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萬般帶不去,唯有業隨身,一旦無常至,方知夢中人。”我要講一個10多年前發生在我身邊的一件事——這件事在當時震動了新聞界。
此事涉及我的三位同事(為了尊敬,我不提名字了):一位是當時報社的常務副總編輯,他相貌堂堂、年輕有為、待人個個仁愛有加,我非常、非常尊敬他。第二位是與我經常在夜編室一起工作的新聞部主任(以下簡稱“主任”),40出頭,年輕有為;第三位是財務科科長,一位30多歲的女士。
因為我經常與主任在夜編室碰面,所以我從他講起。
我最後一次看到主任是在電梯口,我們聊了幾句股市的話題,然後他走了。幾天後,突然傳來一個最壞的消息——在安微回杭州的路上,上述三人墜入懸崖,無一生還。
全報社震動,網上悼辭數月不斷。
事後我知道,主任與我在電梯口講話的時候是他剛從井岡山回來。在井崗山,發生了這麼一件事。當時包括報社其他人在內,不少人都在某地抽了個簽,而主任抽到的是下下簽,可能心裡有些不舒服,於是他去解簽,對方講得比較籠統,大意是說“到頭了”。平時大大咧咧的主任又與另一個部的主任交流,他問,難道是股票到頭了?難道是職務到頭了?對方讓他不要多想,不會有事的。接著他們便回杭州了。在杭州過了一周後,因為要接待外地新聞單位的同仁,所以他與副總編、財務部主任等一行人一起去了黃山。在黃山時他見了一個當年部隊的戰友,戰友建議他們走一條“近40裡”的路。開車的他聽從了建議,於是車隊開始回杭州。他和副總編、財務部主任在一輛車。
途中,他的車壞了。停下來修車時,後面同事的車超過了他們,在了解了沒有什麼需要幫助後,其他人便先開走了。但開了一段時間後,前面的車發現長時間看不到後面主任開的車,於是打他們的手機,但三個手機兩個不通,一個財務部主任的手機雖然通,但沒人接。大家覺得不妙,於是眾車便回過頭來找,這一找一直找到原先主任修車的地方仍未發現。大家就下了車來一步步找,終於在一懸崖邊上發現有草被壓過的痕跡,再往下看,發現了兩位主任和副總編乘坐的車。再請農民救,已經太遲了。
當地人告訴他們,前不久同樣是此地,翻下過一輛車,五個人死了兩個。沒想到這次會又有車翻下去,而且死了三個。
我的這三個同事都是非常非常好的好人,尤其那位優秀、善良、熱心、慈祥的副總編,我是那麼了解和欽佩他。他這樣的大好人居然也會遭遇如此特大橫禍,的確敲響了我們人生的警鐘,說明人的業力絕不僅是今世的言行,因果通三世,從而真真地讓我體驗到那句佛理:“萬般帶不去,唯有業隨身,一旦無常至,方知夢中人。”
如何應對呢?還是那句話:念佛,持咒,放生,行善,忏悔,布施!我想,如果我那三位同事事先能做到,他們一定不會有墜懸的果報;他們至少可以重報輕受,
人人都希望自己和家人能夠平安、幸福,但災難和不幸每天都在發生,不知道哪天會降在自己身上。有的人拼命追求財富,到頭來卻兩手空空。有的人拼命想保住財富,卻事與願違。有的人不想一味索求,財富卻不請自來。在強大的命運面前,人們束手無策。面對無常,有人歎息,有人抗爭,有人迷惑,究竟主宰人的命運是什麼?
佛教認為吉凶禍福是由自己的業力所招致的果報,業力分為善業、惡業、無記業。善業對他人有利,能招致福樂。惡業損害他人,能招致苦果。無記業很難判斷其道德屬性。按社會性質可分為共業和不共業。共業就是由眾多的眾生共同造成的,受共同報的業。不共業是由個體造成,獨自受報的業。三世因果指人死了後,財產,名位什麼也帶不走,但業力卻不會消失,是種下果報的因,待機緣成熟了就會受報。但三世因果論不是直線論,不是今世造了業,下世一定受報,生命是多世的,這多世就用前世、今世和來世表示。知道了“我命由我不由人”之後,對遭受的一切好壞都能泰然處之。
佛教對財富的態度是,你享用了不是你的,你儲存著不是你的,只有布施出去的才是你的,只有通過布施才能使錢財由這一世帶到下一世。這種財稱堅固財,像比爾·蓋茨、李嘉誠是積了大福德的。當然,布施也不一定用財物布施,看到別人布施或看到他人得利益心生歡喜其功德也如布施一樣,為他人講經說法也是一種布施,當然布施的目的不是為受報,而是為了提升自己的生命層次,最終擺脫輪回。
但願我的三位同事在還完這筆前世的業債之後離苦得樂。
南無阿彌陀佛!