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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佛頂首楞嚴經卷十譯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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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大佛頂首楞嚴經卷十譯解

  唐天竺沙門般剌密帝 譯

  烏苌國沙門彌伽釋迦 譯語

  菩薩戒弟子前正議大夫同中書門下平章事清河房融 筆受

  卷十

  正文 阿難!彼善男子,修三摩提想陰盡者。是人平常夢想銷滅,寤寐恆一。覺明虛靜,猶如晴空。無復粗重前塵影事。觀諸世間大地山河,如鏡鑒明,來無所黏,過無蹤跡。虛受照應,了罔陳習,唯一精真。生滅根元,從此披露。見諸十方十二眾生,畢殚其類。雖未通其各命由緒。見同生基。猶如野馬熠熠清擾。為浮根塵究竟樞穴。此則名為行陰區宇。

  譯文 阿難!彼善男子,修三摩提〈注一〉,想陰盡後,動念全銷,浮想亦除,故晝則無想,夜亦無夢〈注二〉,平常夢想銷滅,寤寐如一,覺明虛靜〈注三〉,猶如晴空,故無復粗重前塵影事,此時觀世間大地山河,雖萬象俱現,而無所分別,故如鏡鑒明,來無所黏,過無蹤跡,境現識中,不過虛受照應,絕六塵之雜染,故來無所黏,了無陳習,知六識之偽妄,故過無蹤跡。故說唯一精真,其實即是第八本識,並不是究竟,生滅根元,即是第八識中所含七識種子,以有微細生滅名為根本行陰,一切行陰,都依此而起,前為動相所覆,故雖有不見,故後文稱為幽隱妄想,現在想陰既盡,動相已銷,顯出七種,故說生滅根元,從此披露,十方十二類眾生,生生滅滅,不出乎此,故皆能見,且能畢盡其類,各命由緒,即是識陰,尚為行陰所覆,故說:未通同生基,同生基即是七識種於。此是生滅根元,十二類生,一切行陰,莫不由此,故說為同生基。猶如野馬,野馬為田間游氣,光如焰,以是七識種子,熠熠清擾,以有微細生滅義故,為浮根塵究竟樞穴,浮根塵即是眾生之身,十二類生,各各不同,轉變之機,唯依行陰,故為究竟樞穴,此相不盡,生死難脫,故為行陰區宇。

  注一 常住性定,魔來便能覺知,無壞本修,故仍說修三摩提。

  注二 此時動念既銷,浮想亦除,寤時無想如寐之靜,寐時無夢如寤之覺。

  注三 已離想陰,則前六識空寂,故第八識既虛且靜。

  正文 若此清擾熠熠元性。性入元澄,一澄元習。如波瀾滅,化為澄水,名行陰盡。是人則能超眾生濁。觀其所由,幽隱妄想以為其本。

  譯文 若此清擾熠熠元性,性入元澄〈注一〉,一澄元習〈注二〉如波瀾滅,化為純水,至此即名為行陰盡〈注三〉,此時即能超眾生濁〈注四〉,超越之後,回觀行陰之所由生,由於第八識中七識種子,幽深隱微,生滅妄想以為其本。

  注一 至此定力轉深,生滅根元之性,無復清擾熠熠,入於元本澄清之際,後文所謂湛不搖處是也。

  注二 乍入元澄,猶有無始生滅妄習,名為元習。

  注三 若更一澄清,則元習亦無,唯余第八識海,澄停湛寂。

  注四 此正當耳根圓通中空所空滅之時,前文眾生濁為想行相織妄成,今想陰先空,行陰後除,無復相織,故能超越。

  正文 阿難!當知是得正知奢摩他中諸善男子,凝明正心,十類天魔不得其便。方得精研窮生類本。於本類中生元露者,觀彼幽清圓擾動元。於圓元中起計度者,是人墜入二無因論。

  譯文 阿難!當知是得正知,不立知見,仍修深止,此諸善男子,定慧相資,不起十種邪求,故凝明正心,十類天魔,無隙可乘,故不得其便,方得精心研究妙明本體,奈為行陰所障,故須於異生類中,遍窮行陰深本,次於本類之中,求其生滅根元,若生滅之根元露者,即是行陰露出,前想陰分別,顯而濁,行陰任運,幽而清,圓擾即是同生基,圓含諸動,動元者,諸行本生滅元,如是觀察,執為勝性,既唯於圓擾動性起計,則於不擾不動處全無所知,以此故墜入二無因論。

  正文 一者、是人見本無因。何以故?是人既得生機全破。乘於眼根八百功德,見八萬劫所有眾生,業流灣環,死此生彼。只見眾生輪回其處。八萬劫外,冥無所觀。便作是解,此等世間十方眾生,八萬劫來,無因自有。由此計度,亡正遍知,墮落外道,惑菩提性。

  譯文 一者,是人見本無因,何以故?是人既得生機全破〈注一〉,乘於眼根八百功德〈注二〉,見八萬劫所有眾生〈注三〉,業行遷流,灣轉循環,死而在此,生而趣彼〈注四〉,只見眾生,輪回其處,八萬劫外,冥無所觀〈注五〉,便作是解,此等世間十方眾生,八萬劫來,無因自有,由此計度,亡正遍知,墮落外道〈注六〉,惑菩提性。

  注一 生機即是行陰,破即是露義,上文所謂生滅根元,從此披露,即此。

  注二 因想陰盡行陰現之時,更加研究欲窮其本,因而眼根清淨,獲得八百功德。

  注三 獲得眼根八百功德,乘此極盡其量,見於八萬劫中,所有眾生,即八萬劫中,所有行陰之境。

  注四 此即所謂業運每常遷於國土。

  注五 見性未至極圓,分量只能如此,豈知如來見量,豎入三世而無礙,橫通十方而無盡乎。

  注六 外道拘捨離等,昧為冥谛,即同此見。

  正文 二者、是人見末無因。何以故?是人於生既見其根。知人生人。悟鳥生鳥。烏從來黑。鹄從來白。人天本豎。畜生本橫。白非洗成。黑非染造。從八萬劫無復改移。今盡此形,亦復如是。而我本來不見菩提。雲何更有成菩提事。當知今日一切物象,皆本無因。由此計度,亡正遍知,墮落外道,惑菩提性。

  譯文 二者,是人見未無因,何以故?是人於生,既見其根,無因自有,知道人還從人生,悟到鳥是從鳥生,烏從來就是黑的,鹄從來就是白的,人和天人本來是豎立在地上,畜生本來是橫生在地的,從八萬劫來,沒有什麼改易,足見其各各自生,沒有不同的因,以此為例,足知我盡此形命之後,還生於我,依於此例,則知如來教我修因,成菩提道,是為诳妄,何以故?我本來不見菩提,雲何更有成菩提之事?當知今日一切物象,從昔已來,皆本無因,自今而後,枝末豈有因乎!以本例末,故稱為見未無因,外道等執此以為自然,故惑菩提性。

  正文 是則名為第一外道立無因論。

  譯文 這就是名為第一外道立無因論。在印度的外道中,口力論師,無因見論等都屬於此類。

  正文 阿難!是三摩中諸善男子,凝明正心,魔不得便,窮生類本,觀彼幽清常擾動元。於圓常中起計度者,是人墜入四遍常論。

  譯文 阿難!是三摩中諸善男子,凝明正心〈注一〉,魔不得便,窮生類本〈注二〉,觀彼幽清,常擾動之根元,於圓常中,妄起計度之念,故致墜入四遍常論。

  注一 此時在三摩中,凝即是定,明即是慧,不起邪求,名為正心,是故魔不能得其便,於是想陰破矣。

  注二 想陰既破,欲窮行陰,須於十二類生中,一類一類,究其根元,故說窮生類本。

  正文 一者、是人窮心境性,二處無因。修習能知二萬劫中,十方眾生,所有生滅,鹹皆循環,不曾散失,計以為常。

  譯文 一者,是人窮究心之與境,以求行陰之性,窮至無所觀處,則謂二處無因,依此修習,能知二萬劫中,十方眾生,兼心與境,所有生滅,都是循環不已,不曾散失,故以為心境二性都是常。

  正文 二者、是人窮四大元,四性常住。修習能知四萬劫中,十方眾生,所有生滅,鹹皆體恆,不曾散失,計以為常。

  譯文 二者,是人窮四大元〈注一〉,見四性常住〈注二〉,修習能知四萬劫中所有生滅〈注三〉,鹹皆體恆,不曾散失,故計以為常。

  注一 欲窮究行陰,以逐類研究過詳,以心境研究過略,故以內外四大研究。

  注二 以內外四大研究,究至冥無所見處,遂以為行陰之元,而又目其為四大之性,又以不見其生滅故,名為常住。

  注三 內四大為眾生身根,外四大為眾生器界,皆為知陰所遷,皆有生滅,生滅正是無常,而彼但以四萬劫外,體恆不失,遂計四大之性,以為是常。

  解 前文以現前循環不失為常,是從用而言,此處以過去不見生滅為常,是從體而言。

  正文 三者、是人窮盡六根末那執受,心意識中本元由處,性常恆故。修習能知八萬劫中,一切眾生,循環不失,本來常住。窮不失性,計以為常。

  譯文 三者,是人已破想陰,欲究行陰,故於六根末那識執受〈注一〉心意識中〈注二〉,本元由處,如是研窮,窮至無所覺處,不見生滅,便謂其性常恆,更加功用,故能知八萬劫中,一切眾生,循環不失〈注三〉,窮不失性,遂計以為常。

  注一 末那即是第七識,此處意為思量,執受即是第八識,以其能執持根器種子,領以為境,令生覺受。

  注二 六根中性為心,恆審思量為意,了別諸法為識。

  注三 見八萬劫中眾生,生滅滅生,循環不失,故以為常。

  正文 四者、是人既盡想元,生理更無流止運轉,生滅想心,今已永滅。理中自然成不生滅。因心所度,計以為常。

  譯文 四者,是人既盡想元〈注一〉,生理更無流止運轉生滅〈注二〉,想心今已永滅,理中自然成不生滅,因心所度,計以為常。

  注一 此時根本想陰已盡,根本想陰,即是第八識中動相。

  注二 動相既銷,露出行陰本元,名為生理,因不知其更有微細流注,謬謂更無流止運轉生滅。

  正文 由此計常,亡正遍知,墮落外道,惑菩提性。是則名為第二外道,立圓常論。

  譯文 因不達行陰唯心所現,故亡正知,行陰所覆,不見真心,故亡遍知,執此為常不信別有真常菩提,故墮落外道,此則名為第二外道立圓常論。

  正文 又三摩中諸善男子,堅凝正心,魔不得便,窮生類本,觀彼幽清常擾動元。於自他中起計度者,是人墜入四顛倒見,一分無常,一分常論。

  譯文 又三摩中諸善男子,堅凝正心〈注〉,魔得不到機會,窮盡眾生十二類之深本,深本既現,而乃觀彼幽而不顯,清而不濁,常時清擾,為諸動之根元,自他身心皆依之而建立,於是於自他法中,起諸妄計,此人即墮入四種顛倒見中,一分無常,一分常義。

  注 定力益深,堅而且凝,邪求不作,故魔得不到機會。

  正文 一者、是人觀妙明心遍十方界,湛然以為究竟神我。從是則計我遍十方,凝明不動。一切眾生,於我心中自生自死。則我心性名之為常。彼生滅者,真無常性。

  譯文 一者,是人觀妙明心〈注一〉,遍十方界,湛然〈注二〉以為究竟神我〈注三〉,從是則計我遍十方,凝明不動〈注四〉,一切眾生,皆在我心中,自生自死,於是計為無常,而我凝明不動之心性,則計為常。

  注一 不知常擾,為諸動元,正是根本行陰,謬謂妙明真心,不出乎此,故依此觀妙明心,久久觀成,見此心遍十方界。

  注二 見此心清擾不覺,妄謂湛然。

  注三 自計最勝日究竟,此即外道所計二十五谛中最後一谛,彼謂從冥生覺大,覺大生我心,我心生五微,五微生五大,五大生十一根,最後立一神我,謬計冥性為能生,中間二十三法為所生,神我為能受用,中間二十三法為所受用,如彼論雲:神我有知,能思慮故。我以思為性,受用大等二十三法。此是以第八識中,所含七識種子為神我也。

  注四 以我遍十方,凝明不動,故湛然以為真常。

  正文 二者、是人不觀其心,遍觀十方恆沙國土。見劫壞處,名為究竟無常種性。劫不壞處,名究竟常。

  譯文 二者,是人不觀其心,遍觀十方恆沙國土,見劫壞處,名為究竟無常種性。劫不壞處,名究竟常。

  解 須知界性無二,成壞隨緣,若因有壞而執無常,則菩薩灰嚴土之心。若因不壞而執為真常,則凡夫增變世之志。邪見誤人,不可不知。

  正文 三者、是人別觀我心,精細微密,猶如微塵。流轉十方,性無移改。能令此身即生即滅。其不壞性,名我性常。一切死生從我流出名無常性。

  譯文 三者,是人別觀我心,精細微密〈注一〉,猶如微塵,依此運用,起惑造業,流轉十方,性無移改,能令此身,即生即滅〈注二〉,其不壞性,名我性常,一切死生,從我流出,名無常性。

  注一 言精細微密,即指根本行陰,是七識種,故日精;藏於八識,故曰細;若有若無,故曰微;粗心不見,故曰密。此即前文所謂幽隱妄想。

  注二 雖性無移改,而業運常遷,能令此身,剎那變壞,故雲即生即滅。

  正文 四者、是人知想陰盡,見行陰流。行陰常流,計為常性。色受想等,今已滅盡,名為無常。

  譯文 四者,是人知想陰盡,見行陰常流,行陰常流不斷,故計為常性。色受想等,現已滅盡,故計為無常。

  正文 由此計度一分無常一分常故,墮落外道,惑菩提性。是則名為第三外道一分常論。

  譯文 由此計度,一分無常,一分常故,墮落外道,惑菩提性,此則名為第三外道一分常論。

  解 按大智度論說‘諸法不應執常,常即無罪無福,無所傷殺,亦無施命,無縛無解,則無涅槃。若執無常,即是斷滅,亦無罪福,亦無增損功業因緣,果報亦失,是皆足以惑菩提性。’

  正文 又三摩中諸善男子,堅凝正心,魔不得便,窮生類本,觀彼幽清常擾動元。於分位中生計度者,是人墜入四有邊論。

  譯文 又三摩中,諸善男子,堅凝正心,魔不得便,觀彼幽清常擾動元,於時分方位中,起諸妄計,是人即墜入四有邊論。

  正文 一者、是人心計生元,流用不息。計過未者,名為有邊。計相續心,名為無邊。

  譯文 欲窮行陰,窮至初生心相,遂計為生滅之元,自此以來,直至一報終盡,中間遷流之用,曾不停息,生前盡後,曾不見遷流之用,不知此是自己心力不及,遂計過去未來無相續之用者,名為有邊,現在有相續之心,名為無邊,蓋欲令人捨過未有邊之心,前因後果,一並撥無。取現在無邊之心,果非酬因,因不招果,依此論者,將必捨因緣而墮自然之計。

  正文 二者、是人觀八萬劫,則見眾生。八萬劫前,寂無聞見。無聞見處,名為無邊。有眾生處,名為有邊。

  譯文 二者,是人觀八萬劫,觀彼以為生滅之元,自此則見眾生生滅滅生,至八萬劫前,則寂無聞見,遂以為無邊之性,又見有眾生處,生滅滅生,不知惟是眾生業緣,虛妄現起,遂名其為有邊之性,此欲令人捨現前有邊之性,離於生滅,取劫前無邊之性,證於真常,依此論者,將必怖生死而入斷滅之見。

  正文 三者、是人計我遍知,得無邊性。彼一切人現我知中。我曾不知彼之知性。名彼不得無邊之心。但有邊性。

  譯文 三者,是人自覺心量遍於一切,遂謬稱我得無邊之性,又見彼一切人,現於我知之中,我惟知其死此生彼,各有方位,曾不能知彼無方位之知性,故名彼不得無邊之心,但有邊性。且親見其死此生彼,各有方位,其為有邊可匆。

  正文 四者、是人窮行陰空。以其所見心路籌度一切眾生一身之中,計其鹹皆半生半滅。明其世界一切所有,一半有邊,一半無邊。

  譯文 四者,是人窮行陰空〈注一〉,以其所見,心路籌度〈注二〉,一切眾生,一身之中,計其鹹皆半生半滅〈注三〉,明其世界,一切所有,一半有邊,一半無邊。

  注一 想陰既盡,覺行陰流,以三昧力,窮之欲空。

  注二 用妄想心路籌度。

  注三 正在三昧時,覺行陰滅;出離三昧時,覺行陰生。於是謬謂眾生身中,鹹皆半生半滅。

  正文 由此計度有邊無邊,墮落外道,惑菩提性。是則名為第四外道,立有邊論。

  譯文 因此計度有邊無邊,墮落在外道中〈注一〉,述惑了菩提性〈注二〉。這就名為第四種外道,立有邊論。

  注一 這種說法正同於印度外道,數論師的說法。

  注二 菩提是以中道為體,邊則非中,故迷惑了菩提性。

  正文 又三摩中,諸善男子,堅凝正心,魔不得便,窮生類本,觀彼幽清常擾動元。於知見中生計度者,是人墜入四種顛倒,不死矯亂,遍計虛論。

  譯文 又三摩中諸善男子,堅凝正心,魔得不到機會,窮生類本,觀彼幽清,常擾動之根元,於知見中〈注一〉,生計度者,是人墜人四種顛倒不死矯亂〈注二〉遍計虛論〈注三〉。

  注一 行陰既為諸動根元,而諸動中,隨時隨地;所知所見不同,由此計度,就墜入四種顛倒見中。

  注二 據毗婆沙論說‘外道計天常住,名為不死。計不亂答,得生彼天。若實不知而辄答者;恐成矯亂,故有問時,答言秘密言詞,不應皆說,或不定答,佛法诃雲:此真矯亂。’

  注三 灌頂大師疏雲‘邪分別性,故名遍計。都無實義,故名虛論。’

  正文 一者、是人觀變化元。見遷流處,名之為變。見相續處,名之為恆。見所見處,名之為生。不見見處,名之為滅。相續之因,性不斷處,名之為增。正相續中,中所離處,名之為減。各各生處,名之為有。互互亡處,名之為無。以理都觀,用心別見。有求法人,來問其義。答言:我今亦生亦滅。亦有亦無。亦增亦減。於一切時皆亂其語。令彼前人遺失章句。

  譯文 一者,是人想陰既盡,行陰披露,進觀行陰為變化之元,既為變化之元,其體即是遷流,有遷流即有變更,故即名之為變。雖有變更,而卻前後相續,有相續則無斷絕,故見相續處,即名之為恆。此變與恆對也。於八萬劫內,能見所見之處,似有眾生生,故名之為生。八萬劫外,不見所見之處,似是眾生滅,故名之為滅。此生滅對也。有眾生即有生滅,此又於眾生生滅中,別起中間有因之計,如前陰之行陰已滅,後陰之行陰未生,中間必有相續之因,相續之因即中陰身,其體即是識陰,因不知行陰之外,別有識陰,但見其性不斷處,似多出一法,故名之為增。正相續中,即中陰相續之中,亦有微細行陰,然是人心粗不見,但見其中所離之處,似少一行,故名之為減。此增減相對也。各各生處,有眾生即有差別,眾生差別中,各有生處之計,如人還生人,鳥還生鳥,一類一類各有相生之處,雖各各相生,其間亦有改形易報,因是人不知,妄謂各類定有生處,即以此義名之為有。又加人不生鳥,鳥不生人;雖人不生鳥,而人中亦有鳥性,鳥不生人,而鳥中亦有人性,以是人不知,妄謂此定是互亡,以此之故,名之為無。此有無對也。初對猶是以行陰之理,總相觀察,故說以理都觀,若不遍執,即成正見,以於遷變處見恆常之性,恆常處而見遷變之相故,後三對乃是用妄想心,各別異見,若更偏執,則展轉支離,以於正見中而生邪見,邪見中仍生遍執之見故,有求法人者,欲求佛法以修三摩人也,來問其義者,問其所證之義,答以各別異見,恐墮偏執,故言亦生亦滅等,蓋亦者持疑兩可,意顯不墮偏執,不知中無主宰,正墮矯亂論議,不言亦變亦恆者,以別代總故,又四對中初對猶為近理,而反遺之,正見其中無主,於一切時,皆亂其語,故以持疑兩可之言,答現前來問之人,答言者既惟蒙混,聽者意自含糊,過耳成空,豈有章句可憶,故曰遺失,又遺失章句者,不惟遺失現聞,從前所習章句,亦皆遺失,是不惟無益,而反有損。

  正文 二者、是人谛觀其心,互互無處,因無得證。有人來問,唯答一字,但言其無。除無之余,無所言說。

  譯文 二者,是人於諸類眾生中,谛觀其行陰之心,互互無處〈注一〉,因無得證〈注二〉,有人來問,唯答一字〈注三〉,但言其無,除無之余,無所言說〈注四〉。

  注一 但見人不生鳥,鳥不生人,遂於互互無處,謬謂自心無異類性。

  注二 且自謂因無得證,當知此所謂證者,是非理謬證,非入理實證也。

  注三 有人來問,唯答一字,是因怕招問難,不敢多說故,又欲欺人以秘密言詞,不應多說故。

  注四 但言其無者,即就其自所謬見,含糊而答,也不言因何說無,無是何義?正見其為矯強混亂之語。

  正文 三者、是人谛觀其心,各各有處,因有得證。有人來問,唯答一字,但言其是。除是之余,無所言說。

  譯文 三者,是人谛觀其心,各各有處〈注一〉,因有得證〈注二〉,有人來問,唯答一字,但言其是,除是之余,無所言說〈注二〉。

  注一 但見鳥還生鳥,人還生人,遂於各各有處,謬謂自心中有自類性。

  注二 自謂因有得證,其實亦謬證非實證也。

  注三 既言各各有性。則人自是人,鳥自是鳥,但又不敢明明說出,是為何義,因何說是?故除是之余,無所言說,益見其矯亂論議。

  正文 四者、是人有無俱見,其境枝故,其心亦亂。有人來問,答言:亦有即是亦無,亦無之中,不是亦有,一切矯亂,無容窮诘。

  譯文 四者,是人有無俱見〈注一〉,其境枝故〈注二〉,其心亦亂,有人來問,答言:亦有即是亦無,亦無之中,不是亦有〈注三〉,一切矯亂,無容窮诘。

  注一 如諸類生中,見其改形易報,如人變為鳥,鳥轉為人等,人變為鳥,則人中無人性,有鳥性,鳥轉為人,則鳥中無鳥性,有人性,由是於一一類中,有無俱見。

  注二 如一本岐而為二枝。

  注三 不敢定執為有,以有無義故,不敢定孰為無,以有有義故,因不知轉變隨緣,故強以一體答也,設有難言,以何義故?而說有即是無,將必答言,亦無即是亦有,設又難言,雲何無不是有?將必答言,亦有之中,不是亦無,總之,一切矯亂,無理可據,無義可憑,故無容窮诘。

  正文 由此計度,矯亂虛無,墮落外道,惑菩提性。是則名為第五外道。四顛倒性,不死矯亂,遍計虛論。

  譯文 由此計度,矯亂虛無,墮落外道,迷惑菩提性〈注一〉,這就名為第五外道四顛倒性,不死矯喬〈注二〉,遍計虛論。

  注一 不知如來藏心,離一切相,即一切法,離即離非,是即非即,言語道斷,心行處滅,此既異彼,故迷惑菩提性。

  注二 迷正知見,立邪知見,計生不死之天,答語無定,故為不死矯亂。

  正文 又三摩中諸善男子,堅凝正心,魔不得便,窮生類本,觀彼幽清常擾動元。於無盡流生計度者,是人墜入死後有相發心顛倒。

  譯文 又三摩中諸善男子,堅凝正心,魔不得便,窮生類本,觀彼幽清,常擾動〈注一〉元,於無盡流,生計度者〈注二〉,是人即墜入死後有相〈注三〉,發心顛倒。

  注一 常擾則遷流無盡。

  注二 計此遷流為諸動之元,將來能生諸動,既將來能生諸動,則現前已滅者,將來必生,故墜入死後有相。

  注三 由於死後有相,轉計煩惱菩提,二性俱常,迷唯識轉染成淨之正論,違起信不變隨緣之妙旨,故發心顛倒。

  正文 或自固身,雲色是我。或見我圓,遍國土,雲我有色。或彼前緣隨我回復,雲色屬我。或復我依行中相續,雲我在色。皆計度言死後有相。如是循環,有十六相。從此或計畢竟煩惱,畢竟菩提,兩性並驅,各不相觸。

  譯文 或見行陰無盡而身有盡,故存想保愛,而欲堅固其身,有身必有色,於是依色立我,故雲色是我。或計我圓含遍國土,此是妄計我性廣大,非實悟心包太虛,量周沙界。無我則色無由立,故雲我有色,或彼前緣〈注一〉,隨我回轉往復,運用使作,色雖非我,而為我所用,故雲色屬我。或復我依行中〈注二〉相續,行陰托於色而顯,故言我在色。這都是計度言死後有相,又行陰常流,為諸動之元,將來必生諸動,故計其四我,皆應死後有相,如是循環有十六相〈注三〉,從此或計畢竟煩惱,畢竟菩提〈注四〉兩性並驅,各不相觸。

  注一 前緣即是塵境,妄計隨我回轉往復,運用使作,非實能轉物同佛,於色自在。

  注二 此中所計之我,即以行陰為體,以相續為相,卻依於色陰。

  注三 對色計此四我,皆應死後有相,對受想行識亦然,故此循環有十六相。

  注四 我有善惡二性,惡則煩惱性,善則菩提性,我既死後有相,則煩惱性畢竟仍是煩惱,菩提性畢竟仍是菩提,煩惱性日進於惡,菩提性日進於善,故兩性並驅,各不相觸,惡性圓滿,自然墮獄。善性圓滿,自然成佛。彼此互不相妨,依此計則惡性終不能盡,善性終不能純。

  正文 由此計度死後有故,墮落外道,惑菩提性。是則名為第六外道,立五陰中死後有相,心顛倒論。

  譯文 由此計度,死後有故,墮落外道〈注一〉,惑菩提性〈注二〉,此就名為第六外道,立五陰中死後有相心顛倒論〈注三〉。

  注一 計死後有,即墮邊見之中,常見一分,故雲墮落外道。

  注二 計善惡二性各常,不信轉染成淨,故惑菩提性。

  注三 能對我相,體是行陰,並所對前三後一,皆言後有,故說立五陰中死後有相,又行陰為能有,以其性常擾動,是動本元,四陰為所有,依於行陰相續生故,能所合論,總言死後有相,豈知五陰不實,猶若空華,言華滅空,已是顛倒,況計更生,顛倒尤甚。

  正文 又三摩中諸善男子,堅凝正心,魔不得便,窮生類本,觀彼幽清常擾動元。於先除滅色受想中,生計度者,是人墜入死後無相,發心顛倒。

  譯文 又三摩中諸善男子,堅凝正心,魔不得便,窮生類本,觀彼幽清,常擾動元〈注一〉,於已除滅之前三陰中,生計度想〈注二〉,是人墮入死後無相,發心顛倒〈注三〉。

  注一 亂動本元即是行陰。

  注二 計前之三陰先有而今已滅無,例知行陰現有,將來亦應滅無。

  注三 由於死後無相,轉計一切皆空,立外道毀常為斷之妄論,違佛教修因證果之誠言。

  正文 見其色滅形無所因。觀其想滅,心無所系。知其受滅,無復連綴。陰性銷散,縱有生理,而無受想,與草木同。此質現前猶不可得。死後雲何更有諸相。因之勘校死後相無。如是循環,有八無相。從此或計涅槃因果,一切皆空。徒有名字,究竟斷滅。

  譯文 見其色滅則形所因,觀其想滅則心無所系,知其受滅則身心無復連綴,縱有能生之理〈注一〉,而無受想〈注二〉,則與草木同此質〈注三〉,現前猶不可得,死後雲何更有諸相?因此勘校,死後相無,如是循環有八無相〈注四〉,從此或計涅槃因果,一切皆空,徒有名字,究竟斷滅〈注五〉。

  注一 能生之理即行陰。

  注二 所生者唯余識陰,然識陰假受想為用,既無受想,則識陰亦與草木同體。

  注三 不惟指色質,並指五陰和合而成之幻質。

  注四 前三陰已滅無相,後一陰無用無相,此四陰生前死後,理合有八,但辨其四陰俱無,則現前行陰,無所依托,不待言而自無。

  注五 從此計涅槃因果,一切皆空,徒有名字,故究竟斷滅。

  正文 由此計度死後無故,墮落外道,惑菩提性。是則名為第七外道,立五陰中死後無相,心顛倒論。

  譯文 由此計度,死後無故,墮落外道〈注一〉,惑菩提性。此就名為第七外道立五陰中死後無相〈注二〉心顛倒論〈注三〉。

  注一 墮落邊見中斷見一分,故墮落外道。

  注二 色受想滅,識陰無用,縱有行陰,無所依托,不久自盡。前三陰見無,識陰比無,行陰待無,故五陰皆無。

  注三 世相常住,物皆無遷,離相求常,即物說遷,已為顛倒,況計斷滅,顛倒太甚,可謂邪見覆心。

  正文 又三摩中諸善男子,堅凝正心,魔不得便,窮生類本,觀彼幽清常擾動元。於行存中,兼受想滅,雙計有無,自體相破,是人墜入死後俱非,起顛倒論。

  譯文 又在三摩中諸善男子,堅凝正心,魔不得便,窮生類本,觀彼幽清,常擾動元,於行存中〈注一〉,兼受想滅,雙計有無〈注二〉,自體相破〈注三〉,是人墜入死後俱非,起顛倒論。

  注一 行陰未破,現仍存在。

  注二 據楞嚴正脈說‘於行存中,見行陰未滅,區宇宛在也。兼受想滅者,見前三已滅,當體全空也。雙計有無者,於存計有,於滅計無也。’又楞嚴經指掌說較為恰當,指掌說‘於已滅色受想中,計先有今無,於現存行陰中,計今有先無,正以先有者今無,例知今有者先時亦必是無,是則四陰中各具有無二義,故雙計也。’

  注三 據楞嚴指掌說‘已滅之前三,與現存之行陰,各有自體相破之義,如已滅之前三,既各俱有無,若以自體之有,破自體之無,則無非真無,以有有義故,若以自體之無,破自體之有,則有非真有,以有無義故,已滅三陰既爾,現存行陰亦然,現在既爾,當來亦然,故日:是人墜入死後俱非。’

  正文 色受想中,見有非有。行遷流內,觀無不無。如是循環,窮盡陰界,八俱非相。隨得一緣,皆言死後有相無相。又計諸行性遷訛故,心發通悟。有無俱非,虛實失措。

  譯文 色受想中,見有非有,因色受想現在雖無,將來必有,而亦非有。行陰現在遷流於內是有,將來必無。雖將來必無,而亦不是無。如此則從有而無者,無已還有;從無而有者,有已還無。故循環往復,窮盡陰界,有無無有,從色陰而至行陰,從生前而至死後,生前四陰,已有四個俱非,死後四陰,還有四個俱非,故成為八。於四陰中,隨得一陰為所緣時,都言死後有相無相,又計諸行之性遷變,就悟到一切有為法都是如此,從有至無,從無至有,彼此混淆,有既非有,無亦作無。故有人問:誰是誰非,誰虛誰實?都無法答覆。

  正文 由此計度死後俱非,後際昏瞢無可道故,墮落外道,惑菩提性。是則名為第八外道,立五陰中死後俱非,心顛倒論。

  譯文 由此計度,死後皆非,後際(即將來)昏懵〈注一〉,無理可說,無言可道,墮落外道,惑菩提性〈注二〉。此就名為第八外道立五陰中,死後俱非,心顛倒論〈注三〉。

  注一 有無不辨故為昏,虛實失措故為懵。

  注二 菩提之性,不墮有無,不離有無,今既有無俱非,故惑菩提性。

  注三 立五陰中,死後俱非,不知真空不礙妙有,妙有不礙真空,言語道斷,心行處滅,今既有無俱非,違佛正論,故為顛倒謬論。

  正文 又三摩中諸善男子,堅凝正心,魔不得便,窮生類本,觀彼幽清常擾動元。於後後無生計度者,是人墜入七斷滅論。

  譯文 又三摩中諸善男子,堅凝正心,魔不得便,窮生類本,觀彼幽清,常擾動元,於後後無〈注一〉,起計度者,是人墜入七斷滅論〈注二〉。

  注一 常擾則念念遷流,計此報斷,再報還斷,乃至後之又後,畢竟有盡。

  注二 按清涼國師疏鈔合而為三,‘一,執我有色,粗四大所造為性,死後斷滅,見身死後有而無故。二,我欲界天死後斷滅。三,色空天死後斷滅。初該獄鬼人畜為四。二,即欲天。三,即色空二天。三天合四趣為七。皆斷滅故名七斷滅論。’

  正文 或計身滅。或欲盡滅。或苦盡滅。或極樂滅。或極捨滅。如是循環,窮盡七際,現前銷滅,滅已無復。

  譯文 或妄計獄鬼人畜,依身而住,身死則滅。或計六欲天以欲為生因,欲盡則滅。或計初禅以厭苦為生因,苦盡則滅。或妄計二禅以欣樂為生因,極樂則滅。或妄計三禅以極樂為報形,極捨則滅。如是等循環窮盡七際〈注一〉,現報已滅,滅已則轉受他報,無復更有此報,是此報則成斷滅〈注二〉。

  注一 窮盡七趣邊際。

  注二 阿含經說‘有沙門婆羅門,於末劫中,起斷滅論,或計我身從因緣生,必歸磨滅。或計我於欲天斷滅。或計我於色天斷滅。或計我於無色空處斷。或計我於識處斷。不用處斷。非想處斷。’與本經稍有不同。

  正文 由此計度死後斷滅,墮落外道,惑菩提性。是則名為第九外道,立五陰中死後斷滅,心顛倒論。

  譯文 由此計度,死後斷滅,墮落外道〈注一〉,惑菩提性〈注二〉。這就名為第九外道立五陰中死後斷滅心顛倒論〈注三〉。

  注一 現報已盡,將來轉受他報,不復再受此報,遂於此報生斷滅想,如末伽梨等,即同此見。

  注二 窮盡七際,畢竟斷滅,不復見有成菩提者,故惑菩提性。

  注三 自性本來無定,隨業緣轉,人固可以為天,天亦可以為人,他趣亦然,若執一報即斷,已為顛倒,況惑菩提性,畢竟無有,豈不荒謬之極。

  正文 又三摩中諸善男子,堅凝正心,魔不得便,窮生類本,觀彼幽清常擾動元。於後後有生計度者,是人墜入五涅槃論。

  譯文 又三摩中諸善男子,堅凝正心,魔不得便,窮生類本,觀彼幽清,常擾動元,於後後有,生計度者〈注一〉,是人墜入五涅槃論〈注二〉。

  注一 上文以念念遷流,遷流則不住,不住定有滅,故於後後無而生計度。此以念念相續,相續則不斷,不斷則一定是有,故於後後有而生計度。謂此報即有,再報還有,乃至後之又後,畢竟常住。

  注二 五涅槃論按清涼疏鈔說‘一見現在受若天若人諸五欲樂,便謂涅槃,二厭五欲故,現住初禅以為涅槃。三厭尋伺故,現住二禅以為涅槃。四厭諸尋伺喜故,現住三禅以為涅槃。五厭喜樂乃至出入息,現住四禅以為涅槃。’論量此義,故雲五涅槃論。

  正文 或以欲界為正轉依,觀見圓明生愛慕故。或以初禅,性無憂故。或以二禅,心無苦故,或以三禅,極悅隨故。或以四禅,苦樂二亡,不受輪回生滅性故。迷有漏天,作無為解。五處安隱為勝淨依。如是循環,五處究竟。

  譯文 或以欲界為正轉依〈注一〉,觀見圓明〈注二〉,生愛慕心,或以初禅性無憂故〈注三〉,或以二禅心無苦故〈注四〉,或以三禅極悅隨故〈注五〉,或以四禅,苦樂二亡不受輪回生滅性故〈注六〉,迷有漏天,作無為解,以五處為安隱之鄉,乃最勝清淨者之所依住〈注七〉,如是由劣向勝,生滅不停,如是循環由欲天以至四禅,各計最勝,名為五處究竟〈注八〉。

  注一 見四趣苦及欲天樂,遂計轉四趣而依欲天,即是轉生死而依涅槃,不復更轉,縱再有所轉,而此性不壞,故名為正。

  注二 見四王天鄰於日月,忉利天超日月明,夜摩自有光明,兜率上升精微,化樂生越化地,他化出超化無化境,可知其光明益圓,尚未知其未超欲界,樂是苦因,擬之上界,光若螢火,使爾觀見生愛,羨慕無已,而計為正轉依。

  注三 見欲界苦,深以為憂,遂計初禅以為涅槃,以何義而作此計?以無憂故,不知初禅未出覺觀,猶帶憂懸,以為無憂,故計為涅槃。

  注四 見初禅憂懸,猶有覺觀之苦,故計二禅以為涅槃,其實二禅無苦者,不過對有說無,並非真無苦,因以為無苦,故計為涅槃。

  注五 見二禅待苦為樂,其樂未極,遂計三禅以為涅槃,何義作如是計?極悅隨故,少淨天具大隨順,是隨而未悅,無量淨身心安隱,是悅而未極,遍淨天得無量樂,乃極歡悅,極隨順,不知此但有為,便謂極樂,以極樂故,名為涅槃。

  注六 見三禅樂非常住,久必壞生,遂計四禅以為涅槃,四禅苦樂二亡,一切世間諸苦樂境所不能動,不受輪回生滅性,以有苦有樂,即有欣厭,有欣厭即有輪回生滅,今既苦樂二亡,欣厭不生,以為此即是不受輪回生滅之常住真性。不知但是有所得心,功用純熟,正在生滅,便謂不受輪回,計為涅槃。

  注七 以五處為安隱之鄉,乃最勝清淨者之所依住,此不唯計五處為有余無余,亦且計自己為羅漢為菩薩為如來。

  注八 由劣向勝,生滅不停,有循環之義,自欲天以至四禅,各計最勝,名為五處究竟。

  正文 由此計度五現涅槃,墮落外道,惑菩提性。是則名為第十外道,立五陰中五現涅槃,心顛倒論。

  譯文 由此計度,五時各現涅槃,墮落外道,惑菩提性〈注一〉,這就名為第十外道立五陰中五現涅槃〈注二〉,心顛倒論。

  注一 既以妄為真,必以真為妄,故惑菩提性。

  注二 依行陰遷流,行陰既常,其他四陰亦然,已滅者自應還生,未滅者自應常住,遂計五陰性常,即涅槃性。但隨五時顯現,各就現前,說為最勝。

  正文 阿難!如是十種禅那狂解,皆是行陰用心交互,故現斯悟。眾生頑迷,不自忖量。逢此現前,以迷為解,自言登聖。大妄語成,墮無間獄。

  譯文 阿難!如此十種禅那狂解,都是行陰用心交互〈注一〉,故現此邪悟,眾生頑迷,不自忖量,逢此現前,以迷為解,自言登聖〈注二〉,大妄語成,墮無間獄。

  注一 行陰未破之間,妄念正念,間雜而起,故說用心交互。

  注二 既以迷為解,必自言登聖。

  正文 汝等必須將如來語,於我滅後,傳示末法。遍令眾生覺了斯義。無令心魔自起深孽。保持覆護,銷息邪見。教其身心,開覺真義。於無上道不遭枝歧。勿令心祈得少為足。作大覺王清淨標指。

  譯文 你們必須將如來的話語,在我滅後,傳示於末法時期,遍令眾生,覺了前文所說的十種邪解的道理,不要讓心魔〈注一〉,自造深孽〈注二〉,保持覆護,消滅邪見,教其身心,開覺海常住之真義,於無上覺道,不要發生枝歧,不要因心中祈求速證,以致得少為足,作大覺王的清淨標指〈注三〉。

  注一 心魔即是自心中所生邪見。

  注二 深孽即是造地獄的因。

  注三 清淨即是掃清魔外,淨治修途。標指即是標榜人天,

  正文 阿難!彼善男子修三摩提行陰盡者。諸世間性,幽清擾動同分生機,倏然隳裂,沉細綱紐。補特伽羅,酬業深脈,感應懸絕。於涅槃天將大明悟。如雞後鳴,瞻顧東方,已有精色。六根虛靜,無復馳逸。內外湛明,入無所入。深達十方十二種類,受命元由。觀由執元,諸類不召。於十方界,已獲其同。精色不沈發現幽秘。此則名為識陰區宇。

  譯文 阿難!彼善男子,修三摩提,行陰盡後,諸世間性〈注一〉,幽清擾動〈注二〉,同分生機,倏然隳裂〈注三〉,沉細綱紐,補特伽羅〈注四〉,酬業深脈〈注五〉,感應懸絕〈注六〉,於涅槃天,將大明悟,如雞後鳴,瞻顧東方,已有精色〈注七〉,六根虛靜,無復馳逸〈注八〉,內外湛明,入無所入〈注九〉,深達十方,十二種類,受命元由,觀由執元,諸類不召〈注十〉,於十方界,已獲其同〈注十一〉,精色不沈,發現幽秘〈注十二〉,此則名為識陰區宇。

  注一 世間性即枝末行陰,凡世間有為之法,皆依行陰遷流,故行陰即世間中性。

  注二 此即根本行陰,深隱賴耶故日幽,離於想陰故日清,微細流動故曰擾,生滅不停故曰動,其體即阿賴耶中七識種子。

  注三 一切枝末行陰,皆依此起,行陰既盡,則諸世間性,及幽清擾動之同分生機,皆忽然隳裂破壞,則是本末俱盡。

  注四 沉細綱鈕,指第八識,親依無明曰沈,凡小不見曰細,為六性之總綱,是結解之元日紐,受生時先來補特伽羅,謂中陰身數取趣也。

  注五 深脈即命根,業未盡脈不斷。

  注六 行陰既銷,業不成感,空存八識,而用無所應,故感應懸絕。

  注七 涅槃性天,為五陰所覆,昏如長夜,前三陰盡,未見精色,此行陰盡,瞻顧東方,已有精明之色,識陰已露,妙性將現。

  注八 六根虛靜,總括四陰盡相而言,以受陰盡故虛,無領納故。

  想陰盡故靜,離分別故。行陰盡故無復馳逸,絕遷流故。

  注九 內之六性,既已湛然明淨,況乎色陰先盡,外之六塵,豈更昏擾,如此則內根外境,同歸湛明之一體,內外相盡,故入無所入。

  注十 此時十二入,皆無所入之相,惟顯有八識為諸類眾生之命根,故言深達十方十二類眾生受命元由,此時行陰已盡,果報不牽,故諸類不召,以無行則無業故。

  注十一 因諸類果報,不能召牽,唯見十方世界,同一識性,故言於十方界,已獲其同。

  注十二 識精元明,常得現前,如東方之精色,不復更沈,此時已能少見佛性,故日幽日秘。

  正文 若於群召,已獲同中銷磨六門,合開成就。見聞通鄰,互用清淨。十方世界及與身心,如吠琉璃,內外明徹,名識陰盡。是人則能超越命濁。觀其所由,罔象虛無,顛倒妄想,以為其本。

  譯文 若於群召〈注一〉已獲同中〈注二〉銷磨六門〈注三〉,合開成就〈注四〉,見聞通鄰〈注五〉,互用清淨〈注六〉,十方世界,及與身心如吠琉璃,內外明澈,名識陰盡〈注七〉,是人則能超越命濁〈注八〉,觀其所由,罔象虛無〈注九〉,顛倒妄想以為其本〈注十〉。

  注一 群類果報,都有召牽八識之義。前此行陰已盡。

  注二 無業運故,雖召不召,已獲同體識性。

  注三 此中永不見於根性,名為銷磨六門。

  注四 六既非六,合時成就全體,一亦非一,開時成就大用,故言合開成就。

  注五 既合時一體,鄰相不復更有。

  注六 開時成就大用,故互用清淨,互用者,六根齊照。清淨者,過而不留,以既含多用,則境界不復留。

  注七 境界既其不留,妙性自然圓湛,外器內根,全是自己心光

  正文 阿難!當知是善男子,窮諸行空,於識還元,已滅生滅,而於寂滅精妙未圓。能令己身根隔合開,亦與十方諸類通覺,覺知通泯,能入圓元。

  譯文 阿難!當知是善男子,窮諸行空〈注一〉,於識還元〈注一〉,已滅生滅〈注三〉,而於寂滅,精妙未圓〈注四〉,能令自己之身,根隔合開〈注五〉,亦與十方諸類,根隔合開〈注六〉,亦與十方諸類,通覺覺知〈注七〉,通泯〈注八〉能入圓元。

  注一 即前所說熠熠元性,性入無澄。

  注二 行陰既盡,前七轉識,皆悉反本還元,以前七轉識,皆依行陰遷流而得成故。

  注三 凡有生滅之心,到此皆已滅盡。

  注四 唯有八識為所依,此識不盡,涅槃天未大明悟,故言於寂滅精妙未圓。寂滅即涅槃體,法身德,精即涅槃相,解脫德。妙即涅槃用,般若德。也可說寂即常德,離生死故。滅即淨德,滅煩惱故。精即我德,有真體故。妙即樂德,具神用故。總為一涅槃,必須透過識陰,始得圓滿。

  注五 若禅觀精明,不見根相,則似根隔乍合。

  注六 若稍涉昏住,根相宛然,又似根隔乍開。非同前之銷磨六門,永不見於根相。

  注七 此時諸類不召,故能與十方諸類,通一覺知,此即前文所說已獲其同。

  注八 泯元是泯,因避唐太宗諱,故改其半,既已通泯,自能證入圓滿識性,而為諸類之根元。

  正文 若於所歸,立真常因,生勝解者,是人則墮因所因執。娑毗迦羅所歸冥谛,成其伴侶。迷佛菩提,亡失知見。

  譯文 若於所歸〈注一〉,計識性為真常,堪可依住,故言立真常因,作殊勝之解〈注二〉,此人則墮入因所因執,娑毗迦羅〈注三〉所歸冥谛成其伴侶,迷佛菩提,亡失正知正見〈注四〉。

  注一 以圓滿識性為所歸處。

  注二 執我為能依人,識性為所依果。

  注三 娑毗迦羅即印度黃發外道,以我為能為能歸,冥谛為所歸。其所計冥谛,為冥然莫辨之境,此所計圓元,為罔象虛無之心,與其完全相類,故為其伴侶。

  注四 既以識性為所依,則不知別有菩提佛果之可歸,既以外道為伴侶,則不知本有正知正見之可守。

  正文 是名第一立所得心,成所歸果。違遠圓通,背涅槃城,生外道種。

  譯文 此名第一立所得心,成所歸果〈注一〉,違遠圓通,背涅槃城,生外道種〈注二〉。

  注一 乍見根隔合開,遂立此識以為所得之心,才得覺知通泯,遂計此識以為所歸之果。

  注二 才見根隔合開,圓通將近,忽而圓者遍,通者隔,反而違遠。本來於涅槃天,將大明悟,卻背涅槃城而不見。本來覺心欲發,將為佛子,卻反而成外道種。此所謂失之毫匣,差之千裡。

  正文 阿難!又善男子,窮諸行空,已滅生滅,而於寂滅精妙未圓。若於所歸覽為自體,盡虛空界十二類內所有眾生,皆我身中一類流出,生勝解者,是人則墮能非能執。摩醯首羅,現無邊身,成其伴侶。迷佛菩提,亡失知見。

  譯文 阿難!又善男子,窮諸行空,已滅生滅,而於寂滅,精妙未圓,而於所歸識性,攬為自體〈注一〉,故以識心為自體,觀行稍虧,漸見類生,遂計盡空界十二類眾生,皆我身中一類一類漸漸流出,此計已成,作殊勝解,必以我能生彼,而彼不能生我,故言是人則墮能非能執,摩醯首羅〈注二〉,現無邊身,成其伴侶,迷佛菩提,亡失知見。

  注一 忘身觀識,久久觀成,唯見識體無邊,不見有身,故以識心為自體。

  注二 即色界頂大自在天王,三目八臂,騎大白牛,竺法蘭說‘西域梵志,常修梵行,事首羅天以為天尊。’此處說現無邊身,即是說大自在天,自計於我身中,現無邊眾生之身,此處識陰行人,計我生彼十二類內所有眾生,與彼計同,故言成其伴侶。

  正文 是名第二立能為心,成能事果。違遠圓通,背涅槃城,生大慢天我遍圓種。

  譯文 是名第二立能為因心,依此為觀。久久觀成,攬為自體,計其能為生眾生事,遂謂成就能事之果,亡失本修,故言違遠圓通,背涅槃城,生大慢天〈注一〉,我遍圓種〈注二〉。

  注一 即大自在天,自計能生一切,起祖先慢,故以大慢為名。

  注二 今既計自體周遍虛空,圓含一切,故以遍圓目我,是人計既同彼,故生於彼之種類中,不是實能生彼天。

  正文 又善男子窮諸行空,已滅生滅,而於寂滅精妙未圓。若於所歸有所歸依,自疑身心從彼流出。十方虛空,鹹其生起。即於都起所宣流地,作真常身無生滅解。在生滅中,早計常住。既惑不生,亦迷生滅。安住沉迷生勝解者,是人則墮常非常執。計自在天,成其伴侶。迷佛菩提,亡失知見。

  譯文 又善男子,窮諸行空,已滅生滅,而於寂滅,精妙未圓,若於所歸,有所歸依〈注一〉,自疑身心從彼流出。十方虛空,也都由此處生起,為身心等所宣流之處,以此為真常之身無生滅解。

  〈注二〉在生滅中,早計常住〈注三〉,既迷不生之義,也不明白生滅〈注四〉,安住於沉迷中,反作殊勝想,這就墮入常非常執〈注五〉,計自在天,成其伴侶〈注六〉,迷佛菩提,亡失知見〈注七〉。

  注一 此是忘身觀識,久久觀成,唯見有識,不見有身,遂計自身歸入識中,是我實有所歸依處。

  注二 觀行稍虧,復見自身及虛空等,遂自疑自身及虛空都從識中流出,故疑識即真常之身,無生滅之處。

  注三 不知識陰是由無明轉變,依然在微細生滅中,須識陰盡後,始得常住真心,今識陰未盡,即以為已滅生滅,豈不是既迷不生,也迷生滅。

  注四 安住於沉迷中,反作殊勝想,既不了解真心的不生滅性,也不知識陰猶在微細生滅中。

  注五 計識陰為常,身心為非常,故墮入常非常執。

  注六 計自在天,為萬物之因,今既與彼見同,故成其伴侶。

  注七 既惑不生滅性,自應迷佛菩提,認妄為真,即墮邪知見。

  正文 是名第三立因依心,成妄計果。違遠圓通,背涅槃城,生倒圓種。又善男子窮諸行空,已滅生滅,而於寂滅精妙未圓。

  譯文 是名第三立因依心〈注一〉,作真常身,無生滅解,故成妄計果,流入邪見,違遠圓通,與涅槃相背,未得圓滿真心,顛倒妄計為圓,故言生倒圓種〈注二〉,又善男子,窮諸行空,已滅生滅,而於寂滅,精妙未圓。

  注一 計識能生我之身心為因,計識是我歸處為依。

  注二 即計自在天之類。

  正文 若於所知,知遍圓故,因知立解。十方草木皆稱有情,與人無異。草木為人,人死還成十方草樹。無擇遍知,生勝解者,是人則墮知無知執。婆吒霰尼,執一切覺,成其伴侶。迷佛菩提,亡失知見。

  譯文 若於所知,觀此知能遍知諸法,遂於所知之境,計知能遍圓,故因知立解,計十方草木,皆為有情,與人無異,草木為人,人死還成十方草樹,無所揀擇,遍謂有知,自謂深悟,以此理惟我能知,余無知者,故此人則墮知無知執,婆吒先尼〈注〉成其伴侶。

  迷佛菩提,亡失知見。

  注 婆吒先尼,為二外道名,婆吒,亦名婆斯吒,先尼,或名西泥迦。此二外道,同執一切有情無情,皆有覺知,同於此計草木與人無異,故言成其伴侶。

  正文 是名第四計圓知心,成虛謬果。違遠圓通,背涅槃城,生倒知種。又善男子窮諸行空,已滅生滅,而於寂滅精妙未圓。

  譯文 是名第四計圓知心,成虛謬果,違遠圓通,凡有修證,鹹資魔業,墮入邪見,與涅槃相背,計無擇遍知,自以為知,即顛倒知。又善男子,窮諸行空,已滅生滅,而於寂滅,精妙未圓。

  正文 若於圓融根互用中,已得隨順。便於圓化一切發生,求火光明,樂水清淨,愛風周流,觀塵成就,各各崇事。以此群塵,發作本因,立常住解。是人則墮生無生執。諸迦葉波並婆羅門,勤心役身,事火崇水,求出生死,成其伴侶。迷佛菩提,亡失知見。

  譯文 若於圓融根互用中〈注一〉,已得隨順〈注二〉,便於圓化一切發生〈注三〉,求火光明,樂水清淨,愛風周流,觀塵成就〈注四〉,各各崇事,以此群塵,為發生造作之本因,立常住之解,是人則墮生無生執〈注五〉,迦葉波並婆羅門〈注六〉,勤心役身,事火崇水求出生死,成其伴侶,所立既非真常,所修豈有實果,故迷佛菩提,崇事無情,立常住解,故言亡失知見。

  注一 此即前文根隔合開。

  注二 隨順正根隔乍開乍合之義。

  注三 圓化即指根隔合開,根隔合開即略具圓融變化之義,變化發生,非止一緣,故言一切,此暗指地水火風為一切。

  注四 眾塵所成為地,能生一切,故有成就之義。

  注五 以群塵(地水火風)為發生造作本因,一切所作,皆是無常,惟此常住,既立此為常住,必以此為無生,其他非常住,則為有生,故墮生無生執。

  注六 諸迦葉波,即指優樓頻螺等,其先事火,後歸佛化,並婆羅門,總該事水等諸外道。

  正文 是名第五計著崇事,迷心從物,立妄求因,求妄冀果。違遠圓通,背涅槃城,生顛化種。

  譯文 此即名為第五計著崇事邪業,迷自己一直靈覺之心,從四大無知之物,立虛妄求因,非果而計果,故不得圓通因心,不得涅槃實證,佛說三界唯心,萬法唯識,是知唯識唯心,為能生能化,三界萬法,為所生所化,是為生化正理,現在既執群塵為生化本因,崇火事火,顛倒化理,將來必墮顛化種中,如精神化為土木金石之類。

  正文 又善男子窮諸行空,已滅生滅,而於寂滅精妙未圓。若於圓明,計明中虛,非滅群化,以永滅依,為所歸依生勝解者,是人則墮歸無歸執。無想天中諸舜若多,成其伴侶。迷佛菩提,亡失知見。

  譯文 又善男子,窮諸行空,已滅生滅,而於寂滅,精妙未圓,若於圓明,計明中虛〈注一〉,非滅群化,以永滅依,為所歸依〈注二〉,自以為勝解,是人則墮歸無歸執〈注三〉,無想天中諸舜若多〈注四〉成其伴侶,迷佛菩提,亡失知見。

  注一 雖言圓明,不過乍開乍合,於乍開時,則計以為明,乍合時,則計以為虛,不唯計明中虛,且計明從虛發,以虛為勝。

  注二 非滅其群根中變化之性,令其永滅。其意以永滅所依諸根,唯余罔象虛無之識,為所歸依處。

  注三 以我入中虛為有歸,彼在正明為無歸,故言歸無歸執。

  注四 無想天即四禅天中諸外道天,舜若多意為空,計虛無為所歸依處。窮空不歸。

  正文 是名第六圓虛無心,成空亡果。違遠圓通,背涅槃城,生斷滅種。

  譯文 此即名為第六於圓明中計為虛無之心,窮空不歸,迷漏無聞,最後仍入輪回,故言成空亡果,遠違圓通,背離涅槃,必墮斷滅之種,如迦旃延毗羅胝子之流。

  正文 又善男子窮諸行空,已滅生滅,而於寂滅精妙未圓。若於圓常,固身常住。同於精圓,長不傾逝,生勝解者,是人則墮貪非貪執。諸阿斯陀求長命者,成其伴侶。迷佛菩提,亡失知見。

  譯文 又善男子,窮諸行空,已滅生滅,而於寂滅,精妙未圓,若於圓常〈注一〉,固身常住,同於識精圓常,內外相保,長不傾逝,自以此計為是,以此為可貪,余皆非可貪求,故此人則墮貪非貪執,諸阿斯陀〈注二〉求長命者,皆與此相類,成其伴侶,現為識陰所覆,不知更求真常,故言迷佛菩提,亡失知見。

  注一 自計識陰為圓為常,以為眾類所歸故圓,以是各命由緒故常。既圓且常,妄計得此者可以保形,可以永年。

  注二 意為無比,長壽仙名,凡壽命極長,世無能比者,皆可稱之。

  正文 是名第七執著命元,立固妄因,趣長勞果。違遠圓通,背涅槃城,生妄延種。

  譯文 計識陰為各命由緒,故言執著命元,立固妄因〈注〉趣長勞果〈注二〉,亡失本修,不出生死,故違遠圓通,與涅槃背離,將來必墮在妄延種中。

  注一 執著命元,以此為因,愚者謂之堅固,智者謂之虛妄。

  注二 依此趣果,迷者謂為長壽,悟者謂為徒勞。

  正文 又善男子窮諸行空,已滅生滅,而於寂滅精妙未圓。觀命互通,卻留塵勞,恐其銷盡。便於此際坐蓮華宮,廣化七珍,多增寶媛。恣縱其心生勝解者,是人則墮真無真執。吒枳迦羅成其伴侶。迷佛菩提,亡失知見。

  譯文 又善男子,窮諸行空,已滅生滅,而於寂滅,精妙未圓,觀命互通〈注一〉,卻退留住於塵勞煩惱中,恐識陰銷盡,命根即斷,故於此際,坐蓮華宮〈注二〉,廣化七寶,多增美女,縱放其心,以此為勝,此人即墮在真無真執中〈注三〉,吒枳迦羅〈注四〉成其伴侶,故迷佛菩提,亡失知見。

  注一 因見我與諸類通一覺知,覺知即識陰,為各命由緒,故言觀命互通。

  注二 蓮華宮莊嚴富麗,微妙香潔之宮。

  注三 欲求真則識盡命斷,而反無真,故言真無真執。

  注四 吒枳迦羅,天魔之異名,梵語吒枳意為結縛,梵語迦羅意為我所作,意為三界結縛,唯我能作,今卻留塵勞,與被計同,故成其伴侶。

  正文 是名第八發邪思因,立熾塵果。違遠圓通,背涅槃城,生天魔種。

  譯文 是名第八發邪思因〈注一〉,立熾塵果〈注二〉,是故違遠圓通,背棄涅槃,生天魔種。

  注一 不知識盡真現,反恐命根斷絕,故言發邪思因。

  注二 窮奢極欲,故言立熾塵果。

  正文 又善男子窮諸行空,已滅生滅,而於寂滅精妙未圓。於命明中分別精粗,疏決真偽,因果相酬,唯求感應,背清淨道。所謂見苦斷集,證滅修道。居滅已休,更不前進,生勝解者,是人則墮定性聲聞。諸無聞僧,增上慢者,成其伴侶。迷佛菩提,亡失知見。

  譯文 又善男子,窮諸行空,已滅生滅,而於寂滅,精妙未圓。觀一切凡聖,皆依命根發明,於命根發明中,分別精粗,同一命根發明,聖位則精,凡位則粗,故須分析辨別,精粗之所由。又同一命根發明,聖道則真,外道則偽,故須疏通決擇真偽之所由異。而精粗真偽,皆是以因感果,自相酬答,既知如此 ,欲易粗為精,捨偽從真,惟求感應,感應速成,滯窒小果,背離佛道,所謂見苦斷集,(世間果因)證滅修道,(出世果因)此即所謂得少為足,更不前進者,以此為勝,於菩薩法,不生好樂之念,故墮在定性聲聞中,四禅無聞比丘,非果計果。佛會增上慢流,未得謂得,與此相類,故成其伴侶。滯寂沈空,灰知滅見,故言亡失知見。

  正文 是名第九圓精應心,成趣寂果。違遠圓通,背涅槃城,生纏空種。

  譯文 此即名為第九圓觀四谛,精誠以求感應,事與願違,居滅已休,不思進求而作勝解,甘居沉空守寂,不得圓通因心,莫臻究竟,背棄涅槃,永纏於空,不思超脫之志。

  正文 又善男子窮諸行空,已滅生滅,而於寂滅精妙未圓。若於圓融清淨覺明,發研深妙,即立涅槃而不前進,生勝解者,是人則墮定性辟支。諸緣獨倫不回心者,成其伴侶。迷佛菩提,亡失知見。

  譯文 又善男子,窮諸行空,已滅生滅,而於寂滅,精妙未圓,若於圓融清淨覺明〈注一〉,發研深妙〈注〉,立即涅槃,不知更求性海圓融,緣起無礙,及真如不動寂滅場地,以緣生無性而立涅槃,計同緣覺,以紛擾寂靜而立涅槃,計同獨覺,故此人則墮定性辟支,諸緣獨倫,不回心者,成其伴侶,迷佛菩提,亡失知見。

  注一 覺明即是識陰,故前言覺明真識,識陰諸境,至此已極,故特舉所依覺明以顯勝。前言能令己身根隔合開,即略具圓融之義。又言亦與十方諸類通覺,覺知通泯,即略具清淨之義。

  注二 發心研究,以悟二種深妙,一者依於圓融而悟緣生無性之理。二者依於清淨而悟紛擾寂靜之義。

  正文 是名第十圓覺泯心,成湛明果。違遠圓通,背涅槃城,生覺圓明不化圓種。

  譯文 是名第十圓覺泯心〈注一〉,成湛明果〈注二〉,違遠圓通,背離涅槃,生覺圓明〈注三〉,不化圓種。

  注一 根隔合開為圓,覺知通泯為泯,言覺言心皆指識陰,結根名覺,有覺知故。當體名心,能集起故。

  注二 寂靜名湛,即獨覺果,無性為明,即緣覺果。

  注三 覺即緣覺獨覺,二理圓,二智明,故言覺,言圓,言明。自計圓滿果德,而不能化,故依然為定性種。

  正文 阿難!如是十種禅那,中塗成狂,因依迷惑,於未足中生滿足證皆是識陰用心交互,故生斯位。眾生頑迷,不自忖量。逢此現前,各以所愛先習迷心,而自休息。將為畢竟所歸寧地。自言滿足無上菩提。大妄語成,外道邪魔所感業終,墮無間獄。聲聞緣覺,不成增進。

  譯文 阿難如此十種禅那境界,未及圓通,在中途即誤入顛狂知見,因依顛狂知見,不自覺知,於迷惑中,得少為足,故於未足中,生滿足證。這都是識陰將開未開之際,用心不純,妄念與正念交互而起,故中途作證,眾生頑迷,不自忖量,逢此境界現前,各以所愛先習而取,就此休息,不復更研妙明〈注〉,將謂畢竟所歸寧地。自言滿足無上菩提,大妄語成,外道邪魔所感,業終墮無間獄,聲聞緣覺,不成增進。

  注 前八種於自所計果,如第一所歸果乃至第八熾塵果都是,後二種於自所證果,自言滿足無上菩提,如第九趣寂果及第十湛明果都是。

  正文 汝等存心秉如來道。將此法門,於我滅後,傳示末世。普令眾生,覺了斯義。無令見魔自作沈孽保綏哀救,銷息邪緣。令其身心入佛知見。從始成就,不遭歧路。

  譯文 你們留心秉持如來破魔之道,將此法門,於我滅度後,傳示於末法時期,普令眾生,覺了此中途成狂十種差別之義,不要讓見魔,自作沉重器孽,保綏禅定,哀救修行人,銷息邪見之緣,令其身心,現前成就圓通,轉眾生知見,而入佛之知見,從始洎終,直到成佛。不遭歧路。

  正文 如是法門,先過去世恆沙劫中,微塵如來,乘此心開,得無上道。識陰若盡,則汝現前諸根互用。從互用中,能入菩薩金剛干慧。圓明精心,於中發化。如淨琉璃,內含寶月。如是乃超十信、十住、十行、十回向、四加行心,菩薩所行金剛十地,等覺圓明,入於如來妙莊嚴海。圓滿菩提,歸無所得。

  譯文 如此法門,先過去世,恆沙劫中,微塵如來,乘此心開,得無上道〈注一〉,識陰若盡,則汝現前諸根互用〈注二〉,從互用中能入菩薩金剛干慧圓明精心〈注三〉,於中發起神通變行,如淨琉璃,內含寶月,如是乃超十信,十住,十行,十回向,四加行心,菩薩所行〈注四〉金剛十地,等覺圓明〈注五〉,入於如來妙莊嚴海〈注六〉,圓滿菩提,歸無所得〈注七〉。

  注一 此即前文所說‘此是微塵佛,一路涅槃門。’

  注二 識陰若盡,則一六俱亡,真性現前,一即一切,一切即一,故令諸根互相為用。

  注三 金剛干慧即指十信前初干慧地,圓明精心即指干慧位體,六根互用為圓明,欲愛干枯為精心。既入其位,必具其體,體必兼用,故即於此圓明精心中發起神通變化。

  注四 入地乃真修聖位,皆以金剛利智修斷,故言金剛十地。

  注五 至此復言圓明者,見始終惟此一心,至等覺達發化之極。

  注六 如來萬德莊嚴,各盡其妙,皆依性海緣起,一多無礙,重重無盡。

  注七 縱是歷位造修,乃至圓滿菩提,亦不過圓滿干慧位中所有功德,究無一法,從新來者,故言歸無所得。

  正文 此是過去先佛世尊,奢摩他中,毗婆捨那,覺明分析微細魔事。魔境現前,汝能谙識,心垢洗除,不落邪見。陰魔銷滅。天魔摧碎。大力鬼神,褫魄逃逝。魑魅魍魉,無復出生。直至菩提,無諸少乏。下劣增進,於大涅槃心不迷悶。

  譯文 此是過去先佛世尊在止觀中,還用覺觀明慧,分析辨別微細魔事,能遵佛所說,魔境現前,自能谙識,心垢洗除,魔不得便,自然不落於邪見網中,陰魔〈注一〉銷滅,天魔摧碎,大力鬼神,褫魂落魄,逃逝於十二由旬之外,魑魅魍魉,潛形晦跡,無復出生,直至菩提,諸位功德,無諸少乏,下劣〈注二〉增進,於大涅槃,心不迷悶。

  注一 此指禅那中現境,如色陰中身能出礙等十,受陰中之得大光耀等十,想陰中之圓定發明等十,行陰中之幽清擾動等十,識陰中之根隔合開,覺知通泯等十,雖是善境,亦能致魔,正眼觀之,皆是陰魔。

  注二 如識陰魔之最後兩種,亦可化其定性,令其增進。

  正文 若諸末世愚鈍眾生,未識禅那,不知說法,樂修三昧,汝恐同邪,一心勸令持我佛頂陀羅尼咒。若未能誦,寫於禅堂,或帶身上,一切諸魔,所不能動。

  譯文 若是到了末法時期,愚鈍眾生,不識禅那境象,不懂說法,喜歡修三昧,你怕他們墮入魔道,一心勸他們持誦我佛頂陀羅尼咒,若是不能誦,就是寫在禅堂中,或帶在身上,一切諸魔,所不能動。

  正文 汝當恭欽十方如來,究竟修進最後垂范。

  譯文 你當恭敬欽承十方如來究竟修進,最後遺留下來的軌范

  正文 阿難即從座起。聞佛示誨,頂禮欽奉,憶持無失。於大眾中重覆白佛。如佛所言五陰相中,五種虛妄為本想心。我等平常,未蒙如來微細開示。又此五陰,為並銷除,為次第盡。如是五重,詣何為界。惟願如來發宣大慈。為此大眾清淨心目。以為末世一切眾生,作將來眼。

  譯文 阿難即從自己座起,聽完佛的開示和教誨後,頂禮並欽奉如來法旨,現在憶念執持,將來無忘無失,願以此度世。於大眾中,重覆言於佛,如佛所說,五隱相中,五種虛妄〈注一〉為本想心,我們平時,沒有聽過如來的微細開示,又此五陰,究竟是一齊銷除呢?還是次第銷盡。如是五重,到何處為界〈注二〉?唯願如來,發宣大慈,為此大眾,進一步開示,使大家能備悉妄想根源,清淨自己的心目,並為將來末法時期的眾生,作正確的眼目。

  注一 五陰中五重妄想:如色陰中堅固妄想,受陰中虛明妄想,想陰中融通妄想,行陰中幽隱妄想,識陰中虛無妄想,依此五種,能生枝末,故言為本想心。

  注二 到何處為邊際?如銷到何處為色陰邊際?何處為受陰邊際?等。

  正文 佛告阿難!精真妙明本覺圓淨,非留死生及諸塵垢。乃至虛空,皆因妄想之所生起。

  譯文 佛告阿難,精真妙明〈注〉,本覺圓淨,並不留於死生及一切塵垢,乃至虛空,都是妄想而生起。

  注 此四字包括真心之體用而言,精真是不變之體,妙明是隨緣之用,具此體用,在迷不述名為本覺,彌滿清淨,中不容他,是為圓淨。

  正文 斯元本覺妙明真精,妄以發生諸器世間。如演若多,迷頭認影。妄元無因。於妄想中立因緣性。迷因緣者,稱為自然。彼虛空性,猶實幻生。因緣自然,皆是眾生妄心計度。

  譯文 這都是元於本覺妙明真精,妄以發生〈注一〉諸器世間〈注二〉如演若多,迷頭認影,妄元無因,於妄想中,立因緣性〈注三〉,述因緣者,稱為自然〈注四〉,彼虛空性,猶實幻生〈注五〉,因緣自然,皆是眾生妄心計度。

  注一 始由一念妄動,真妄和合而成阿賴耶識;說於此識,轉出能見見分,說於能見見分,轉出所見相分。

  注二 相分之中,空界先形,故言妄以發生諸器世間,如是空見不分,色陰與劫濁並起。性搏四大,受陰與見濁並起。根塵織識,想陰與惱濁並起,知見欲留,業運常遷,行陰與生濁並起。體中相知,用中相背,識陰與命濁並起,那以不了惟心,用諸妄想,於境取相,展轉妄成。

  注三 二乘不知,謬計因緣。

  注四 外道邪見,撥無因果,故言迷因緣者,謬計自然而有。

  注五 前文說‘空生大覺中,如海一漚發,’即是此理。

  正文 阿難!知妄所起,說妄因緣。若妄元無,說妄因緣元無所有。何況不知,推自然者。是故如來與汝發明,五陰本因,同是妄想。

  譯文 阿難!若是知道妄想有所起處,可以說妄想以為因緣,若是妄想元無起處,則當體全空,若再說此妄想為因緣者,也同樣元無所有了,何況外道不知道因緣,推為自然的了。是故如來為你們發明五陰本因,同是妄想。

  正文 汝體先因父母想生。汝心非想,則不能來想中傳命。如我先言心想醋味,口中涎生。心想登高,足心酸起。懸崖不有。醋物未來。汝體必非虛妄通倫。口水如何因談醋出。是故當知,汝現色身,名為堅固第一妄想。

  譯文 如你的身體,先因父母想生〈注一〉再由自己想心,與父母想心,感應和合,傳續命根,若自己無想,有應無感,印不能續命,赤白將潰,而自體即不能成,正如我從前所說,心想醋味,口中涎生,心想登高,足心酸起,懸崖不有,醋物未來,你身體必然不是虎妄之類,何以會有口水足酸產生?可知口水由想而來,也同於你的身體,因知你的身體虛妄,也應當同於口水,是故當知,你現前色身,名為堅固第一妄想〈注二〉。

  注一 先惟父精母血,赤白和合,故是因於父母想生。再由自己想心,與父母想心,感應和合,傳續命根。若自己無想,有應無感則赤白不能和合,自體也不能成。

  注二 現前色身,元無所有,舉體全是妄想所成,故直名妄想,居五陰之首,故名第一。

  正文 即此所說臨高想心,能令汝形真受酸澀。由因受生,能動色體。汝今現前順益違損,二現驅馳,名為虛明第二妄想。

  譯文 即如此所說,臨高想心,能令你的身上,真受酸澀的感覺。

  惟因受心生,能動色體,故你現前順益(樂)違損(苦)兩種交互來往的現象,名為虛明第二妄想〈注〉。

  注 離身即無有,唯是覺知虛明,根本受陰,即是如此。

  正文 由汝念慮,使汝色身。身非念倫,汝身何因隨念所使。種種取像。心生形取,與念相應。寤即想心。寐為諸夢。則汝想念搖動妄情,名為融通第三妄想。

  譯文 由於你的念慮,支使你的色身,身體與念慮並不同類,何以你的身體,隨念變動,種種取像,心念一生,隨念取像,生起眼識緣色,耳識緣聲等,心既生已,根亦隨之趣境,故此色身,時時與念慮相應,又此念慮,寤時即為想像之心,寐時即為夢中之念。

  又此想念,即是現前想陰,體通諸識,同一虛妄念慮,無有實體,故名妄想,又其融即未分,體通諸識,故名融通妄想。

  正文 化理不住,運運密移。甲長發生,氣銷容皺。日夜相代,曾無覺悟。阿難!此若非汝,雲何體遷。如必是真,汝何無覺。則汝諸行念念不停,名為幽隱第四妄想。

  譯文 人現前身中遷流變化之理,從不停住,惟運運密移,甲長發生,氣銷容皴,日夜之間,生滅滅生,疊相更代,自己曾無感覺。

  阿難!這假如不是你,為何會遷變,若真是你,你何以沒有感覺?

  則你現前行陰,念念不停,名為第四幽隱妄想〈注〉。

  注 仁王經說‘一念之中,有九十剎那,一剎那中,有九百生滅,’則念念不停可知,徹體虛妄,故以妄想名之。又其密移不覺,故冠以幽隱之名。

  正文 又汝精明湛不搖處,名恆常者。於身不出見聞覺知。

  譯文 又你離於諸想無復生滅的精明不動,名為恆常的,在身體上不出見聞覺知。

  解 此即根本識陰,體通如來藏性:在眾生位中,離此別無真體,以其微細難知;故目為恆常,於身不出見聞覺知,所謂元以一精明,分成六和合即此。

  正文 若實精真,不容習妄。何因汝等,曾於昔年睹一奇物。經歷年歲,憶妄俱無,於後忽然覆睹前異,記憶宛然,曾不遺失。則此精了湛不搖中,念念受熏,有何籌算。阿難當知。此湛非真。如急流水,望如恬靜,流急不見,非是無流。若非想元,寧受妄習。非汝六根互用開合,此之妄想無時得滅。

  譯文 假若此精真恆常之性,不能容留妄習,何以你昔年曾看見一件奇異之物,年深日久,憶忘俱無,其後忽然重覆看見,而仍然記憶宛然,此是習氣內熏之力,種子依然存在於八識田中,則此簡明了知之性,即現前見聞覺知,同一無分別性,湛然不動之中,前看後念,不斷受熏,無有停息之時,分別其間頭數,無量無邊,無法籌算,阿難當知,此湛然不搖,並不是你的精真本性,正如急流水,看起來像是恬靜,其實因為流急了看不見,不是不流,若不是妄想根元仍在,怎麼能受妄習所熏?欲盡此想,須待寂滅現前,六根互用,合開成就,一六俱忘之時,方得銷滅。

  正文 故汝現在見聞覺知中串習幾,則湛了內罔象虛無,第五顛倒微細精想。

  譯文 故你現在見聞覺知中,串穿習氣微細種子多少,令不遺失,則湛然明了之阿賴耶識內,一分無明,即名罔象,此無明為能串,六根中習幾為所申,和合真如,非一非異,故言虛無,居四陰之後,故為第五,凡夫計為命根,二乘計為涅槃,無而作有,虛而作實,故為顛倒,對前四陰行相粗顯,故言微細精想。

  正文 阿難!是五受陰,五妄想成。汝今欲知因界淺深。唯色與空,是色邊際。唯觸及離,是受邊際。唯記與妄,是想邊際。唯滅與生,是行邊際。湛入合湛,歸識邊際。

  譯文 阿難!此五陰為五種妄想所成〈注一〉,你現在要想知道從識至色,彼此相因的界限,及其中淺深之義,唯色與空〈注二〉,是色邊際。唯觸與離,是受邊際〈注三〉。唯記與忘,是想邊際〈注四〉。唯滅與生,是行邊際〈注五〉。湛入合湛〈注六〉,歸識邊際。

  注一 隨業所感,受此五種,陰覆真性。又依此五種,受現世報,酬前世業,依將來因,自相陰覆,難出離故。又依此五種,取境起業;集聚有為無為,有漏無漏種子,為來世因故。所以五陰不盡。

  不出輪回,觀其所由,五種妄想以為其本。

  注二 按楞嚴正脈說:有相為色,無相為空,故知但盡乎色名淺,兼盡於空名探。若離色守空,禅宗門下謂之墮一色,唯識宗說為空一顯色,猶未出乎色陰邊際。故知凡一切空忍,皆非究竟,必至空色俱亡,乃為色陰盡。

  注三 觸兼苦樂二受,離即捨受,故知但盡於觸名淺,兼盡於離名深。若斷觸守離,如梵志以不受為宗,猶未出乎受陰邊際,故凡一切背捨皆非究竟,必至觸離皆亡,乃為受陰盡。

  注四 有想為記,無記為忘,故知但盡於記名淺,兼盡於忘名深,若捨記認忘,禅宗謂為無心,猶隔一重關,尚未出乎想陰邊際,故凡一切無想,皆非究竟,必至記忘俱捨,乃為想陰盡。

  注五 散心粗行為生,定心細行為滅,可知但盡於生名淺,兼盡於滅名深,若離生住滅,正上文所謂‘照照清擾,猶如野馬,’尚未出乎行陰邊際,故凡一切滅定,皆非究竟,必至生滅俱亡,乃為行陰盡。

  注六 湛即第八本識,前文所說‘湛不搖處’即此。言湛入者,謂依此第八本識,旋有念而入無念,乃由湛而入故。合湛者,謂守於無念,住於第八本識,乃合湛而住故,可知由湛而入,但盡有念為淺,不復住於合湛,兼盡無念為深,若由湛而入,即合於湛,古德謂為最後頂墮,猶未出乎識陰邊際,故幾異熟未空,皆非究竟,必至由湛而入而不合於湛,乃為識陰盡。

  解 據此則五陰各有邊際,盡除仍分淺深,及其淺而住,果終不圓;盡其際而不知,功成浪施。道眼貴在無翳,果覺必期圓證,故阿難所以問以詣何為界,而如來兼以淺深答之。

  正文 此五陰元,重疊生起。生因識有,滅從色除。理則頓悟,乘悟並銷。事非頓除,因次第盡。我已示汝劫波巾結,何所不明,再此詢問。

  譯文 此五陰之元:重疊生起〈注一〉,生因識有〈注二〉,滅從色除〈注三〉,已得圓通,即齊佛果,五陰妄想,頓然俱空,但無始習氣,遇事便興,若要遇事不興,非可頓除,故須安立聖位,歷事造修,方可除滅。我已示你劫波巾結,為何不明?再來詢問。

  注一 因無明不覺而有識,識即有作名行,行必有動名想,由動則有見分虛明名受,由見則有空色相形名色,都是一重一重相疊而生起。

  注二 從細向粗以至於色,如人著衣,必從內向外而漸著。

  注三 滅從色除,必由粗及細以至於識。如人脫衣,必由外而內漸脫。

  解 三摩中解結唯用定力研磨,故是伏妄達空。禅那中解結兼用事行修治,故能斷妄證真。就聖位而論五陰盡相,色陰盡當在信滿入住之時,受陰盡應在住滿入行之時,想陰盡應在行滿人向之時,行陰盡應在由加入地之時,識陰盡應在出地等妙之間,此時猶有微細念相,至金剛道後,則異熟識空,而入最後妙覺位。

  正文 汝應將此妄想根元,心得開通,傳示將來末法之中諸修行者。令識虛妄。深厭自生,知有涅槃,不戀三界。

  譯文 你應將此妄想根元,根元不除,五陰終不能盡,心得開通,了知諸法唯心所現,唯識所生,離心無體,離識無性,傳示將來末法之中,諸修行人,令其知道,唯心無體,唯識無性,根元既唯虛妄,枝末豈是真實,認妄為真,浩劫流轉,知而不隨,故言深厭自主,五陰既盡,不生滅性現前,即是涅槃真體。自此隨所發行,安立聖位。進求無上菩提,故言不戀三界。

  解 此經自阿難請談七趣以來,至此說法,復為一周,名‘破障銷礙周’。總前三部分,為一首楞嚴王。按首楞嚴王三宇,譯為究竟堅固,以不動不壞為義,今此經精研七趣,唯是自業所招。詳辨五魔,都緣邪思所致。重明五陰,總以妄想為根。自業所招,七趣成而密因壞。邪思所致,五魔起而了義亡。妄想為根,五陰覆而萬行頹。密因壞則正信不堅,了義亡則正解不固,萬行頹而真修必墜,是始終不堅而究竟必壞。今知自業所招,業不造而七趣空,邪思所致,思無邪而五魔遁;妄想為根,想離妄而五陰銷;七趣空則密因本具,正信必堅。五魔遁則了義現前,正解可固。五陰銷則萬行無滯,真修能成。真修既成,妙證必克,據此則生信發解起行證果,從始至終,究竟堅固,不動不壞,題中首楞嚴三宇,全統此義。

  正文 阿難!若復有人,遍滿十方所有虛空,盈滿七寶。持以奉上微塵諸佛,承事供養,心無虛度。於意雲何。是人以此施佛因緣,得福多不?

  譯文 阿難!假若有人,遍滿十方所有虛空,盛滿七寶,持以奉上微塵諸佛,一心誠敬,你的意見如何?此人以此施佛的因緣,所獲得的福報多不多?

  正文 阿難答言:虛空無盡,珍寶無邊。昔有眾生施佛七錢,捨身猶獲轉輪王位。況復現前虛空既窮,佛土充遍,皆施珍寶。窮劫思議,尚不能及。是福雲何更有邊際?

  譯文 阿難答言:虛空無盡,珍寶無邊,過去有一個眾生,以七文錢布施佛〈注一〉,捨身之後,還能獲得轉輪王〈注二〉位,何況現前虛空既窮盡十方,佛上又充遍虛空,於中皆施珍寶,雖窮劫思之議之,尚不能及其分量,如此多的福報,如何更有邊際?

  注一 達磨顯宗論中說‘無滅尊者(即阿那律)昔於殊勝福田,因以七錢施設食供,後異熟報,七反生於三十三天,七生人中為轉輪王。’

  注二 為世界之主。

  正文 佛告阿難!諸佛如來,語無虛妄。若復有人,身具四重十波羅夷,瞬息即經此方他方阿鼻地獄,乃至窮盡十方無間,靡不經歷。能以一念將此法門,於末劫中開示未學。是人罪障,應念銷滅。變其所受地獄苦因,成安樂國。得福超越前之施人,百倍千倍千萬億倍,如是乃至算數譬喻所不能及。

  譯文 佛告阿難:諸佛如來,言語沒有虛妄的,假若有人,身犯了小乘的四重罪和大乘的十波羅夷罪〈注一〉,瞬息即經〈注二〉此方他方的阿鼻地獄,乃至窮盡十方無間地獄,無不經歷,能以一念〈注三〉將此法門,於未劫中,開示未學,是人罪障,應念銷滅,變其所受地獄苦因,成安樂國。得到的福報超過前面所說布施的人百倍千倍,千方億倍,甚而至於算數譬喻所不能及。

  注一 小乘的四重罪和大乘的十波羅夷罪,都是最大的罪,犯者必墮地獄。

  注二 墮地獄的都是瞬息即墮。

  注三 臨墮前一念頓悟此法門是心作佛,是心是佛,並願將此法門,於未劫中,開示未學禅定者。

  正文 阿難!若有眾生,能誦此經,能持此咒,如我廣說,窮劫不盡。依我教言,如教行道,直成菩提,無復魔業。

  譯文 阿難!若有眾生,能誦此經,能持此咒,其功德如我廣說,窮劫不盡。依我的教言,如教行道,直到成就菩提,永遠不遭魔業。

  正文 佛說此經已。比丘、比丘尼、優婆塞、優婆夷。一切世間天人阿修羅,及諸他方菩薩二乘,聖仙童子,並初發心大力鬼神,皆大歡喜,作禮而去。

  譯文 佛說此經完後,在座的比丘;比丘尼,優婆塞,優婆夷等,以及世間的天人阿修羅,及諸他方世界的菩薩,二乘聖仙童子並初發心的大力鬼神等,皆大歡喜,作禮而去。

  (全文完)

  回向偈

  究竟堅固最勝法 如佛所說隨分釋

  見聞隨喜作正因 銷我億劫顛倒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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即以此功德,莊嚴佛淨土。上報四重恩,下救三道苦。惟願見聞者,悉發菩提心。在世富貴全,往生極樂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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