問:看破無常是不是逃避現實?不執著是否過於消極?
答:無常,是世間的真相,是人生的實質。所以,認識無常非但不是逃避現實,恰恰是要我們認清人生最大的現實,整體的現實。世人總是將無常當做人生障礙,當做破壞幸福的無形殺手,那是自身錯誤觀念造成的。若能透徹無常本質,就不會因無常變化帶來痛苦了。
對世人來說,無論生活還是事業,都是建立在執著之上。而修行卻要求我們放棄種種執著。但我們要知道,不執著並非不努力,而是不著相,是在因上努力而又不執著於結果。這一原則同樣適用於學習、工作、生活。俗話說,“謀事在人,成事在天。”這也說明,世間一切成就並不完全以我們的個人意志為轉移,不是一味努力就必能達成目標的。
佛法告訴我們,每件事的成敗都是由眾多條件構成。只要我們懂得從因緣分析,從事物發展的全過程來認識,就不會一廂情願地執著於結果。其中,還涉及種種錯綜復雜的因素。所以,我們只須在自己可以把握的范圍努力即可,不必強求結果。否則,就會帶來許多不必要的痛苦。當我們認准一個目標時,就盡自己的能力,隨著這種願去努力。即使沒有執著,一樣能把事情做好,並在做的過程中保持良好心態。如果執著於此,就會被它的發展變化左右情緒,乃至傷害心靈。
弘法也是同樣,過去的那些高僧大德們,雖然也在以各種方式救度眾生,但不會執著於自己從事的事業。祖師雲:“建水月道場,作空花佛事。”世間一切皆如水中月影般虛幻,雖然如此,該做的事業還是要去做,該度的眾生還是要去度。因為眾生都在生死中沉淪,他們的痛苦需要有人去幫助解決。但做的時候,又不能執著於自己所做的事,不能有“我相、人相、眾生相、壽者相”,這就是佛法所說的“空”和“有”的關系,要認識到事物的“空”,但這種“空”不是虛無;同時也要認識到事物的“有”,但這種“有”只是緣起的假相。只有正確認識“空”和“有”的相互關系,我們才能將弘法和修行有機結合在一起,身處紅塵而自在無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