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智圓法師:佛說無量壽經講記(十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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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佛說無量壽經講記(十七)

  最近大家反應淨土很深很難,我想也是這樣。曾經跟一個道友說過,因為這不是娑婆世界的境界,如果什麼都跟世間法一樣,怎麼能稱為是淨土呢?怎麼說是彌陀願海不可思議的神力呢?怎麼叫做不可思議的法門呢?所以淨土遠遠超出三界,根本不是我們人世間的現象和規則。

  當我們講到淨土理事無礙、事事無礙等的境界時,很多人還不能直接信入,這有一個過程,如果教理學得深入,會對你有直接幫助。在我講《無量壽經》之前也是這樣想,要有前面一些中觀、唯識、如來藏的教法基礎,講深一點就好。這在以前一再也說過,這個要學第三轉*輪的經論,了解了如來藏、菩提、功德、事業他的不可思議的相狀,完全超越世間的相狀,有了這個信心,再換到淨土上,就確實對於阿彌陀佛的願海法門,極為奇特不可思議的方便作用,會由衷地生起信心。不像現在這樣的,聽聽而已,那是會有萬牛莫挽的信心,一種非常決定、斷定的信心。而且也會了解到這個法門確實是深廣如海,包含了一切佛法在裡面。而且如天普蓋,攝受一切凡聖種類的根機。

  比如上次我們講到的這兩願,這個所謂不起“我”和“我所”想,所謂的“諸根寂靜,遠離分別”,如果你能了解中觀教理的道所破、理所破,就會頓時明了阿彌陀佛的慈悲。我自己就是這樣,當我讀了這兩願的時候,就很清楚。第一願,就是彌陀神力,注入你的心,一下子不起我和我所的想。在這裡我就相信,一往生決定解脫,決定沒有輪回的事,因為輪回來自煩惱障,煩惱障來自人我執。接下來一願,我更加感覺到欣喜,因為他是諸根寂靜遠離分別,不但解脫的問題頓時解決,成佛的問題也順利解決。其實這說的是遠離法我執。教理上很決定,所謂的障只有兩種——煩惱障和所知障,或人我執和法我執,所謂的果只有兩種——解脫和一切種智。現在以彌陀願海神力的加持,一往生就能夠不起我和我所想,脫了煩惱障,這就是得到解脫;再進而修行,使你不起任何的分別,也就是脫掉了法我執或所知障,所以必然現前一切種智。從這裡就知道,淨土是橫超生死、一生成佛的法門。

  從這個例子我自己就感覺,有必要多補充一下根本的教法,然後大家才會對淨土法門生起深刻的認識,對彌陀願海生起更大的信心,這是至關重要的事。

  所謂的理事無礙、事事無礙的境界你要知道,阿彌陀佛的本願是要讓你直接成佛,直接超越世間妄識的境界,所以整個本願的加持重點是放在這一點上。

  那麼為什麼難以信入呢?我想,一個原因是心裡的實執還很強,因為認為一多、自他、廣狹、延促都是實有的,認為時間、空間、物質、數量全是實法。所以會感覺格格不入。

  其實,如果極樂世界像我們娑婆世界這樣,那叫什麼淨土?如果阿彌陀佛只想讓我們在這個世間過得好些,那又叫什麼一乘悲願?但是如果能夠做一些教理上的接引、過度,比如首先教會大家以中觀正理破掉了所謂的物質、時間、空間、數量等,乃至一切法。這樣子你才明白,原來到了淨土是那麼不可思議的解脫境界!是那麼殊勝!一往生上去就是要入這個境界。

  這樣對彌陀願海的深度,無上不可思議的慈悲和方便,你才會油然起信。由於你對彌陀願海生起了由衷的信心,對阿彌陀佛生起了真實的信心,對於淨土極其殊勝的功德生起了信心,那就會從你的內心發起一股力量,會義無反顧地勇猛求生極樂世界!

  所以下面我開始給大家輔導一下道所破和理所破。在這之後,還有以中觀離一多因、大緣起因等抉擇一切時空萬法為空性的專題講座。我相信通過幾次專題講座,會給大家帶來觀念上很大的轉變。如果是利根者,只要幾次指點,就會信解空性。如果是初次聽,覺得陌生,也不必急,只要經過幾次反復的學習,就會逐漸信解。

  認定所破

  第一認定所破,這是認定破的對象。“破”就是要把所執著的這樣、那樣的戲論統統破掉。否則就沒辦法從戲論網中脫出來。其實,很多人都不知道自己就是所破,沒發現自己的觀念全是錯的。

  要明白,凡夫的世界不是一個真實的世界,凡夫的認識不是正確的認識。凡夫的起心動念不符合真如實相,所以統統要破。破了之後才能睜開正見的眼睛。破的意義很大。

  一、道所破攝為二障

  《菩提道次第廣論》雲:“總所破等略有二種,謂道所破及理所破。初如《辨中邊論頌》雲:‘已說諸煩惱,及諸所知障,許此二盡故,一切障解脫。’此所破事於所知有,此若無者,應一切有情不加功用等,得解脫故。”

  所破分成二類,一類叫道所破,一類叫理所破。道所破,就是智慧的所破,是執著。理所破,是正理的所破,是戲論。兩者的關系是由戲論生執著,所以破執著要釜底抽薪,得把戲論破掉,戲論沒破掉,終究破不了執著。

  比如說,常是理所破,常執是道所破。常執從哪裡來?是心裡緣著常而起執著。所謂“常”是對世間萬法的一種錯誤認識,認為世間的萬法是常存的,但這只是個戲論,這個世界不是常,你得遮破他。如果破不到常,那麼根子上常執就動搖不了,你會一直緣著這個常在轉。所以,理所破是戲論,如常;道所破是執著,如常執。現在怎麼破常執,就是先以正理把常破掉,之後認定為無常,沒有常,這樣才能破掉常執。

  又比如說,道所破是我執,理所破是我。什麼是我執,就是心裡認為當下的五蘊是我。這是真的嗎?不是!這是戲論,根本在蘊上沒有我,所以先以正理破掉“我”。只要破掉了我,心裡肯定了無我,安住在“無我”中,才能對治到我執。

  又比如說,理所破是實有的一和多,道所破就是對一和多的執著;理所破是法我,道所破就是法我執。由法我產生法我執,形成內心的執著。現在,首先要以正理破掉執著的境——人我和法我,破得干干淨淨,就會生起諸法無我的定解。安住在無我上,就對治到了我執。所以要明白道所破是什麼,這是修道所破的地方。

  所謂的道所破,按《辨中邊論頌》就總的歸納為煩惱障和所知障這兩種。“此所破事於所知有”,是在建立這一條,這是要安立的。“此若無者,應一切有情不加功用等,得解脫故。”這是從反面去證成他,反面說,假如煩惱障和所知障在所知法裡沒有,那應當成立一切有情不需要用功修行,就自然得解脫。由於這一點根本成立不了,就證明障礙是有的。後面是他的理由,證成每個凡夫必然是有二障的,只要沒有成佛就都有障礙,我們之所以受苦、之所以流轉生死,都是由於有障礙。如果什麼障礙都沒有,那就自然得解脫,可是我們沒解脫。

  我們花很大的力氣修行,才能把他壓住反不起來。這還不是斷根。在加行道忍位以前,其實處在五根位,跟障礙較量的時候,兩個像摔跤一樣,你摔下去他又摔回來,還不能勝伏他。到了五力階段,就像大力士壓住小孩,他再沒辦法起來,這還只是伏住。到了見道之後才開始斷。這些都明顯地證明障礙是存在的。

  總的來說,所破有道所破、理所破二種,道所破是修道的障礙,歸在煩惱障和所知障中,這是所知法中存在的法,理由:若所知法中無有,則應成一切有情不加功用自然解脫。

  後面這句是理由,“所知法當中無有”,比如石女兒在所知法裡沒有,把石女兒拿出來看看,長得怎麼樣,起什麼作用,都沒有。但是障礙不能說沒有,肯定是有的。每個人有自知之明,確實自己身上有障礙。比如生貪心的時候,怎麼起作用,怎麼茶飯不思,夜難成眠。生嗔心的時候,怎麼心跳加速,臉色發青,身體的肌肉緊張,這就顯示了所知法裡有煩惱的相狀和作用。如果沒有的話,那跟石女兒一樣,大家什麼障礙沒有,還修什麼行,還修什麼無我來破我執,沒有必要。

  實際不是這樣,這些二障變出來的法,在我們身心上都有很具體的表現。比如煩惱,有十根本煩惱、二十隨煩惱,再分有無數種煩惱,每一個都有具體的相狀和作用,都能指出來,明顯在眾生的現相中有顯現。然後,你用功用得好,煩惱就會變薄。要是放逸,他就大起來,這是隨著你的心而不斷地變化,隨著因緣而不斷地變化。要是不用功都能解脫,哪有這些變化呢?

  如果這是像石女兒一樣無有,石女兒會有很多種嗎?會有他的高低、胖瘦、美丑等的差別嗎?顯然是沒有的,因為石女兒即使在世俗的現相中也一無所有。但煩惱這種事是有的,而且裡面有無數種類。所知障也是這樣。所以在現相中障礙肯定是有的,而且非常具體。

  以下從體性、作用、數量決定三方面闡述二障的涵義:

  煩惱障和所知障,如果能對有關的體性、作用以及數量決定這樣三點,認識得非常清楚,就會對道所破生起清晰的了解,知道修道到底是在破什麼。

  (一)二障的體性

  《寶性論》雲:“三輪分別心,許為所知障,悭吝等分別,許為煩惱障。”施者、受者、施等三輪的分別,承許為所知障;六度的違品——悭貪、毀戒、嗔恚、懈怠、散亂等分別心,則承許為煩惱障。二者都是在有境心上安立的。

  虛妄分別是沒有的認為有,有的認為沒有,不符合實相叫做“虛妄”。在總的虛妄分別裡分成二類,第一、所知障:認為有三輪——能作、所作和作的虛妄分別。比如安忍就有能忍、所忍、忍三個。說“二取”就更少一點。二取就是指分別心前立了一個對象,“那是他,我要取他”就有兩個了,這已經對立開來。我的手跟杯子相對,我的手是能取,杯子是所取,以手取杯子,就像這樣以心取境,叫做二取。但是這是個不二的法界,對於色、聲、香、味等,我們都認為是在心外存在,我們的心去緣他、取他,這樣就成二取。

  認為“我現在不是那樣,我現在安住一個真如的境界,非常漂亮的境界”,可是在很微細的時候,心還在那裡抓,還是虛妄分別。哪怕你現在看到佛出來了,那麼莊嚴,其實你的眼睛還是能看,還是那樣抓。三輪和二取,其實說的是一件事,只是說得有詳有略。

  我們對三輪分別心承許是所知障。比如我送了一只“表”給他,心裡在分別能送的我、所送的他,還有那塊表。這些又是從哪裡來?是從法我來的,沒有法我,立不起來。假如我今天證到了人無我,可是這個二取還離不了,為什麼,因為我還認為這是一個微塵,就還有微細的法執,這叫所知障。

  六度的違品——悭貪等的分別心,實際上這些叫煩惱。煩惱就是煩動惱亂的意思,是描述心裡不寂靜的狀況。換句話說,你心裡什麼心生起來的時候,他不寂靜,那就是煩惱。

  所謂六度就是要度過這些違品。凡夫沒有六度的修行,全部是悭貪、毀戒、嗔恚等等。六度的違品:比如布施的違品是悭貪,布施是以捨心為體性。為什麼做不到慷慨施捨?就因為心裡有悭貪,這是一個障礙,就要捨這個違品。安忍的違品是嗔恚,別人罵我為什麼不能安忍,就因為有嗔恚,這些違品障礙了六度,障礙了六度清淨的行為。

  清淨是指心裡沒有煩惱,煩惱一起來,心就受染污,如果遠離了煩惱,心裡就轉成了清淨。比如我現在要布施,但另一種心態不肯布施,雖然我也給了,但心裡有悭貪,在布施的前、中、後的過程中,有悭貪在心裡活動,讓心不清淨。如果破掉了悭貪的障礙,布施的心就清淨。

  總之,六度的違品——悭貪等承許是煩惱障。無論所知障或煩惱障都是在有境心上安立的。

  (二)二障的作用

  二障的作用有障礙道和果兩方面。障礙道即是:以煩惱障障礙清淨波羅蜜多,比如心中有嗔恚雜染,則障礙安忍波羅蜜多,令其不得清淨;以所知障障礙圓滿波羅蜜多,即行持波羅蜜多時有三輪分別,致使波羅蜜多不能圓滿。

  二障障礙什麼:障道、障果。對大乘行人而言,障道的“道”指的是波羅蜜多。煩惱障是障礙清淨波羅蜜多,所知障是障礙圓滿波羅蜜多。

  同一個波羅蜜多,從境界上來說,比如布施給他一件東西,心裡很捨不得,但沒辦法只好給他。這樣的布施就不清淨,雖然外面做了布施,但心裡被悭貪雜染。另一種,我布施給你,心裡沒有一點悭貪,但還有不圓滿。雖然心裡沒有任何煩惱,但是有二取的執著,有能布施的我,所布施的你。所謂的清淨和圓滿按這樣來區別。

  安忍,他來罵我,罵得非常難聽,我雖然知道不能發火,但我不通達空性,就只好按在那裡。其實我心裡亂七八糟,但總比大發雷霆要好。這樣按在那裡也很難受,不停地在那裡分別、執著,這個心能說清淨嗎?當然不清淨!雖然這也在安忍,但障礙了安忍度的清淨。為什麼?心裡嗔心的種子一遇到緣就發作,雖然是在克制,不讓他現出來,但裡頭念頭動得厲害,心理、生理各方面的雜染都有,所以以嗔心就障礙安忍度的清淨。

  另外,現在他又在罵我,罵得很難聽,但我有通達人無我,我沒認為有一個“我”在被罵,這時候不接受他的罵。他罵的時候,我不起嗔恚的反應,這個安忍度可以說是清淨。修安忍度時沒有嗔恚的雜染,叫做清淨波羅蜜多。

  但這不等於圓滿波羅蜜多。為什麼,因為只證到人無我,還沒證到法無我。聽到罵,是不起嗔恚。但還不知道這是無二取。他還是在那裡罵,只是說一些聲音,根本沒說到我。可是,我耳邊響起聲音,能取的耳識、所取的聲音都有,這樣還沒達到圓滿。如果在安忍時,既沒有嗔恚,也沒有能忍、所忍,就圓滿了波羅蜜多。

  所以,以煩惱障障礙清淨波羅蜜多,比如心裡起了嗔恚,裡面有煩惱在活動,就障礙清淨的安忍度。以所知障障礙圓滿波羅蜜多,就是在行持波羅蜜多時,有三輪的分別,有能忍、所忍和忍。這樣導致波羅蜜多不能圓滿。這以上是障道。

  就障果而言,煩惱障主要障礙解脫生死,所知障主要障礙一切種智。如《小乘俱捨論》雲:“主要障礙獲得暫時解脫的同類惡心,都是煩惱障。”《大乘俱捨論》雲:“障礙獲得一切種智究竟解脫的同類執著習氣,皆為所知障。”

  出世間的果位從總體上分成二個:一是解脫生死,二是獲得一切種智或成佛。煩惱障主要障礙解脫生死。生死指分段生死,比如這一生做人,下一世做狗,再下一世又做天人,有一段一段的生死。所知障障礙周遍照見一切萬法的大智慧或一切種智。

  “主要”這二個字是這樣說,所知障障不障礙解脫呢?障礙解脫。煩惱障障不障礙現前一切種智呢?障礙現前一切種智。但是從主要來說,所知障在感召生死上不是主因,主因是煩惱障,所以只要斷除煩惱障,就不會再感召生死。打個比方,種子和水、土都是生果的因緣,也就是不僅以種子導致生果,以水、土等也是造成果的因素,但兩者比較,種子是主因,只要燒焦了種子,即使有水、土等存在,也決定不生果。

  第二、雖然煩惱也障一切種智,但是以所知障為主。也就是說,如果只做到了破盡煩惱障,還是現前不了一切種智,只要破盡了所知障才能現前,所以就按主要而說,以所知障障礙一切種智。

  (三)二障的數量決定

  “數量決定”就是說,只有這二種障礙,沒有第三種障礙,因為一切障礙都可以歸在裡頭,不會多,也不會少。

  《辨中邊論頌》雲:“已說諸煩惱,及諸所知障,許此二盡故,一切障解脫。”即斷言二障已攝盡一切障礙。

  這裡明確說到,斷了煩惱和所知障,就從一切障中解脫。如果在這二種障裡沒有攝盡一切障,那即使二障全部解脫,也還有剩余的障礙,而不能說“一切障解脫”。由此就證明以二障攝盡了一切障。

  比如說我身上只有兩個病,一個胃病,一個肝病。我兩個病都好了,就什麼病都沒有了。如果還有一個鼻炎,就不能說一切病都好了。既然說斷盡二障就解脫一切障,可見二障攝盡了一切障。

  為什麼說二障攝盡了一切障呢?

  對此,全知麥彭仁波切解釋:“其合理者,實際所求,除解脫與一切種智外再無第三種果,對此二者從主要作障礙的角度,安立煩惱障與所知障;其次,二障的起因為人我執與法我執,二我執的對治則是現證二無我,以所證二無我外,更無勝義所證故,二障數量決定,不多也不少。”

  “二障攝盡一切障”的理由是這樣:

  第一個理由,從所障只有兩個,決定能障的主因也只有兩個。因為能和所兩個是對應的,一個所障,一個能障。所障給他定了兩個,一是解脫,二是成佛,再沒有第三個。這樣所障只有兩個,能障也就只有兩個,對解脫來說,主要的障礙是煩惱障,這已經定了;對成佛來說,主要的障礙是所知障,這也已經定了。

  生死是怎麼來的?不是什麼外在的主宰制造的,也不是無因自然生的,唯一是自己的心造業感召的。業從何而來?沒有煩惱是不可能造業的。自己也很清楚,心裡怎麼起心動念,口裡怎麼說,身體怎麼做,這些實際是因為心裡有貪、嗔、嫉妒等的煩惱而做出來的。所以集谛出在煩惱上。

  再進一步,我有這些貪嗔等的煩惱,又唯一是由執著我而發起的,因為執著我,如果順從我、尊重我、合我的意,我就喜歡,就貪著這種感覺;不合我的心、不合我的意,就起嗔恚;如果比我高一點,就對他嫉妒;我和他並排、平等的,我就和他競爭;他比我低一點,我就歧視他,瞧不起他。或者見解上,執著我是常,是常見;執著我是斷,是斷見。諸如此類,無量的煩惱都從我執出來。

  這樣,我們知道,障礙解脫的主因是煩惱障,障礙一切種智的主因是所知障。我們又得看,已經解決了煩惱,怎麼還不出一切種智呢?怎麼還沒證到呢?這問題是心裡有障礙才不顯現。障礙從哪裡來?本來是無二的法界,起了能和所對立的分別(或者二取的分別,二現的分別),結果虛妄地執著成兩個,這樣就沒辦法了。只要等到二取消盡了之後,如來藏以無上法不空,本無的客塵消掉了,本有的與法界無二的大智慧就現出來了,由於它照見一切萬法,所以叫做一切種智。所知障就是二取或三輪的分別,就是被虛妄分別給障住了,把這些化掉,就自然出來,這不是造出來的。

  這樣就能定:原來所障就是兩個,一個解脫,一個一切種智。主要的能障也就只有兩個,一個煩惱障,一個所知障。

  第二個理由,以“能對治”只有二個,而決定了所對治也是二個。

  也就是要這樣推:以執著人我而起種種煩惱,以執著法我而起種種三輪的分別,所以二障的起因是人我執和法我執;這兩種我執的對治是證人無我和證法無我。從能對治只有兩種,可以決定所對治的障礙只有兩種。

  我們看能對治的法是證得二無我,他有多有少嗎?不多也不少。本來總的就是無我。一切法都無自性,叫做諸法無我。由“無”的對象而分成兩類,一類是沒有人我,沒有補特伽羅我,叫人無我;另一類是沒有法我,排除人我在外的所有一切都歸在法當中,這一切法都無自性,叫做法無我。所以所證就是人法二無我,除此之外再沒有別的所證。因此能對治就決定是兩個:證人無我和法無我。以能對治只有兩個,所對治也決定只有兩個,就是人我執和法我執。人我執起煩惱障,法我執起所知障。

  這樣就能決定:道所破只有煩惱障和所知障這兩個。破掉這兩種障,就能解脫和成佛。

  果仁巴大師在《入中論釋》當中,認定一切虛妄的迷亂為道所破,義無不同,因為在上述二障的體性——悭等與三輪之分別中,實際已含攝了一切虛妄分別。《四百論》雲:“虛妄分別縛,證空見能除。”

  上面講道所破是二障,描述他的時候分了兩個。果仁巴大師說:道所破是指一切虛妄的迷亂。這在意義上沒有不同。總的體性就是虛妄分別,差別上可以分二類。

  煩惱障是虛妄的分別,所知障也是虛妄的分別,只不過在分別的對象上有差別。如果你在分別能、所和三輪就屬於所知障。其實都是虛妄的迷亂,大夢小夢而已,反正是夢。執著二取是虛妄的迷亂,貪得要死、嗔得要死也是虛妄的分別,前者是緣著法我起的,後者是緣著人我起的,反正都是虛妄的分別。

  當然虛妄分別不是說什麼差別沒有,當然有差別。比如做夢,也有好夢、壞夢,有的夢糊塗、有的夢清淨,有貪夢、有嗔夢,雖然有這麼多的差別,但它的體性都是虛妄的分別。所以,一切障礙總的體性就是虛妄分別。有這樣迷亂的習氣所起的一切妄想,這種客塵的法,就是二障。

  《四百論》上說:“虛妄分別縛,證空見能除。”眾生為什麼受束縛呢?就是都在虛妄分別裡出不來,凡夫是被虛妄分別束縛,聲緣也是被虛妄分別束縛,乃至沒有證得空性,就無法消除虛妄分別。相反,證得空性就能消除虛妄分別,所以道是空慧,道所破是虛妄分別。

  二、道所破攝為二執

  《楞伽經》說:“以我執引生的煩惱心,為煩惱障;以三輪法執引生的分別心及習氣,為所知障。”二我執為二障之因,若能斷除,二障自然消滅。因此,道所破更直接地認定為人我執與法我執。修學顯密八萬四千法門,目的唯一是破除二我執。

  道所破再歸攝為人、法二種我執。

  《楞伽經》說:“凡是以我執引起的煩惱,就是煩惱障;凡是以三輪法執引起的分別心和習氣,就是所知障。”可見所有的煩惱障都是源於人我執而引發。所有的所知障都是源於法我執而生起,所以一切障礙的根源就是二種我執。這個認識非常關鍵。

  現在已經認准了障礙的根源是我執。那麼,怎麼才能破掉我執呢?唯一的首先,現在要去觀察到底有沒有我,先要憑借觀察來認定根本沒有我,之後才可能時時住在無我的觀照當中,乃至於現證無我。由於二種我執是二障的根源,所以一旦從根源上斷除了它,二障就自然消滅。

  前面講的是,種種的障礙歸攝為煩惱障和所知障二種,而這裡進一步追究二障的起因,看到了是人我執和法我執。這樣就更明確了,修道的所破就只有兩個:一個是人我執,另一個是法我執,這兩個能破得到,就解脫了煩惱和二取分別。如果破不到,那就沒辦法解脫和成佛。所以,道所破更直接地認定為人我執和法我執。修學顯密八萬四千法門的目的唯一就是破除人法二執。

  問:二我執是怎樣生起的?

  答:以無明將境上的人、法妄計為人我、法我而耽著不已,由此便串習成人法二我執。

  這是再追根問底:二我執是怎麼生起的?要一步一步去追究根源,我執又是怎麼起來的?

  這裡用比喻來講,黃昏的時候,由於眼識不怎麼好,就把那一條繩認為是一條蛇,心裡一直說“那是蛇,那是蛇”,這就是起了蛇的執著。有了蛇的執著以後,覺得很可怕,心也亂跳,趕緊跑,這是煩惱、是業。本來是因為你眼睛不亮,看是一條蛇,叫妄計蛇,心裡一直在執著而沒有放下有蛇的想法,這種狀況叫執著。一有了蛇執一看就害怕,心也跳得很快、很緊張。這就叫煩惱,之後趕緊跑叫業。現在拿燈親自去照一下,沒有啊,只是一條花繩,沒有蛇,這叫“無我”。心裡肯定了是沒有蛇,也就放下來,沒什麼可怕的,只是虛驚一場!煩惱沒了,煩惱推動的這個業也沒了,也沒了那些為我而發生的行動。

  這個比喻表示了二我執如何生起以及由我執起惑、業、苦的情況。首先是無明把這個境相的人、法誤認是人我和法我。本來,什麼是人?色受想行識一大堆而已,根本沒有一個獨一、常住的我。但我們對眼前的一個個有情都認為是實有的一個個人,這就是妄執人我。

  對於法,比如眼前的一張桌子是一個法,用離一多因分析連一個微塵也得不到,但在我們心識前偏偏現一張桌子的相,這叫做錯亂。

  根本不是這樣存在的,那為什麼又會顯現桌子呢?實在是因為錯亂得太久,不讓現都會這麼現,這是很深的習氣。雖然這是實際沒有的,但在我們心前硬是有一個現相,還有它種種作用,這是我們的習氣力所致。無始以來就這樣執著慣了,就會按這樣顯現。

  我們要明白,人法是什麼。現在根識前這一切一切,看到什麼,聽到什麼,認為什麼,叫人法。人、法是你主觀的一個錯覺,你把他虛妄地認為是個人我,或法我,然後耽著不捨,產生了嚴重的人法二執。

  明白之後,我們觀察的對象就定在境的人、法上,人、法到底有沒有自性就是以理觀察的課題。所以下面開始講理所破。

  認定理所破

  在自己心中引起空性正見,這是我們做觀察的目的。因為一切大乘佛法都要以這個見作為指導才能修行,住在這個見上才有修證。為了得到這個見,我們才來學中觀,尤其是要以正理來觀察到一切戲論都本來無有。

  為了達成這件事,我們首先要明白怎麼操作。有三個方面必須搞清楚,就是:所破是什麼?能破是什麼?如何破?這三個問題非常關鍵,所破是目標就像靶子,如果所破都不明確,那是根本破不好的,更不可能引起正見,所以首先要定好所破。

  知道所破之後,要掌握能破,就是要掌握中觀的正理,這個正理是破戲論的一個工具。有了工具,就開始要破了。

  如何破,就是把凡是你認為什麼人、什麼法是真實有的這種觀念統統破掉。破了才會醒悟自己一切的觀念都是錯的,通過眼耳鼻舌身五種妄識接受到的一切信息,都是不正確的,這樣才轉得過來,不然把妄識顯現的這一切認為是真的,那就無法接近實相。

  所破裡分道所破、理所破。道是指智慧,資糧道等五道叫道,真正的出世間見道才能破二執,見道之前可以伏住執著,資糧道是先聞思積資糧,加行道是為了見道而加功用行,見道時開始見實相,這時才能破。

  道所破是執著,理所破是戲論,二者什麼關系?修行的目的就是破執著,從生死中脫離。為了完成這件事,怎麼辦?要知道,我執的境是我,破掉了我就有辦法。比如一個小孩拿一個氣球,如果氣球給它打破,他手上就沒有什麼好抓的。我執的境是我,為什麼會出來一個我,是你迷亂,你妄計有一個我,對這個“我”先以正理把他破掉,發現原來沒有我,抓了半天都是妄執,這樣才肯放手。所以道所破是執著,破執著就要先破執著的境,這是用正理來破,在破之前,必須搞清所破是什麼。所以第一步就是明了理所破。

  這樣就逐漸歸到了理所破上。再來告訴你破的工具,就是中觀正理。你用這個工具去破所破,真正破好了,破到完全肯定了,就會引起無我正見。安住無我的正見,就可以對治執著。

  所以一定要搞清楚道所破和理所破的關系。道所破是執著,或說我執,在我執上分成人我執、法我執兩種。理所破是戲論,它是我執的境。就像蛇執的境是蛇,只有見到只是繩子沒有蛇,蛇的執著才會消除。總之,道所破的境就是理所破。

  譬如說“某人決定無有”,須首先認識所無的對象。如是,欲斷定萬法無我或無自性,也須首先認定所無的“我”或“自性”。若未現出所破的總相,則所謂的“破彼”也難以決定是無顛倒的。《入行論》雲:“未觸所觀事,不取彼事無。”

  比如說這裡沒有鬧鐘,如果真的能抉擇到沒有鬧鐘,這樣肯定要引起:噢!沒有鬧鐘,這個法無自性。在心裡要引得起這個認識。

  所以,“所無的是什麼”首先要認定。現在肯定是一個分別心,分別“我”是一個什麼,然後你的分別心用正理去觀察“我”是不是成立,之後你心裡會現起一個“無我”。雖然是個“無我”的總相,但在資糧道、加行道是需要的。如果自己的心什麼都不知道,那破什麼?連靶子都沒有,怎麼會在破後能引起無我,這叫糊裡糊塗的中觀。所以,如果沒有現出所破的總相,則所謂的“破彼”也難以決定是無顛倒的。

  再引《入行論》說明,意思說,我們不依一個“人”,心就沒辦法去取一個“無人”;不依一個杯子,也沒辦法心裡立出一個“無杯子”來。不依一個所觀察的事物,心就無法去取這個事物的無有。也就是先需要依於所觀察的對象,去觀察它的無有,才會引起無我的定解。

  一、所破攝為二我

  這有三個方面,一個是我,即二我;一個是邊,即四邊;一個顯現,就你分別心前顯現的相,這三個是一個意思。所破本來是無量無邊,我們把他歸納起來,就是二我、四邊或顯現。首先說二我:

  《入中論》雲:“由人法分二。”

  凡是有自性都叫做我,各種各樣的人事物都是我。如果這樣說下去就漫無歸宿,不好把握,所以就在“我”這個總體上按照人、法分成兩類。人有自性叫人我,法有自性叫法我。

  又雲:“慧見煩惱諸過患,皆從薩迦耶見生,由了知我是彼境,故瑜伽師先破我。”

  這一頌的意思是:由於以智慧見到了輪回的煩惱和生老病死等無邊的過患,都是由同一個根源——我見出來的。怎麼破我見呢?那就要觀察他的境。我見是一種虛妄的見,觀他的境,境破掉了,我見就被破除。所以最初的關鍵是用正理觀察有沒有我,能以正理非常肯定地破掉我,我見才會被破除。

  所以,怎麼破我執?方法就是首先破我,如果我能破得了,就會引起無我的正見,也才能真正破掉我執。總歸這一頌的前二句在說:道所破是什麼,就是輪回一切惑業苦的根源——薩伽耶見或我見。由於我見耽著的境是我,所以首先以正理破我。通過破我引起無我正見,才能破我執,息滅輪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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即以此功德,莊嚴佛淨土。上報四重恩,下救三道苦。惟願見聞者,悉發菩提心。在世富貴全,往生極樂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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