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佛供的物品要自用之時應以他物贖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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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近因為要了解觀音旦供佛儀軌我在網上查看了一些開示文章,其中一位師兄弟說到佛供的物品要自用之時應以他物贖回,據說這是《菩薩優婆塞戒經卷五》裡面開示的法。下面的文章是我轉發的,希望各位同修也來看一看。
《菩薩優婆塞戒經卷五》──雜品之余:
“若自造作衣服缽器,先奉上佛,並令父母、師長、和上,先一受用,然後自服。若上佛者,以花香贖。”
供佛有不可思議的功德,但現值今日末法之時,去聖日遙,我們無法親手供養於佛;因此只能在佛堂前備以鮮花、素果等種種飲食器具來作供養。
但供佛的物品在取下之時,應先以香或其他供品來贖回,何以故?謂既是供養予佛的物品,即是屬於三寶之物故。雖是於自家佛堂作供養,若不以香花或其他供品贖回,則在戒律中是構成盜三寶物的重罪,這是相當大的過失,不得不慎!
舉例來說,當您去寺院參訪時,有時也會對寺內常住僧眾作供養,不論是金錢或衣物等,若供養完成,該物即屬於三寶所有;相同的,雖是於自家佛堂供佛,但供品卻是屬三寶之物,故於取下自用之前,應以香或其他替代物來贖回,才不會造成盜三寶物的重大過失!

一般在取下供品時,多以香來作贖回供品的替代物,在此便提供一則贖供品文讓大家作參考:

以此清淨香 贖回供佛物 祈求佛加持 增長諸福慧 正法傳十方 皆共成正覺
還有一點也必須在此做提醒,供品在上供於佛之時,應先燃香禀佛,這不僅是代表對佛的恭敬,也是一個確認的動作!
因為佛堂中除了佛菩薩外,還有眾多的護法神在,若未先上香禀佛,則此供品的屬性不明確,因為不知道這是要給佛菩薩還是眾護法神的供品?
供佛的供養文:
願此香花果 遍滿十法界 供養佛法僧 增長諸福慧 正法傳十方 皆共成正覺
希望能藉由此文,讓大家爾後供佛的功德更為圓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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即以此功德,莊嚴佛淨土。上報四重恩,下救三道苦。惟願見聞者,悉發菩提心。在世富貴全,往生極樂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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