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十一卷 第五章 論在家出家
在《楞嚴經》第一卷中,佛對阿難所提出的第一個問題“殷勤啟請十方如來得成菩提。妙奢摩他三摩禅那最初方便。”佛沒有直接回答,而是提出了一個范文,那就是:“汝我同氣。情均天倫當初發心。於我法中見何勝相。頓捨世間深重恩愛。”
而阿難針對佛所反問問題的回答就是“我見如來三十二相。勝妙殊絕形體映徹猶如琉璃。常自思惟此相非是欲愛所生。何以故欲氣麁濁腥臊交遘膿血雜亂。不能發生勝淨妙明紫金光聚。是以渴仰從佛剃落。”
經過這麼一個來回,從而就逐步展開了整個楞嚴法會的進程。從某種程度上來說,捨棄世間深重恩愛而出家學佛修行,到底應不應當即刻實行,是很多學佛人在接觸到佛教之後,都曾經首當其沖考慮到的一個問題。
一個人學佛,是不是要出家修行呢?
我想,關於這個問題,我們可以從以下幾個方面進行一下思考:出家的概念含義是什麼?出家的機緣或者動機是什麼?出家的意義是什麼?一個學佛人要不要出家?
首先我們來看看出家的概念含義:
出家,最基本的含義,就是一個學佛的人,離開了自己在家庭和家庭成員一起的生活,加入到出家僧人的團體中,接受佛教教法修行的這種行為。
為什麼會是這種基本的定義呢?因為按照《毗婆沙論》中的說法:“家者是煩惱因緣,夫出家者為滅垢累,故宜遠離也。”也就是說,這個學佛的人,為了躲開種種煩惱因緣中的關鍵點——家庭,而選擇了相對煩惱因緣較少的僧團來進行自己的修行,這就是出家了。
從這個最基本的含義上說,出家就應當首先具足三點:一是自己下決心純粹的要學佛修行;二是自己認為在家庭的條件下,會產生更多的煩惱,會干擾自己的修行;三是自己認為出家的僧團煩惱因緣較少,而且能夠學習到佛陀的教法,自己加入之後,會煩惱越來越少,修行容易上進。
換句話說,一個打算出家的人,首先就要對佛法具有充分的信心,只有具有信心的人,才能夠在出家的生活當中,接受種種完全不同於在家生活的環境改變和心理調整,同時也要接受種種幾乎和在家生活完全一樣的人情冷暖和世態炎涼,如果從一開始就對佛法沒有信心,盲目沖動地出家了,一定會逐步地在種種條件下產生失望、懊悔、偏執、甚至還俗等行為,這豈不是何必當初?!
這也就是在《智度論》當中所說的:“佛言。若人有信。能入我大法海中。能得沙門果。不空剃頭染衣。若無信。是人不能入我大法海。如枯樹不生華實不得沙門果。雖剃頭染衣。讀種種經。能難能。答於佛法中。空無所得。以是義故。在佛法初善以信根故。”
那麼,說信,是要信什麼呢?是信只要出家了,就不用贍養父母、照顧子女?還是信只要出家了,就可以不用工作,日日輕輕松松地有飯吃,甚至還有錢賺?還是信只要出家了,就像進入了保險箱,一定可以證果成就?比方說阿難信的就是自己出家之後,一定也會得到和自己的堂哥釋迦牟尼佛一樣的三十二相呢!
《大乘起信論》中說的好:“信心有四種。一信根本。所謂樂念真如法故。二信佛有無量功德常念親近供養恭敬。發起善根。願求一切智故。三信法有大利益。常念修行諸波羅蜜故。四信僧能正修行自利利他。常樂親近諸菩薩眾求學真如行故”,《唯識論》中也說:“信有三別,一信實有,謂於諸法實事理中深信忍故;二信有德,謂於三寶真實德中深信樂故;三信有能,謂於一切世出世善深法中深信有力能得能成起希望故。”
有了對佛法的最基本的信心,對家庭的厭惡和對僧團的向往,這兩者,就成為了突出的一對矛盾了。為什麼說這是一對矛盾呢?因為在這兩種情感當中,明明白白地出現了厭惡和向往兩種矛盾的情緒,而經過這對矛盾的情緒,就會產生不管家庭成員如何難分難捨,不管出家僧團是否全部都很清淨如法,這個人所有的注意力全部都匯集中到“出家”這個動作上面,好像只要“出家”這個動作能夠完成,就是對佛法的信心得到了實際的表現,或者說相當於自己向佛陀用實際行動表達出來了自己的誠信心一樣的。並且還會認為,別的人只要沒有出嫁,那肯定就不是一個真正的修行者,肯定是放棄不了世間享樂的一個懈怠懶惰之人。
事實是不是如此呢?並不見得!為什麼?因為這種厭惡一方,追求另外一方的出發點,本身就是完全錯誤的!
我們來看看《涅槃經》中是怎麼說的:“夫出家者。不應起惡。身口相應。我棄父母妻子。知識出家。正是信諸善覺時。非是修不善覺時。”也就是說,當你發心出家的時候,這本來是修行善業的行為,可是如果在這個過程中,你為了達成出家的目的,反而對家庭成員產生了種種“阻礙我出家修行,你們就是邪魔外道”、“我的業障怎麼這麼大啊”這種種的惡念的話,那就完全失去了出家的意義了。
還有,有些人出家,可能是一種炒作,比如說某某德先生的出家誓言;也可能是一種逃避,比如某某名人重病之下,出家忏悔贖罪,或者說是借助寺院的淨地,進行療養的這種行為;比如說過去有犯了事的人,往往會遁世出家,以謀求暫時的安定和安全等等。這種種行為,其實都是不正確的出家動機或者機緣,所說可能會帶來未來世的人天福報,但是卻沒有究竟的實際利益。
關於這一點,在《寶雨經》中說:“於如來教中。正信出家。非因王力所逼。不為賊抑。不為負債。不怖不活邪命出家為希求正法以信出家。”
在我看來,一個人的出家,並不能僅僅理解成為“出離家庭生活”,而是應當理解成為“出離輪回”、“出離煩惱”、“出離無明”、“出離種種虛妄妄想”的種種努力,才能算得上是真正的出家。
為什麼這麼說呢?
首先是因為,如果出家是為了健康、輕松、沒有責任、有飯吃、逃債、躲避,或者是為了賺更多錢、收更多供養、建立更大名聲和權利、等等目的的話,這不用說就是完全錯誤的了;可是如果自己出家,也只是為了今世出家修行,來世就可以享受更好的人天福報,甚至哪怕自己不用功修行,終究有一天還是可以成佛,哪怕是經過了三大阿僧祗劫那麼久的時間也無所謂等這樣的目的的話,其實也還是錯誤地理解了佛陀的教法了。
真正的出家,就是追求究竟菩提成就的心,以及做出相應的行為,正如《維摩經方便品》中所說的:“維摩诘言:然汝等便發阿耨多羅三藐三菩提心,是即出家。”《心地觀經四》中也說:“發菩提心,捨離父母,出家入道。”《遺教經》中也說:“出家入道之人,為解脫故,自降其身而行乞。”
那也就是說:只要是真正的從心底裡發出了要追求解脫,追求最上菩提的心願,並且能夠隨之而做出相應的行動,就是出家了,這和是不是一定要剃發披衣,並沒有絕對的關系。
正如《莊嚴法門經》中所說的那樣:“金色女白文殊言。聽我出家。文殊語言。菩薩出家。非以自剃發為出家。若能發大精進。為除一切眾生煩惱。是名出家。非以自被染衣。自持戒行名出家。能令毀禁者。安住淨戒。是名出家。非以阿蘭若處獨坐思惟。名出家。能於女色生死流轉。以慧方便。化令解脫。是名出家。非以自身守護戒律名出家。若能廣四無量心(慈。悲。喜。捨。為四無量心。婆沙論雲。授與饒益。是慈相。除去衰損。是悲相。慶慰。得捨。是喜相。心懷平等。是捨相)。安置眾生增益善根是名出家。非以自身得入涅槃名為出家。為欲安置一切眾生入大涅槃。是名出家……”
結合前面一章我們對修行方法的討論來說,只要你能夠明白原來學佛就是要解決“不生滅性”、“心”的問題,並且開始運用種種方法,或者說是直接就是用耳根圓通法門對“不生滅性”、“心”進行體認的話,本身就已經是出家了,而且還算得上是很好的出家人了呢!
只要沒有達到這一步,不管你通過什麼方法剃的頭,不管你用什麼顏色染的衣服,不管你能夠背誦多少的經咒,不管你已經在寺院和山中住了多少年,不管你的追隨者有多麼的無數無量,也不管你的神通威力有多大,嚴格意義上說,都不能算的上是出家學佛之人。
那麼是不是就不用任何人出家了呢?這麼絕對的說,也不對!
為什麼呢?因為在佛法的延續和傳播過程中,出家人和在家人從形象上面來說,還是有一些區別的。畢竟作為一般的眾生而言,基本上還是有比較明顯的著相傾向和習慣的。簡單來說,如果你在路上看到了任何一個普通人,你可能不會立即將這個人和佛陀的教法建立起來聯系,從而也就不會因為遇到了一個普通人,而提醒自己精進修行;可是當你在路上遠遠地看到一個穿著袈裟的出家人的時候,你會立刻就想起佛法,甚至立刻就會警醒自己需要努力需要用功了。這就是非常顯而易見的道理:具足出家形象的出家人,僅僅從他的外相上面,就可以進行佛法的傳播,而不用時時刻刻都用嘴巴宣講佛法。
換一句話說:出家人的形象,是佛法仍然存在於世的一個表征。因此說,如果一個人能夠真正明白學佛修行的真正目的就是“心”,同時還能發心出家修持的話,那可是真正的令人贊歎隨喜的人啊!
所以,我對於出家的認識,就是只有明白了學佛的真正目的人,並且能夠為了這個目的不斷努力的人,才能夠算得上是真正的出家內相具足;如果這個人,還能夠進一步發心剃發披衣,那麼就是真正的出家內外相具足了;而如果一個人,並不明白血佛的真正目的,僅僅只是剃去了頭發,僅僅只是穿上了袈裟,也就是說這個人僅僅具有了出家的外相,雖然他可能並不懂得真正的佛法,也不懂得引導眾生,但是單單從外相上,已經在住持著佛陀的教法了。
唯一需要擔心的,就是那些外相上顯示出了出家相,但是從言語行動等種種方面,完全把別人引導向貪、嗔、癡等三毒方向上,甚至還歪曲佛的法義,完全陷入魔法魔說那一套的那些人,才是真正的穿佛衣、吃佛飯、砸佛鍋的可憐眾生呢!
《楞嚴經的秘密》全文完。第十一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