十一、世界--或者稱為世間,分有情與器世界二種,所謂有情者指眾生之身而言,基於業因所感而得的正果叫做正報。所謂器者即衣食家宅用物及山河大地等之總稱,基於有情所依之果報叫做依報。世界的計量,系以一千世界為一小千世界,一千小千世界為一中千世界;集一千中千世界為一大千世界;統稱為三千大千世界,每一大千世界約數為十萬萬個世界,是為佛所有的化境;廣集無量之大千世界,合而為十方微塵世界,我們現居的世界(一銀河系)叫做娑婆世界,娑婆之義是「能忍」,也就是說我們這個世界,是一個能忍受眾苦煎逼的世界!
十二、劫--成、住、壞、空是世界循環的現象,此現象稱之為劫,梵語為劫波,譯義有「時分、大時、長時」的各種說法;每一大劫分為「成住壞空」四個中劫,每一中劫分為二十小劫(一小劫約一千六百萬年)。四中劫的現象的區分是:成劫為世界成立之時。住劫為世界成立以後,一切有情眾生安住之時。壞劫為世界破壞之時。空劫為世界滅盡,空無所有之時。
十三、三界--分欲界、色界、無色界;欲界是YIN食二欲的有情眾生所居住,上自六欲天,中自四大部洲,下至無間地獄。色界是已離YIN食二欲的有情眾生所居住,其形色殊勝,依禅定深淺而別,稱之為四禅天,或者叫四靜慮天。無色界是無形色的有情眾生所居住,包括有四無色天,或者叫四空處;三界又名三有,依因果不亡,生死相續的意義而定名。
十四、九地--三界復分九地(九有),一是五趣雜居地,即欲界,自天人以及畜生餓鬼地獄,合為一地。二是離生喜樂地,即色界初禅,已離欲界之苦而生喜樂。三是定生喜樂地,即色界二禅,已無尋伺,從定而生喜樂。四是離喜妙樂地,即色界三禅,離喜貪,心悅安靜,有勝妙之樂。五是捨念清淨地,即色界四禅,離喜樂,清淨平等,住於捨受正念。六是空無邊處地,即無色界第一天,厭色而住於空無邊處定之有情所居地。七是識無邊處地,即無色界第二天,住於識無邊處定之有情所居地。八是無所有處地,即無色界第三天,住於無所有處定之有情所居地。九是非想非非想處地,即無色界第四天,住於非想非非想處定之有情所居地。
十五、五趣與六道--所謂五趣,即天、人、鬼、畜生、地獄,又名五道;加阿修羅共為六趣,又名六道。所謂阿修羅,似天非天,有天修羅與鬼修羅之分,可歸納於他趣,所以小乘經典多說五趣;趣的意思是未出三界之眾生,因感果而趣向者,道的意思是展轉相通於輪回生死中。
十六、本惑--亦名根本煩惱,計分貪、瞋、癡、慢、疑、我見等六類;我見又分身見、邊見、邪見、見取見、戒禁取見五種,合稱十惑,又名十隨眠。根本煩惱中的貪、瞋、癡、慢、疑五者其性遲鈍難啟,又名五鈍使;我見中的身見、邊見、邪見、見取見、戒禁取見五者銳利易止,又名五利使。所謂使者,為仿徨迷惘中之眾生為其役使。此鈍與利又有「事迷理迷」的差異;所謂事迷即是昧於正理而生起煩惱。而二者的發生,則不離於「見與思」二者所迷惑;同樣,欲遏止此一現象,仍不離於「見與思」二者的覺醒。
十七、隨惑--隨於根本煩惱所生起之枝末煩惱,約計有十九種之多,如放逸、懈怠、不信、昏沉、掉舉、無慚、無愧、忿、覆、悭、嫉、惱、害、恨、谄、诳、憍、睡眠、惡作等。隨惑於三界之分配,以谄诳局於欲界及色界之初禅。以放逸、懈怠、不信、昏沉、掉舉貫通三界;其他為不善性,屬於欲界。所以,欲界擁有十九煩惱之全部,而色界僅具八種、無色界六種。
十八、聖谛--俱捨宗認為善惡是其業因,煩惱是其業緣,而引起五蘊的匯合,發生心身世界,承受生死輪回諸苦;唯有修行「戒定慧」三無漏學,才能滅除惑業而得解脫,證得般涅槃。所以,五蘊匯合而成「集谛」,心身世界是為「苦谛」,三學之道是為「道谛」,證般涅槃是為「滅谛」;所謂谛者即是真理,道出世間的苦果來自五蘊的匯合,唯有修學無漏三學,才能證得般涅槃的究竟解脫。
十九、十二因緣--惑業引發生死,計有十二因緣,又名十二支;是無名、行、識、名色、六入、觸、受、愛、取、有、生、老死。所謂因緣即十二者的關系;首為無明緣行,緣於宿世之惑,由於行是造作,因惑而起造作諸業,是為無明緣行。次為行緣識,緣於業力生起托胎之識。三為識緣名色,緣於托胎以後而具心身;所謂名色是指名為受、想、行、識四蘊,色為色蘊;名色是指六根未具以前的心身形態。四為名色緣六入,緣於名色的成就,漸漸具足六根(眼、耳、鼻、舌、身、意六者又叫六入)。五為六入緣觸,緣於出離母胎,六根感觸塵之六境(色、聲、香、味、觸、法六者為六塵)。六為觸緣受,緣於感觸塵境而領受苦樂。七為受緣愛,緣於苦樂而生愛欲。八為愛緣取,緣於愛欲而起執著貪求。九為取緣有,緣於求取而種來世之因。十為有緣生,緣於既種來世之因,遂成轉生之果。十一為生緣老死,緣於生必變壞而成老死。依三生四谛之分:無明與行,是前世造作之因,屬於集谛。識、名色、六入、觸、受五支,是現世所受之果,屬苦谛。愛、取、有三支,是現世所造之因,屬集谛、生與老死,是來世當受之果,屬於苦谛。
二十、涅槃--漢譯意義甚廣,計有寂滅、解脫、無為、滅度等;凡能滅除煩惱、出離生死、去系縛、得寂靜,皆可謂之解脫。涅槃有兩種,一是有余涅槃,為煩惱已滅盡,生命尚存在,身心依然作用。二是無余涅槃,為煩惱永遠斷盡,生命也結束,身心不再作用,無有余依者。
二十一、漏法----分有漏與無漏二種,所謂有漏即是有住,有流,有洩等;由於煩惱能使眾生流轉生死,常住三界,像器物漏洩一般。所謂無漏即是道谛以外的有為法(為有漏),也就是色法,心法,心所法,不相應行法等有漏之法,余下的擇滅,非擇滅,虛空等三無為法(為無漏),皆屬無漏法。
二十二、三乘--聲聞、緣覺,菩薩是為三乘,各乘修證有別;聲聞乘觀四谛,修行三世,可證阿羅漢,最慢經六十劫(生死);以階位分七方便(三賢四善根)和四果(預流、一來、不還、阿羅漢)。緣覺乘觀十二因緣。修行四世,可證辟支佛,最慢經百劫;以階位分一向一果。菩薩乘修六度,經三大阿僧祇劫,復於百劫中修植三十二相,八十隨形好,最後身中斷結「見思」二惑,而入於佛果。
第二節 成實學派
一、緣起--成實論是本宗的依典,佛滅度後大約九百年,小乘佛子薩婆多部俱摩羅陀尊者,有高弟獅子铠(诃梨跋摩)取小乘各部的精義而著編為「成實論」,標明我法二空的道理;所以叫做成實,是釋迦如來所說的三藏十二部實義之所在,本論是姚秦鸠摩羅什大師譯出,共十六卷二百二品,在南北朝廣弘此論,盛行華夏,遂成此宗。
二、觀辨--立二觀以明二空,一為空觀,喻瓶中無水是空,五蘊中無有人我,不見假名眾生。二為無我觀,喻瓶體無實是空,五蘊諸法俱是假名,實無有體,不見有法,前者又名「人空」,後者又名「法空」。
三、三心--假名、法、空三者以不同的因緣觀照,而分別成就功德。一為假名心,由是人我的假名而生執著,以為實有;如以因緣智滅除,即得人空觀。二為法心,由是五蘊的生起諸法,執有實體之心,如以空智滅除,即得法空觀。三為空心,由是觀照人法俱空,生起空有之心,如滅斷此空的執著,即得我法皆空;到最後「空」亦不可得,是為功德圓成。
四、第一義--器世界說有我,其實因緣和合而生;經雲:「五蘊和合,假名為我,而非實有。」佛說諸行如幻如化,故雲第一義空;第一義的谛理,是五蘊之色空無所有,乃至識空無所有,是故若人觀色、受、想、行、識諸法皆空,是人見第一義空。因世俗隨順,故言有我有法,其實五蘊和合,假名為人,因緣所成,故說有法;而此假有,緣散則滅,是以第一義,說因緣和合,緣聚緣散,諸法皆空。
五、二障--成就佛位,須斷二障,二障即煩惱,所知二障;見思二惑,合成煩惱,以執實我之見,擾亂身心,生諸煩惱,能障涅槃道果,是為煩惱障。二為所知障(智障),以執實法之見,蓋覆所知之境無有顛倒,能障菩提道果。
六、八十四法--計有色法十四:即五根,五塵,四大。心法五十:即心王一,心所法四十九,同俱捨之四十六心所,加欣、厭、睡眠。非色非心法十七:同俱捨之十四不相應行,合命根與同分為一,復加老死,凡夫之無作(無表色)。無為法三,與俱捨宗同,合共八十四法。
七、二十七位--基於修因證果,故立二十七位,或為二十七賢聖。茲分列於後:
有學者:
預流向:隨信行──聞思位。隨法行-四善根位。無相行∣見道。
預流果
一來向
一來果
不還向
不還果:中般、生般、有行般、無行般、樂慧、樂定、轉世、現般、信解、見得、身證。
阿羅漢向:
無學者
阿羅漢果:退法相、守護相、死相、住相、可進相、不壞相、慧解脫、俱解脫、不退相。
第三節 律學派
一、緣起:本宗系以律藏為依歸,故立名為律宗。佛陀住世之時,因事制戒,隨緣散說。佛陀入滅後,優婆離尊者結集,升座誦出,經八十次,是為八十誦,集成律藏。後來由於小乘分部,律亦漸次分部,計有二部,五部與二十部之分;所謂二部者,即上座與大眾。五部者即薩婆多(十誦律)昙無德(四分律)大眾(僧祇律)彌沙塞(五分律)迦葉遺(解脫律),在我國所譯者僅前四部,而迦葉遺部僅傳戒本,未廣傳律法。於唐代之智首律師曾著五部區分鈔,後為其弟子道宣律師,以四分律最適於我土,故於四分律而明戒體立行相;除此之外,另有相部之法砺,東塔之懷素,與道宣鼎足對峙,合稱四分律之三大宗匠;惟道宣所傳,盛行於後世,蓋以能融和大小三乘,行解相應的原故。
二、止作二持:明理戒法,不離修持,本宗本止作二法而行「善惡」之修持,一者止惡,一者修善,故止作二持所攝,具足一切戒法;以四分律之前半,系僧尼二部戒法,僧部二百五十戒,尼部三百四十一戒,加「七滅诤」合而為三百四十八戒;再加式叉摩那一百五十二戒,總成五百戒法。次為律中之後半二十犍度,所謂犍度者可譯為部份,或為品,為聚;計有受戒、說戒、安居、自恣、皮革、衣、藥、迦絺那衣、拘口彌、瞻波、呵責、人、覆、遮、破僧、滅诤、比丘尼(特殊之法)、法、房捨、雜等二十法。前二部是為止持具足之戒法,二十部是為作持諸法;但四分律的精神所在,是止中有作,作中有止,互相通用,不可偏廢;是以止作二持,有總有別,總則一切諸善不離止作二持,別則單就戒律而明修持。
三、具足戒:戒量有三重,以戒言廣至無量,僧則尚有三千威儀,六萬細行,略言之則二百五十戒法,內分四波羅夷、十三僧殘、二不定、三十捨墮、九十波逸提、四提捨尼、百眾學、七滅诤。而尼戒廣同無量,具八萬威儀、十二萬細行、略言之則三百四十八戒,內分八波羅夷、十七僧殘、三十捨墮、一百七十八波逸提,八提捨尼、百眾學、七滅诤。基於僧尼戒法之具足,其量猶若虛空,境遍法界,故立其數,約境明相,而別解脫之法;其余五戒、八戒、十戒、諸法等,無不從具足戒中出,擇其切要者,以應受持者之機,使其漸次入於具足戒法。
四、四科:戒分四科,是明戒律之精神所在,如戒律中的不殺、不盜等是為戒法;次是戒體,為受戒者心目中所取得「防非止惡」的功能,三是戒行,為隨順戒體,現於身口意如法動作。四是戒相、為足以典范予持戒者之相也!資持記說:聖人制教名法,納法成業名體,依體起護名行,為行有儀名相。
五、化制二教:本宗判一代聖教為化教與制教二者,如經論二藏,泛說因果之理以化道俗是為化教;戒律一藏,說出家之戒法,獨制內眾是為制教;因經論中所诠乃定慧法門,以教化眾生。律藏所诠乃戒學法門,以制止弟子之過犯;三者又名三學,以戒為首,戒行清淨,定慧自立,是以持戒制止邪惡,定慧伏斷煩惱。
六、三學行相:本宗主大乘圓教三學,謂戒法即三聚淨戒,戒體以藏識種子為體,戒行即定慧妙行;其戒相以止觀並運,止乃禅定之相,觀為智慧之用,故說戒即是定慧,無一法而非定慧;定慧即是戒,無一法而非戒,如是謂之圓融三學之行相也!
七、戒別:五戒為在家善信男女所持,八戒(八關齋戒)為在家眾受出家戒一日夜,以種出世之正因。十戒為沙彌、沙彌尼所持。六法為式叉摩那所持。二百五十戒為比丘所持。三百四十八戒為比丘尼所持。由此可知,戒分四位,有五戒、八戒、十戒、具足戒,如加上六法,則計有五類。以持戒對象分:有比丘、比丘尼、式叉摩那、沙彌、沙彌尼出家五眾,而在家復有優婆塞、優婆夷等,合而為佛子七眾。
八、三聚淨戒:一為攝律儀戒,受持一切戒律,可使一切諸惡悉皆斷除。二為攝善法戒,是修行一切諸善法。三為攝眾生戒(饒益有情戒)為一切眾生遍施利益。此三聚融通互攝,例如不殺生一戒即具三聚。因不傷害生命、是為攝律儀,從而善心增長,是為攝善法;由於不傷害之慈悲心而饒益眾生,是為攝眾生;所以任持一戒即具三聚,又攝律儀戒復分三種:計別解脫、定共、道共三者。別解脫戒如五戒、八戒、十戒、具足戒等可由作法而得,分別防護三業之非而各別解脫者。定共戒乃入諸禅定,自得無作,與定共生故。道共戒乃得無漏道,自離三業之造作,與道共生故。
第四節 法相學派
一、緣起--本宗以分別諸法性相為旨趣,而明了「萬法唯識」,故又名唯識宗;最初起源於彌勒菩薩應無著菩薩之請,宣說瑜伽師地論,後來無著菩薩造顯揚聖教論,攝大乘論,阿毗達磨集論;隨後乃弟世親菩薩造二十唯識論等。最早本宗在印度叫做瑜伽宗,迨至我唐代有玄奘法師游印度,於戒賢論師處學瑜伽,後歸長安傳其高弟窺基大師,基師著成唯識論述記及樞要等,廣弘法相義谛,由是興盛一時。
二、經典--六經十一論是本宗的依典,所謂六經,即是華嚴經,解深密經,如來出現功德莊嚴經,阿毗達磨經,楞伽經、密嚴經。所謂十一論,即是瑜伽師地論,顯揚聖教論,大乘莊嚴論,集量論,攝論,十地經論,分別瑜伽論,觀所緣緣論,二十唯識論,辨中邊論,集論。
三、百法--立五位之法而成百法,即心法八(識)心所有法五十一(遍行五、別境五、善十一、煩惱六、隨煩惱二十、不定四。)色法十一、不相應行法二十四、無為法六。所謂心法即一切諸法無質礙而有緣慮之用,為緣起諸法的根本。所謂心所法即隨附於心法而起者,是心法所有之法。所謂色法即有物質之形者以物質為因而生。所謂不相應行法即不附隨於心法者。所謂無為法即常住而不自因緣生者,是以本宗謂心外無法,以色法乃心中所現之假法,故心法為首;這與俱捨宗的「心外實有色法」及「心心所法依托色法而起」是不相同的,因為心王八法中除俱捨所標的「六根識」以外,尚有第七末那識,和第八阿賴耶識。次為心所法;心所法復分為六,一者遍行心所,二者別境心所,三者善心所,四者煩惱心所,五者隨煩惱心所,六者不定心所。關於色法十一是與俱捨宗相同,惟有無表色為「法處所攝色」乃十二處標明法趣所攝色,是指意根對境而言。次為不相應行法計二十四,前十四法同於俱捨,僅俱捨的「非得」是為「異生性」和「生住異滅」乃「生老住無常」之別;除此,尚有流轉,定異、相應、勢速、次第、時、方、數、和合性、不和合性等。次為無為法六:計有虛空、擇滅、非擇滅、不動、想受滅、真如無為等。
四、種子--說明第八識所藏的生果功能,其中分為二類,一為本有種子,是第八識中無始以來本性具有能生蘊處界的功能差別,或稱為本性住種。二為新熏種子,是第七識於世世現行所熏習而成的種子,盡數落於八藏識中,能增長將來生果功能,故又稱為習所成種;二者同生現行,具不混淆,如新熏遇緣即從新熏生,如本有遇緣即從本有生。
五、種相緣生--第八識中所藏諸種子於遇緣顯現時,是為種子所生現行;能生為種子所生前七識的現行,故能生的種子是因,所生的現行為果;此前七識的現行又能熏習第八識而成為種子。叫做現行熏,合而有能生的種子,所生的現行,和所熏的種子三法展轉,互為因果。
六、心所四分--一為相分,相即相狀,指所緣而說,乃人的心識緣境不時所現的影像。二為見分,見是見照,指能緣而說,心性明了,自能照見前境。三為自證分,證是證知,能證知見分,是其他三分之體,所以又稱為自體分。四為證自證分,即能證自證分;譬如見月,月為心所顯現之相分,能見為見分,能自感見月為自證分,能證知自感見月為證自證分。
七、所緣境--境分三種,一性境,是為體性,由實種而生,有實體實用,能緣之心,得境之自相。二獨影境,是為無所托之本質,乃能緣之心,獨自變化的影相。三帶質境,是為有所托之本質,但能緣之心不能得其自相;此三種所緣之境,皆為心識之相分,而心所四分,皆為心識之作用,所以本宗主心外無法,萬法唯識,既無實法,亦無實我。
八、我法二執--有俱生和分別二種,所謂俱生者,無始以來,基於六識與七識虛妄熏習內因之力,恆與身俱,不待邪教和邪分別而自然生起。所謂分別者非與身俱,須待邪教和邪分別然後生起。其次是俱生我執與俱生法執,一種是由第七識緣第八識執為實我或實法,且常相續;一種是由第六識緣五蘊之相執為實我,或者是緣蘊處界之相執為實法,但常間斷。至於分別我執與分別法執,惟第六識具有;所雲分別我執,緣邪教所說蘊相或我相而分別計度,執為實我。所雲分別法執,緣邪教所說蘊處界相或自性等分別計度,執為實法。
九、三性三無性--為明了真妄之義,而立三性:一者遍計所執性,二者依他起性,三者圓成實性;茲詳述於後:
遍計所執--遍計者周遍計度的意思,是指眾生妄情上所現的實我實法之相而言;凡色法諸法從因緣生,而迷情妄執,以為有實我實法,如夜入空屋,妄執有鬼;基於妄見生有,實無體相,像空中花,是相無性。
依他起--他即是指因緣,一切有為法,皆由因緣和合而起;如棉是因,人織為緣,而後有布,或以布為因,人縫為緣,而後有衣,皆依他而起。依他起法,從眾緣和合而生,不是自然生起,所以說生無性。
圓成實--由我空與法空所顯現的圓滿成就諸法實性,此是指真如而言,因真如是唯識之實性;如布的實性是棉,衣的實性是布,是說圓成實性。基於圓成實性必須證得我、法二空後才能顯現,超情離相,由於遠離以前的遍計所執我與法性的原故,所以說勝義無性。
十、三量--心所緣境,有現量、比量,非量三種差別,所以說名三量;其內容分別條述於後:
現量--現即是現顯,直覺顯現的緣境,能逼附境的自體,分明了別,而不迷亂。
比量--比即是比類,不能直覺顯現的緣境,比類量度而正了知,如見影知物,見煙知火。
非量--為緣境現前,不能正知,虛妄分別;也就是說似現非現,似比非比,凡對現量與比量謬誤之量度皆是。
以上三量,以八識分別,前五識及第八識惟現現量,第六識遍通三量,第七識在有漏位中,惟現非量。
十一、善惡無記--無記的意思是非善非惡,計分有覆和無覆二種無記;有覆者;其性染污而非善惡。無覆者:其性非染污,亦非善惡。覆有覆障,以染法能障聖道;又有覆蔽,以染法能蔽心使不淨;以八識分;前八識通於善惡無記,第七識為有覆無記,第八識為無覆無記。
十二、五重唯識--五種唯識是為觀法,自粗至細,共有五重,分述於後:
遣虛存實識--虛者即遍計所執之實我實法,情有理無,惟是虛妄,無有體用。存即存留。實者指依他起性與圓成實性而言,二者有實體用;故虛者當遣,實者當存,此觀分別:遣為空觀,以破有執,存為有觀,以遣空執,是故,空有相對,為第一唯識觀法。
捨濫留純識--依他起性的諸識中有境有心,境為相分,心為見分、自證分、證自證分;相分為所緣,後三為能緣,惟恐互相混濫,故捨相分的內境,但觀能緣所屬的後三分,於是心境相對,是為第二重唯識觀。
攝末歸本識--見相二分,俱依自證分而起,因自證分是為體,故為本,見相為用、故為末;攝用歸體,即是攝末歸本,而觀唯識,體用相對,是為第三重唯識觀。
隱劣顯勝識--前第三重雖已攝歸自體,而自體中有心王心所之別,心及心所,俱能變現;以心王為勝,心所為劣,是以隱劣顯勝而觀唯識,王所相對,是為第四重唯識觀。
遣相證性識--前第四重僅存心王,心王有事相,有理性;事相宜遣,理性應證,事理相對,是為第五重唯識觀。
十三、五乘五性--五乘者:聲聞、緣覺、菩薩、人、天等。五性(姓)者:菩薩定性、緣覺定性、聲聞定性、三乘不定性、無性有情等。就出世法言:三乘五性,有情界中五乘種性,各有差異;凡可證三乘道的,其八識中,自無始以來,本有三乘的無漏種子,而無無漏種子者,是為無性。茲將五性分別條述於後:
菩薩定性--又名乘性,或名決定大乘種性,名異而實同。此類眾生,本有照見二空,證得四智,可成佛果的無漏意種,沒有緣覺乘種性,決定直入大乘。
緣覺定性--又名獨覺乘性、或名決定獨覺種性;此類眾生,但有可證獨覺果的人空無漏智一分種子,決定可證獨覺;灰身滅智,不能證入大乘。
聲聞定性--又名聲聞乘性,或名決定聽聞種性,此類眾生,但有可證聲聞果的人空無漏智一分種子,決定證入羅漢果;灰身滅智,不能證入大乘。
三乘不定性--又名不定乘性,或名不定種性,此類眾生,兼具三乘種性的無漏種子、先證小果,後入大乘;除此尚有菩薩和緣覺二乘種性者,更有兼具菩薩聲聞二乘種性者,也有兼具緣覺聲聞二乘種性者;此三類眾生,前二者不定性,後一者亦為定性二乘,基於定性,故仍不能證入大乘。
無性有情--又名無性,或名人天乘性,此類眾生,全無三乘無漏種子,唯修世善,而得人天殊勝果報。
十四、三乘行果--本宗所立,大致與俱捨宗相同,其中的聲聞與緣覺二乘,於前面俱捨宗章節中已具述,本節僅述大乘行果;所謂大乘行果;即是菩薩行果,共立四十一位,分三大阿僧祇,第一阿僧祇即十住、十行、十回向,是資糧與別行位。第二阿僧祇即初地至七地,是通達與修習位。第三阿僧祇即八地至十地,仍在修習位中;當十地成就而至妙覺,才是究竟位,也就是無學的佛行果了。
分別詳述於後:
十住--一發心、二治地、三修行、四生貴、五方便、六正心、七不退、八童真、九法王子、十灌頂。此十位名為住者,是菩薩於此十住中安住其心;於六波羅密中行未達殊勝功德,但得住名,發菩提心以上求佛道,下化眾生,是為十住的內容;但於此住中,應修十信,十信者:信心、精進心、念心、慧心、定心、施心、戒心、護心、願心、回向心、集此十心,以信為主,所以名為十信。
十行--一歡喜、二饒益、三無恚、四無盡、五離癡、六善現、七無著、八尊重、九善法、十真實;此十行,為行六波羅密令其行殊勝,所以名行。
十回向--一救護眾生離眾生相、二不壞、三等諸佛、四至一切處、五無盡功德藏、六隨順一切堅固善根、七等心隨順一切眾生、八如相、九無著無縛解脫心、十法界無量;由於菩薩凡所修行、通皆回向,回的意思是回轉,向即是趣向、以此十位為回轉趣向,是以叫做回向。謂回前十行向於三處,一者回事向理,以真如實際,是所證故。二者回因向果,以無上菩提,是所求故。三者回自向他,以一切眾生、是所度故。
以上十住、十行、十回向積為三賢,為趣向無上菩提,修集種種殊勝資糧故,所以名資糧位。第十回向滿心之位,修四善根,謂暖、頂、忍、世第一法,以將入見道,加用功行故,名加行位,自初住以至回向,滿一大阿僧祇劫。
十地--一歡喜、二離垢、三發光、四焰慧、五難勝、六現前、七遠行、八不動、九善慧、十法雲;此十位通名為地者,以總攝能證之智的有為功德,和所證之理的無為功德以為自性;與所修行,為勝依持,令其生長,所以叫做地。十地各有入、住、出三心,入地未久是入心,久住時分是住心,久住以後,漸近後位是出心;三心各經俱胝百千大劫,初地入心,體會真如,以初照理故名見道;見道略說有二,一真見道,證唯識性,二相見道,證唯識相;真相見道,名通達位,自初地住心至十地出心,合為修道,以修習無分別智,斷惑證理故名修習位。自初地至七地屬第二阿僧祇劫,八地至十地屬第三阿僧祇劫;十地滿心,名等覺,與佛果位鄰。
妙覺--即佛果位,以自覺覺他,覺行圓滿,不可思議,所以叫做妙覺;由轉煩惱,得大涅槃,轉所知障,證無上覺,是為二轉依果,屬於究竟無漏界攝,名究竟位;所謂究竟,略述二義:一是對前十住、十行、十回向、十地之四位,是名究竟,二是對二乘極果,是名究竟;因為諸漏斷盡,無法可學,是以名為無學道。
十五、三時教--立三時教的精神,為如來應機說法,機分三品,所以教立三時:初時名「有教」,二時名「空教」,三時名「中道教」。
有教--為眾生迷執有我,起惑造業,沉淪生死;佛於初成道時,在鹿野苑,為發趣聲聞乘,轉四谛法,說四阿含。破實我之執。令小根人漸登聖位。凡諸部小乘,皆攝此時教。
空教--小根人聞四谛法。雖斷我執。但於諸位,執為實有;佛為破彼法執,後於靈鹫山為發趣大乘,說諸法空相,如摩诃般若經等,令中根人捨小趣大,時諸佛子,聞世尊密義意趣,說無破有,便以二谛性相皆空,執為無上聖理。
中道教--基於二乘偏有偏空,不契中道,佛以此時解深密等會,演了義,說一切法,唯心有識,心外無法,破初有執,非無內識,破次空執,非有非空,離有無二邊,處其中道。
十六、二智--根本智與後得智是為二智,所謂根本智又名正體智或無分別智;為直證二空所現真如之理,理智平等一體,正斷惑障,是以為智;了知一切諸法皆即真如,境智無異,如人閉目,外無分別,由此無分別智,能生種種分別,故名分別智。後得智又名後得差別智,為證真如實性後所起;了知依他如幻,不生我法迷惑分別,種種境智有異,如人開目,諸色顯現,基於根本智為得此智,故名後得智。
十七、四智--四智攝盡一切有為無漏功德:大圓鏡智,其智體清淨,離有漏雜染之法,自眾生善惡之業報,顯現萬德莊嚴之境界。平等性智,凡夫第七識之我見,轉而得此智者,以證自他平等之理,對初地以上之菩薩,現他受用之身土,常行大慈悲之化益。妙觀察智,轉凡夫之第六識而至佛果,觀察諸法而說法之智者。成所作智,轉有漏之第五識,利樂諸有情而至十方界,示現神通變化,成本有之願力而行應做者。
十八、三身--有自性、受用、變化三者:自性身又為法身,為如來真淨法界,受用變化平等所依,離相寂然,絕諸戲論,具無邊際真淨功德,是一切法平等實性。受用身又為報身,具二種性,一為自受用,為諸如來三無數(阿僧祇)劫修集量福慧資糧,所起無量真實功德,及極圓淨常遍色身,相續湛然,盡未來際,恆常自受用廣大法樂;二為他受用,為諸如來由平等智示現微妙淨功德身,居純淨土,為住十地諸菩薩眾現大神通,轉正*輪,決眾疑惘,令彼受用大乘法樂。變化身又為應身,為諸如來由成所作智變現無量隨類化身,居淨穢土未登地菩薩二乘異生,稱彼機宜現通說法,令各獲得諸利樂事。
第五節 三論學派
一、緣起--本宗依中論、十二門論、百論之論藏而立,加龍樹所造之智度論(釋大般若經)合稱四論宗。中論的大意為申明大乘中實之理。十二門論立十二法門,盡破大乘之迷執,而申大乘之實理。百論乃龍樹弟子提婆所造,為偈頌論句之數而立名,破障蔽大小乘之外道執,以申大小之兩正。我國於姚秦時由鸠摩羅什譯三論,唐嘉祥大師依三論疏,是三論宗之緣起。
二、破立--本宗講究破他立正,總談絕待為旨趣,或謂破邪顯正,但佛法深廣,應無邪說,可謂破他顯正;於他四,分述於後:
破外道:凡佛教以外之道,不明我法二空之理,執著諸般邪見。
斥毗昙:毗昙又為俱捨宗,說我空法有,知人空不知法亦空。
排成實:成實宗主空,知人法俱空,卻未除偏空情見,不解空亦不可得。
遣妄執:系指大乘行者之妄執,大乘之本旨在破除小乘人法之迷,遠離空、有、斷、常二邊之見,而顯中道之理;但學教行者,辄有所得之妄執,往往聞有執有,聞空執空,聞中道執中道,故遣責之。
其次是立正有三,亦分述之:
偏正:與偏執相對,稱之為正者。
盡偏正:偏執盡除,稱之為正者。
絕對正:偏執既去,正亦不留,非偏非正,無以名之,強名為正,是於絕對。
三、二谛--本宗二谛系依教而立,為使學教行者,對佛意不主迷見,確知佛於說破空見而舉俗谛之有,說破有見而舉真谛之空,故開四重二谛之法,以破迷執,茲分述於後:
一重二谛:世間萬眾差別宛然而有,然皆因緣所成,別無自性,當下如空,故俗谛為有,真谛為空;然此「空有」乃一物之兩面,故俗谛為即空之有,真谛為即有之空;他宗有執著實有實空為二谛者,謂空之外實有「有」,有之外實有「空」,而本宗破之;說即有之空為真谛,欲顯不空之空以破執空,是為一重二谛也!
二重二谛:他宗有執假空為二谛者,本宗謂假有假空分立尚是俗谛,因既為不有之有,同樣是不空之空,有與空本來不二,故以一重之有空為俗谛,而以非有非空為真谛,是為二重二谛。
三重二谛:為空有是二,非空有為不二,分別以二與不二觀之,仍是俗谛,非二非不二才是真谛,是為三重二谛。
四重二谛:為前三重二谛是言教,旨在破執著而立此三門,使行者令悟不三,須言忘慮絕,歸無所得,始契合真谛之究竟,所以前三重是俗谛,非非不有與非非不空才是真谛,是為四重二谛。
四、八不中道--他宗立破迷之外別有中道,本宗不然,謂破盡迷情即是中道,故立八不中道說;八不者,即「不生不滅,不斷不常,不一不異,不來不出。」八句四對,反之則為八迷,或為八計;所謂中道乃指所作之理而言,而正觀中觀乃指能證之智而言;又為偏對是中,邪對是正,故本宗立為至極之宗旨。
五、二藏三輪--佛陀所遺下的大小乘經籍,本宗以同明一道,無得正觀為旨,是為針對無邊眾生的煩惱與苦厄,而應病施藥而與藥攝化眾生,故立二藏三輪之說。所謂二藏者,即聲聞藏與菩薩藏;或為小乘藏與大乘藏,前者是從人立名,後者是從法立名;小乘有聲聞緣覺二者,僅以聲聞立藏,是為緣覺不禀教故。大乘有佛菩薩二者,僅以菩薩立藏,是為佛不禀教故。所謂三輪者,即是三轉*輪,一是根本*輪,謂佛初成道,於華嚴會上,純為菩薩開一因一果之法,是為根本之教,又稱一乘教。二是枝末*輪,以薄福鈍根之流,不堪聞一因一果之法,故於一佛乘分別說三,是為枝末之教,又稱三乘教。三是攝末歸本*輪,佛以四十九年說三乘接引眾生,至法華會上,始得會彼三乘歸於一道,是為攝末歸本之教,又稱攝三乘歸於一乘教。
六、三時--本宗之三時判教,是印度智光論師所立,依華嚴探玄記載:謂智光論師依般若經等,中觀論等立三時教;謂佛初於鹿野苑為諸小根說小乘法,以明「心境俱有」。第二時為中根說法相大乘,以明「境空心有」的唯識道理。第三時為上根說無相大乘,辨「心境俱空」,平等一味,為真了義。三時所顯之理,初時為破外道自性,故說緣生之法,定是實有。二時為漸破二乘緣生實有之執,說此緣生,以為實有,以彼怖畏,此真空故,猶存假有,而接引之。三時方就究竟大乘,說此緣生,即是性空,平等一味,不礙二谛。
七、果位--本宗標成佛之義,立真俗二門:一為真谛門中生佛不二,染淨一如,一切眾生,元本是佛;六道含靈,元自寂滅,無迷無悟,無所謂成與不成。二為俗谛門中諸法緣起,迷悟染淨,因果歷然;由此義故,根有利鈍,成佛必有遲速;利根者,一念成就八不正觀,即得道果。鈍根者,經三大阿僧祇劫,修六度萬行,方得成佛。然而,一念不礙三祇,三祇不妨一念,一念即三祇;念劫融通,猶若一夕之眠,夢百年事,如同一夕,若論三祇修行,須經五十一位,然後成就道果,所以本宗謂自菩薩至佛果,共立五十二位;即十信、十住、十行、十回向、等覺、妙覺是也!
第六節 法華學派
一、緣起--北齊之時,有慧文大師,依智論立一心三觀,而授南岳之慧思,思傳智顗(智者),智於天台山依法華經弘揚教觀,遂成天台宗(以山立名);智者著述頗豐,大多為門人灌頂(章安)筆錄;如法華玄義,法華文句,摩诃止觀,是為天台三大部。又觀音玄義,觀音義疏,金光明玄義,金光明文句,觀經疏是為五小部。而後,灌頂傳智威,智威傳惠威,惠威傳玄朗,玄朗傳湛然;湛然著法華玄義釋簽,法華文句記,摩诃止觀,輔行傳弘決等,廣弘本宗要旨;湛然有稱荊溪尊者,或謂妙樂大師,而後代有傳人,法將輩出,至今不衰。
二、五時--智者大師將世尊教法分為五時,五時有通有別;所謂「通五時」者,即應機說法,不拘時期次第,但隨所應聞,即便得聞;又「別五時」者,須經五時陶冶,次第分別,如初時華嚴:佛成道之初,為大菩薩眾及大乘根器者說華嚴經,唯化大乘者,在座小乘人卻不見不聞,猶如聾瞽。二時阿含:(又為鹿苑時--因最初說法於鹿野苑)佛為小乘鈍根,說四谛,演四阿含而誘導之。三時方等:眾機普被叫方,四教並談叫等;因二乘人聞小乘法,往往得少為足,以為究竟,所以說維摩諸經以彈诃,促使恥小向大。四時般若:小乘既被彈诃,但其執著之情猶未頓滅,所以廣宣般若空慧之法,以與沙汰。五時法華涅槃:鈍根既經前四時之陶冶,機漸純熟,所以說法華經稱性而談,令會權責,了妄即真,使三根鹹得成佛;然恐余習難盡,所以又說涅槃經。
三、八教--頓,漸,秘密,不定是為化儀(教儀)四教;藏,通,別,圓是為化法(教法)四教,合而為八,是謂八教。化儀中:有頓、漸、不定、秘密四教;一為頓教:頓具二義:一是佛初成道時,為大根人所頓說,如華嚴經等。二是初發心時便成正覺,及性修不二,生佛同等,如方等般若諸經。二為漸教:漸有二義:阿含是漸初,方等為漸中,般若是漸後;於小根者,則漸次誘導,引入大乘,是為一義。次是歷劫修行,斷惑識位,次第成就。三為秘密教:密有二義,一是密教,乃於華嚴、阿含、方等、般若四時中,有時說頓,有時說漸,互不相知,各自獲益。二是密咒,凡一切陀羅尼章句,於五時教均有。四為不定教:不定有二義,一是不定教,於前四時中,有時說頓,有時說漸,彼此互知,分別獲益。二是不定益,於前四時中,有時聞頓教得漸益,有時聞漸教得頓益。化法中:有藏、通、別、圓四教;一為藏教:指小乘三藏教,即阿含時所說之法,鈍根者由此識小乘果。二為通教;是佛大小乘根者共通之說法,鈍根者聞之可通達藏教,利根者可通達別、圓二教。三為別教:是專將菩薩之法,不同於藏、通、圓教。四為圓教:針對最上之利根菩薩所說的圓妙之法,具圓滿、圓足、圓頓之教法;於此四教中,藏、通、別三教是權,圓教是實。
五時八教可以說是智者大師承古的新說,其真實的關系與目的,除以上所述者:華嚴時正說圓教,兼說別教。阿含時但說三藏教。方等時對三藏法的生滅門,而說通、別、圓教的不生不滅門。般若時正說圓教實理,帶說通、別二者的權理。法華涅槃時,法華開三藏通、別的權,顯圓教的實;如果依化儀四教而言,應該是會漸歸頓,或者是說非頓非漸;而涅槃偏重未入實理者廣說常住,復為末法鈍根而扶三權,故重說四教,追泯四教;如果依化儀四教而言,應該是非頓非漸。不過,於秘密與不定二化儀,應該是偏於前四時的,只有法華是顯教,不是秘密,是決定,不是不定。
四、性具法門--天台的性具,謂自性本具善惡,才造作六凡四聖的因果關系;其他宗派但說性善,而天台並說性惡,正是通於「一即一切」的大乘法門,其依據是為大般涅槃經中所說:「一闡提人皆有佛性」的道理;是以,天台的性具,說:「善有性善而修善,惡有性惡而修惡」,當眾生成佛,但斷修惡,不斷性惡。
五、一念三千--摩诃止觀說:「夫一心具十法界,一法界又具十法界,百法界;一界具三十種世間,百法界即具三千種世間;此三千在一念心,若無心而已,介爾有心,即具三千。」這便是天台宗以三千世間於一念中本來具足的思想;與地論的法性心,攝論的梨耶識。可以說是同為「唯心」思想,各有千秋的理論。
六、一心三觀--或謂三谛三觀。天台立「空、假、中」三觀,是依中論所說:「因緣所生法,我說即是空,亦名為假名,亦名中道義。」的理論,以及法華文句中的「空觀聞於真谛,假觀聞於俗谛,中觀普聞中道第一義谛。」的思想;智者大師於維摩經文疏(口述)中為「三谛三觀」分別解釋「別相、通相、一心」三種意義。別相三觀:從假入空,從空入假,從空假入中道。通相三觀:一空一切空,假中皆空;一假一切假,空中皆假;一中一切中,空假皆中。一心三觀:一念心中,三觀具足。
七、三谛圓融--谛即是審實不虛,也就是一般所說的真理;天台立三谛圓融,乃以觀「一切法即空、即假、即中。」所謂即空即是真谛,因諸法本空,眾生不了,執實為妄;若以空觀,則忘情離相,是為泯一切法而顯真谛之空理。所謂即假即是俗谛,因諸法雖空,皆不可得;若以假觀,則了性具諸法,歷歷宛然,是為立一切法而顯俗谛之假理。所謂即中即是中谛,因諸法本來不離二邊;若以中觀,則了非真非俗,即真即俗,圓融無礙,不可思議,是以統一切法而顯中谛之中道義。
八、三智圓明--摩诃止觀中說:「佛智照空,如二乘所見,名一切智。佛智照假,如菩薩所見,名道種智。佛智照空假中,皆見實相,名一切種智;故言三智一心中得。」天台立三智之說,有次第與不次第之別;所謂次第者,空觀若成,即知一切法之名相,無我無所,能知能解,是為一切智;不過,此空觀之智,只能總達諸法無生,不能別知諸法緣起,故有待假觀;是以假觀所成之智為道種智。若中觀中道,依一種智知一切諸佛之道法,一切眾生之因種,則成一切種智。所謂不次第者,即一心三觀所成之三智;摩诃止觀說:「一心三觀所成三智,知不思議三境,此智由觀得,故受智名法。」可見不次第三智,惟佛一智;於一心圓觀,成就三智,故說圓明正智。
九、六即佛--天台立六即佛之思想,是依華嚴經與菩薩璎珞本業經為典藉;智者大師為使修證與理體圓融,了知果位之成就,設「六即」而顯凡聖之本末,深解「不二」之旨趣。所謂六即佛者:理即佛:一切眾生,悉具佛性,與諸如來,無二無別,本具理性,當體即佛。名字即佛:從知識處聞,從經卷中聞,知理性即佛之名;於名字中通達了解,一切諸法,皆是佛法,是為名字即佛。觀行即佛:已知一切諸法皆是佛法,必須證悟心觀,理慧相應,所行如所言,是為觀行即佛。相似即佛:於觀行中明靜止觀,得六根清淨;斷見思,除塵沙等惑,於止寂中雖未證其理,但相似真證,是為相似即佛。分證即佛:斷一分無明,證一分法身,能顯自性,即現真如,是為分證即佛。究竟即佛:永泯無明煩惱,道窮妙覺,種智具圓;顯清淨法身,常住寂光淨土是為究竟即佛。此六即佛,依初位而聖位,隨所斷無明,分四十二品;亦依別教的妙覺,十行中的第二行,以圓教妙覺之極果,而遠置四十二位;乃是智者大師所倡導的論法,為圓融修證與理體的不二之義。
第七節 華嚴學派
一、緣起--本宗依華嚴經而立,創宗者為唐之帝心杜順和尚,著法界觀言簡意達,是為本宗之初祖;雲華智嚴法師作搜玄記而釋華嚴,並作十玄門,五十問答以申其義,是為二代祖;賢首法藏大師作探玄記及章疏多種,廣弘法界妙義,是為三代祖;清涼澄觀法師作華嚴疏鈔,及新譯華嚴經,皆依法藏大師之作以為典范,是為四代祖;而後圭峰宗密禅師是五代祖。
二、五教--即本宗立五教以攝佛教諸法,其教判之舉,始於杜順,成於賢首,茲分別詳述之:
小乘教:但明我空,說灰身滅智之涅槃法;如四部阿含經、發智、俱捨,婆娑論等。
大乘始教:也就是大乘初門之教,計分相始教與空始教二種:所謂相始教,即分別五性,依他之萬法唯識而融合心境,如解深密經,唯識、瑜伽等論;所謂空始教,即說諸法皆空,顯無所得平等而破法執,如般若經、三論等。
大乘終教:也就是大乘終極之教,說真如緣起,事理互融,認一切眾生悉當成佛;如楞伽、勝鬘等經,以及寶性、起信等論。
頓教:也就是頓徹理性之教,不依言句,不設階位,一念不生,即見佛性;如楞伽經之「鏡像頓現」,寶積經之「頓教修多羅」,維摩诘經之「默而顯不二」,達摩之「以心印心」等而立旨趣。
圓教:也就是融和圓滿之教,明事事無礙,一即一切,一切即一;如華嚴經開啟圓融不思議之法門,遠異於三乘共法,以及法華經開會二乘,說相同於三乘共法。
三、四法界--法界,乃一切眾生身心之本體,法就是軌則;界有二義,約事分界為分義,謂隨事分別故;約理說界為性義,謂諸法不能變易故。法界有四種,分別條述於後:
事法界:謂諸眾生之色心等法,一一事相,各有差別;其界限十分分明,如水與冰,不相混亂。
理法界:謂諸眾生之色心等法,雖有差別,卻同一體性,依其平等之理性,為一切事相之所依;如水與冰,相狀雖異,體性不別。
理事無礙法界:謂理事顯,事攬理成,理事互融;如水與波,波本是水。
事事無礙法界:謂一切分別事法,皆為稱性融通,平等之理性所顯,大小相互相容,重重無盡;也就是理事既無礙,事事亦無礙;如水與波,此水此波,彼水彼波,以及一水一波,多水多波,相互融通。
四、四種緣起--本宗之教理,以緣起為主,所謂法界一乘,具起至極,萬有之緣於萬有而起;也就是一切有為之法,皆因緣而起,本宗立四種緣起,分述如後:
業感緣起:謂惑、業、苦三道輪轉,而至因果相續;惑為心之病,業為身之惡,苦為生死之果報;也就是說:心之病為緣,因而造身之惡,身之惡為因,由是感生死之果;例如心起瞋恚是惑,因而與人結怨(殺他)成業,由是此業而感未來之苦(報)果;依此可見眾生之身心世界,皆由業力而生起。
賴耶緣起:即阿賴耶,譯義為藏,能含藏萬法無量之種子,乃有情之根本依識,而生有為之萬法;也就是說眾生之身心世界,皆由此無量種子遇緣而生諸法。
真如緣起:即如來藏緣起,謂平等真如為無始以來、不增不減之實體,由於染淨之緣所驅使而生種種之法;也就是說隨染緣而成六凡(地獄、餓鬼、畜生、修羅、人間、天上),隨淨緣而成四聖(聲聞、緣覺、菩薩、佛),所以,十法界皆由真如隨緣而生起。
法界緣起:謂法界為一大緣起,無論是有為法、無為法、色心依正、過去未來,皆無單立者;以一法成一切法,以一切法起一法、也就是說萬有緣於萬有而起!不是眾生之業力,不是差別生滅之心識,不是平等不生滅理性之真如;是為萬法彼此融通,互為緣起,重重無盡,所以,法界緣起又叫做無盡緣起。
五、六相圓融--出典於華嚴經,十地論中闡述之,賢首曾述其義,茲依華嚴一乘教義分齊章(或謂五教章),僅述其概略於後:
總相:一含多德,如人身具眼耳等根識而成一體;如房捨總合梁柱瓦石諸緣而成。
別相:多德各個而非,如身體雖為一,但眼耳等諸根識各個不同,因身與根識相對之平等差別;如房捨中之梁柱瓦石諸緣,與總相實各有別,此諸別相,依止於總相而成就總相;換言之,也就是若不別則總義不成,因總由別成,無別便無總。
同相:多德不乖角,具各個成一總之義,如眼耳等諸根識,具各個成一身之義,並非是身外之物;如梁柱瓦石諸緣,和合而成房捨,不相違背,因此均為總體之緣,非是余物。
異相:多義相望,各異形類,如眼耳等相貌各異,而諸根相望;如梁柱瓦石諸緣,彼此相望,形類各異。
成相:多義正緣起而成一總,如眼耳等諸根緣起而成一身;如梁柱瓦石諸緣,部份相依而成全體,各具特性,而和同成事;於是房捨乃成。
壞相:多義各住自法而不移動,如眼耳等住自位而各自為用;如梁柱瓦石諸緣,梁柱自梁柱,瓦石自瓦石,各住自法,原本不是房捨。
附:六相三對:六相如以金獅子喻,則獅為總相。獅之五根差別為別相。五根共從一緣起是同相。五根(眼耳等)互不混亂是異相。諸根聚合而成獅子是成相。諸根各住自位是壞相。於是六相,實為一物六別,六成一物;依總別乃能成與所成相對,所成是總相,能成是別相。依同異乃謂能成之法諸緣和合,和同成物是同相,形類各別為異相。依成壞乃就緣起而言,緣起之用成就是成相,自性不動是壞相;歸納總別是體,同異是相,成壞是用,合為三對,是名六相三對。
六、十玄門--乃十玄緣起無礙法門之簡稱,茲依華嚴疏鈔及探玄記略述要旨:
同時具足相應門:十方三世之一切諸法,由於緣起所使,舉一法即具一切法,圓滿具足,相互照應而顯;緣起乃諸法之自性,故一切諸法於同一時,同一處,為一大緣起存在。華嚴經妙嚴品雲:「一切法門無盡海,同會一法道場中」,說明事事無礙,法界之總相。
廣狹自在無礙門:一法之力用無際限名廣,守一法之分限不壞本位名狹;然而,大非定大,置毛端而不窄,小非定小,含太虛而有余,華嚴經雲:「以小世界作大世界,大世界作小世界。」所謂事圓理融,自在無礙者是。
一多相容不同門:乃謂一佛土與十方一切佛土互相容納,卻不失一多之本位,華嚴經雲:「以一佛土滿十方,十方入一亦無余。」所謂一月千光,潭潭印月,便是這個道理。
諸法相即自在門:乃謂一切諸法,互融互即,不相妨礙;也就是說:一法即為一切法中之一法,彼既為一切法中之物,故廢己而同他,一法之體,全為彼之一切法;即一切法之外,更無一法為虛體,所同之一切法為有體;華嚴經雲:「一即是多,多即是一」,譬如水之與波,不相捨離。
隱密顯了俱成門:乃謂一切諸法,互攝無礙;也就是說:一切法顯而一法隱,一法顯而一切法隱,顯隱互易。華嚴經雲:「或東方見入正受,或西方見三昧起,於眼根中入正受,於色法中三昧起。」此說顯隱,體無前後,故不妨礙。
微細相容安立門:乃謂一能含多,一多不雜,任何微細中亦含容一切諸法;華嚴經雲:「一毛孔中,無量佛剎,莊嚴清淨,曠然安立。」有若玻璃瓶中,盛滿芥子,或如明鏡中顯映萬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