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起貪心,與他人共享
文:晉美彭措
我們對一切人事物,都不應該生起貪心。為什麼呢?因為那些引生貪欲的外境,若去觀察其本體,不過像水泡一樣沒有實義,又有什麼可貪的呢?
外境既然無實有,再往內觀察自己的心,它也同樣不存在。盡管我們生起的每個心念,看似真真切切、實實在在,但若仔細去剖析,就會發現它是剎那性的,當下生、當下滅,本體猶如虛空,了不可得。既然所貪的“境”不存在,能貪的“心”也沒有,那又豈能生起貪心!
或許有人會問:“既然貪心根本不存在,為什麼我仍在貪執呢?”這確實令人非常遺憾。因為凡夫被無明所障蔽,把原本不存在的東西,往往當成了真實不虛,進而不斷產生執著、煩惱、痛苦……說白了,這完全是作繭自縛、自作自受。
當然,明白了貪心是空性的,這還遠遠不夠,我們必須還要證悟。就像一個人只是理論上懂得了怎麼開車,卻從來沒付諸行動的話,那不叫真正會開車。
證悟的方法,在佛教中有很多,我們可以用中觀的方法來推理、觀察,也可以用大手印、大圓滿的竅訣,借助於上師的加持而現見心性。但不管用哪一種,大家務必要牢記:一切法在究竟上雖然是空性,但對空性也不能執著!
在生活中,有些人對於財物,連自己都捨不得享用,布施別人就更不可能了。這種人在臨死之際,其吝啬本性會對解脫產生巨大的障礙,命終後甚至會轉生成餓鬼。即便再生為人,也必然恆常感受貧窮之苦,生生世世都與財富無緣。所以,我們務必要想方設法斷除吝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