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一次,我熬夜起晚了,錯過了送女兒到幼兒園吃早餐的時間,就給她口袋裡裝了很多餅干。
晚上,接她回來,問她:“餅干好吃嗎?”
“同學給搶走了。”“是小寶。” 忽然間,她的眼角浸出幾滴淚,委屈的樣子讓人心疼。
小寶是女兒常說的名字。那時她不到三歲,記不得很多同學的名字。小寶曾搶過她的襪子,帽子。當回到家中,發現她的紅襪子變成白襪子,到處找不到她的帽子的時候,才知道是小寶所為。
“好了,不哭了,回頭咱換一個幼兒園好嗎?”我安慰她。
“好,換一個大的幼兒園。”女兒笑了。
第二天,去幼兒園接她的時候,見她正開心地和一個小男孩玩滑梯。
“小寶,再見!”
女兒禮貌地向他揮手。小男孩也熱情地揮手,笑得很燦爛。
“他就是小寶嗎?”
“是。”
“玩得開心嗎?”
“開心。 ”
夕陽下,是一張幸福的笑臉。
想痛斥小寶的心忽然平靜了。
開心其實很簡單。當別人傷害我的時候,我會哭,但我也會照樣毫不在意地和他玩。哭歸哭,玩歸玩。
菩薩戒把不接受別人的忏悔,列為輕垢罪。目的,是為了忘記不快,讓自己和他人心安,開心地在世界上生活。但成人往往做不到。哪怕是別人的一句話傷害了自己,也要記憶很久,常常復習,想找機會讓他不痛快,結果,一句話變成了千萬句,很久都很不開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