老子說:“治大國若烹小鮮。”有時治國容易,治家很難;治一人容易,治多人共聚之家,誠屬不易。“治家五法”,提供參考:
一、家和萬事興:組成幸福家庭的要素,第一就是“家和”。有時家中婆媳不和,此種必定有一個重大的罪人,或者兄弟姐妹不和,當中也必然有一個破壞了家庭的和樂。有時甚至夫妻不和,這個家庭就亮起了紅燈了。所以維護一個安樂窩的家,必須要每個分子都能與人為善,凡事多忍讓,才能營造家庭的和樂。
二、積聚諸善事:一個家庭的分子,如果不為家庭積聚好事善緣,經常滋事,為家庭增加負擔,或者敗壞門風,為人笑柄,使家人彼此抱怨,生活必然籠罩著不愉快的氣氛,日子一定不會好過。
三、能量入為出:一個大家庭要分家了,必定是有人用度透支,使家中人口不平,因而要分家。因此,家庭分子,要知道家中的財務狀況,每個人要知分、知本,不要讓個人的支出超出家中所有。人人都想節余一些給共同之家,不要人人都想多分一杯羹。
四、以教育為本:家庭的分子,每個人都要盡量受教育,受教育才能改變氣質,才能去除自私,才能與人和合,團結一家。過去一些貧苦人家,盡管賣田地、賣家產,也要培育子弟受教育,這都是興家之道。每個人都能受高等教育,讓家庭成為書香之家,這不僅是家庭的進步,也是國家之成長。
五、忍讓為家風:家庭的和樂,要建立彼此謙虛、禮讓,要有“你大我小、你有我無”的雅量、美德,如《漁光曲》說:“我們家中很可愛,你愛我來我愛你……”如果每個家庭都能如此,社會必然和諧安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