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十二章經》雲:
“愛欲之人,猶如執炬,逆風而行,必有燒火之患。”
“人從愛欲生憂,從憂生怖。若離於愛,何憂何怖。”
亘古以來,飛蛾在燈下重復一次又一次浴火的生命追尋;而萬物之靈的人類呢?也在滾滾紅塵中,尋尋又覓覓,實現一次又一次美好卻又幻滅的愛情游戲。
《四十二章經》雲:“愛欲之人,猶如執炬,逆風而行,必有燒火之患。”“人從愛欲生憂,從憂生怖。若離於愛,何憂何怖。”
情愛之於人,有時和飛蛾撲火的情境十分相似。當飛蛾看到燈火,在渴望光明和溫暖的同時,往往忽略了它致命的吸引力。而執著情愛的人們呢?也常迷失於熱戀的激情中,無法保持理性和清醒,於是,種種的煩惱、憂愁、痛苦便隨之而生,甚至衍生情殺、自戕等社會問題。其實,愛恨是一體的兩面,愛到最終極時,恨也往往隨之而生。
俗語說:“人不癡狂枉少年。”很多人在青春歲月時最向往的便是擁有一份美好的愛情,但到最後,大部份的人卻失望了,因為“相愛容易,相處難。”為此特別訪問中台佛學研究所所長見護法師,談談如何在情愛中保持覺醒,以佛法的智慧帶領為情所苦的人走出感情的迷津。
愛情的幻滅
見護法師說,一般人在追求情愛的過程中,往往懷著一種非理性的幻想,所以,通常戀愛中的人只看到對方好的一面,而往往忽略了缺點的那一部份,於是,由於性格上的差異,相處久了,種種的摩擦、沖突便產生了。
在初交往時,人們大多會避免暴露自己性格上的缺點,所以很容易“情人眼裡出西施”,等到結婚以後才發現,原來彼此是如此不同。因為一般人很少想到這個現實的問題,所以婚後,種種的煩惱與沖擊就接二連三的來了。
如果男女在初交往時,能夠客觀地去觀察對方,真正地看清楚對方的性格、人品及價值觀等,另外,也要衡量一下雙方相處的問題,日後,才不會出現悔之已晚的遺憾。
在中國傳統的文化中,文人們總將情愛描述得十分地美好、浪漫,事實上,以佛法的角度來看,並沒有永恆不變的愛情,所謂“永恆的愛情”完全是出於文人們浪漫的想像。
究竟什麼是“愛情”呢?愛情就是一個人對另外一個人非常強烈的喜愛與執著,而且這種喜愛是主觀的。但因兩個人的成長背景不同,在交往的過程中,雙方彼此的認知及情感必定會有所改變,如果兩人改變的方向不同,那麼這段愛情就會變質與褪色。原本愛情就是變化無常,所以如果執著愈深,痛苦就愈`。
每個人心中多少都有一個理想情人的形象,在戀愛的過程中,總是希望情人能符合自己心目中完美的形象,所謂“訂做一個他”即是這種心理所衍生的流行語,但是這種心態往往只會帶給自己煩惱與痛苦罷了!因為,沒有任何一個人是完美無缺的。所以,只有從客觀地認知對方與接納對方中,才可能有較圓滿的交往關系。
在愛情中成長
其實,從任何一種人際關系中都可以得到自我成長。因為人與人之間的性格、理念等等,必定有所不同,所以在相處過程中就會產生沖突或摩擦,但這種沖突未必是負面的,只要我們將之視為一面鏡子,用來反觀自心;從沖突中反省自己需要改進之處,而不是一味地指責、抱怨對方,那麼,相信不論是任何一種人際關系,到最後都必定能圓融無礙。
見護法師在未出家前,曾有位感情十分要好的女朋友,後來,學佛後,當確認以佛法為終身的修持才是最有意義的人生時,就毅然決然地捨下這段感情而出家了。這就是將小愛化為大愛的具體實踐吧!
戒律讓我們得到真正的自在
佛法“五戒”中的“不邪YIN”,便是對婚姻之外的性關系做了一種很好的規范。其實,“五戒十善”就是一種道德觀,但一般沒學佛的人不喜歡戒律的束縛,也不相信“因果”的觀念,所以一味地追求物欲的享受與刺激,甚至還有人提倡“自在禅”,認為想吃就吃,想玩就玩,放縱自己的身口意三業,不但造作了許多的惡業,而且也給自己帶來了更多的煩惱與痛苦。
佛法中的“五戒十善”,表面上似乎是一種束縳,但其實它才能真正帶給我們心靈的自由與自在,這就如同國家中的法律一般,法律雖是一種約束,但若人人遵守法律,社會才能有真正的自由,否則治安亂成一團,何來的自由與自在呢?
因此,在追求人生的快樂時,一定要體認到必須有所約束,才能有真正的自在與快樂,不但世間法是如此,佛法亦是如此。佛法說真正的自在是超越苦樂兩邊,而且這種自在不是向外求來的,最後終究會失望,因為外在的人事物是無常的,而且剎那在生滅變異之中。
發掘內在無盡的功德寶藏
所以,真正的自在不需要依靠外在的人事物才能獲得,而是人人自性中本自自具足的,只要我們的心有定力、有智慧,覺性清楚明白,而且不論處在順境或逆境中,心都能如如不動,才是真正的自在與快樂,在佛法中,稱這種心靈最高的境界為“涅槃”。
佛教詩偈中有:“我有神珠一顆,久被塵勞關鎖,今朝塵盡光生,照破山河萬朵。”因一般人對這種禅悅境界的了解太缺乏了,所以無法深入地去發掘自己內在的功德寶藏,反而捨本逐末,不停地向心外去追逐幻化不實的事物,這實在是非常可惜!
願今後大家在遇到外境時,都能開始學習反觀自心,進而啟發人人自性中無盡的功德寶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