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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師開示
印光大師論因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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理是諸法之本體,即吾人之心性、佛性、真如、自性、般若智慧等等。事是宇宙萬有,包括一切精神和物質現象。它們之間的關系,以波與水作比喻,事是波,理是水。波即是水,水即是波。凡宇宙萬有(事),無非和合對待之假相(事),真體(理)顯時,相(事)皆空寂,而諸假相,正依本體(理)而立,是本體的顯現,比如水上波浪(事),其全體不喻於水(理)。宇宙萬有(事),正是心(理)上所起種種之波浪(事),水體上原五種種波浪之相,如果水體有波浪之相,波浪滅則水應滅,但是,水體是不會滅的,可見波浪是空相。所以說,事與理是一非二,如波與水,不必滅波浪以求水,也不應該昧水以逐波浪。
理性既然不生不滅,印祖為什麼要說,如果撥棄事修因果,並理性而失之呢?這就是要那些喜歡執著理性而不重事修的人猛然省悟,離開事相境緣,執一個什麼理性,那是愚癡,是根本不存在那種所謂的理性的,這是法(宇宙萬有)外覓心。六祖所說的:“佛法在世間,不離世間覺,離世覓佛法,猶如求兔角”,也正是此意,所謂事有偕理之功,理無獨立之能。
好談玄妙和理性,而不倡因果者,其悲哀之處在哪裡?在這裡我們要好好領悟,一是深思印祖所說的“善談心性者,必不棄離於因果,而深信因果者,終必大明夫心性,此理勢所必然”之當機者。我們不能疏忽,誰是善談心性者?當然是佛菩薩及佛菩薩所示現的高僧大德,他們說心性是絕不棄離因果的。我們明白這一點,在抉擇善法的時候,就有標准了,就不會被一些故作高深的玄說而惑亂了。二是“若捨此不行,別求玄妙。縱令大得,亦、只能利一類之機而況專資空談者乎。”很明顯,捨因果不談,即使他本人能證悟,也只對上根利器之人有用,對中下根人來說,就沒有用處了,何況只是一味喜空談的人,更是得不到實益。因此,不談因果,別求玄妙,不是廣被眾生的,度生的范圍是非常有限的,若自己不是上根利器,而捨因果,專資空談,大都只能落個佛道未成而人身不保的悲慘結局,能不膽戰心驚乎?
只談心性,不談因果,是不解真空妙有的緣起法則的。理之空性,是諸法皆空之實相,空相之中,全體即真,並不是別有一處名空。十法界皆不出因果之外,明理性不廢事修則為正知,執理性而廢棄事修則成邪見,毫厘之差,佛獄立判,正知可以成佛,邪見必墮地獄。為什麼?未斷貪瞠癡慢,未破我執,未證空性,必有分別執著,貪愛取捨。不重事修,必不斷惡修善,一味隨順自己的無明煩惱,貪瞠癡慢,焉有不墮落之理。深信因果,必然戰驚惕厲,斷惡修善,知三界無安,必求出離,真為生死,勤修佛道。所以,深信因果者,終必大明乎於心性。
懷海禅師,是馬祖會下最傑出的弟子,徹悟法源,振威一喝,耳聾三日。這樣一個得十方如來心髓的高僧大德,為什麼要嚴立清規,秉佛律制,且嚴持毗尼,率先垂范,律己之嚴,到一日不作,一日不食,雖八十高齡,也不苟且。難道他老人家不知道諸法空性?不知道理性無形相,無是非,無分別,無取捨,無善惡嗎?顯然不是!萬法皆空,因果不空。心雖無相,但亦無不相,可以顯現人物世界。十法界依正莊嚴,如是因,如是果,法爾如是,實是禅師大悲心之流露,令大眾不墮三塗,由人天乘趨人四聖道,必須持戒,不是說空便能空。凡夫若聞法便悟,真能沒有貪愛取捨造作,是上上智,但其待人接物,自然合轍,起用必是慈悲智慧。如果心未寂滅,煩惑熾盛,若藐視因果,膽大妄為,追逐塵欲,無明煩惱焉能斷得,無明造作焉能空得而不顯果報,這是愚癡啊,一定落得個壯志未酬,佛道未成,先墮惡趣的悲慘結局。真明白空性之義的人,必然是世情淡泊,不縱情聲色,不耽於樂欲,容易放下五欲六塵,樂於持戒,怎麼會隨順自己的欲樂而談空呢!如果一個對權勢財色名利奢好津津樂道的人,一邊又高喊不執著,那是實在可悲可歎的。
從印祖所說,《文鈔》中有一段前後百丈主人關於因果的一個公案。因“不落因果”一字之差,前百丈主人五百世身為野狐,遇後百丈主人以“不昧因果”而得解脫。印祖於《文鈔》中也講到,前百丈主人也是菩薩示現,欲拯末世狂慧之墮落,不惜現身示報。與後百丈主人百丈禅師,砧錘相成,煆淬相濟。俾後之禅者,徹悟不涉因果之理,實行修因證果之事,以期究竟徹證而圓彰焉。此兩百丈之深心,學者不可瞞旰讀之也,應認真深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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即以此功德,莊嚴佛淨土。上報四重恩,下救三道苦。惟願見聞者,悉發菩提心。在世富貴全,往生極樂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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