雲:“佛者,覺也;法者,正也;僧著,淨也。自心歸依覺,邪迷不生,少欲知足,能離財色,名兩足尊;自心歸依正,念念無邪見,以無邪見故,即無人我貢高貪愛執著,名離欲尊;自心歸依淨,一切塵勞,愛欲境界,自性皆不染著,名眾中尊。若修行此,是自歸依。”此為對自性三寶之最好解釋,智者善思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