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五節 生攝冥職
這是與死後復活者所述說類似的一種特殊神游經驗。當事者自覺被冥差請去,任冥官或冥差,理陰間及陰陽交涉之事。其身則如熟睡或休克、暈絕,事畢而醒。這種經驗往往在相當長的時間內經常發生,甚至每日必有。這種人談陰間情狀、幽明關系,甚為詳悉。野史筆記中所載不少。
《酌泉錄》載:清乾隆年間,蠡埄鄉下人鄧野狐,常作冥差,入冥時昏倒如死,經二三時辰方醒。有友人求與共去,鄧許之,一日入冥,攝友人之魂同往,凡捉九人,皆送去投豬胎。醒轉後,見友人尚沉睡不醒,乃去生豬人家查看,見生下十只小豬,拿一只擲死,說:“跟我回家。”友人方醒。鄧為陰差凡三年。
《果報見聞錄》載:清初太倉人徐婁東,從小吃素念佛行善,一日忽做冥官,為閻王分司。每夜在堂中暗處坐,呼叫兩邊冤鬼,聲音宏亮嚴厲,判斷斬釘截鐵。朋友家人在別房記錄其判案,日久成一厚冊,題名《婁東冥判》,流通書坊,閱者毛豎。
近代名人黎澍、章太炎,也各有任冥官事。黎澍入冥事,由黝襄筆錄其口述,為《幽冥問答錄》八十四條,述冥間事甚詳。
其入冥為光緒庚子年間(1900)十九歲時事。一夕於夢中見有古衣冠人入室造訪,說有事懇請幫忙,含糊應允,醒後以為是夢,未經留意。四五日後,又夢前人以馬車來迎,導至一廂房,請升堂審案,審畢,仍以馬車送還。審案時間,每次數小時。任東岳部下分庭庭長,轄華北五省,每日皆往,最初在晚間,後來下午也能去。前後計四五年。
入冥時身臥床上,狀似熟眠,回陽後覺精神微倦,有似失眠。若時當入冥,而親朋忽至,又不便以此事告之,則瞑目對答客問,但不能出語發問,也不記得與客作何語。
入冥審判,未見有閻羅法律,而提案判決,自中肯綮,不費思索,絕無差錯。人間種種思想行為,鬼神悉知悉見,記錄無遺,又有視人頭上之光,知其善惡。冥司所管,皆庸碌無大善行者,若大修行人,死後立登天界,不由冥府經過。尚須由冥府經過者,冥官亦避位而迎之。冥府對三教皆重,而最尊佛教。最重忠義節孝,最惡YIN殺二業。
冥刑種類甚多,較人間刑罰慘酷百倍,鋸解、錐磨、刀山、油鍋等刑,皆系實有。因富貴人家,僕從年少,陽氣甚重,鬼難拘系,故有時用陽世人生魂為冥差而捉之。陰間雖有晝夜,然不見日月星辰,白晝亦如四川大霧及華北黃沙天氣。
所見之鬼,遠至宋元而止,其容貌與病殁時同,若刀殺等慘死者,則面目較為模糊,傷處有血痕,容貌慘戚,如懷痛苦。鬼有婚娶生育,即墳墓為棲息之處,所供食物,唯聞其氣而已。足部模糊,行走甚疾,若行煙霧中。若與人相碰於途,不及回避,則鬼被撞倒,人身亦打寒噤。鬼說話之聲,尖銳而短促。上午八至十一時,鬼畏陽氣熏灼,皆避匿陰暗處,午後漸多外出。僧道做法事追福超度,是否有實益於亡者,須視其道行與悲憫心之有無深淺而定。
章太炎之夢做閻君,在民國四年(1915),章被袁世凱幽禁於北京龍泉寺期間,章有書信與友人宗仰和尚,具述其事:
去年十二月初,夜夢有人持名片請吃午餐,視其主名,則明武宗時賢相王鏊也。至門外,已有馬車候之,至其宅,主人以大餐相饷。陪客中,漢人、印度人、歐洲人皆有,漢人有夏侯玄、梅堯臣。
王鏊告言:“與君共理薄籍事耳。梅君則總檢查,吾輩皆裁判官,以九人分主五洲刑事;而我與君,則主亞東事件者也。”此處唯受控訴,得有傳訊逮捕之事,傳訊者不皆死,逮捕則死矣。判決處分,期滿釋放,又轉生諸道,則非此處所管。本無制法之人,法律參用漢、唐、明及西洋日本諸法,罪重者禁锢一劫,短則百年。本無鐵床銅柱等事,然詢之罪人,皆言實有,固其心現也。
從此,每晚辄夢到署視事,所審以械斗謀殺、詐欺取財為多,無重大案件。唯星期日無此夢。一日自書請假條焚之,夜亦無夢。服人參以安心神,並於晚飯後靜坐觀心一小時,思欲去此幻夢,終不可得。後經數月,此夢方辍。
近世佛教界記述的此類生攝冥官事,尚有湖南曾心田、北京某官、香港麥某等數例。其所述陰間情狀、鬼類境遇、幽明關系等,大略類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