現在你將所要看的主題,是要揭露你生命的一個關鍵奧秘。你要特別留心的看,因為它可能改變你對這個物質世界的基本看法。這(段影片)所提出的內容,不僅是一種另類的方法,或者哲學思想;它更是現今科學證明的事實。
——物質以外的奧秘。
人類從出生開始便被訓練相信他生活在物質世界中。所以他在這個信念中長大。現代科學研究結果,對物質世界卻有完全不同的見解。
我們從五官接受所有外界資訊,我們通過眼睛、耳朵、鼻子、舌頭、手的感覺去認識這個世界。從出生開始,五官是人類唯一的依靠。所以他所認識的世界,就是從五官得來的感官。然而,科學對我們感官直覺的研究,卻發現了有關“外在世界”的不同事實。這些發現,揭露了一個關於物質世界非常重要的秘密。
當代思想家Frederick Vester 解釋科學在這方面的觀點: “人是一個影像,一切體驗都是短暫和虛幻的,這宇宙也是幻影。”似乎已由今天科學證明了。
為了更能領悟這個物質背後的奧秘,別忘記,我們從視覺中得到關於外在世界最廣泛的資訊。
——究竟我們怎樣看見東西?
視覺感官是逐步進行的。光子從物件穿過眼睛的晶狀體,折射及聚焦在視網膜上。在這裡,光背變成電子訊號,由神經元傳送到腦子後面的視覺中心。視覺的效果,實際上是在腦子裡的視覺中心產生的。們在生活中看見的所有影像及所有的體驗,實際上都在這個微小和黑暗的地方產生。你現在觀看的影片,這個無際的地平線景象,就裝配在這僅有幾立方厘米的地方裡。現在,讓我們在仔細的反思這些資料。當我們說“我們看見”的時候,我們實際上看見光到達我們的眼睛,然後在我們的腦子裡轉換成電子訊號的效果。還有,我們必須注意另一點:腦子是密封的,與外界的光隔絕,它內部是絕對黑暗的。所以,他不可能與外界的光接觸。
我們可用個例子解釋這個有趣的情況,假設我們觀看著面前一支燃著的蠟燭,當我們觀看著燭光的這個期間,我們的頭顱及腦子裡面都是在絕對黑暗中。這只蠟燭的光,從未照亮我們的腦子和視覺中心。然而,我們觀看到一個五顏六色和明亮的世界,在我們黑暗的腦子裡面。
同樣情況,也適用於所有我們其他的感官。在腦子裡,我們以電子訊號的形式,來領會所有感知。如聲音,觸覺,味道和氣味。所以,我們的腦子在我們的一生中,從不與“原物”的物質直接產生作用。它只與這個物質在我們的腦子裡形成的電子版本產生作用。
在這裡,若我們假設這些電子版本就是體外的真正“原物”,那我們就被誤導了。
在我們的腦子裡面的“外在世界”
這些物理事實,使我們走向一個無可爭辯的結論。我們看見、接觸、聽見和理解為“物質”的一切,“這個世界”或“宇宙”,只是在我們的腦子裡的電子訊號而已。
例如,我們看見一只鳥在外在世界。其實,這只鳥並不在外在世界,而是在我們的腦子裡。光從這只鳥反射到達我們的眼睛,並且被轉換成電子訊號。這些訊號由神經元,傳送到腦子裡的視覺中心。我們看見的鳥,實際上是我們腦子裡的電子訊號。如果連接由眼睛至腦部的視覺神經元被切斷,這只鳥的影像便會突然消失。同樣,我們聽見的鳥聲,也是在我們的腦子裡。如果連接由耳朵至腦部的神經元被切斷,就聽不到聲音了。即是,我們看見鳥的形狀,聽見它的聲音,只是我們腦子所產生的電子訊號。
另一點要考慮的是距離的感覺
例如你和這個熒光屏間的距離,只是形成在你的腦子裡的一種空間感覺。還有,一個看似在視線非常遙遠的物體,其實是聚集於腦子內一點的影像。例如某人觀看著天上的星星,會假設它們是距離他千萬光年。然而,星的確是在他腦子的視覺中心裡面。當你觀看這段影片,實際上你不是在你以為處身的屋子裡面。相反,這間屋子是在你裡面。你看見你的身體令你以為你是在它裡面。然而,你必須記住,你的身體同樣是個形成在你腦子裡面的影像。
“外在世界”的存在是必要的嗎?
到目前為止,我們已在談論著[外在世界],和形成在我們腦子裡面的感知世界。後者是我們實際所見的。然而,因為我們實際上從未能到達這[外在世界],我們怎麼可以肯定它真正地存在著呢?我們的確不能夠。事實上我們唯一能接觸的,只是活著我們腦內的感知世界。
我們相信物件的存在,只因為,我們從感官知覺接觸到它們。然而,我們的感知只是我們在腦子裡的想法。因此,我們從感知捕捉到的物件,只是我們的想法,並且這些想法,根本只存在於我們的頭腦裡。當我們以為宇宙和事物存在於頭腦之外,我們是被錯覺誤導了,以為物質存在於這個頭腦之外。的確是一種錯覺。“人造“因素也可以產生感官知覺。從以下的例子,透過想象我們便可以明白這個道理。
首先,假設我們能將我們的腦子從體內取出,並保留它活在一個玻璃瓶子內。讓我們用一台可以輸入各種電子訊息的電腦。然後,將各種有關影像,聲音和氣味的電子訊號,輸入這台電腦中。再將這台電腦接駁到腦子知覺中心的電極。並將預先錄制的資料輸入腦子中。當我們的腦子察覺到這些訊號,它就看見和活在這個預設的環境中。利用這台電腦,我們就能,輸入有關我們和自己的影像到我們的腦子裡。例如,我們可以輸送有關我們坐於書桌前的視覺、聽覺和觸覺的電子訊號,到我們的腦子裡。在那個狀態中,我們的腦子會認為,自己是一位坐在辦公室內的商人。只要來自電腦的訊息不斷,這個虛構世界便可以延續下去。
我們從不意識到,我們只是一個腦子。我們的確很容易被感知誤導,相信自己所見的。而實際,並沒有任何真正有關的物質存在。這就正如發生在我們夢中的情景。
夢中的世界。
對你來說,現實就是能被手接觸和被眼鏡看見的。在夢中,你也能“手去接觸和用眼睛去看。”但實際上,你卻沒有手和眼睛,或任何能被接觸或看見的物件。若你相信在夢中所感知的是真實的物質,你便被騙了。
例如,熟睡在床上的人,看見自己在一個完全不同的世界裡。他可能夢見自己是一位飛行員,駕駛著一架巨型飛機,並努力控制著它。實際上,這個人並沒有離開他的床半步。在他的夢中,他也許會置身於不同的情景中,及遇見朋友,與他們一起談笑,一起吃喝。只有等到這個人從夢中醒來後,他才知道剛才的是夢境。如果我們能夠,在一個虛幻的夢中,自己為真正的活著。同樣地,我們現實以為活著的真實世界,將來也可能發現是一場夢。我們從夢中醒來,卻走進另一個叫“真實生活”的長夢裡,不是不合邏輯的想法。
我們認為夢是虛幻的,這個世界是真實的,這都是習性和偏見而已。這樣,很可能有一天,我們會從地球上的生活中醒來,正如我們從夢中醒來一樣。
感知者是誰?
理解所有這些物質事實之後,最重要的問題便顯而易見了。如果我們知道,所有物質事件的本質是感知,那麼我們的腦子又怎樣?因為罵我們的腦子的本質是和我們的手、腿或其他物件一樣,它必須也如其他物件般,只是感知而已。
以下的例子,將進一步闡明這個主題。
假設我們把通往腦子的神經延伸,並把腦子拿出頭顱之外,讓我們的研究能看見它。在這種情況下,我們能夠看見,及用手指去接觸我們的腦子。這樣我們就能了解到,我們的腦子,也亦只不過是視覺和觸覺的感官知覺。那麼,如果這不是腦子,又是誰在看?聆聽和察覺所有感官知覺?是誰在看,在聽,在接觸和察覺這個口味和氣味呢?是誰在思考,推理,在感覺和說“我是我”?
當代最重要的思想家Karl Pribram 也提出過同樣的問題:自古希臘時,哲學家就有“鬼魂”在軀體內,“小人在小人裡面”等等的想法。這個我在那裡,我是指使用腦子的個體?是誰在確實意識到實物?或者真如Assisi的聖徒Francis曾經這樣解析,“我們正在尋找的是誰在看”。實際上,這個是用腦子,能見和能感覺抽象個體就是“靈魂”。所謂“物質世界”就是這靈魂從感覺器官得到的知覺。正如我們在夢中擁有的身體,及看見的物質世界根本是沒有物質實體的,我們現居的世界,及我們現在擁有的身體,也是沒有物質實體的。這個真正絕對的個體是“靈魂”。物質只是靈魂從感覺器官得到的知覺。即使我們從開始就假定物質是實體,但無力,化學和生物法則卻一致引領我們體會到物質是含有幻覺的本質,並涉及抽象推理,這是必然的事實。
這個就是物質以外的奧秘。
這個事實是如此明確,它令一些相信物質是絕對本質的唯物主義科學家感到震驚。
科學作家Lincoln Barnett 在他的書《宇宙和愛因斯坦》中說:哲學家對物質世界基本看法的改變,令科學家覺察到人類感官的驚人限制。這一切的事實,導致我們要面對一個非常重大的問題:原來只是“靈魂”的感覺而已,如果我們認為物質世界,那麼什麼是這些感覺的來源?
要回答這個問題,我們必須考慮到,物質本身不能自主存在,它只是從感覺器官的來的知覺。所以,這種感官知覺一定是由其他力量造成,意味著它一定是“被創造”出來的。而且,這創作必須是延續的……
如果這不是一個延續及調和一致的創作,那麼我們成為物質的東西將會消失不再。正如只要訊號繼續廣播,電視機會顯示畫面一樣。如果廣播停止,熒幕上的影像將會消失。
真正絕對的主宰。
那麼,是誰創作了我們的靈魂,令豈能看見地球、人、植物、自己的身體及所有一切?非常明顯地,宇宙中有一位優越的創作者,它創造了整個物質宇宙,即所有的感官知覺,並且不間斷的延續著它的創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