手機閱讀

首    頁

法師開示

法師介紹

人間百態

幸福人生

精進念佛

戒除邪YIN

最近更新

居士文章

寺廟介紹

熱點專題

消除業障

素食護生

淨空法師

佛教护持

 

 

 

 

 

 

全部資料

佛教知識

佛教問答

佛教新聞

深信因果

戒殺放生

海濤法師

熱門文章

佛教故事

佛教儀軌

佛教活動

積德改命

學佛感應

聖嚴法師

   首頁經咒頌念

 

慧祥法師:《首楞嚴經》講解第七講

 (點擊下載DOC格式閱讀)

 

  《首楞嚴經》講解第七講

  主講:釋慧祥法師

  日期:2007年01月21日

  請大家合掌!

  請大家,至心三稱:“南無本師釋迦牟尼佛”祈請本師力加持,願我早開智慧眼,速知一切法實義,直趣菩提廣度眾。

  並稱念:“無上甚深微妙法,百千萬劫難遭遇,我今見聞得受持,願解如來真實義。”

  再發願:佛弟子(您們的名字)願以今天聽經功德,回向給法界一切眾生,願令一切眾生,未種善根者,得種善根;已種善根者,善根增長;善根增長者,發菩提心;已發菩提心者,於菩提心不退轉;菩提心不退轉者,速成佛道;成佛道者,廣度一切眾生無有障礙。

  並願以此誓願之福。回向給佛弟子(自己的名字),願弟子業障消除,福慧增長,身體健康,家庭和樂,事業順利,生生世世不墮三途八難,生生世世見佛聞法隨佛修行,發菩提心,行菩薩道,成熟眾生,莊嚴淨土,早登正覺,廣度眾生。

  三稱:“皈依十方三世一切佛”。

  三稱:“皈依十方三世一切法”。

  三稱:“皈依十方三世一切僧”。

  稱念畢者,請放掌!

  眾佛友!

  上次將《首楞嚴經》的經文的全文結構簡單的依我個人的體會來說明給大家參考了,希望大家各自深入體會更多。

  又我所作的科判方式,其中還有很多部份,還可以再深入細分,以便了解其經文更深的含義。

  但是我想有關這部份,就由大家自行去深入體會。我就不多做說明。

  我現在要來開始介紹譯者。

  【譯者】大唐神龍元年龍集乙巳五月己卯朔二十三日辛丑中天竺沙門般剌蜜帝於廣州制止道場譯出

  【說明】

  一、‘大唐神龍元年\’:是西元705年,距今2007年已是1302年前的事了。

  二、‘中天竺\’:就是中印度,也就是出生於印度中部的人。

  三、‘般剌蜜帝\’:是印度語 Pramiti 的音譯。

  (一)、 Pramiti 意思是“極量”,也就是“絕對的認知”、“永恆的真理”之意。

  (二)、在當時,在般剌蜜帝的本國,此楞嚴經是國寶。是不會外流的。可是般剌蜜帝本著慈悲的心,想說這麼好的經沒有傳開來是很可惜的。所以就將楞嚴經寫在很好的布上,藏在手臂之中,來到中國取出翻譯。

  (三)、當譯好了以後。其國的國王知道了,就很生氣。派人將般剌蜜帝帶回去。所以般剌蜜帝就又從海路回去了。

  (四)、因此,在中國有關般剌蜜帝的資料很少。就這麼一點點。我們現在之所以有機緣能拜讀楞嚴經,都要感念般剌蜜帝的慈悲。

  四、‘廣州制止道場譯出\’:當般剌蜜帝來到中國時,正是大唐中宗的時代。

  正因為當時大唐盛世,開放外國人可以來到中國,所以很多外國人士都來中國,所以佛經也隨著游方的僧人傳到中國來。

  然而,我要說明的是:

  眾佛友!

  我們今日還有因緣可以拜讀這部《首楞嚴經》,我們當知恩報恩。

  為什麼呢?

  眾佛友!

  如《佛說法滅盡經》記載,佛說:“首楞嚴經。般舟三昧。先化滅去。十二部經尋後復滅。盡不復現。不見文字。”(CBETA, T12, no. 396, p. 1119, b2~3)

  眾佛友!

  將來釋迦牟尼佛所傳下來的經典會慢慢的消失。

  這就叫:“法滅盡”。

  如今我們還有因緣得遇《首楞嚴經》,真是萬幸!

  如今我們還有因緣得讀《首楞嚴經》,更是要感謝諸佛的加持及感謝自己過去懂得跟《首楞嚴經》結過緣。

  更要感謝般剌蜜帝不惜割肉藏經來到中國翻譯出來的恩德。

  如今如果我們有緣讀此《首楞嚴經》而不懂的去如理思維、如法修證的話,則太對不起佛陀、對不起般剌蜜帝,浪費了過去自己結下的好緣。

  眾佛友!

  我相信大家都有心,要深入體會《首楞嚴經》的經義,都願意如法修證《首楞嚴經》中所說的效果(經義),所以才願意齊聚此聊天室來一起研究《首楞嚴經》。所以,希望大家不會半途而廢,當一字一句一段地,將全經文弄明白。

  現在我要跟大家說明一個道理。

  在事相上,釋迦牟尼佛所傳的法,分“正法一千年”,“像法一千年”,“末法一千年”。

  但是,我要讓眾佛友知道的是:

  在實際上,“法”,沒有分正、像、末。“人對法的運用”,才有分正用、像用、末用。

  眾佛友!

  一、正法:當人們對釋迦牟尼佛所教的法,能“安全、有效、無後患”之下來運用,就叫“佛法正用”,名為“正法”。

  這種人,在釋迦牟尼佛的時代,有很多,其比例是最多的,這時期,稱為“正法時代”,其時間維持在佛陀在世到佛陀入滅後一千年。

  二、像法:當人們對釋迦牟尼佛所教的法,有時在“安全、有效、無後患”之下來運用,有時不能在“安全、有效、無後患”之下來運用,就叫“佛法像用”,正所謂“畫虎不成反類犬”,名為“像法”。

  這種人,在釋迦牟尼佛入滅後一千年,到二千年之間,是最多的。所以這時期,稱為“像法時代”。

  三、末法:當人們對釋迦牟尼佛所教的法,完全運用到“不安全、無效、會有後患”的情況下。就叫“佛法末用”,名為“末法”。

  這種人,在釋迦牟尼佛入滅後二千年,到佛陀入滅後一萬二千年之間,這種人的比例是最多的,所以這一萬年間,稱為“末法時代”。

  眾佛友!

  請大家當知!

  無論在正法時代,或像法時代,或末法時代,當我們將佛陀的教法,在“安全、有效、無後患”之下來運用,那我們就是在“住持正法”。

  又請大家當知!

  無論在正法時代,或像法世代,或末法時代,當我們將佛陀的教法,教導眾生要在“安全、有效、無後患”之下來運用,則我們就是在“傳播正法”。

  眾佛友!

  當您將任何一個法,能在“安全、有效、無後患”之下來運用,就叫“善法”、“正法”、“佛法”。

  又當有人將任何一個法,在“危險、或無效、或有後患”之下來運用,就叫“惡法”、“邪法”、“非法”。

  眾佛友!

  因此,當我們在學習任何佛經之時,應當時時反省自己對法的運用習慣,千萬別朝向“危險、或無效、或有後患”來運用。

  眾佛友!也許有人會起疑,佛經之中,有說“安全、有效、無後患”的道理嗎?

  答案是:有的。只是佛經的用詞不同,所以現代人不易了解,所以我用現代的用詞來說給大家聽的。

  又佛經是如何說明的呢?

  答:佛經是如此分類的:

  一、‘危險行\’:當一個人的言行習慣,會引發任何危險的,就叫“危險行”。

  ‘正行\’:當一個人的言行習慣,不會引發任何危險的,就叫“正行”。

  二、‘非法行”:當一個人的言行習慣,是無效的,就叫“非法行”。

  ‘法行\’:當一個人的言行習慣,能因時制宜,令保持在有效之下來言行,就叫“法行”。

  三、‘不清淨行\’:當一個人的言行習慣,會引發未來(含下輩子)的任何苦難,就叫“不清淨行”。

  ‘清淨行\’或‘持戒清淨\’:當一個人的言行習慣,能避開未來(含下輩子)的任何苦難,就叫“清淨行”或叫“持淨戒”、或叫“持戒清淨”。

  如《雜阿含經》記載:“佛告諸婆羅門長者:‘行非法行.行危險行因緣故。身壞命終。生地獄中。’”(CBETA, T02, no. 99, p. 272, c23~25)

  又如《雜阿含經》記載,佛說:“以法行.正行故。行淨戒者。其心所願。悉自然得。”(CBETA, T02, no. 99, p. 273, a10~12)

  眾佛友!“以法行.正行故。行淨戒者。其心所願。悉自然得。”

  用白話來說就是:

  “只能能養成言行的習慣是有效的、是安全的、是能完全避開後患不令產生的人,則只要其任何心願,都能自然成就。

  又眾佛友!

  佛陀所教的“正行、法行、行淨戒”,有時佛陀簡稱之為“正、法、律”。

  如《中阿含經》記載:“世尊說此頌曰:‘若有不信於,佛說正法律,彼人必被害,如為羅剎食。”(CBETA, T01, no. 26, p. 645, b1~3)

  又如《雜阿含經》記載:“世尊即說偈言:‘希有諸人民,能度於彼岸。一切諸世間,徘徊游此岸,於此正法律,能善隨順者,斯等能度彼,生死難度岸。”(CBETA, T02, no. 99, p. 201, b4~8)

  眾佛友!

  有關“正、法、律”的經文有很多,請大家自行去電子佛典中查一查,就會知道。

  但是因為“正、法、律”三個詞,是從“行正行、行法行、行清淨戒行”來的。

  而這“行正行、行法行、行清淨戒行”,又是從“不行危險行,不行非法行,不行不清淨行”來的。

  又此“不行危險行,不行非法行,不行不清淨行”,用現代話來說,就是“避開危險、避開無效、避開後患”。

  所以,我常常教人“避開危險、避開無效、避開後患”。有時就說成“安全、有效、無後患”。

  眾佛友!真正懂得將一切法,在““避開危險、避開無效、避開後患”之下來運用,就叫“正法”。

  眾佛友!我們現在在研究《首楞嚴經》之時,為什麼要提醒您們這些,就是要大家永遠不要忘了,隨時都是在“避開危險、避開無效、避開後患”之下來運用《首楞嚴經》所教的法。

  要養成行正法律的習慣。

  眾佛友!

  “正法律”一詞,在佛經中,有時為簡稱為“正”一個字。就代表“正、法、律”。

  “正法律”一詞,在佛經中,有時為簡稱為“法”一個字。就代表“正、法、律”。

  “正法律”一詞,在佛經中,有時會簡稱為“戒”或“律”一個字。就代表“正、法、律”。

  又“正法律”一詞,在佛經中,有時會簡稱為“正法”一詞,就代表“正、法、律”。

  眾佛友!

  《雜阿含經》記載釋迦佛初成佛時說:“唯有正法令我自覺。成三藐三佛陀者。我當於彼恭敬宗重。奉事供養。依彼而住。所以者何。過去如來.應.等正覺亦於正法恭敬宗重。奉事供養。依彼而住。諸當來世如來.應.等正覺亦於正法恭敬宗重。奉事供養。依彼而住。”

  眾佛友!

  三世諸佛,都是“依正法而住”。

  我們更要“依正法而住”。

  什麼是“依正法而住”呢?

  就是一切言行的習慣,都是依“正(安全,避開危險)、法(有效,避開無效)、律(無後患,完全避開後患)”。

  眾佛友!如果能時時懂得養成依正法律來言行,則哪怕喝水,也都是依正法律來喝水,則這喝水,就是在“解脫之下來喝水”。

  為什麼如此說呢?

  例如:有人喝水時,沒有注意水的溫度,所以一旦拿到的是很熱的水,喝時一不注意,就會被燙到。這就是“危險行”。所以不能解脫被燙的因緣。

  例如:有人養成喝水時,都會注意水的溫度,所以就不會再一次的被燙到,所以就是在“解脫因不注意而被燙的苦”之下來喝水的。

  又例如:有人喝水時,為了是解渴,但是沒有注意,而喝了太甜或太鹹,所以對解渴是無效的。這就是“非法行”。

  又例如:有人喝水時,為了解渴,所以有注意,喝能有效解渴的水,而不喝太甜或太鹹,所以能有效解渴。所以能“解脫因不注意而無效的苦”。

  又例如:有人喝水時,沒有注意等一下,有二個小時的講演,或有很長時間無法到廁所去,所以沒有節制而喝了太多水了。所以就造成後患。這就是“不清淨行”,沒有“持淨戒”。

  又例如:有人喝水時,有注意等一下有長時間無法到廁所去,所以節制喝水,所以懂的先到廁所去再出門或上台,所以不會引發後患,這就是“清淨行”,就是“持淨戒”,所以能“解脫過患之苦”。

  眾佛友!

  連喝水,都要在“正、法、律”之下來喝水,才能解脫一切有關喝水的苦。

  同樣的,我們日常的語、默、動、靜,行、住、坐、臥,一切的一切,都要仔細觀察,避開危險、避開無效、避開後患,養成“正行、法行、持戒清淨”。則我們就是“解脫之下”來生活。

  我們就能保證自己,必然趣向無上解脫之道。

  眾佛友!我們現在要開始學《首楞嚴經》,學達到《首楞嚴經》中所說的效果,也是要懂得養成“正行、法行、持戒清淨”之下來運用《首楞嚴經》中所教導的一切,則我們一定可以趣向成就“首楞嚴大定”。一定可以成就“大佛頂首楞嚴王三昧”。

  眾佛友!只要我們養成“避開危險、避開無效、避開後患”之下來生活,則我們隨時都能嘗到釋迦牟尼佛親傳正法的“解脫味”。

  眾佛友!

  如《大方等大集經》記載:“爾時彌勒菩薩白佛言:‘世尊!喻如大海中水,同一鹹味。佛法海中亦復如是,同一法味。所謂:解脫味、離欲味。若菩薩善解一味法者,是為菩薩能過魔界”(CBETA, T13, no. 397, p. 123, b14~17)

  眾佛友!

  今時有緣聚一室,同品如來一味法,解脫清涼無後患,盼君珍惜莫忘失。

  下課!

 

上一篇:慧祥法師:《首楞嚴經》講解第八講
下一篇:慧祥法師:《首楞嚴經》講解第六講


即以此功德,莊嚴佛淨土。上報四重恩,下救三道苦。惟願見聞者,悉發菩提心。在世富貴全,往生極樂國。

台灣學佛網 (2004-201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