手機閱讀

首    頁

法師開示

法師介紹

人間百態

幸福人生

精進念佛

戒除邪YIN

最近更新

居士文章

寺廟介紹

熱點專題

消除業障

素食護生

淨空法師

佛教护持

 

 

 

 

 

 

全部資料

佛教知識

佛教問答

佛教新聞

深信因果

戒殺放生

海濤法師

熱門文章

佛教故事

佛教儀軌

佛教活動

積德改命

學佛感應

聖嚴法師

   首頁經咒頌念

 

超然法師:《楞嚴經》輕松學 卷一(之九)

 (點擊下載DOC格式閱讀)

 

  《楞嚴經》輕松學 卷一(之九)

  佛告阿難:世間一切諸修學人,現前雖成九次第定,不得漏盡成阿羅漢,皆由執此生死妄想,誤為真實。是故汝今雖得多聞,不成聖果。

  “佛陀繼續告訴阿難尊者:這個世界上一切修行的人,即使已經成就了九次第定(能夠按次序進入初禅、二禅、三禅、四禅、空無邊處、識無邊處、無所有處、非想非非想處和滅受想處,這九種了不起的禅定),卻沒有辦法證得漏盡通,成就阿羅漢的果位,都是由於執著這個生死輪回的分別妄想之心,誤把它當作了真實的心。因此,如今你雖然對於佛法多聞多學,但終究不能成就無漏聖果。”

  {九次第定}:依據智者大師《釋禅波羅蜜次第法門》,這是一種極為殊勝的禅定。修行者能夠依照如下次序禅修:入初禅,出初禅;入二禅,出二禅;入三禅,出三禅;入四禅,出四禅;入空無邊處,出空無邊處;入識無邊處,出識無邊處;入無所有處,出無所有處;入非相非非想處,出非相非非想處;入滅受想處,出滅受想處。

  前八種就是常說的“四禅八定”,最後一種“滅受想處”,也叫做“滅受想定”,或者“滅盡定”,是三果以上聖者所成就的一種不可思議的禅定。能夠在定中伏住第七識“俱生我執”(就是把第八識的見分當做“自我”的一種與生俱來的微細思量,它緊密地生生滅滅,連續不斷,很難被發覺,即使在四禅八定當中也仍然存留),因此,也就暫時滅掉了與第七識相伴隨的“受”和“想”兩種微細心所,所以叫做“滅受想定”。這種禅定功德很大,可以極長久地保留色身不壞,例如玄奘大師取經路上遇到的那位老修行,也就是窺基大師的前身,所入的就是滅受想定。再例如大迦葉尊者,也是在雞足山進入了滅受想定,以便在遙遠的將來,親自把釋迦佛的衣缽供養給彌勒佛。

  但是,三果阿那含從滅受想定當中出定以後,其第七識的微細我執還會出現,這是由於還沒有證得四果的緣故。究其根本原因,仍然是把微密的“生死妄想”之思量心,錯當做了自己的真心。

  {生死妄想}:就是第七識,執著於阿賴耶識的“見分”為“自我”,這個執著念細密地起起滅滅,似乎是連續不斷地潛藏在眾生心中。由它發起第六意識的思維造作,以便維護自我利益,生死輪回,由此而得以輪轉不停。

  禅宗所謂的“明心見性”,必須能夠在一剎那間,劈開這個“生死妄想”,顯露出“不生滅”的“妙淨明心”,才算數。當然,這個“不生滅”的“妙淨明心”,還沒到家,裡面還蘊藏著更加細密的“急流”,即所謂“真常流注”,如《楞嚴經》第十卷所說:“此湛非真,如急流水,望如恬靜,流急不見,非是無流”,這個東西,需要等到六根互用之後,證入法身之時才能夠斷盡,那是佛陀的功德,並非一般的“悟道”所能夠到達。

  {不成聖果}:所謂“聖果”,通常來說,小乘“初果”以上,大乘“初地”以上,名為聖果。但是,如果把這個“聖果”理解為“無漏聖果”的話,就必須要到四果阿羅漢才算數。這樣說來,阿難尊者當時是“初果”,或者“初果向”,自然屬於“不成聖果”了。

  在蕅益大師之前,各位大法師都是如此理解的。但是,蕅益大師認為,當時阿難並沒有證得初果,所以叫做“不成聖果”。大家如何取捨,就請見仁見智吧。

  不過,即使是在阿難尊者得證三果以後,在《涅槃經》那個時期的經典當中,也時常稱之為“賢者阿難”,足見,許多時候,“聖果”或者“聖者”更多的是指阿羅漢。

  關於“生死妄想”,究其根本來說,是指第七識的俱生我執,如前所釋。但是,對於一般人來說,心思太粗亂,根本就觀察不到俱生我執,於是,就會把“分別覺觀所了知性”,也就是第六意識,當做是自己的心,就如同阿難尊者一樣,這也叫做“生死妄想”。

  它們並不是兩個東西,而是一個東西的兩個層面。第七識俱生我執,也叫做“意根”,它的內容是細密的思量念頭,由它再催生出第六意識,猶如細微的水紋,在風的驅使下,可以催生出水波和波浪。當波浪起來以後,水紋也就不見了,已經隱含在波浪裡面了。

  同理,當咱大家的心中,念頭比較粗亂,充滿了分別思維的時候,是不可能觀察到第七識俱生我執,也就是“意根”的。那該咋辦呢?只有通過禅修來平靜心思,當第六意識的思維平息了以後,咱的心境就會變得相當明朗(似乎有些如如不動),這個“明朗”就是“意根”,裡面並非一無所有,而是隱含著一系列起起滅滅的微細思量,其內容就是“自我的認取和執著”,所以叫做“俱生我執”,也就是與生俱來的自我執著——它就是六道輪回的根本,也是煩惱的根源。

  一旦在禅修當中找到它,距離明心見性也就不遠了,當您發現,所謂的“自我”不過是一系列虛假的微細念頭時,稍有智慧的人,都會自然把它放下。這時,前面所說的“明朗”心境,會變得更加明朗,好像初生的嬰兒一樣,赤裸裸地一絲不掛,您的心裡沒有了任何牽掛,也不再尋找和維護“自我”,但是,心卻並沒有死亡。

  ——在這奇妙的時刻,您輕輕地往心靈深處一回頭,就會發現您的心,本來就是不生不滅的,本來就沒有任何煩惱,本來就無處不在——除了它,不可能再有更加真切的東西了。如果它不是佛,誰是佛呢?了悟了一切佛法都是對它的诠釋而已,那就叫做最初的“明心見性”。從此,您開始了超越“生死妄想”之旅,開始了成佛之路。

  下面,聽到世尊慈悲的教導,直接指出自己的問題所在,阿難尊者非常感動,再次自述發心,並替大家請法。

  阿難聞已,重復悲淚,五體投地,長跪合掌,而白佛言:自我從佛發心出家,恃佛威神,常自思惟,無勞我修,將謂如來惠我三昧。不知身心本不相代,失我本心,雖身出家,心不入道。譬如窮子,捨父逃逝。

  “阿難聽到佛陀這樣開示,再次悲傷地流下眼淚,並五體投地,禮拜佛陀,然後雙膝跪在地上(這叫做‘長跪\’),上身挺直,雙手合掌,恭敬地向佛說道:自從我跟隨佛陀發心出家以來,自以為可以依靠佛陀的威德神力,經常這樣想:不用我自己辛苦地去修行了,如來將會饋贈給我各種三昧吧!”

  “卻不知道,自己與別人的身心,根本就不能相互取代,於是,一直沒有找回自己的本來心。身體雖然已經出家,心卻從來沒有真正入道。就好比一個窮孩子,由於年幼無知而捨棄父親,逃到了其他國家,所以才貧窮流浪的。”

  {三昧}:也叫做三摩地,本意是指定慧平等之禅修。在這裡,則指的是“真如三昧”之類的,菩薩所成就的殊勝法門。

  {身心本不相代}:自己與別人的身心,根本就不能相互取代。看似淺顯的道理,其實,別含深意,那就是:一方面,“三世諸如來,同共一法身”;另一方面,“自他身心本不相代”。其中妙味,需要大家慢慢體會。

  {心不入道}:所謂“入道”,通常是指見性,也就是“見道”。阿難此時已見空性,本來可以叫做“入道”,但是,由於所見不透徹,還沒有證入“無漏道”,因此,也可以說是尚未入道。

  就大乘法來說,明心見性叫做最初的“入道”;而證入法身,才叫做真正的“入道”。從這個高度來看,阿難尊者當時尚未入道。

  {譬如窮子,捨父逃逝}:這是《法華經》等許多佛經裡面講過的一個比喻,叫做“窮子喻”。大意是說:一個大富翁,非常慈愛,他有一個寶貝兒子,可是,兒子由於年幼無知,偷偷地離家出走了,逃到了別的國家,流浪街頭,苦不堪言。最終,富翁想念兒子,也找到了兒子,但是兒子卻已經不認識他了,並且對他這位大人物感到懼怕。富翁用了一系列方法,經過了許多年,才終於把兒子培養成材,並且使他相信,他就是富翁的兒子,得以坦然地繼承家產。

  如來就是如此慈悲的“大富長者”,就是世界上最偉大的富翁。咱大家,也和當時的阿難尊者一樣,就是“貧子”,忘卻了本來的富貴功德,不肯相信自己就是富翁之子,也就無法受用本來的富足了。

  明白了“身心本不相代”這個道理,阿難尊者繼續說道:

  今日乃知,雖有多聞,若不修行,與不聞等。如人說食,終不能飽。

  “今天我才知道,雖然對於佛法擁有多聞的學識,如果不修行的話,和不曾聞法是一樣的。好比一個人餓了,卻只知道一個勁兒地談論食物的名字,終究是不能吃飽的。”

  所謂的“說食數寶”是也,常為如來所呵斥。不過,大家千萬不要片面理解,以為“多聞”和“修行”是矛盾的,是相沖突的,並非如此。

  實際上,先要學習,才好修行;“聞法”的同時,正好“修行”,也正是修行。至於“多聞”的人,可以說,如今時代幾乎沒有。因為,人根陋劣,雜事纏身,妄想紛飛的緣故。

  至於“修行”,明了法義,運用於心,就叫做“修行”。這樣的話,咱的心就可以隨順著“法”而運轉,越來越接近於“法”,越來越接近於“佛”,這就是修行之路。

  但是,修行是不容易的,連阿難尊者也需要世尊的進一步明確指點。因此,阿難繼續請法:

  世尊!我等今者二障所纏,良由不知寂常心性。惟願如來哀愍(憫)窮露,發妙明心,開我道眼。

  “世尊,我和像我這樣的人,如今之所以被煩惱障和所知障,這兩種障礙所糾纏而困苦不堪,都是由於不知道真常寂滅的心性在哪裡。”

  “但願您能夠憐憫我們這些窮苦孤陋的人,為我們闡發妙明真心的所在,打開我們的光明道眼。”

  {二障}:通常指“煩惱障”和“所知障”;或者,依據《圓覺經》等等經典,也叫做“事障”和“理障”。

  “煩惱障”就是“事障”,大意是指自己的心與事物之間相互糾纏,而導致的障礙;“所知障”就是“理障”,是心和法義道理之間的相互糾纏,也會導致障礙不通。

  因此,學佛修行,就是要放下“糾纏”。無論是什麼,無論是親人朋友,還是佛陀菩薩,或者是邪魔外道,等等,統統不可糾纏於其中。乃至於微妙的法義和知識、學問與道理,以及奇妙的禅修境界,神通妙用,等等,也都不可以糾纏。這樣,一切障礙就冰消瓦解了。

  {良由}:就是由於。“良”是語氣詞,表示加重的語氣。

  {寂常心性}:寂滅真常之心性,就是如如法身。

  {窮露(音:漏)}:處處透露著無知,孤陋寡聞。

  {道眼}:見道之智慧眼。“見道”不是用眼見,也不是用耳聞,等等,而是心的明了,是一種智慧觀察。

  下面,世尊准備解答阿難的請法,將說大法之前,再次放光現瑞,以表法之尊貴:

  即時如來,從胸卍字湧出寶光。其光晃昱,有百千色。十方微塵普佛世界,一時周遍。遍灌十方所有寶剎諸如來頂,旋至阿難及諸大眾。告阿難言:吾今為汝建大法幢,亦令十方一切眾生,獲妙微密性淨明心,得清淨眼。

  “這時,釋迦牟尼如來從自己胸前的卍字當中,湧現出如同各種珠寶所發出的燦爛光芒。這些光芒交相輝映,有成百上千種顏色。在十方虛空當中,像無量微塵一樣數不清的諸佛世界,同時都被籠罩在光芒當中。”

  “這些寶光,為所有十方佛國淨土當中的如來灌頂以後,盤旋而歸,最後為阿難和大眾們灌頂加持。”

  “這樣放光之後,世尊告訴阿難說:我現在為你們建立廣大的正法之幢,也要讓十方世界的一切眾生,獲得最微妙秘密的本性清淨光明之心,得到清淨的智慧眼。”

  {從胸卍(音:萬)字湧出寶光}:佛陀胸部的卍字表示“萬德莊嚴”,是佛陀的一個特殊符號。其中含有深奧的秘密意,大約也可以代表“萬法之源”,等等。因此,世尊才從這裡湧現出百寶光明,正彰顯出“法身是萬法之源”。

  據已故的 馮馮居士觀察,他認為每個世界起源的所謂“星雲”,其形狀也是這樣的,很有道理。另外,大家自己對比一下中國傳統文化裡的“陰陽魚”,會發現,它們也有著異曲同工之妙,含義也比較接近。

  {其光晃昱(音:玉,意思是照耀),有百千色}:這個光明是佛陀的法性之光,法性本來無相,卻可以顯現出千百種妙顏色,正表示“無相具足一切相”。

  {十方微塵普佛世界,一時周遍}:表示佛陀法身無處不在,無不包容。

  {遍灌十方所有寶剎諸如來頂,旋至阿難及諸大眾}:表示世尊與其它一切世界的佛陀平等無二,乃至於與一切眾生平等無二。而將要宣說的首楞嚴妙法,其實是世尊與十方如來共同宣說,共同來利益眾生的。

  {大法幢(音:床)}:“幢”是一種圓柱形的旌旗(古代最早是圓柱體的石柱,上面雕刻經咒),比較高大,上面有經文、佛號或者咒語,是表法的莊嚴物。而“大法幢”則是一個比喻,是說如來將要開示的妙法非常殊勝的意思。

  {妙微密性淨明心}:微妙秘密的本性清淨光明之心,也就是咱大家與十方諸佛所共有的清淨法身。

  {清淨眼}:清淨的智慧眼,也就是前文所說的“道眼”。

  像這樣放光現瑞以後,前面既然已經通過“七處征心”破盡了阿難的種種謬見,也破斥了虛妄的六塵緣影之心。下面,世尊開始從正面顯發“見之本性”。古代法師們,以交光大師為代表,把後面的內容,包括第二卷的大多數內容在內,梳理為“十番顯見”,也就是分十個層次,逐漸顯出真實見性的所在,蕅益大師等也贊同這種劃分,這也的確有助於咱大家學習和理解。

  以下是“第一番顯見”,世尊通過譬喻來開導阿難,最後得出這樣的結論:“如是見性,是心非眼”。也就是說,眼睛只是一個輔助工具,而所謂的“見之本性”,它就是心;那麼,找到了“見性”,也就找到了咱的“妙淨明心”。

  阿難,汝先答我見光明拳。此拳光明,因何所有?雲何成拳?汝將誰見?

  “阿難,你前面回答我,說見到了如來的光明拳,閃耀在你的心目當中。那麼,我再來問你:拳頭上的光明,是從哪裡來的呢?拳頭是怎樣形成的呢?你到底是用什麼看見的呢?”

  阿難言:由佛全體閻浮檀金,赩如寶山,清淨所生,故有光明。我實眼觀。五輪指端,屈握示人,故有拳相。

  “阿難回答:由於佛陀全身上下都是閻浮檀金色,光澤明亮,像紅寶石所形成的山一樣絢爛,佛身不是男女愛欲產生的,而是您的清淨功德所生,所以會有光明。我確實是用眼睛,看到了光明拳。您把五個手指頭蜷起來,握在一起給大家看,所以就有了拳頭的形相。”

  {閻浮檀金}:“閻浮檀”是一種寶樹,翻譯為“勝金”,當它的果汁滴入水中,水裡的沙石都會因此而變成紫金色。這種顏色比黃金更加壯麗美好,因此叫做“勝金”,佛陀身體就是這個顏色,並且會發出光芒。

  {赩(音:戲,意思是大紅色)如寶山}:形容佛陀的身體莊嚴壯美猶如紅寶石所成之山。

  {清淨所生}:佛陀的色身,並不來自於父母的愛欲,而是源於無始以來的清淨大願,還有無邊的行菩薩道之功德。只不過,借用了母親的身體,孕育並顯現出了“人形”而已。這與咱大家以欲望心入胎,是完全不同的,此乃平常不宣之秘密。

  阿難回答了世尊的問題,仍然誤認為那個能見的東西,是眼睛。為了開啟阿難的智慧,讓他自己去明白,世尊借用了比喻,如此加以引導:

  佛告阿難:如來今日實言告汝,諸有智者,要以譬喻而得開悟。阿難,譬如我拳,若無我手,不成我拳;若無汝眼,不成汝見。以汝眼根,例我拳理,其義均不(音:否)?

  “佛陀對阿難說:“如來今天實話告訴你們大家,對於一切有智慧的人來說,往往需要通過比喻,才能夠開悟自性。”

  “阿難,就譬如我的拳頭吧,如果沒有我的手,就不可能形成我的拳頭;同理,按照你的說法,如果沒有你的眼睛,就不可能形成你的見。像這樣,把你的眼睛和見的關系,比喻成我的手和拳頭的關系,這個比喻是不是公平合理呢?”

  {以汝眼根,例我拳理}:把你的眼睛和見的關系,比喻成我的手和拳頭的關系。在這裡,“例”的意思是“比喻為”。

  {其義均不}:其中的道理是否公平呢。

  如佛所說,“諸有智者,要以譬喻而得開悟”,那麼,像咱大家這樣缺少智慧的人,該咋開悟呢?

  答:首先通過聞思修,把自己培養成為有智慧的人(這就是資糧道)。再繼續深入觀察法義,結合禅修(這就是加行道),或者參學善知識,等等,才有開悟自性(這就是見道)的份兒。

  開悟自性以後,正好開始修行,去廣學多聞,去實修實證,去宣揚正法,等等(這就是修道)。一旦到達心地已然了無造作,能夠時時顯現本然的“妙淨明心”,就是證道的聖者(也叫做無修道)。其後,化身千百億,在六道輪回當中廣度眾生,將來功行圓滿,就會成就三身如來,在無量世界應身成佛(也叫做究竟道),極大地利益眾生。

  關於世尊的這個比喻,從阿難尊者的角度來看,非常公平合理,也符合一般人的習慣思維。

  阿難言:唯然,世尊!既無我眼,不成我見。以我眼根,例如來拳,事義相類。

  “阿難回答:“世尊!既然沒有我的眼睛,就不可能形成我的見。那麼,把我的眼睛和見的關系,比喻為如來的手和拳的關系,這個事情和道理,都是相類似的。”

  手和拳頭的關系,很清楚,沒有手就絕不可能有拳頭,很形象,好理解。而眼睛和見的關系,是本節討論的重點,因為不太好理解,所以要借用比喻,對照手和拳頭的關系來分析。分析,即便是學習佛法,也常常是必要的,只是,不要分析過頭就好。

  佛告阿難:汝言相類,是義不然。何以故?如無手人,拳畢竟滅;彼無眼者,非見全無。

  “佛陀告訴阿難:“你說相類似,其實是不對的。為什麼呢?因為,比如失去了手的人,是不可能有拳頭的;可是那些失去了眼睛的人,並不是完全沒有見。”

  借助於比喻,世尊揭示了一個常常被大家忽略的現象,那就是說,即使是盲人,沒有了健康的眼睛,也不等於完全沒有“見”的能力。

  ——真的嗎?請看世尊的舉例證明。

  所以者何?汝試於途,詢問盲人:汝何所見?彼諸盲人,必來答汝:我今眼前,唯見黑暗,更無他矚。以是義觀,前塵自暗,見何虧損?

  “道理在什麼地方呢?你可以試一下,在路邊詢問遇到的盲人:‘請問,您見到了什麼景象呢?’對方肯定會回答你:‘如今我的眼前,只看見了黑暗,其它什麼都看不見。’通過這個道理來觀察,就會明白,眼睛失明只是導致了面前的色塵一片黑暗,而那個“見的能力”何曾有什麼缺少呢?”

  當然,咱大家需要尊重盲人,要問,也要尋找合適的時機,不可魯莽。

  就我自己來說,為了親自試驗一下,我曾經數次在特別黑暗的夜裡,山寺當中,關上自己房間的燈,坐在床上,已經是伸手不見五指,甚至,即使是把手在眼前晃來晃去,嘿嘿,也是沒有絲毫的感覺。

  到了這時,就會發現,“眼睛”完全沒用了,睜開眼、閉上眼,都是一個樣。這時,我問自己:難道,我失去了自己的‘見性\’嗎?

  ——顯然沒有。

  ——那麼,此時,它在哪裡呢?(因此,有一種修法,就是“閉黑關”,在全黑的環境裡面,閉關修行,此時,“眼識”失去了作用,而“眼根”之“見性”,也就比較容易被發覺了)

  ——它面對著黑暗,並“見”到了黑暗。此時,我和盲人所見到的景象,沒有任何差別。此時,睜開眼和閉上眼一個樣,所見到的黑暗完全一樣,這說明,“見”是超越眼睛的。

  通過這個實驗,我完全確信了,眼睛只是一個“見”的媒介和助緣,而不是它的能力。因此,“見”必然是心的能力,“見之本性”就是自己的真心。

  ——“見”所在之處,即心之所在。

  這樣,後文之法義也就一目了然了。

  阿難言:諸盲眼前,唯睹黑暗,雲何成見?

  “阿難問道:“那些盲人的眼前,只能看到黑暗,怎麼能叫做見呢?”

  佛告阿難:諸盲無眼,唯觀黑暗;與有眼人,處於暗室,二黑有別,為無有別?

  “佛陀問阿難尊者:“那些盲人沒有健康的眼睛,只能看到黑暗;這和有眼睛的正常人,處於全黑的暗室當中,所看到的黑暗,這兩個黑暗有差別,還是沒有差別呢?”

  如我自己所做試驗,完全沒有差別(在全黑的環境裡,我睜開眼,是有眼人所見到的黑暗;而我閉上眼睛,就如同盲人所見到的黑暗,經過多次試驗,這兩個黑暗完全一樣)。

  如是,世尊。此暗中人,與彼群盲,二黑較量,曾無有異。

  “沒有差別,世尊。暗室裡的人,和那些盲人所看到的,這兩個黑暗相比較,沒有任何差別。”

  其實,這就已經說明,“見之本性”與眼睛無關;而與眼睛有關的,只是在有光線時,那個“見的效果”而已。

  效果只是現象,是生滅如幻的;本性則不同,是超越生滅的。能夠從生滅的現象當中,發現不生滅的本性,就需要“離境之心”。誠如六祖大師所說:“前念著境即煩惱,後念離境即菩提”,大家若能如此,一念離開境界攀緣,何愁不明心見性呢。

  阿難!若無眼人,全見前黑,忽得眼光,還於前塵見種種色,名眼見者;彼暗中人,全見前黑,忽獲燈光,亦於前塵見種種色,應名燈見?

  “阿難!如果沒有視力的盲人,所見到的都是黑暗,眼睛忽然治好了,有了視覺,恢復了眼前的色塵,見到了各種色相,這應該叫做‘眼睛看見\’的話。那麼,暗室裡的人,所見到的也都是一片黑暗,忽然得到了一盞燈光,也恢復了眼前的色塵,見到了各種色相,豈不是應該叫做‘燈光看見\’了嗎?”

  這個結論是荒謬的,但是,其中的邏輯與比喻都非常嚴密,需要認真理解體會,就會明白:眼睛和燈光一樣,都屬於“見”的助緣和外部條件,而不是“見”本身。

  若燈見者,燈能有見,自不名燈。又則燈觀,何關汝事!是故當知:燈能顯色,如是見者,是眼非燈;眼能顯色,如是見性,是心非眼。

  “如果真是燈看見的話,燈要是有了見,就不能叫做燈了。而且,燈要是能觀能見的話,與人還有什麼關系呢!”

  “所以,應當知道:對於暗室裡得到燈光的人來說,燈光只是能夠顯出色相,能夠看見的,是人的眼睛,而不是燈;同樣的道理,對於治好了眼睛的盲人來說,眼睛也只是能夠顯出色相,真正能夠見的那個本性,是心,而不是眼睛。”

  “如是見性,是心非眼”,這就是“第一番顯見”的結論。

  同理,不僅眼根之“見性”是心,咱其它五根的:耳根之“聞性”、鼻根之“嗅性”、舌根之“嘗性”、身根之“觸性”、意根之“知性”,也都是心啊。

  六根之妙性無非是一心,一心無形,終究不可得,無非顯現在六根之妙性,如此觀察,才有明心見性之份。而下手處,則應當選擇,從某一根深入;一根修行到家,六根自然解脫。

  (舉拳辨見結束,以下:如來為阿難征說客塵,展開了“第二番顯見”)

 

上一篇:超然法師:《楞嚴經》輕松學 卷一(之十)
下一篇:超然法師:《楞嚴經》輕松學 卷一(之八)


即以此功德,莊嚴佛淨土。上報四重恩,下救三道苦。惟願見聞者,悉發菩提心。在世富貴全,往生極樂國。

台灣學佛網 (2004-201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