佛教給我們要「修功補過」。我們過去生中,這一生當中,做錯的事情很多很多,這都有過失,佛勸導我們要努力修善,彌補我們的過失。這個世間人常常說,我們造作罪業,現在立功,將功折罪,世間法律上許可這麼做,在佛法裡頭不可以的。佛法裡面,善決定有善果,惡決定有惡報,決定不可以說,我過去造了很多罪惡,現在我修大善,我那個罪就可以不報了,沒這回事情,這個不符合因果的定律。但是,你這一生如果努力修善,善的力量特別強,你這個善先報,你造的罪業,那個惡報緩後、延後,後報,先報善;如果你那個惡的力量強,那個惡先報,你作的善就後報,沒有不報的。這是因果的定律、因果的真理,我們明白這個道理,你對於因果不能不害怕,真的是怕因果。為什麼?果報絲毫不爽,只有報早與報遲,沒有不報的。動一個惡念都要遭惡報,起一個善念也有善果;起心動念、言語造作,三業都在造。修功補過,佛勸導我們這個,不是說將功折罪,不是的;是希望我們善的果先報,惡的果把它推遲、讓它延後。
假如我們最大的善果,我們生到西方極樂世界,這個太好了,到那裡作佛了。作佛之後,我們要問,過去生中造的那些罪業,還要不要報?如果你說作了佛、作了菩薩,就不報了,那這個因果定律就講不通了。給諸位說,作佛、作菩薩到以後還是要報,但是那個報,在感受上跟我們就完全不一樣。我們現在報的時候,真是受非常大的痛苦。佛菩薩受報的時候,清清楚楚,他來了,過去世造的什麼樣的因,現在怎麼樣去受這個報,還債想;報得很歡喜、很自在,一筆一筆帳都了了、都消了,這個多快樂。我們前世騙人家很多錢,我們造這個業,今世遇到的時候,人家把我們的錢都騙跑了,我們好難過。如果我們曉得過去世我騙他的,現在他騙我, 正好還了,一點懊惱都沒有,被騙了,還很舒服,還很快樂,那怎麼會一樣?所以佛菩薩到這裡來受報的時候,快快樂樂。
你看安世高,安世高真的也是作了佛、作菩薩。他到中國來還兩次命債,來受報的。兩次命債,前生誤殺了他,誤殺了這個人,這一生到這個地方來,也被人家誤殺。那個誤殺還是有罪的,他預先跟他的朋友講:「今天我會遭什麼難,會遇到什麼事情,會死掉的,你告訴官府,不要治這個人的罪,是我前生是什麼樣的業,今世應當受這個果報,我是來還命債的。」不能說成佛作菩薩就不受報了,哪有這個道理。
但是也有不受報的,不受報是彼此兩方面都清楚,我欠他的,他明白了,他說:我不要你還了;那可以,那就沒事情了。有這個情形,這個菩薩到這裡講經說法,遇到冤親債主,他聽到佛法明白了,「算了,以前我們帳了了,不要了,不要了」,這就沒事了。所以果報是決定真實,報與不報都在緣上,那就看你那個時節因緣;緣,有時候可以操縱在自己手上,自己能夠主宰。佛教給我們「修功補過」真正的意思在此地。
大乘無量壽經 (第九集) 1998/5/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