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前言
敦煌遺書中早期禅文獻的發現,開啟了禅宗研究的新階段。在這些早期禅文獻中,尤以敦煌本《壇經》引起人們持久的興趣。近百年來,關於敦煌本《壇經》的各種錄校本已超過20種,並有英、日譯本問世。上述諸多錄校本為敦煌本《壇經》的研究,奠定了厚實的基礎,但也存在一些問題。本文擬探討如下三個問題:
第一、如何正確看待已經發現的五個敦煌本《壇經》在錄校中的作用
目前發現的五個敦煌本《壇經》,因其所存文字多少有別,校勘價值也不一樣,這是一個客觀事實。但是,在以往的錄校實踐中,錄校者對這五個《壇經》寫本,存在著厚此薄彼的傾向。那麼,我們應該如何正確看待已經發現的這些敦煌本《壇經》在錄校中的作用?
第二、如何正確處理敦煌本與其他各種版本《壇經》的關系
經過近百年的研究,現在學術界的主流意見,都主張敦煌本《壇經》是現存時代最早的寫本,是神會系的傳本。它與後代流傳的惠昕本、德異本、契嵩本、宗寶本等並非同一個系統。我們目前正在研讀敦煌本《壇經》,研讀中有人對上述傳統觀點提出質疑。但無論如何,敦煌本《壇經》出現於唐代,其他諸本出現於宋代乃至宋代以下,這一點沒有疑義。目前諸多錄校本整理敦煌本《壇經》時,時有依據後出的惠昕本等諸本來校改敦煌本文字者。這種做法是否合適?
第三、如何正確認識敦煌本《壇經》中的經論引用現象
禅宗雖然標榜“教外別傳”,但在敦煌本《壇經》中卻找不到這樣的表述。不僅如此,《壇經》還引用經論以證成己說。但如何正確認識、錄校敦煌本《壇經》中的經論引用,卻是一個值得我們探討的問題。
以下分別論述。
二、敦煌遺書中所存《壇經》寫本及其錄校價值
敦煌遺書中所存《壇經》寫本,學術界統稱為“敦煌本《壇經》”。現知敦煌本《壇經》共5號:
1、英國圖書館藏斯5475號(以下簡稱“斯本”),縫缋裝,首尾完整。1920年代由日本矢吹慶輝發現、攝影,其後著錄於《鳴沙余韻》。1934年日本鈴木大拙、公田連太郎首次發表錄校。
2、敦煌縣博物館藏77號(以下簡稱“敦博本”),縫缋裝,首尾完整。上個世紀四十年代由向達發現並兩度錄文,但僅在《西征小記》中披露該寫本的存在,沒有公布原文。1983年由周紹良再發現並組織拍攝照片。其後楊曾文得到照片,並於1993年首次發表錄校。
3、中國國家圖書館藏BD04548號背1(崗48號,以下簡稱“北本”),卷軸裝,首殘尾全。1920年代陳垣首先發現並著錄於《敦煌劫余錄》,但未引起學術界注意。1991年日本田中良昭注意到該寫卷並首次發表錄校。
4、原旅順博物館藏本(以下簡稱“旅博本”),縫缋裝,首尾完整。1910年代日本大谷探險隊橘瑞超得於敦煌並著錄,該著錄最早由羅振玉公布。原件輾轉存旅順博物館,後下落不明。1989年日本龍谷大學公布該校所存照片3拍,其中屬於《壇經》僅2拍,一首一尾。另一拍為尾部其他文獻。其後潘重規從方廣锠論文[1]得到線索,1995年首次利用該照片進行錄校。
5、中國國家圖書館藏BD08958號(有79號,以下簡稱“北殘片”),卷軸裝,首尾均斷,原為兌廢稿。1996年由方廣锠發現,1998年發表錄文。
上述5號《壇經》,斯本、敦博本首尾完整,北本殘剩後半卷,旅博本現存首尾照片各一張,北殘片則僅存5行文字且有錯抄之處。其文獻價值之大小,自然不能等同。
從近百年來敦煌本《壇經》整理歷史看,1920年代,斯本便引起研究者的注意。在其他敦煌本《壇經》沒有進入研究者視野之前,半個多世紀中,斯本成為人們研究敦煌本《壇經》的唯一依據。但該本書法拙劣,俗子、異體字、筆劃加減字、方言訛寫字、通假字、偏旁連寫變體字等諸種情況較多,辨認困難,一時被部分日本學者稱為所謂“惡本”。關於“惡本”問題,潘重規的《敦煌壇經新書及附冊》[2](以下簡稱“潘重規本”)有詳盡論述,可以參看。1980年代,敦博本被再發現。敦博本書寫規整,大批在斯本中難以辨認的文字,在敦博本中得到確認。因此,研究者對敦博本傾注更大的熱情,至今出現的20多種敦煌本《壇經》錄校本,絕大部分是敦博本發現後問世的,有的錄校本更號稱自己整理的目的就是為了恢復敦博本的原貌。但也必須指出,部分研究者過於信任敦博本,在整理時,凡遇異文,往往不加分析地肯定敦博本,否定斯本,造成一些不必要的錯誤。
在此舉兩個例子。
(一)、關於“福門”問題
斯本:
五祖忽於一日喚門人盡來門人集記五祖曰吾/向與說世人生死事大汝等門人終日供養只求福田/不求出離生死苦海汝等自姓迷福門何可救汝汝揔/且歸房自看有知惠者自取本姓般若知之各作一偈/呈吾吾看汝偈若吾大意者付汝衣法禀為六代火/急急(第21頁~第22頁)[3]
敦博本:
五/祖忽於一日喚門人盡來門人集記五祖曰吾向汝說世人生/死事大汝等門人終日供養只求福田不求出離生死苦海汝等自/性迷福門何可求汝汝揔且歸房自看有智事者自取本性般/若之知各作一偈呈吾吾看汝偈若悟大意者付汝衣法禀為/六代火急作(第66頁)
就這裡討論的“福門”而言,上述兩段文字的差別在於:斯本作“汝等自姓迷,福門何可救汝”;敦博本作“汝等自性迷,福門何可求汝”。這裡的關鍵是“救”(斯本)、“求”(敦博本)二字。若為“救”,這句話的意思是福門不能救人於生死苦海;若為“求”,則意為福門根本不可能求得。相關聯的問題是,斯本的“救”,在這裡是及物動詞,下面應該帶賓語“汝”;敦博本的“求”,在這裡是不及物動詞,下面不能帶賓語,“汝”字必須下屬。
楊曾文《敦煌新本六祖壇經》[4](以下簡稱“楊曾文本”)依據敦博本作“求”,錄校如下:
汝等門人終日供養,只求福田,不求出離生死苦海。汝等自性迷,福門何可求?汝等總且歸房自看,……(第9頁)
潘重規本依據斯本作“救”,錄校如下:
汝等門人,終日供養,只求福田,不求出離生死苦海。汝等自性迷,福門何可救汝。汝總且歸房自看,……(第140頁)
其他諸種錄校本,或從楊,或從潘,在此不一一列舉。
上述錄校產生兩個問題:
第一、按照楊曾文本的錄校,五祖認為“福門”不可求。而按照潘重規本的錄校,五祖沒有否認“福門”之可求,只是強調福門不能救人出離生死苦海。兩種錄校意義完全不同,福門到底可不可求?這涉及到佛教義理。
第二、按照潘重規本的錄校,“汝等自性迷,福門何可救汝”之後,緊接下句“汝總且歸房自看”雲雲,文從字順。按照楊曾文本的錄校,“福門何可求”之後,“汝”字必須下屬。這樣下文變成“汝汝總且歸房自看”雲雲,文字別扭,窒礙不通。於是,楊曾文本依據惠昕本等後出的《壇經》版本,改敦煌本之“汝汝”為“汝等”。文句是通順了,但這種依據後出《壇經》版本改動敦煌本的做法妥當嗎?
關於第二個問題,我想放在下一節討論,在此僅討論福門是否可求的問題。
“福門”一詞最早出於西晉竺法護譯《文殊師利淨律經》之“道門品第四”。稱“行四意止,不失宿德,諸所福門。”[5]其後經論,屢有論述。用《電子佛典集成》檢索,有100余處。唐窺基《金剛般若經贊述》卷二稱:“今令受持、讀誦,發生智慧故,方得菩提。定是福門故,但能助道也。”[6]因此,就佛教而言,並不否認福門之可求。五祖所強調的,只是福門不能救人出離生死苦海,這正是禅宗一貫的觀點。
結論,潘重規本依據斯本錄校是正確的,楊曾文本過分信任敦博本,錄校錯誤。
(二)、關於“念不去”與“念不起”
斯本:
此法門中何名座禅/此法門中一切無礙外於一切境界上念不去為座見本姓/不亂為禅(第31頁)
敦博本:
此法門中何/名座禅此法門中一切無礙外於一切境界上念不起為座見本/性不亂為禅(第74頁)
上面一段話論述什麼叫坐禅。兩段文字的差異,關鍵是斯本作“念不去”,敦博本作“念不起”。一字之差,禅法思想完全相反。
《壇經》主張無念為宗,無相為體,無住為本。所謂“無念”,是“於念而不念”;所謂“無相”,是“於相而離相”;所謂“無住”,是“念念時中,於一切法上無住。”在這裡,惠能強調:“為人本性,念念不住。前念念念,後念念念,相續無有斷絕。若一念斷絕,法身即離色身。”所以,要活人不產生念頭是不可能的,關鍵是要保持一種“外離一切相”、“於一切境上不染”的境界,也就是“於念而不念”。因此,就惠能的禅法思想而言,此句的正確表述無疑是“念不去”。而敦博本的“念不起”,恰恰是惠能批評的“若一念斷絕,法身即離色身”。
那麼,諸錄校本如何處理此句?
郭朋《壇經導讀》[7](以下簡稱“郭朋本”)作:“外於一切境界上念不起為坐,”(第99頁)
孟東燮《關於敦煌本〈壇經〉》[8](以下簡稱“孟東燮本”)作:“外於一切境界上、念不起為坐、”(第26頁)
楊曾文本:“外於一切境界上,念不起為坐,”(第22頁)
李申《敦煌壇經合校簡注》[9](以下簡稱“李申本”)作:“外於一切境界上,念不去為坐,”(第38頁)
上面除了李申本采用斯本的“念不去”外,郭朋本、孟東燮本、楊曾文本均采用敦博本的“念不起”。此外,潘重規本、李富華《惠能與〈壇經〉》[10](以下簡稱“李富華本”)、中島志郎《六祖壇經》[11](以下簡稱“中島本”)、周紹良《敦煌寫本壇經原本》[12](以下簡稱“周紹良本”)乃至鄧榮本[13]、鄧遼本[14]、黃連忠本[15]等諸多錄校本,亦均為“念不起”,在此不一一羅列。
這麼多的錄校者,都因受敦博本的影響,而在這個反映了惠能禅法基本思想的問題上犯錯誤。實在令人遺憾。
如上所述,斯本、敦博本首尾完整,北本保存《壇經》約有一半,當然都有較大的校勘價值。而旅博本、北殘片所存文字寥寥無幾,是否就沒有價值了呢?事實並非如此。
旅博本雖然僅有首尾照片,但它的首題格式鮮明,並有明確標記,以說明這種格式的確定性。這對我們研究敦煌本《壇經》的標題,具有無可替代的價值。詳情參見拙作《敦煌本〈壇經〉首章校釋疏義》[16],此不贅述。北殘片雖然僅存5行,且是兌廢稿。但依然有它的校勘價值。請看北殘片如下錄文:
今既發四弘誓願訖,與善知識無相忏悔三世罪障。(第4頁)
相應的文字,斯本作:
今既發四弘誓願訖,與善知識無相忏悔三世罪障。(第34頁)
敦博本作:
今即發四弘誓願說,與善知識無相忏悔三世罪障。(77頁)
比較上述三本,顯然斯本、北殘片為正,敦博本為誤。北殘片的發現,支持了斯本的行文,為我們依據斯本定稿提供了更充分的證據。[17]
總之,目前發現的五號敦煌本《壇經》,所存文字多少有別,校勘價值也不一樣。敦博本雖然因其諸多優點,為人們所推崇。但依然存在不少問題。因此,在校勘實踐中,對這五種文本,不可懷有先入之見,而應一視同仁。這樣才能客觀對待各本的優劣,取長補短,錄校出一個相對較為理想的敦煌本《壇經》整理本。
三、如何正確處理敦煌本與其他各種版本《壇經》的關系
上一節討論“福門”問題時,已經涉及依據惠昕本等後出版本改動敦煌本的問題。在那個例子中,依據惠昕等本把“汝汝”校改為“汝等”,顯然是錯誤的。這裡,我們不能排除存在這樣的可能:因為惠昕等本的行文為“汝等”,從而對錄校者產生誤導,促使他們把自以為敦煌本中讀不通的“汝汝”改為“汝等”。由此,在敦煌本《壇經》的錄校中,如何正確處理惠昕本等後代版本與敦煌本的關系,是我們必需注意的問題。
在此再舉幾例。
(一)、論“道須通流”
斯本:
但/行真心於一切法無上有執著名一行三昧迷人著法相執/一行三昧真心座不動除妄不起心即是一行三昧若如/是此法同無清卻是障道因緣道順通流何以卻滯/心在住即通流住即彼縛若座不動是維摩诘不合/呵捨利弗宴座林中(第28頁)
敦博本:
但行真心於一切/法上無有執著名一行三昧迷人著法相執一行三昧真心坐不動除/妄不起心即是一行三昧若如是此法同無情卻是障道因緣/道須通流何以卻滯心在住即通流住即彼縛若坐不動是維/摩诘不合呵捨利弗宴坐林中(第72頁)
上段文字可以討論的地方非常多,本文僅探討“道須通流……住即被縛”一句。考察諸多錄校本對這句的錄校,出現如下六種不同的錄校、標點方式。為避文繁,在此僅抄錄諸家錄校定稿的文字,其校記則一概省略。有興趣的先生可覆按原文。
郭朋本作:“道須通流,何以卻滯?心不住法,即通流;住,即被縛。”(第88頁)
孟東燮本作:“道須通流、何以卻滯。心不住即通流、住即被縛。”(第22頁)
周紹良本作:“道須通流,何以卻滯?心不住,即通流;住即被縛。”(第120頁)
李申本作:“道須通流,何以卻滯?心在住,即通流住,即被縛。”(第36頁)
楊曾文本作:“道須通流,何以卻滯?心不住法,道即通流,住即被縛。”(第17頁)
中島本作“道須通流、何以卻滯。心在不住、即通流、住即被縛。”(第73頁)
從上文可知,上述六家的錄校,文句、標點雖然不同,如從義理上講,都符合禅宗的思想。但從其錄校方式區分,可以分為兩類:一類是李申一家,完全尊重敦煌本原文;一類是其余五家,均依據惠昕等本乃至理校,對敦煌本原文有所增刪修訂。所修訂的,是“心在住,即通流住,即被縛”句。按照李申本的理解,這是一個句子,表明真心如停滯,道的通流就會停滯,其結果是被縛。其余五家錄校、標點雖有不同,都把這句話修改為“不住”與“住”對舉的對比句式,即“真心如果不住法,道就通流;如果住法,就被縛”,成為分句結構。
到底哪一種方式更加符合敦煌本《壇經》的原意呢?在此考察原文。考察所用文字,采用李申本。為避文繁,校記一律忽略。在此先將原文抄錄如下:
但行真心,於一切法上無有執著,名一行三昧。迷人著法相,執一行三昧,真心坐不動,除妄不起心,即是一行三昧。若如是,此法同無情,卻是障道因緣。道須通流,何以卻滯?心在住,即通流住,即被縛。若坐不動是,維摩诘不合呵捨利弗宴坐林中。(李申本,第36頁)
上面這段論“道須通流”的話,可以分為五個層次:
第一個層次,正面宣示自己的觀點:“但行真心,於一切法上無有執著,名一行三昧。”亦即所謂一心三昧,應該是真心行於一切法,而於一切法上無有執著。
第二個層次,反面揭示迷人行狀:“迷人著法相,執一行三昧,真心坐不動,除妄不起心,即是一行三昧。”亦即迷人相反,執著於法相。其表現形式是把“真心”、“妄念”對立起來,把一心三昧理解成“真心坐不動,除妄不起心”。
在“真心坐不動,除妄不起心”句中,有兩個“心”。前一個“心”指真如佛性之體,故用“真”作修飾;後一個“心”指真如佛性發動時的“用”,亦即心念。《壇經》在這裡指出,迷人的錯誤在於他們主張讓真如法性之體如如地安坐不動,同時還想努力地去除妄念,不起心念。
第三個層次,正面指斥迷人行狀:“若如是,此法同無情,卻是障道因緣。”《壇經》認為,有情必有心念,無情才無思想。迷人這種讓真心不動,盡力去除妄念、不起心念的方法,等於把有情視同無情。這樣不能進道,祗能障道。
第四個層次,正面說明指斥的理由:“道須通流,何以卻滯?心在住,即通流住,即被縛。”亦即“道”需要通流,不能停滯的。心念如停滯,道的通流也就停滯了。這樣做,其結果不是解脫,而是被縛。
第五個層次,引經證己,說明自己批評得對:“若坐不動是,維摩诘不合呵捨利弗宴坐林中。”亦即如果迷人的那種方法對,維摩诘也就不會指斥捨利弗宴坐林中是錯誤的。
上面這段論述“道須通流”的話,一氣呵成,非常嚴謹。也符合佛教正面破斥然後引經舉證的論述傳統。按照上述分析,第四個層次中的“道須通流,何以卻滯?心在住,即通流住,即被縛”的確應該是一句完整的破斥句,這樣便順利下接“若坐不動是,維摩诘不合呵捨利弗宴坐林中。”如果按照其他五家,把第四個層次的文句改為“不住”與“住”的對舉句式,行文到此便起曲折,有窒礙。從義理上講雖然不錯,但從行文氣勢上講,原文用兩個“即”,強調“心在住,即通流住,即被縛”,語勢直瀉而下,體現了惠能對自己的禅法極度的自信。正因為有這樣的自信,所以下文惠能對北宗禅作了一番嚴厲的批評。請注意,這段批評依然是反面破斥,而不是正面標宗:
善知識!又見有人教人坐,看心看淨,不動不起,從此置功。迷人不悟,便執成顛倒。即有數百般如此教道者,故知大錯。(李申本,第36頁)
本文第二部分討論“念不去”與“念不起”時,筆者認為正確的行文應該是“念不去”,將它校改為“念不起”是錯誤的。在上文關於“道須通流”的討論中,我們也可以發現,惠能對“念不起”的批評是多麼嚴厲。
當然,敦煌本原文的文采較差,“心在住,即通流住,即被縛”10個字,形成3、4、3句式,不像楊曾文本,改為“心不住法,道即通流,住即被縛”12個字後,形成4、4、4句式,琅琅上口。這也許是諸錄校者熱衷修改敦煌本原文的理由。但是,我們都知道,惠能的文化程度不高,這種文采較差的形態,或許正是惠能當時的原狀。
我認為,敦煌本原文的文采雖差,但文從字順,意義清晰。在這種情況下,不應該用後起的版本為依據來作校改原文。
(二)、關於“不言動”與“不言不動”
斯本:
善諸識此法門中座禅元不著心亦不著/淨亦不言動(第30頁)
敦博本:
善諸識此法門中座禅元不著心亦/不著淨亦不言動(第74頁)
此句論述惠能對禅定的基本態度,斯本與敦博本文句完全一致。本句話前後的文字,都與本句的論述有關,為避文繁,不一一列出,僅在下文討論時,列出最需要內容。
在此依然先考察諸錄校本的錄校:
郭朋本:“善諸識!此法門中,坐禅元不著心,亦不著淨,亦不言不動。”(第97頁)
孟東燮本:“善諸識、此法門中坐禅、元不著心、亦不著淨、亦不言動。”(第25頁)
周紹良本:“善諸識,此法門中,坐禅元不看心,亦不看淨,亦不言動。”(第123頁)
李申本:“善諸識!此法門中,坐禅元不著心,亦不著淨,亦不言動。”(第37頁)
楊曾文本:“善諸識,此法門中坐禅原不看心,亦不看淨,亦不言不動。”(第21頁)
潘重規本:“善諸識!此法門中,坐禅元不著心,亦不著淨,亦不言不動。”(第153頁)
中島本:“善諸識、此法門中、坐禅元不看心、亦不看淨、亦不言不動。”(第95頁)
上面羅列了七種不同的錄校,其他的錄校本,情況與此大同小異,故不再列出。上述七種錄校,除了座(坐)、元(原)、著(看)等文字的校訂與標點的差異外,最關鍵的是:
孟東燮本、周紹良本、李申本尊重敦煌本原文,將末句錄為“亦不言動”。而郭朋本、楊曾文本、潘重規本、中島本均依據惠昕等本,將原文改作“亦不言不動”。
這裡到底應該是“不言動”,還是“不言不動”?在此我們需要把這句話放在它原本的語境中,考察惠能在這句話的前面說的是什麼:
然此教門立無念為宗。世人離境,不起於念。若無有念,無念亦不立。無者無何事?念者何物?無者,離二相諸塵勞。真如是念之體,念是真如之用。性起念,雖即見聞覺知,不染萬境,而常自在。《維摩诘》雲:“外能善分別諸法相,內於第一義而不動。”(李申本,第37頁)
根據上文,《壇經》在此句之前論述的是“無念”,強調“無念為宗”。眾所周知,《壇經》中惠能的“無念”,不是“百物不思,念盡除卻”,而是“於一切法上念念不住”,“於一切境上不染”。特別值得注意的是,惠能在上文提出“真如是念之體,念是真如之用”。這一體用觀念,是惠能思想的一大特征。從這一基本理論出發,惠能提出:“性起念,雖即見聞覺知,不染萬境,而常自在。”由此可見,這裡的“性”,就是“真如”,就是“佛性”。真如佛性從其本義來講,當然是如如不動,湛然清靜。惠能引證《維摩诘》稱:“外能善分別諸法相,內於第一義而不動。”就是進一步說明真如佛性的如如不動。正因為真如佛性如如不動,湛然清靜,所以能夠觀照萬物、分別法相。
所以,惠能主張以真如為體,以真如起念。當真如起念之時,因其能觀照萬物,故“於一切法上念念不住”;因其如如不動、湛然清靜,故能“於一切境上不染”。這也就是所謂“外能善分別諸法相,內於第一義而不動。”後代禅宗特別強調要時時把握自己的真如佛性,於一切境上分明觀照,但不能隨境而去。根源就在這裡。
站在上述分析的基礎上,再看“善諸識!此法門中,坐禅元不著心,亦不著淨,亦不言動”這句話,惠能在此不但公開反對北宗看心看淨的修持法,而且強調“不言動”,也就是強調要保持真如佛性之如如不動。惠能在下文接著說:“若不動者,見一切人過患,是性不動。”亦即明確地說:所謂不動,是指真如佛性時時不動,這才能明朗地觀照外境,既能明見一切,又不執著一切。不像那些主張坐禅的,入定的時候身不動,一旦出定,開口便說人是非。
郭朋本、楊曾文本、潘重規本、中島本等依據惠昕等本,將原文改作“亦不言不動”。便與惠能原意大相徑庭。
什麼叫“不言不動”?可以有兩種解釋:
第一、“不動”是“不言”的賓語。 “不言不動”成為雙重否定句,也就是“言動”。如上所述,這完全違反惠能原意。
第二、“不言不動”是動賓式並列結構,也就是“既不說話、也不行動”。按照這種解釋,似乎惠能在這裡宣揚一種不看心、不看淨,同時不言語、不行為的禅法。我們知道,惠能主張“外離相曰禅”,怎麼會主張這種“不言不動”的禅法呢?
惠昕等本歪曲了惠能的思想。為什麼後代的《壇經》會出現這種歪曲?這是我們今後需要研究的新課題。敦煌本的出現,給了我們一個厘清惠能原意,探討惠能以後禅宗思想演變的好機會。而采用惠昕等本來改動敦煌本,將使我們模糊敦煌本《壇經》與後代《壇經》的區別,從而喪失厘清禅宗思想發展演變的好機會。
總之,既然敦煌本與惠昕等本並非一個時代的傳本,我們整理敦煌本《壇經》時,應該盡量致力於保持敦煌本《壇經》的本來面貌,不應采用其它《壇經》來改動敦煌本的文字,使得敦煌本固有的研究信息喪失或改變。
四、如何正確對待敦煌本《壇經》中的經論引用現象
《壇經》多處引用經論以證成己說。但如何正確認識與錄校敦煌本《壇經》中的經論引用,是一個值得我們探討的問題。下面舉“我本源自性清淨”與“戒本源自性清淨”這一例子說明:
敦煌本《壇經》兩處引用《菩薩戒經》,情況如下:
斯本:
菩薩戒雲本源白/姓清淨(第31頁)
菩薩戒經雲我本願自姓清淨(第38頁)
敦博本:
菩薩戒雲本原自性清淨(第75頁)
菩薩戒經雲/我本源自性清淨(第83頁)
所謂《菩薩戒》或《菩薩戒經》,亦即《梵網經》。這段話,《梵網經》原文作“是一切眾生戒,本源自性清淨”[①]。因此,楊曾文本把這兩處都錄校為:
《菩薩戒經》雲:“戒,本源自性清淨。”(第22頁、第35頁)
楊曾文本出校記說明校改的理由:
“按,此處之《菩薩戒經》即中國內地通行的大乘戒律《梵網經》。其卷下有曰:‘……是一切眾生戒,本源自性清淨。’是謂大乘戒源自法身佛(或謂報身佛)的‘心地中’,它也就是‘佛性種子’、‘一切佛本源’。因此,此句校為‘戒,本源自性清淨’為宜。因為‘戒’前已省去‘一切眾生’,故校為‘戒,本源自性清淨’亦可。如校為‘我本源自性清淨’,不僅違背經文,也不通。大小乘皆把‘我’看作是五蘊的和合,屬無常法,把執著‘我’的見解稱‘有身見’或‘我見’,主張斷除。實際上,各本《壇經》的“我本源自性清淨”中的‘我’字,都是誤寫和誤傳。”(楊曾文本,第23頁)
情況是否如楊曾文本所批評的,敦煌本,乃至各種版本《壇經》中的“我本源自性清淨”,都是“戒,本源自性清淨”的“誤寫和誤傳”呢?
探討這個問題,還是應該先仔細考察《壇經》原文。在此把兩段含有《梵網經》引文的《壇經》文字具錄如下。為避文繁,所引文字為我重新錄校,校記一概從略。
第一段:
此法門中,何名坐禅?此法門中,一切無礙。外於一切境界上念不去為坐,見本性不亂為禅。何名為禅定?外離相曰禅,內不亂曰定。外若有相,內性不亂,本性自淨曰定。只緣境觸,觸即亂。離相不亂即定。外離相即禅,內外不亂即定。外禅內定,故名禅定。《維摩經》雲:“即時豁然,還得本心。”《菩薩戒》雲:“本源自性清淨。”善知識!見自性自淨,自修自作,自性法身,自行佛行,自作自成佛道。
通篇講禅定。如何實現“外離相曰禅,內不亂曰定”?落腳點是“本性不亂”。而本性不亂的前提,在於“本性自淨”。因此,這一段文字中所引《梵網經》之“本源自性清淨”,雖然沒有主詞,但顯然這個主詞祗能是“我”,不能是“戒”。此段《梵網經》及下段《梵網經》引文都與《維摩诘經》的“即時豁然,還得本心”一起引用,也說明這裡論述的不是什麼戒律,而是自性本我。
第二段:
一切經書及文字、小大二乘十二部經,皆因人置。因智惠性故,故然能建立。我若無智人,一切萬法本亦不有。故知萬法本從人興。一切經書,因人說有。緣在人中,有愚有智。愚為小故,智為大人。問迷人於智者。智人與愚人說法,令使愚者悟解心開。迷人若悟心開,
與大智人無別。故智不悟,即佛是眾生;一念若悟,即眾生是佛。故知一切萬法,盡在自身心中。何不從於自心,頓見真如本性。《菩薩戒經》雲:“我本源自性清淨。”識心見性,自成佛道。即時豁然,還得本心。
通篇的主題,是萬法本從人興,萬法盡在自心。要求行者從自心頓見真如本性。識心見性,自成佛道。因此,無論《梵網經》原文如何,這裡的引文,祗能是“我本源自性清淨”,絕不可能是“戒,本源自性清淨”。
在此需要探討《壇經》中“我”的用法。楊曾文本指出:“大小乘皆把‘我’看作是五蘊的和合,屬無常法,把執著‘我’的見解稱‘有身見’或‘我見’,主張斷除。”這是錄校者把“我”改為“戒”的主要理由之一。那麼,敦煌本《壇經》是否符合上述情況呢?
敦煌本《壇經》出現“我”的用例甚多。除了作為人稱代詞使用外,尚有如下用例:
1、不斷勝負,卻生法我,不離四相。
2、外行恭敬,若輕一切人,吾我不斷,即自無功德。
3、人我即是須彌,邪心即是海水,……無人我,須彌自倒;除邪心,海水竭。
4、我心自有佛,自佛是真佛。
5、如來入涅槃,法教流東土。共傳無住,即我心無住。
五個用例中,前三個用例屬於佛教批評的人我見或法我見。後兩個用例顯然與前不同,指內在的心性、自性。惠能一貫強調迷誤的關鍵在於自心。自心不悟,佛是眾生;一念若悟,眾生是佛。所以要求行者“於自心頓悟真如本性”。這裡的“自心”,就是“我心”。
我們再仔細考察上述第二段末尾的這幾句:
故知一切萬法,盡在自身心中。何不從於自心,頓見真如本性。《菩薩戒經》雲:“我本源自性清淨。”識心見性,自成佛道。即時豁然,還得本心。
惠能在此要求行者於自心頓悟真如本性,那麼邏輯的問題是:為什麼能夠從自心頓悟真如本性呢?惠能在此引用經證說明:“我本源自性清淨”,這就是“自心頓悟真如本性”的依據。有了這一依據,自然可以“識心見性,自成佛道。”
同樣的例子還有敦煌本《壇經》引用《維摩诘經》時的“直心”與“真心”。限於篇幅,此處從略。
總之,古人引用文獻,往往有為我所用的傾向,不像現代人那樣嚴格遵守學術規范。古代僧人引用佛經,也不像我們想象的那樣嚴肅、嚴謹;那些創宗立說的大家,尤其如此,如智顗之解釋“悉檀”,完全是為我所用。我們整理古代文獻,一定不能用今人的標准來要求古人。
五、結語
上面從三個方面對敦煌本《壇經》錄校,提出若干思考。應該指出,正因為有了諸多錄校者辛勤的勞動,才使得敦煌本《壇經》的性質越來越為人們了解,錄校中的問題也越來越暴露。做學問也如積薪,必須站在前人的基礎上,所謂“前人種樹,後人乘涼”。本文對前賢錄校頗多討論,這些討論並非是對前賢的批評,恰恰相反,筆者滿懷感激之情。正因為有了前賢的工作,才會有筆者今天的討論。希望這一討論能夠促使敦煌本《壇經》的錄校工作,提高到一個新的高度。
2006年12月17日於通州皇木廠
2007年3月2日修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