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虛雲老和尚:安世高法師三世來中國的因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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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雲居山方便開示(1955年)虛雲老和尚

  乙未閏三月十一日開示

  釋迦如來說法四十九年,談經三百余會,歸攝在三藏十二部中。三藏者,經藏、律藏、論藏是也。三藏所诠,不外戒定慧三學。經诠定學,律诠戒學,論诠慧學。再約而言之,則因果二字,全把佛所說法包括無余了。因果二字,是一切聖凡,世間出世間,都逃不了的。因是因緣,果是果報。比如種谷,以一粒谷子為因,以日光風雨為緣,結實收獲為果。若無因緣,決無結果也。一切聖賢之所以為聖賢者,其要在於明因識果。明者了解義,識者明白義。凡夫畏果,菩薩畏因。凡夫只怕惡果,不知惡果起緣於惡因,平常任意胡為,以圖一時快樂,不知樂是苦因;菩薩則不然,平常一舉一動,謹身護持,戒慎於初,既無惡因,何來惡果?縱有惡果,都是久遠前因,既屬前因種下,則後果難逃,故感果之時,安然順受,毫無畏縮,這就叫明因識果。例如古人安世高法師,累世修持,首一世為安息國太子,捨離五欲,出家修道,得宿命通,知前世欠人命債,其債主在中國。於是航海而來,到達洛陽,行至曠野無人之境,忽觌面來一少年,身佩鋼刀,遠見法師,即怒氣沖沖,近前未發一言,即拔刀殺之。法師死後,靈魂仍至安息國投胎,又為太子。迨年長,又發心出家,依然有宿命通,知今世尚有命債未還,債主亦在洛陽。於是重來,至前生殺彼身命者家中借宿。飯罷,問主人曰:“汝認識我否?”答曰:“不識。”又告曰:“我即為汝於某月某日在某曠野中所殺之僧是也。”主人大驚,念此事無第三者能知,此僧必是鬼魂來索命,遂欲逃遁。僧曰:“勿懼,我非鬼也。”即告以故,謂“我明日當被人打死,償夙生命債,故特來相求,請汝明日為我作證,傳我遺囑,說是我應還他命債,請官不必治誤殺者之罪。”說畢,各自安睡。次日,同至街坊,僧前行,見僧之前,有一鄉人挑柴,正行之間,前頭之柴忽然墮地,後頭之柴隨亦墮下,扁擔向後打來,適中僧之腦袋,立即斃命。鄉人被擒送官,訊後,擬定罪。主人見此事與僧昨夜所說相符,遂將僧遺言向官陳述。官聞言,相信因果不昧,遂赦鄉人誤殺之罪。其僧靈魂復至安息國,第三世又投胎為太子,再出家修行,即世高法師也。因此可知雖是聖賢,因果不昧,曾種惡因,必感惡果,若明此義,則日常生活逢順逢逆,苦樂悲歡,一切境界,都有前因,不在境上妄生憎愛,自然能放得下,一心在道,什麼無明貢高習氣毛病,都無障礙,自易入道了。

  學習心得:

  學佛之人首先要明因果,種善因結善果,種惡因結惡果,如影隨形,絲毫不昧。即使如安世高法師這樣,了知宿命、神通高強的聖人,遇到宿業,也是無可躲避的。有些學人帶有錯誤的見解,總認為有某種高明的方法可以逃避因果,或認為某某樣的大修行人可以不受戒律的制約,可以做違背戒律的事情,都是很危險的想法,因為因果不爽,不會因為你有大神通、大本事,種下的因沒有果報,安世高法師的例子可以充分說明這一點。

  若論神通修為的話,佛陀的大弟子中,目犍連尊者是神通第一,最後卻死於外道之手,據說,目犍連尊者被外道們打的身體四分五裂,等外道們離開之後,又以神通力把身體聚攏起來,回到僧團,向僧眾講了事情的經過,眾人問他道:為何不用神通躲開?目犍連尊者答道:神通不抵業力,業境一現,什麼神通都不管用了。然後,目犍連尊者躍到空中,現十八神變,焚身入滅。

  佛陀的弟子中,蓮花色為比丘尼中神通第一,但最後業境一現,被提婆達多一拳打中腦袋而死。可見,神通再大不抵業力,光有神通,不斷煩惱,三界不出,如目犍連尊者和蓮花色比丘尼都是證果的阿羅漢,尚且因業力被人打死,其他人又有何能耐能逃脫的了因果的報應呢。

  正如虛雲和尚在開示中告誡學人的:雖是聖賢,因果不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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即以此功德,莊嚴佛淨土。上報四重恩,下救三道苦。惟願見聞者,悉發菩提心。在世富貴全,往生極樂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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